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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住宅物业税,十年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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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税,十年出不来

董藩 http://622004590.qzone.qq.com经济学家,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装扮空间 加为好友

   
5月25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及“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于是这个沉寂了一两年的话题再次引爆舆论,成为这几天的焦点话题。
   
自从这个消息出来后,我的电话就响个不停。不少记者要求采访,均被我拒绝了。但从昨天开始,电话越来越多,而且一些地方官员和企业家也急于了解物业税征收的可能性以及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既然躲不过去,就索性以问答的形式,就大家关心的重要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也欢迎大家进一步讨论。
   
问:国务院的文件都出来了,物业税是不是很快会推出?
   
答:以物业税为代表的保有环节税种的出台的确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我以前也说过,“十一五”期间物业税可能会出台。早在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就曾提出,要“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2006年,针对当时的形势,我的看法是,虽然对住宅征收物业税很难,但再经过三、四年准备,在2010年左右,政府可能在商业物业上先尝试一下。但现在我要稍微修改一下我的看法——由于在2007、2008以及2009年已经过去的近五个月中,中央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投入到这项工作中的精力很有限,商业项目的物业税“十一五”期间也很难推出,再推后三四年也正常。至于对住宅征收物业税,那可能是十年后甚至更遥远的事情了。前几年有关部委领导领导也几次找我咨询物业税以及房地产调控问题,我一直认为,对住宅征收物业税是很难、很遥远的事情。
   
问:国家不是早就做好了征收准备吗?
   
答:不能说国家一点儿准备也没有,中央政府至少有了这样的想法,也在个别中小城市或者大城市的下属城区搞过物业税的“空转”模拟试验。但这与真刀真枪征收物业税是两码事。做个比较,我觉得要征物业税,这比主办一届奥运会要复杂得多,费劲得多。当年我们有了奥运梦后,就开始积极申办。1993年,中国第一次向国际奥组委提出了举办奥运的申请,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大家都期待能够成功。但是,尽管我们万众一心,但最终还是落选了。中国没有放弃,再接再厉,2001年又第二次提出了申请。7月13日,国际奥组委主席萨马兰奇先生的嘴里才发出了“北京”的声音。此后又经过7年全力准备,我们才办了一届奥运会。我们付出了多少努力自己很清楚。但办奥运大家都支持,征物业税就不同了,要让83%拥有私宅的家庭向政府大额缴税,大家没有抵触情绪吗?不要说网民很支持,网络是怎么回事大家很清楚,通过网络了解民意是十分愚蠢的事情。
   
问:不是模拟“空转”试验很成功吗?
   
答:模拟“空转”试验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是税务局自己在那里“过家家”玩。我们小的时候都有过“过家家”的经历,多简单啊,那时怎会知道长大后挣钱的艰辛?怎会知道还有个“下岗”这个词?怎知道柴米油盐的麻烦?怎知道买房难、看病难、上学难?“过家家”不是真正的居家生活!税务局说他们在“统计物业数量”,随便发几张表填填,数据准吗?说在“做测算、评估”,方法科学吗?真要征税时,评估值业主会认可吗?说他们在“制作报表”,画张表也能算征收物业税的“准备工作”吗?
年轻人有时也会做个美梦,梦见自己的新娘象天仙一样,婚礼场面象王子结婚一样。这是事实吗?梦想距离现实足有十万八千里——睁开眼后,你不知道你的漂亮新娘在哪里,不知道你的新房在哪里,不知道结婚的钱在哪里,不知道梦中贺喜者那些彩礼在哪里!
   
问:征收物业税的最大阻力是什么?
   
