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0个人次参与评价】

请熟悉婚姻财产分割的朋友帮忙判断一下

请熟悉婚姻财产分割的朋友帮忙判断一下

好朋友的事情,结婚大约5年吧,孩子4岁多,他们要离婚了,那女的简直没有基本的道德,男方的父亲得了癌症需要几万元钱,那女的竟然说:”是你父亲又不是我父亲,我是不会出钱的!”我听了都气得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别说我的朋友了。

昨天他们终于拉破了脸,半夜三更和我讨论财产分割方面的事情,害得我一夜没有睡好,我按我的想法给了些建议,也不知道准不准确,想请旺网的朋友们,特别是法务工作的朋友帮着看看,我说的对不对。他们主要的财产为:

1、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是婚前男方老房动迁时分的,产证和动迁协议上只有男方及男方父亲的名字,我想这套房子应该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没有份的。

2、一套三居室的房子,是婚后女方家动迁时分的,动迁协议上有男方的名字(产证上应该有的,忘记问了),我觉得这套房子男方应该可以主张权力。

3、十余万元现金存款,现在以女方的名字存在银行里,存折也在女方手里,我想这个男方应该有一半的权力,但如何防止女方近期转移掉,我就不知道了,或者说什么证据对将来证明存款的数额比较有效,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

4、四万元外借给女方的亲戚了,借条正本也在女方手里,我想这肯定属于共同资产的,但就怕到时候拿不出证据来证明,不知道借条的照片有没有用的。

5、最大的问题,孩子的抚养权,这个估计希望不大的,因为孩子一直是女方家带着,而且姓也姓女方的,现在男方说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但我觉得,为了将来见孩子方便,还是一个月一个月给的好。

我觉得第1和2条,问题不会太大,关键是现金存款,该怎么维护他自己的那一份额。

先谢谢大家了!.

TOP

我觉得第1和2条就有问题。.

TOP

产证上有男方的名字,如果没有做过婚前财产公证,那男方的一半中就有老婆的一半。.

TOP

引用:
原帖由 星宇妈妈 于 2005-12-14 14:59 发表
我觉得第1和2条就有问题。
我指的问题不是太大,是出于男方并不想要女方那套房子,只要女方不来抢第1条里的房子,男方也就放弃第2套房子的权力。.

TOP

引用:
原帖由 星宇妈妈 于 2005-12-14 15:01 发表
产证上有男方的名字,如果没有做过婚前财产公证,那男方的一半中就有老婆的一半。
新的婚姻法婚前财产一直都是个人财产

[ 本帖最后由 潇潇 于 2005-12-14 15:13 编辑 ].

TOP

法律归法律,离婚后女方带孩子只得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是不公平的,况且孩子一直是女方家带的。(跑题了).

TOP

先说说2个人为什么离婚吧,这个比较主要。.

TOP

引用:
原帖由 35202 于 2005-12-14 15:48 发表
法律归法律,离婚后女方带孩子只得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是不公平的,况且孩子一直是女方家带的。(跑题了)
所以民法很复杂的.也不是真的就是什么对半开啊等等的.
反正男方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如果转移了,就咬定那就是抚养费,不就行了.所以男方也没啥伤脑筋的..

TOP

第3个,你只要知道相关的银行和开户名,到时可以申请法院取证。.

TOP

引用:
原帖由 千零 于 2005-12-14 15:56 发表
先说说2个人为什么离婚吧,这个比较主要。
.

TOP

引用:
原帖由 千零 于 2005-12-14 15:56 发表
先说说2个人为什么离婚吧,这个比较主要。
女方平时就把钱看得很重的,现在男的父亲生了癌症,需要用钱,女方一分都不肯出,从来没有去探望过,说”替他爸爸看病,只有把男方婚前的房子卖掉,才愿意拿出一部分给男方父亲看病”,我觉得这女的连基本的道德都没有,所以男的没有办法再和她生活在一起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35202 于 2005-12-14 15:48 发表
法律归法律,离婚后女方带孩子只得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是不公平的,况且孩子一直是女方家带的。(跑题了)
这男的有点象上门女胥,孩子也是姓女方家的姓的。

昨天晚上一闹离婚,女方立刻把存折现金什么的全部放起来了,男方已经伤透心了,昨天我LG给了他1000多元钱,让他在外面借旅馆住。

到了这份上,我想他不会再为女方考虑多少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潇潇 于 2005-12-14 16:28 发表
这男的有点象上门女胥,孩子也是姓女方家的姓的。
老半天你对人家家庭都不是很了解啊,瞎操什么心!.

