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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如何给孩子办社保卡/医保卡?

如何给孩子办社保卡/医保卡?

上次去儿童医院给孩子做手术,医生问我们有没有给孩子办社保, 说上海户口可以办社保卡的,这样看病就可以报销。 儿子现在两岁,上海市户口,从来没有什么机构叫我们去办过什么社保卡/医保卡。现在单位倒是可以报销50%, 但是如果单位没有帮员工的孩子办保险怎么办呢。 请问各位的孩子医疗的社保卡或医保卡都是怎么办的呀? 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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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帮顶
好像儿子学校上学期办了社保卡还没法下来,不知是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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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今年放寒假的时候,学校通知办的.下半学期开学后就拿到了.和大人的差不多,但是浅绿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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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世纪宝贝 的帖子

那如果还没上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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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

学龄前儿童有没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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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今天带儿子去儿科医院做窝沟封闭看到有小朋友用医保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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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1日,上海实行的少儿医保,当时是有报名办理期限的。我发现这个事情的时候已经晚了,后来我就打电话问了医保局,回答是没办理也没有关系,直接带住院的发票到社区保险中心报销,报销一半。好象很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等)2006年9月1日起只给少儿家属报销门诊费用(一半),急诊和住院到少儿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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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单位报销一半以后,社保还能报销吗?
学龄前儿童怎么办理啊?觉得还是办一张好,否则每次去不同的医院要建卡什么的,还老是把孩子名字打错,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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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打962218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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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跟那个“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有什么关系吗?“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好像可以报销部分住院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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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dyy 于 2007-8-22 09:46 发表
那单位报销一半以后,社保还能报销吗?
学龄前儿童怎么办理啊?觉得还是办一张好,否则每次去不同的医院要建卡什么的,还老是把孩子名字打错,太麻烦了?
先报社保的
 单据复印后还给你的
再去报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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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andy 于 2007-8-22 11:05 发表
这个跟那个“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有什么关系吗?“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好像可以报销部分住院费用的。
这个互助基金
 几乎是全部报销了
  而且还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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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打过。是医保中心的电话。他讲了去年9月1日开始办理一种医保卡。
但是我没有听明白。
上面的BBMM,请问 到底是社保卡,还是医保卡。是哪里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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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小点点妈妈 的帖子

同问,怎么办小儿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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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ecy 于 2007-8-22 12:04 发表
同问,怎么办小儿医保卡?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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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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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unnysh 于 2007-8-22 11:06 发表


先报社保的
 单据复印后还给你的
再去报单位的
这个报销是门诊和住院费都是这样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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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的:正面是学籍卡,背面是社保卡,我们已经拿到了,不知道看病的时候能用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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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奶宝妈咪 于 2007-8-22 14:42 发表
学校办的:正面是学籍卡,背面是社保卡,我们已经拿到了,不知道看病的时候能用哇?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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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宝宝去年9月意外受伤住院,当时正巧推出了新的医疗制度,是这样报销的,少儿红十字基金会出一半费用(就是每年60元的保费),另一半费用原来是由单位报销,但现在由少儿医保报销,大约扣除300元要自费的,其它的都报(商业材料费不报),如果到少儿医保报的话,单位里就不能再报销了,因为上面会敲上一个章,如果到单位报的话,少儿医保也不会报了,因为单子单位里也收掉了。其中红十字基金会的费用已经直接扣除了,不用付给医院,剩下的再拿去报的。
     不过据说今年又有新的规定,好像医保的钱也不用出了,也是直接扣除,自己只要付很少的一笔费用,我记得是偶尔听新闻里说的,具体情况还是查查网上吧。
     我们那个时候少儿医保就认红十字基金会的那张60元的保险卡的。
     门诊看病还是单位里报一半的,住院的话是由少儿红十字基金会和少儿医保两部分分别负担。

[ 本帖最后由 馨玥妈妈 于 2007-8-23 09: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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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住院的话是否不适用?

办过的妈妈快来说说具体办理流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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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是否可以报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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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unmama 于 2007-8-22 18:04 发表
门诊是否可以报销呢?
同问?学龄前儿童可以办吗?到哪里去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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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是孩子的父母单位报销,但只报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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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小点点妈妈 的帖子

是红十字会住院保险,只要到你家宝宝打预防针的医院去办理就可以了,保单年限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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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小孩前几天生病住院,他爸爸回来说从今年的6.1号起有新的规定,小孩住院本市户口的付200元押金,外地的付500元(他们住了1星期据说200元还用不掉)不过要幼儿园开张证明的,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有jm知道到底现在的情况是怎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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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单位报销后就不能再报了?那有和没有都一样的喽,门诊到单位报,住院有少儿基金.是不是有什么区别呢?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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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基金会的每年要付六十元的吧,

我们这里二十五号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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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那么多帖好像还不是很清楚, 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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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莹莹妈妈 于 2007-8-23 09:37 发表
看了那么多帖好像还不是很清楚, 随时关注!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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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一阵子打过电话咨询过