答:最大的阻力是很多房子搞不清在谁手里。要征收物业税,必须搞清楚每套房子都是谁的。不必讳言,有一部分官员存在腐败问题,他们不敢曝光的财产主要以房产或金钱形式存在着。上海房地局一名原副局长,网上说他被查出的房产有30余套,每套价值在几百万元,总值1亿以上。上海还出了个“炒房区长”,名下的房产达14处。重庆有个貌似清廉、没钱买房的“租房局长”,后来发现也是个腐败分子。政府总得把所有这些隐蔽的房产搞清楚,才知道该没收还是该找业主要税款吧。谁来调查?房地产领域腐败较严重,他们愿意揭开自己的黑锅盖吗?普通百姓并不知道,有些房子根本找不到业主,有些房子产籍资料丢失甚至被人为毁掉了,有些房子既没有产权证也没有产籍资料。类似问题有很多,不容易解决。要征物业税必须以反腐败斗争取得彻底胜利为前提,这需要时间,很长的时间。如果能开征物业税,就能开征遗产税,但相对简单的遗产税问题也讨论了20多年了,1996年还被列入国家立法计划,但到现在却连个影子还没看到。
   
问:如果能把房子普查清楚,是不是就可以顺利征税了呢?
   
答:不是这样。征收物业税是很难的,我认为中国目前还不具备征收物业税的社会基础。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要让老百姓从自己腰包掏钱为自己的财产支付拥有成本,几乎没有人愿意。现在对物业税持欢呼态度的主要是没有房子的人,但正如前面所说,83%的家庭则会抵触甚至反对。只是开征这一天还没来临,大家的反应还不够强烈。税务局曾让年收入达到12万的人自动申报,有多少人去找他们呢?中国与大多数国家文化基础不同,欧美国家信仰基督教、天主教,南亚地区信仰佛教,人家的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是源于内心。他们能够推行的制度,我们不一定能搞下去——因为我们很多人内心只信仰权和钱。
   
问:老百姓反对就无法实施吗?地方政府应该是持欢迎态度的吧?
   
答:老百姓是缴税者,关键时刻意见会高度一致,都反对当然就无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利息税还能找到个代扣单位,物业税不行,只能自己缴。房子在老百姓手里,政府已经不能利用办证等约束性环节逼着大家缴税,麻烦就出现了,而且法难责众。很多业主连对私人企业的物业费都不交,还会交给国家的物业税吗?要说违法,不交物业费不也违反了合同法吗?一些老百姓会说:我们好不容易买了套房子,又年年征税,不是逼着我们卖房吗?再说,有的房子交过土地出让金,有的没交,怎样公平对待?政府全名叫“人民政府”,不考虑老百姓的意见也不行。地方政府也持不合作态度——因为地方收入可能会降低,很多收费将被取消。房地产税费构成十分复杂,不下几十种,怎么合并?怎么分成?今后出让土地还要不要收土地出让金?如果不收,怎样调整出让制度并体现出竞争性?已经收的怎么处理?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常务理事朱大鸣先生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
   
问:如果对住宅强行征收物业税,会依据什么标准征收呢?
   
答:我想过几年,想到了五个思路,但每个思路都会遭遇“短路”——
一是按照评估价格征收。但许多大中城市核心区域可能还有大片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或者九十年代的旧房子,这些房子虽然户型较小、质量和环境已经很差,但位置好,很值钱,业主该不该交物业税?当然该交!但这些小房子、旧房子住的都是低收入人群,很多人甚至没有工作,能收上来吗?二是按照套型面积征收。富人住大房子,该交。不过许多因城市化而进城的农民都要求实物补偿,按照人均四五十平方米标准获得了一套大房子,却可能连工作都没有。他们的房子能收上来物业税吗?三是按照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征收。那些豪宅住户该交,不过那些鳏寡孤独者虽住着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很高,该不该交?税务局能收上来吗?四是按照容积率征收。那些住别墅的家庭该交,但城市“贫民窟”、“城中村”的容积率也很低啊,对那些住户该不该收?怎样确保收上来?五是按照家庭住宅套数征收。首套免交,第二套要交。那跟父母住在一起的就分户了,假离婚也会大量出现。更细的问题还有很多。
   
问:西方发达国家是怎样征收的?不能借鉴一下他们的做法吗?
   