TOP

引用:
原帖由 千零 于 2005-12-14 16:31 发表

老半天你对人家家庭都不是很了解啊,瞎操什么心!
了解啊,是很好的朋友,因为我感觉正宗上门的,应该是象女儿一样嫁出去的,家里什么也不拿的,但他又象儿子一样,拿了家里房子,结婚父母给钱了,但是,结婚不久就住到女方去了,孩子也姓了女方的姓。所以只好说象上门女婿。.

TOP

女的人品这么差,是无法一起生活,苦了小孩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robinzh1 于 2005-12-14 16:41 发表
女的人品这么差,是无法一起生活,苦了小孩了。
是啊,我也这么想,不然早就劝他们离婚了.

TOP

你们也别断言的这么早了,如果女方人品差到这个地步,那结婚前男方干啥去了,还要娶。这个男的有兄弟姐妹么?.

TOP

引用:
原帖由 千零 于 2005-12-14 16:58 发表
你们也别断言的这么早了,如果女方人品差到这个地步,那结婚前男方干啥去了,还要娶。这个男的有兄弟姐妹么?
刚和这朋友一起吃饭,他说结婚前这女的不是这样的,一结婚就把钱看得很重很重了。这女的我的接触过,本来也就觉得她很会算。

他有一个哥哥,从他爸爸生病到现在,钱都是他哥哥出的,现在他自己觉得过意不去,想承担一些,而且以后的治疗费用也会比较可观,于是就和他老婆提出来,结果就这样了。

已经咨询过了律师,我楼顶的判断1和2基本正确,3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第4点证据不足的话很难主张权力。.

TOP

如果情况属实,这个男人是吃素的呀?自己赚的钱,自己爸爸病了,居然LP说不给他钱他就只有离婚了?应该还有很多办法吧!好象为这个还谈不到离婚的份上,要想办法把钱搞过来才是。.

TOP

引用:
原帖由 菁菁妈妈 于 2005-12-15 10:53 发表
如果情况属实,这个男人是吃素的呀?自己赚的钱,自己爸爸病了,居然LP说不给他钱他就只有离婚了?应该还有很多办法吧!好象为这个还谈不到离婚的份上,要想办法把钱搞过来才是。
对呀,不行就动用暴力!.

TOP

引用:
原帖由 robinzh1 于 2005-12-15 11:00 发表

对呀,不行就动用暴力!
我猜想,男方也许有什么地方做的也不好,令女方失望或伤了心的,不然,他们不会发展成这样的,如果婚前是有感情而结婚的话..

TOP

引用:
原帖由 菁菁妈妈 于 2005-12-15 10:53 发表
如果情况属实,这个男人是吃素的呀?自己赚的钱,自己爸爸病了,居然LP说不给他钱他就只有离婚了?应该还有很多办法吧!好象为这个还谈不到离婚的份上,要想办法把钱搞过来才是。
同意,为了钱就离婚好象太草率了,还有孩子呢,好好的一个家不至于吧。.

TOP

引用:
原帖由 星宇妈妈 于 2005-12-14 14:59 发表
我觉得第1和2条就有问题。
第一套房子如同住了很多年(如女的户口在其中),也算共同财产的
如果恩断义绝,就离,但男的经济上肯定吃亏的,还是好好协商的好
如协商不成,上法院对孩子真不好
如果只是经济问题,没有第三者,孩子又小,还是劝和别劝散,男的应冷静,一切为了孩子!
钱可以想办法问朋友亲戚借,这才是正经,在老人生病其间离婚,也不可能马上拿到钱
说不定也把老人气够呛.

