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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务] 帐务处理事宜

帐务处理事宜

我公司是外贸公司,代垫国外母公司人员在国内的机票款,当时全部计入我公司费用,同时向国外母公司开具了形式发票,我想请问这能作为收入吗?是否冲减费用?另外,我想请问,一般外贸公司的外销发票是否都是在税务局监制下印刷的呢?并有收汇联/出口退税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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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做收入?做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啊!
直接计入公司的“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多好啊?
意会!!!不能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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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愿出自己公司的费用,可以做“其他应收款”,收到外国公司打过来的钱再冲掉,只是挂下帐,不涉及你自己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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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代垫款的话,外管局是不允许的。就是说不允许国外付外币过来,自己公司付人民币出去。这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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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OCOOWIN 于 2008-6-3 11:54 发表 \"\"
如果是代垫款的话,外管局是不允许的。就是说不允许国外付外币过来,自己公司付人民币出去。这是有规定的。
我们以前在网上收汇申请时做过啊!按人民币做其他应收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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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添添妈妈suge_he 的帖子

一般外贸公司的外销发票是否都是在税务局监制下印刷的呢?并有收汇联/出口退税联等?
是的,去税务局申请,然后税务局会指定你去哪里印刷的。对于你的第一个问题,我觉得当初是代垫款的话,应该挂“其他应收款”,不应该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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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外销发票是自己打印的啊,不一定非得去印制吧,去退税税务局也没说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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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渲的妈妈 的帖子

爽的!印一下好多米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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