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同意LZ的观点!
对于ROSE的
"婚姻的承诺应该是双方自觉在精神上和情感上遵循的。用经济作为束缚和衡量,那么无异于出卖自己的情感。"观点,
我同意前半句.后半句的意思则有点倒挂了:并不是用经济来约束婚姻,应该是在没有婚姻和情感的情况下,经济是一个很有效的管理手段.
总结我的观点:
人是社会的人,但社会对男人要比对女人宽松得多得多,(虽然社会已经发展,但是还远远不够).所以,在这样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中,女人要生存,发展当然比男人付出得多得多.(勿需列举,前面已说了n方面了).
回到主题:当离婚在原本就倾斜的天平中又加上了重重的砝码时,男人被或者"放血",或者"净身出户" 根本不算什么,和女人对家庭的付出,对子女的无私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一句话:对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来说,无论怎样贬低都不过份,因为这个男人丧失的不只是婚姻,而是一个人起码的道德.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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