TOP

引用:
原帖由 robinzh1 于 2005-12-15 11:00 发表

对呀,不行就动用暴力!
我不是这个意哦!!!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用暴力的,否则本来到没有到离婚的地步,这样反而离得快了。
我的意思是想办法,要智取(我觉得夫妻之间只要下决心动脑筋,没有做不成的事)。另外知道自己LP是这样的,以后的钱自己看紧了,亡羊还补牢呢!至于为钱离婚,好象不值得。.

TOP

孩子4岁了,怎么在一起也有几年了,一家人怎么会这么不同心的啊,女的也是父母生病怎么可以不给钱啊,就算是别人,能帮也得帮帮啊,何况自己的亲人。不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女的会如此男的是不是也该找找自己的原因啊,能不离婚就不要离婚。.

TOP

男方父亲住在拆迁分的房子里吗?如果住的话,那女方有点过份,要是不住的话,我觉得卖了这房子付医药费也没什么不对的。女方可能这样想的:老人如果有劳保的,那去掉劳保支付部分,房款付掉部分如有结余留着给老人再加他的劳保工资过日子肯定没问题的。如果他这病只是花钱拖时间了,那他们现在拿出存款付药费,老人一旦走了,房子上虽然只有老人和她老公名字,但分遗产时,大儿子也可以拿点的呀。现在老人的钱用在老人自己身上也没什么不对的。虽然缺少点人情味,但很多事情一开始就算清楚比较好,再说,已经到离婚的边缘了,男方应该以大局考虑,为了小孩保住这个家,让一步有什么不可以的。

[ 本帖最后由 白梅 于 2005-12-15 13:44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白梅 于 2005-12-15 13:33 发表
男方父亲住在拆迁分的房子里吗?如果住的话,那女方有点过份,要是不住的话,我觉得卖了这房子付医药费也没什么不对的。女方可能这样想的:老人如果有劳保的,那去掉劳保支付部分,房款付掉部分如有结余留着给老人 ...
有道理.

TOP

还是不要草率离婚的好。冷静, 冷静!.

TOP

引用:
原帖由 Recy妈妈 于 2005-12-15 18:07 发表
还是不要草率离婚的好。冷静, 冷静!
9494.

TOP

呵呵,偶觉得白梅分析地真好!

不要轻率提离婚,尤其旁人不能多掺和,毕竟很多事情,旁人是不得而知的。.

TOP

为了家庭琐事高到离婚,不值得.如果他们夫妻感情还好的话,千万别离.
若无回旋余地,谈起来决不要客气..

TOP

谢谢大家的建议,虽然这事情只有当事人有发言权,旁人只能给个建议,但做为非常非常好的朋友,我们不可能不管的,而且出我们意料的是男方的父母竟然支持儿子离婚,可想而知这段婚姻真的走到头了。

由于男方是本地人,这房子是拆了宅基地分的,等于是祖业,所以很看重,不可以卖掉的,说到看病,到现在为止除去医疗保险的,自己承担的也就4万元钱,即使将来再需要花费,就算需要花个10万元,兄弟两人一摊也才5万元一家,家里又不是没有存款,为了这几万元卖掉房子根本不必要,这只是女方的理由而已。

女方想卖掉房子还有一点原因就是产证上没有她的名字,属于婚前财产,怕以后分不到,其实房子虽然是婚前分的,产证是他们婚后才做的,不把女方的名字做上去,就是因为老人有这方面的考虑的。

家里的经济大权全部在女方手里,男方把工资卡都上交的,女的每月再给他几百元的零花钱,所以要男的私底下给老人钱这是不可能的。

其实这件事只是个导火线而已,平时点点滴滴的事情也很多,女方全家就把男方当上门女婿,根本不尊重他,没有家庭地位。

说到孩子,即使离婚,在经济方面女方有三套房子,以后卖掉仍何一套,都够过一辈子了,所以不成问题的,在精神上,我倒不觉得孩子在这种环境中成长有什么好处。

如果这次听女方的,把房子卖掉了,以后如再发生类似的情况,男方就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更惨了。

现在男的已经想清楚了,决定离了,昨天让律师申请财产保全了。

不过经过这事情我倒是感触很多,法律知识也增长很多:).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