答:西方国家征税方法不尽相同,但主要是按照评估价格征收。他们的土地制度基本上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城市规模很小,区位对房价影响小。西方的文化基础、信用制度也与我们大不相同。只有在中国,两种土地制度、两种房产制度并存,近30年来又进行了很多改革,各地的情况也千差万别。西方国家条件不一样,能有多少可供我们借鉴的地方?举个例子,在瑞典,政府每三年根据区位等基本因素对所有物业给出一个基本价格,然后给每户发一个调查表,要求填写在过去三年间添置或更新了哪些可以增值的项目,如换了地板,修了游泳池等,价值多少。政府要据此调整评估价格。填得越多、价值越大,缴税也就越多。瑞典人能做到百分之百如实填写,在中国能行吗?瑞典专业人士评估房产时不会发生寻租行为,中国能做到吗?评估人员即使不索贿,业主也可能主动行贿。
   
问: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提出征收物业税的问题?
   
答: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可能是一个原因,但主要还是因为今后几年政府财力会很紧张,需要开辟财源。以前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比较高,2003~2007年间,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2.1%。2007年达到51304亿元,同比增长32.4%,其中中央财政收入达27749.16亿元,增长了35.6%。中央政府不差钱。但2008年后经济危机发生了,全国财政收入大降,2008年财政收入为6.13万亿元,只增加了19.5%。2009年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更突出。从收入看,企业效益下降,财政收入来源明显减少。近几年支撑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一些特殊因素在2009年减少或没有了,财政增收的难度加大,实现全年增加8%的目标并不把握。同时,为振兴经济,必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特别是4万亿中央投资以及各省的大幅投资支出,一下把家底花光了,但明年还得大规模投入啊。中央政府压力大,财税部门压力大,所以又想起物业税来了。
   
问:大多数人说物业税出台可以抑制房地产投机和投资,有利于房价稳定,这种说法是否有道理?
   
答:物业税是一个长期性税种,主要是开辟税源,增加政府收入,它的税率一般是稳定的。如果指望它来调控房地产市场,并不合适,因为宏观调控关注的是短期市场状况,适合作为调控工具的税种,其税率必须具有灵活调整性。另外,房价上涨主要是供求关系在起作用。中国正面临着一系列因素导致的需求爆发。尽管供应量很大,但仍跟不上需求增长的速度。只要供求大致平衡,是不会出现房地产投机的。对北京市场的初步分析表明,所谓的投机****易连万分之一都不到。对房地产投资,应该鼓励而不是打压,因为投资性房产形成了租赁市场的供应,没有人投资,那些无法纳入政府保障体系的当地住户、流动人口、暂时不想买房子或暂时买不起房子的人住哪里呢?鼓励投资既帮了承租者的忙,也对减轻政府的住房保障压力大有好处。从长期趋势来看,我赞同出台物业税税种,但当前提这个问题很不合时宜,因为对刚刚有所恢复的市场形成了压力。而没有房地产市场的恢复,是没法达到“保八”目标的。
   
问:除了你已经提及的几点外,还有哪些条件制约着物业税的开征?
   
答:有很多啊,只谈四点吧:第一,要征收物业税,很多税种就要合并,很多收费也要合并进去,一系列法律法规就要因此修订甚至废止。比如,土地出让金不收了,以后土地招拍挂如何进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一大批法律法规不得修改吗?要修改就需要时间。第二,按照现行立法程序,要增设物业税这样一个新的税种,必须经过全国人大的相关程序,确立相应的法律地位。设立这么个复杂的税种,讨论起来那么容易通过吗?第三,地方政府在现行土地出让模式下收益巨大,开征物业税,地方政府将失去巨额土地出让金,过渡期地方政府收入大降,无米下锅,会呈现出“休克期”状态。有大家都接受的过渡方案吗?若没有,地方政府会支持这项财税改革吗?第四,摆在眼前的是评估人才储备问题。物业价格谁去评估?税务局能搞吗?搞不了!税务部门据说正在开发软件,但靠软件可估不准房地产的价格——房屋的房龄、朝向、结构、装修状况、区位、周边基础设施发育情况、人口密度等很多因素都会影响房价,甚至一个非正常死亡事件也会导致物业明显贬值。房地产必须由持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来估值,但全国城镇中仅住宅就不少于2亿套,而房地产和土地估价师只有三万多人,有些县城连一个注册估价师都没有,怎么评估?不评估怎么征税?一句话,征收物业税只是财税部门一厢情愿的事情,对住宅来说,十年内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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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这东西不是老百姓说了算的。对我们老百姓也没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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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到时候就算征了,也就是养活一大帮子蛀虫而已。。。

就算征,应该也要等到贪官们清掉自己的房子以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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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税收征收操作很难执行的,没人愿意主动去交的,如果国民诚信体系没有完善建立,这个税收是很难实际开征,政府政策制定的人属于------拉讲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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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社区『经济论坛』 [热点资讯]物业税之深度解析
作者:discuzz



一、为什么政府要推出物业税?