一、如果是门、急诊:
费用到单位报销一半(自费药除外)
二、大病或住院
必须入住户口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的医院(60元保险的医院与少儿医保的医院基本相同,但最好大家先搞清楚,免得住错了医院,不能报)
入院的时候好像是到打针的医院开一张社么证明(具体名字忘了),带好60元的报单,户口本,入院。出院的时候,少儿医保是医院直接记帐的,60元的报单好像是费用自动拉掉一半的,也就是住院由少儿医保和60元报单共同负担,单位不能再报了。
大概的情况是这样的。(大概是这个过程,因为上次写的东东现在不在身边,只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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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少儿医保不用到街道去办的,只要是本市户口,20岁以下(学生)就满足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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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单位不给报,就和以前一样了,有没有社保卡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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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世纪宝贝 于 2007-8-23 12:11 发表
那么单位不给报,就和以前一样了,有没有社保卡无所谓.
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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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世纪宝贝 于 2007-8-23 12:11 发表
那么单位不给报,就和以前一样了,有没有社保卡无所谓.
不知道像我这种全职妈妈,没地方报销的情况,这种医保卡一般地门急症(不是住院)医药费可以报销吗?
哪位知道妈妈告诉一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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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公告栏里看到住院基金投保的条件好像不是20岁以下都可以投的
记得可投保的:
1.学龄前儿童
2、辍学学生
3、残疾孩子
4、非本市户口的儿童(具体条件忘了)

大家可以关注一下小区的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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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竟有此事!!!我居然到现在也不知道。

门急诊可以报销伐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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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偶在上海医保网上查的以下信息,供大家参考.


如何为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办理登记手续?  
【字体:大 中 小】     

    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年度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可按下列方式按年度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①中小学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册幼儿,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集体办理登记手续。②未入托婴幼儿、辍学人员、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人员,请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③新生儿,请监护人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示本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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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就医看病有何规定?  
【字体:大 中 小】     

    保障对象就医看病主要规定如下:

    ⑴住院医疗实行划区定点。保障对象应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需转诊治疗的,要办理转院手续。发生急诊的,可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就医。

    ⑵门诊大病医疗限定在原住院医疗机构进行。保障对象需到区县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手续。需转诊治疗的,请到区县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办理转院手续。

    保障对象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可在当地选择2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在外省市临时居住的,可在当地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就医。





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字体:大 中 小】     

    保障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和化疗、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简称“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保障基金支付50%。  





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与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怎样的关系?  
【字体:大 中 小】     

    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是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基本保障制度,由政府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监管。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社会互助性质的补充保障制度,由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简称“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两项制度是基本社会保障与互助共济保障的关系,旨在筑起少儿学生医疗的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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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再研究下吧,我看着还是有点糊涂.

可能要实际办了,才能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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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更全面.



上海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详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5日   来源:文汇报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该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就市民关心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建立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简称“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要解决什么问题?

    答:根据上海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年初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安排,建立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将上海市近200万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整体纳入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妥善解决少儿学生中部分无基本医疗制度保障,部分家属劳保医疗待遇不落实,以及城乡少儿学生保障水平不统一的矛盾,促进少儿学生的健康成长。

    2.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有什么特点?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保障大病,将住院和门诊大病列为保障内容,化解大病重病风险;二是全面覆盖,将上海市户籍的所有适龄对象全部纳入覆盖范畴;三是城乡统筹,实行城乡统一制度、资金统一筹集、待遇统一标准;四是有效衔接,在建立新制度的同时,与现有的职工家属劳保、农村合作医疗、市红十字会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等制度有效衔接。

    3.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与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怎样的关系?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是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基本保障制度,由政府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监管。上海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社会互助性质的补充保障制度,由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简称“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两项制度是基本社会保障与互助共济保障的关系,旨在筑起少儿学生医疗的安全网。

    4.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

    答: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简称“保障对象”)是:①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人员。②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20周岁,在各类中等学校(含高中、中专、技校、职校和特殊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③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复读生等。

    5.哪些人员可参照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

    答:具体是:①经上海市人事部门批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②符合上海市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是上海市户籍,目前尚未报入上海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幼儿。

    6.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答:保障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和化疗、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简称“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保障基金支付50%。

    7.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如何筹资、由谁经办?

    答:按现有制度,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可享受职工家属劳保医疗待遇,由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已实行社会统筹,因此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所需资金也改由政府统一筹集。上海市医疗保险局负责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

    为方便少儿学生参保和医疗费的审核报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将具体操作事务委托给市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统一经办。

    8.如何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年度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可按下列方式按年度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①中小学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册幼儿,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集体办理登记手续。②未入托婴幼儿、辍学人员、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人员,请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③新生儿,请监护人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示上海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证明。

    9.保障对象就医看病有何规定?

    答:保障对象就医看病主要规定如下:

    (1)住院医疗实行划区定点。保障对象应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需转诊治疗的,要办理转院手续。发生急诊的,可在上海市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就医。

    (2)门诊大病医疗限定在原住院医疗机构进行。保障对象需到区县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手续。需转诊治疗的,请到区县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办理转院手续。

    保障对象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可在当地选择2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在外省市临时居住的,可在当地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就医。

    10.保障对象如何报销医疗费?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实施初期作为过渡期。保障对象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全部费用后,在3个月内,凭上海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病史资料及医疗费收据等,到区县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按规定申请报销。

    过渡期后,保障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保障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将由医院记账结算。

    11.哪些费用不属于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报销范围?

    答:①在国外或者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②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费用。③不符合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等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

    12.保障对象能继续享受原家属劳保、合作医疗待遇吗?

    答:原享受家属劳保待遇的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其家属劳保中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不再重复享受,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仍按家属劳保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合作医疗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也不再重复享受,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仍按合作医疗有关规定执行。

    13.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如何继续参加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答:上海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重要补充,实施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后,政府鼓励保障对象继续参加市红十字会等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政府有关部门将推动并通过必要资助,使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达到全面覆盖。凡参加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先由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报销一半,其余医疗费用由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给予支付。

    14.如何与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联系?(见下表)

市、区县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联系方式



(制图:梅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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