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切实加强办班补课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均不得举办以中小学在校学生为对象的学科类训练班、补课班、提高班、辅导班,以及针对学龄前儿童的各种外语和学科班,为中小学开展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创造良好的环境。禁止中小学幼儿园以各种形式联合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补课班等行为,组织或变相组织各类办班收费行为;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动员和组织本校(园)学生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各类文化补课班。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高校非学历教育和培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对各类以高校从属机构名义举办以中小学在校学生为对象的学科补课班进行清理和整顿,以营造良好的素质教育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各中小学的评价和招生工作,不得将各种社会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和招生依据。
是否不用考证啦?小五班是否也不许办啦?如果是这样,真是太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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