  政府为什么要推出物业税呢?要讲清楚这个问题咱们还是先从房价说起吧——哈哈,一开头就有点绕远了。
  自从2003年国务院推出18号令,让房价开始飚涨的那天起,中国楼市向来就分为多头和空头两派。多头以政府、开发商、和叫兽砖家为一方,认为房价会涨,理由是:城市化、地段的唯一性、住房改善的刚性需求,云云;空方则大多数为民间学者和普通百姓,认为房价该降,理由是收入价格比、国外的地产繁荣周期,政府的良心和责任,等等。争论有年,但是房价呢?从03年开始一路开涨就从未回头,赶上这次百年未遇的经济危机,地产商眼看就要撑不住了,政府马上赤膊上阵跳上前台亲自为地产商撑腰打气,各种政策五花八门,一下子就托起来现在这么个量价齐升的“小阳春”!多好啊!
  所以,从事实来看,空方肯定是错的,因为他们太幼稚!既然空方是错的,那么多方就对了么?其实,多方也是错的!虽然房价走势与多方的说法完全一致,可是多方还是不对,因为他们所有的理由根本就是胡扯!而且他们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他们的问题不是幼稚,而是邪恶!
  实际上在我看来,这场争论完全是鸡同鸭讲,因为他们所讨论的问题根本就不是同一件事情。
  我们知道在一个公平交易的市场中,有买方有卖方,双方自愿交换,从而产生价格——这样的价格才是真正的价格。如果有一天,一伙流氓强行闯入你家,一个大嘴巴打得你满脸是血,然后用匕首指着你,告诉你说要和你做一笔交易,把你自己家里的沙发电视、锅碗瓢盆、老婆孩子、所有一切打包贱卖给你,只收你30000块钱,而这个时候你却和强盗去谈什么供求关系、经济周期、收入价格比以论证对方开价太高——你说你这不是神经病么!所以在我看来,现在的空方就是这样的一群神经病,前两天看到时寒冰的文章说他感到对国家民族多么的绝望,以至于在半夜里痛哭失声……
  呵呵,哭吧,哭死我也不同情你!
  因为在中国,你看到的那两个字根本就不念“房价”,一般我都读成“敲诈”。敲诈?对,就是敲诈!因为当今中国一切政策、制度、法律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掠夺和榨取,只要而且只有明白了这一点,你就抓到了理解中国一切问题的金钥匙。
  讲明白了上面的问题,现在提问:政府问什么要推出物业税呢?
  答案:
  A.将土地转让费慢慢转为物业税,切实为老百姓降低购房负担;
  B.遏制炒房,盘活存量房屋;
  C.制度上与国际接轨;
  D.以上答案都是胡扯。
  选啥?D!对了!以上理由全是胡扯,因为就像中国的其他政策一样,物业税的真实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掠夺!



二、为什么偏偏要在这个时候推出物业税?



