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舞成“必修课”真会“广受好评”吗
2007-06-14 02:41:00 来源: 新闻晨报
教育部前天在北京某中学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行《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的有关情况,并决定从今年9月1日开始在全国的中小学全面推广这一活动形式。对于孩子们而言,集体舞将和广播体操一道,成为他们每天的又一堂“必修课”。
从鼓励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艺术活动的角度来看,推广集体舞的诉求当然无可厚非———没有人会否认舞蹈作为一项健康的活动,的确具有调节情绪、活跃身心的功能,而集体舞对培养协作意识和交际能力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将跳舞纳入学校统一日程安排并且某种程度“放大”其教育价值的做法,细想之下,我们多多少少还是会产生一些疑惑和担忧:
其一,原先外界大都以为集体舞的推出意味着广播体操将退出“历史舞台”,但教育部官员前天明确表示,集体舞不会取代广播体操,因为“前者的主要目的是使孩子得到美的体验和艺术的熏陶,而后者则是锻炼和健身的项目”。理由听上去很充分,不过设想一下操场上整齐划一的情景,恐怕不能不承认,两者的功能终究会有部分重叠。在集体舞和广播体操并存的情况下,学生们本就少得可怜的课余时间显然将被大幅度地挤占。
其二,主管部门在推广过程中浓墨重彩地描述了舞蹈所具有的“特殊”教育价值,对此我们不禁要问:舞蹈真有那么“神”吗?从可想而知的套路化的日常演练中,孩子们真的能感受到乐趣吗?在街舞、嘻哈风日益成为青少年群体流行元素的当下,孩子们真的会认同诸如《小白船》或《校园秧歌》之类的舞蹈形式并由此获得审美情趣的提升吗?甚至,当高中的男女生每天手拉手地跳起带有西方沙龙气息的“华尔兹”,家长们会不会产生某些顾虑呢?
其三,我国教育模式和教育理念中“统一化”和“集体化”的倾向经由这次集体舞的推广再度得到了凸显。应当承认,强调统一、强调集体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必须的,但在一些教育环节则未必。像跳舞这种活动形式,原本在各个学校都只是兴趣班的项目,现在,学生无论喜不喜欢都得参与其中。尤其对于男生而言,他们中的很多人可能更愿意把时间———如果还有时间的话———用在足球场和篮球场上。其实,
个性化教育的重要性已经成为教育界的共识,但遗憾的是,从《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中,我们意外地看到了某种倒退。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它
以集体的名义夺取了学生理应拥有的自由。
据说,这堂“必修课”在试验阶段受到了老师、家长和学生们的普遍好评。就算真是这样,也希望主管部门在集体舞的第一个动作亮相之前能够进行更为充分和周全的评估———
我们要让孩子们学会服从,我们也要让孩子们懂得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