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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然然妈妈 at 2005/9/7 15:38: 30出头还算年轻,那就把想做的事情完成,等到35/36再生也不迟啊。唯一的缺点是孩子间隔大了点。
Originally posted by 翔妈 at 2005/4/26 15:08: 哈哈,第一,二个孩子贴250加元,第三个贴800加元。养孩子是足够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欣然妈妈 at 2005-5-5 12:00: 要吧,有条件的话。
Originally posted by Jennierunrun at 2005-9-13 06:21 PM: 要!
原帖由 六六妈001 于 2005-6-10 16:02 发表 不知是原来的位置咔嚓还是平行的,还是垂直的。要是平行的话还挺好,第一刀当上了小队长,第二刀当个中队长,第三刀就是大队长了。比十字星好看,也有派。
原帖由 美萱妈妈 于 2005-4-25 21:18 发表 条件这么好,没什么好犹豫的。我要是你,一定要!!
原帖由 精灵妈 于 2005-4-26 08:07 发表 年纪轻,就要,年纪大,就不要.
原帖由 翔妈 于 2005-4-26 15:08 发表 哈哈,第一,二个孩子贴250加元,第三个贴800加元。养孩子是足够了。
原帖由 安妮 于 2005-12-9 21:45 发表 第三个贴这么多啊?
原帖由 悦悦MUM 于 2005-11-17 15:02 发表 不要,累死了
原帖由 炫炫妈 于 2005-11-18 18:13 发表 有得必有失。衡量一下哪个对自己人生更重要就选择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