  我们已经知道,物业税和其他所有政策一样,出台的唯一的目的都是为了加强掠夺,但是现在我的问题是,物业税它并不是一个新创意,政府在两年前已经放出风声说一定要收,为何空转两年都没有落实,偏偏在今天这个时候会出来呢?
  要搞清这个问题,咱们还得从房价说起——呵呵,又回来了。
  上面说过在中国唱空房价肯定是错的,如果不发生意外,房价是不可能降下来了,那么房价会一直涨到什么地步呢?答案是房价上涨只受一个因素的制约:当民众的收入除去必要生活费之外仅够勉强维持房屋贷款的时候,房价上涨就会遇到瓶颈,这时房价涨速受制于民众收入的增长速度,成交量下降。而现在的中国就遇到了这种状况。
  自90年代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政府拿走了税收中的大头,地方政府被挖了墙脚,但是他们可不是肯吃亏的人,于是纷纷搞起了土地财政,具体来说就是做了两件事,一是土地招拍挂,由政府一家垄断土地交易市场,掌握定价权;另一件事就是房地产开发的长流程管理,盖一栋楼几十个部门审批,要盖好几百个公章,于是房价成了各个部门的唐僧肉,没有不上去大咬一口的道理。在加上官员个人的腐败成本,导致房价疯长——据说在10000块钱的房价里面上面的这三块成本就要占到了6000以上。看懂了这一点你就能明白谁才是房价上涨的幕后黑手——政府想让房价降么?如果真想的话下个月房价就能下降60%,可是人家现在靠这个吃饭,而且吃得这么舒畅,你说房价还怎么可能下的来呢?
  但是,现在,经济危机来了,民众收入水平不再增长,房价也就遇到了瓶颈,成交量上不去,没有交易政府就榨不到钱,没有钱老百姓可以过紧日子,可是政府就不行了,这么多公务员要养,他们每天的吃喝嫖赌、车、房、出国、二奶,哪一项不得用钱,现在土地财政搞不动了,他们那是真的急了!所以就有了久耕托市之类的壮举,和今年的天量放贷,直到今日出现的“小阳春”。但是,根本问题不解决,民众收入涨不起来,房价就上不去,没有成交量,政府就拿不到钱,以他们的消费水平,就算经济回到08年的好日子,钱还是不够他们花的,何况现在只是一个“小阳春”,那哪儿够啊!所以还得再想新办法才行!
  只要人还是那些人,办法总是不会缺少的,据我们所看到的现在就有好几个政府能够加强榨取的措施:一是印钱,印钞机一转钱就来了,反正最后都是民众买单,但是名义上政府并没有加税,而且还算一项提振经济的有效措施,一举而八得,多好啊!可是问题在于,这部分利润只能是归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他们是拿不到的。二是地方债。土地暂时不是卖不上钱吗?那我就先借,反正借了也不用还。但是,从地方债上市之后的情况来看,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啊!都出来零成交了!——呵呵,我们暂且把它当成一个民意测验吧,毕竟百姓也不傻啊!三是加强对私营企业的榨取,大力增加税收、罚款和各种名目的收费。民间不是呼吁减税吗?我偏不减,不仅不减,我还要加收,不让收费我就多罚款,我有城管、我有警察、我有军队,我就跟你玩儿流氓了,你们草民能把我怎么招?呵呵,是不能把你怎么招,可是政府这么多年来在这方面做得一直都不弱,民营企业早就被榨惯了,所以太瘦,就算把他们连骨头吞了,可能还不够官员塞牙缝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这样一来,招招用尽,效果还是不大,于是就有了我们现在的眼前一亮:物业税就此出台!
  土地出让金虽然很好,可惜只能收一次,买了房以后就再不用交了,这怎么成!等我把地卖完了怎么办,难道想饿死我么!
  70年之后房屋继续使用再续费——这是个好主意!可是70年,太长了!明天我就要花钱,我可等不及!再说了,70年后,这个政权在存在不存在都难说,咱们还是整点实际的吧!
  最好是能有一招,让他们一次性买房大交一笔,然后再年年交钱,不断交钱,而且还要保留我随着经济增长和政府需要随时提高税率的权利,等到70年之后就能和再续费衔接,这样才够完美!呵呵,看着眼熟吧?这就是物业税了!
  物业税一出,你的房产就变成了政府绑架的人质,就像汽车、店铺、农田一样成为政府风雨无阻的稳定税源,而且城市房屋存量越大,可收税款就越多,政府就越有实行的动力。



三、物业税对老百姓有何影响?



