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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 07年长宁区推优初中生进入市区实验示范高中就读名额分配办法

07年长宁区推优初中生进入市区实验示范高中就读名额分配办法

关于2007年长宁区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进入市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就读及“名额分配”招生办法的通知


索取号:RC0300000-2007-014


各中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6〕87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07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07〕5号]文件的精神,今年本区将继续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进入市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就读,并实施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和“名额分配”是高中阶段中等学校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这项改革举措是有利于推进初中教育的整体均衡发展,有利于鼓励学生发展个性,改变招生考试单一模式,建立多次选择入学机制和对学生实行全面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评估体系。
二、优秀推荐生的标准:
  推荐进入市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就读的优秀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优秀推荐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较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的要素主要包括: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行为负责。
2、学习能力: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已有的经验、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有对自己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学习成绩优秀。
3、交流与合作能力:尊重并理解别人的观点和处事的方法;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与别人合作。
4、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关心社会,具有社会责任感。
5、体育与艺术表现:热爱体育运动,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并能用各种形式进行艺术表现;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中的美。
三、优秀推荐生名额及分配原则:
1、推荐名额: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优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30%,其中二分之一或以上面向外区县招生,本区共计223人。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优生”的名额在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10%以内,本区共计74人,上述名额均列入学校招生计划之内。
2、名额分配:教育局根据各校在籍初三毕业人数、办学质量、及招生学校的反馈意见等因素制定方案,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及完全中学。(具体名额见附件)
四、优秀推荐生的推荐及录取程序:
1、根据“优秀推荐生”的标准,各初中学校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在学生自评和他评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和年级组在听取教师意见平衡后确定拟推荐名单,报学校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学校推荐工作小组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对拟推荐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推优生”须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且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和体育(体育与健身)学科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含良好),经学校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
2、被推荐的优秀初中毕业生经学校推荐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后,由学校校长签发推荐意见,并将推荐名单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一周。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推荐名单报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推优生”就读初中学校需提供:由学校填写并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由市教委统一监制),并附:①“推优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②由校长签署《优秀毕业生推荐意见》。
3、在初中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招生学校根据之前制定的、经区教育局批准、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核备案后、在网上和相关媒体上公示的学校“推优生”招生办法(包括:择优录取的标准、要求和具体办法)进行实施。
4、市“推优生”招生录取工作在市统一学业考试之前进行。市“推优生”本人可根据“推优生”招生计划数和招收学校,结合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和报考志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可填报2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填写《2007年上海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推荐入学志愿表》(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监制)。
5、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推优生”志愿顺序分别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区招收“推优生”计划和录取办法,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集体讨论择优录取。必要时,招生学校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优生”进行面试,但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考试。
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选择;当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招生学校应如数录取,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优生”。
按志愿未被录取的“推优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中招办负责进行征求调剂录取工作(“推优生”可根据分区招生余额填报1个调剂录取志愿)。仍未被录取的“推优生”,则进入下一阶段的报考程序。
6、每位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收的“推优生”均需明确推荐学校,学校送报有关材料交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备案。
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收的“推优生”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招生录取工作在市统一学业考试之后进行。
7、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完善“推优生”跟踪反馈检验和奖惩机制,确保初中学校提供的《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推优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以及由校长签署的《优秀毕业生推荐意见》真实可信。
五、“名额分配”招生: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本区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数比例,按区域内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10%的名额,平均分配到本区内各初中学校和完中,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华师大二附中、上海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名额由学校随机抽取决定。
2、各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名额分配”招生的信息(包括招生学校、招生人数、招生要求、录取办法等),由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自主填报志愿(须填写在“提前录取志愿”栏中的“名额分配”志愿)。
3、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由区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
六、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4月13日 教育局召开学校领导会议布置优秀推荐生及“名额分配”工作
4月16~23日 各校组织落实、分步实施
4月25日 将拟优秀推荐生的有关材料送区中招办汇总审核
5月11~25日 区报送市“推优生”材料及投档盘片,学校进行录取
六、推荐工作要求:
各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推荐优秀生的质量。教育局对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程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及有关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同时,对推荐优秀生的资格,教育局有权予以否定。
七、补充说明:
  被推荐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优秀推荐生在填写《2007年市重点普通高中优秀推荐生志愿表》的同时,填写区中招办的《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优秀生征询表》,确认若被推荐而未被录取的市推优生,其材料退回中招办后,由中招办根据其所填志愿向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录取,放弃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志愿的推优生进入统考升学程序。

附件:1. 2007年长宁区市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优秀推荐生名额分配表
2. 2007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含寄宿制)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
3. 2007年长宁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表
4. 2007年上海市“推优生”志愿表
5. 2007年长宁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优生”征询表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推荐优秀生  名额分配  高中就读  办法  通知
抄送:招生考试中心
长宁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12日印发
校对:宋                                                                        (共印60份)
附件1:

2007年长宁区市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优秀推荐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    校 市推优生 复旦中学 天山中学 建青实验学校
1 市三初中 20 2 2 0
2 市三附校 6 1 1 1
3 延安初中 20 2 2 0
4 西延安中学 22 2 3 0
5 复旦初中 11 5 1 0
6 天山初中 8 1 5 0
7 虹桥中学 5 0 1 1
8 天山二中 11 1 2 1
9 新光中学 6 1 1 1
10 长宁中学 7 1 1 1
11 开元学校 15 2 2 0
12 教院附中 7 1 1 1
13 娄山中学 15 2 2 0
14 泸定中学 8 1 1 1
15 姚连生中学 7 1 1 1
16 仙霞中学 15 2 2 1
17 新古北中学 8 1 1 1
18 新泾中学 10 1 1 1
19 新世纪中学 11 1 1 0
20 建青实验学校 1 0 0 0
21 番禺中学 6 1 1 1
22 西郊中学 4 0 0 1
总    计 223 29 32 13

附件2:

2007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含寄宿制)
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



区 县 学校简称 长  宁
推优 名额
分配
高  中  合  计 223 64
黄浦 格致中学 3   
光明中学 3   
大境中学 3   
敬业中学 2   
卢湾 卢湾中学 2   
向明中学 1   
徐汇 市二中学 5   
南洋模范中学 5   
南洋中学 2   
位育中学 2   
长宁 市三女中 38 25
延安中学 50 34
静安 市西中学 12   
育才中学 2   
普陀 宜川中学 3   
曹杨二中 5   
晋元中学 2   
闸北 市北中学 3   
第六十中学 2   
新中高级中学 1   
回民中学 1   
杨浦 控江中学 1   
闵行 闵行中学 10   
七宝中学 6   
宝山 行知中学 3   
嘉定 嘉定一中 2   
浦东 洋泾中学 4   
进才中学 1   
金山 华东师大三附中 2   
金山中学 3   
松江 松江二中 3   
青浦 青浦中学 6   
南汇 南汇中学 4   
奉贤 奉贤中学 4   
崇明 崇明中学 1   
委属 复旦附中 5   
交大附中 4   
华师大二附中 7 2
上海中学 5 1
上师大附中 5 2
中  职  合  计 10   
信息技校(工业分析与检验) 1   
工业技校(数控技术应用) 2   
交大医学附属卫校(护理) 1(女)   
建筑工程学校(工业与民用建筑) 2   
交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 2   
现代职校(饭店服务与管理) 2   



附件3:

2007年长宁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    校 延安中学 市三女中
1 市三初中 2 2
2 市三附校 1 1
3 延安初中 3 2
4 西延安中学 3 2
5 复旦初中 2 1
6 天山初中 1 1
7 虹桥中学 1 0
8 天山二中 2 1
9 新光中学 1 1
10 长宁中学 1 1
11 开元学校 2 2
12 教院附中 1 1
13 娄山中学 2 2
14 泸定中学 1 1
15 姚连生中学 1 1
16 仙霞中学 3 2
17 新古北中学 1 1
18 新泾中学 2 1
19 新世纪中学 1 1
20 建青实验学校 1 0
21 番禺中学 1 1
22 西郊中学 1 0
总    计 34 25

附件4:

2007年上海市“推优生”志愿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考生登记号   
通讯地址 区(县)      路         弄        号        室
邮政编码   住宅电话   手    机   
志愿栏   学校代码 学校简称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是否愿意征求志愿(如不填则视为不愿意)   
      

填表说明:
1、本表为获得市“推优生”资格的200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填写。
2、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在就读区(县)有招生任务的学校。
3、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栏内可分别填报一所学校,按志愿顺序投档录取。
4、如学校代码(五位数)与学校简称不一致,则以学校代码为准。
5、不愿意征求志愿的学生在上述二个志愿均未被录取后,区(县)中招办将不再下发征求志愿表予以征求。

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2007年    月    日


附件5:

2007年长宁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推优生”征询表

根据长宁区教育局“关于市区推优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若获得“市推优”资格而未被录取的市推优生,可获得一次区推优资格。被推荐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优秀推荐生在填写《2007年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优秀推荐生志愿表》的同时,填写《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优秀生征询表》,市推优生在确认被推荐而未被录取后,由区中招办根据其所填志愿向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录取,放弃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志愿的推优生进入统考升学程序。(如放弃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则不须再填写此“征询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考生登记号   
通讯地址 区(县)      路         弄        号        室
邮政编码   住宅电话   手   机   
志愿栏 学校代码 学校简称
   
        

填表说明:
1、本表为获得市“推优生”资格的200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填写。
2、考生填报的志愿栏若为空白,则视作为放弃区“推优生”资格.
3、如学校代码(五位数)与学校简称不一致,则以学校代码为准。

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200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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