  那么物业税实行到底会对我们有何种影响呢?要搞明白这个问题首先要看你处于哪一个阶层。在大方向上来说物业税会提高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成本——店铺租金提高了,住房租金提高了,物价没有不涨的道理,这是谁也跑不掉的。就像海南的香蕉几分钱一斤,运到大城市市场价四五块钱,小贩还赚不了多少钱,而同一件中国制造的商品在中国的售价比美国的售价(含运费)都要贵得多,这中间的差价有很多就是这样的“制度成本”。大体如此,但是对于具体的个人,情况又会有所不同:如果你是普通百姓用来自住和出租,那么对你来讲影响不大。这并不是说你的房屋不征物业税——如果政府真想征收物业税的话,只能对所有房屋一视同仁,统一收取,不可能区分一套房二套房,自用出租或者人均面积新房旧房之类的,这样做成本太高,几乎没有操作的可能。所以“按规定”你肯定是被征对象,但是,作为普通老百姓,你就是不交政府也是拿你没有一点办法的,他们总不能把你从家里扔出去吧?——当然,这不是因为他们不想,实际上他们很想,只不过征收成本太高,一家一户的征过去太没效率了。所以,物业税只能在房屋交易环节征收,而且会规定一个非常高的惩罚滞纳金,就像汽车养路费的征收模式一样。这样看来,如果你是自住房,也不需要买卖,那么你就安心住着把,政府大概拿你没有办法(除非遇到拆迁?)。可是如果你想炒房,那你可就遇到大麻烦了!虽说炒房客帮着政府把房价炒高,也算有功,你看那些饭馆儿门前摆摊卖盒饭的,虽然客观上带动了人气儿,可是也毕竟份走了生意,所以政府当然就不会坐视不管,要知道政府的政策从来就不会给民间游资搭台唱戏,怎么吃进去怎么吐出来,谁让你不及时收手的!说到这儿有人可能会有疑问,因为囤积房屋的除了民间炒房客,另一部分就是政府的公务员,制定这样的政策难道就不怕误伤自己人吗?呵呵,你要这么问就说明你太不了解我们的党了!物业税对于体制内的人来说不仅不是利空,而且是天大的利好!对他们来说,只不过多了一个增加补贴的借口罢了。已经有了车补、房补,难道就不能多出个“物补”吗?而且我预测这物补还会按照职务级别拉开档次,官职越高,房产越多,得利越大,不仅足以补贴物业税的支出,还能大赚一笔,你说全社会最支持物业税的会是谁呢?
四、物业税的具体操作方式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已经对物业税有了一个大概的印象,但是任何一种政策的真实效果会是如何那还要看他在执行层面上的具体操作,而现在的物业税还只处于放出风声测试民意的阶段,没有具体方案,最终细节我们也不得而知,所以也只能是猜测——猜测就猜测吧,那么就让我来给这将要出来新事物算一卦,留贴在此,等日后咱们再来看看当初算得准是不准。
  1.物业税出台,土地出让金会取消吗?
  做梦呢你!上面说的您都没看是吗?要知道,人家是来增收的,你却总想要减负,你也不看看咱人民政府是干什么的!政府卖地赚钱天经地义,虽然说是公有制,理论上地皮是大家的,可是你的东西我偏要卖给你,而且还是天价——实际上给你的甚至连地皮都不是,而只是卖给你70年的使用权,过期还要续费的呦!
  那这笔钱我收完了,现在又感觉不够花的了,我就要在此基础之上再多收一份每年的“拥有税”,你觉得不合适吗?你不乐意吗?不乐意我也收,我就收了,你能怎么地?不服?呵呵,不服你死去!
  所以说,所谓的物业税,其结果简直就是燃油税的翻版:到最后就变成,燃油税收了,道路通行费和高速费一分都没少,养路费改了个名字继续(比如天津、上海、西安),而油价呢,一定会上涨回来,甚至要比税改费之前还要高得多——当然了,这也是中国一切改革的必然归宿,您不信吗?呵呵,不信您就走着瞧!
  2.如果物业税出台的话税率会是多少?
  要想知道税率定多少,那先要知道谁是决策人,而他们的动机又是什么。
  让我们还是从房价谈起吧!
  上面已经说过了,如果不出意的话,中国的房价是永远都不会降下来了,它只会受制于民众收入的增长速度,伴随着通货膨胀而稳步上涨,并且在最大的范围内完成它榨取民众财富的最终使命。如果你和我一样认为这句话是正确的话,那么这句话就还有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当有意外发生的话,房价就会下跌,而且是剧烈的下跌。而这个意外就是剧烈的经济危机!
  当经济危机严重时,失业率大增,民众收入水平下降,当大量房屋无法偿还当期贷款的时候,这些断供的房屋就会被抛入市场,房市轰然倒塌,而伴随而来的就是经济崩溃,社会动荡,甚至政权不稳。这种现象会出现吗?说实话,我不知道,但是我绝对不希望它出现,而且我也相信政府方面也不希望这种景象出现。他们也一定会想办法来避免这样的危机,而其中一个措施就是这个物业税了。
  要知道,在中国任何一部法规的出台那一定是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老百姓那自然是要榨取的,只要别把他们逼反了就好,要不大家都没得玩儿;你中央爱吃肉,我地方上也得有口汤;领导们赚大钱,基层也要有甜头,这样大家一起团结奋进共同富裕,这才叫做和谐社会嘛,要不然这大热天的,谁有工夫跟着你瞎混呢!
  既然每部法规都是如此,那这物业税也不会差得太离谱:现在中央政府又分税制,又印钞票,吃的是肥头大耳,地方上没钱怎么办,那你们就去搞土地财政,如果出了民愤呢?那咱们就往开发商身上推,就说他们是奸商——对了,还有温州炒房团!那要是老百姓还不认可呢?那地方政府就做白脸,来个强硬的,中央呢,我就假装是红脸,在电视上替老百姓说几句公道话,不行就哭一把都没关系,然后再出台几项政策,但是一定只能起到反作用——所谓替穷人说话,替富人办事嘛!这样中央地方一唱一和,把老百姓狂涮一把,回头再看,那房价早已一路向上绝尘而去,呵呵,看上去很好!
  本来很好的局面,可是忽然就遇到了经济危机,中央地方任你再怎么演双簧,这房子也卖不动了,中央虽然不愁吃,可是看到地方不好过那也是很心急,另外也怕他们没钱红了眼真把老百姓逼急了弄出大事不好办,所以作为中央一定要给地方策划出新的财源才行,这也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嘛!(什么?你说让中央从自己掏腰包往外掏钱补贴地方?和地方分税?……这个么?……啊,我看咱们还是接着榨老百姓吧,呵呵,他们还能忍!)
  上面说的就是政府的动机:地方政府缺钱,急需新的财源,中央政府要给政策放行,但是一定要把控制权紧紧地抓在手里,由此想来,这新出的物业税一定是由中央制定指导税率,然后地方政府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地区差异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有所浮动——或者以税率浮动形式或者以另收附加费的形式来调节。至于税率么,决不会是一个永远不变的固定数值——在法规上肯定会规定每年由中央政府根据经济情况上下调节,由此来作为中央控制房市的一个得力手段。原则如此,但是实际上呢,我再此可以做一个大胆预测,在实行之初,肯定很少,以免民意沸腾,然后逐年地悄悄增加,GDP快时就大幅加税,GDP慢时就小幅减税,但是总体趋势肯定是越来越重的,您不信吗?呵呵,那咱走着瞧!
  3.物业税的征缴对象
  物业税开征的消息透露之后,各种说法就纷纷出笼,莫衷一是。当然了,这也难怪,博弈嘛,本来就是少不了要混淆是非、操纵一下民意的,那么咱们在这儿就来对这些个说法一一分析一下,去伪存真,看看真实的物业税更有可能是一个什么样子。
  说法一:物业税只对今后购买的房屋征收,而在此前成交的房屋则不在征收之列。
  还是那句话,人家出来是搞创收的,不是给你减负来的,之所以推物业税,就是看中了你们的手里的存量房屋,那就是政府手里的人质,嘴里的肥肉,要是都给你们免了税,难道想让我白玩儿不成!
  而且退一步说,就算真的实行已购房屋免征,那么所有的房屋就会变成两套价格体系,那日后看到一套房屋,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先要区分出这套房屋是含税的还是不含税的,是依从旧体系的还是依从新体系的,而更麻烦的事情还在后面:产权、抵押、交易、税收、拆迁、评估、房价、贷款、转让、诉讼、规划,所有所有和房屋相关的事物都必须建立两套体系,这要多大的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才能完成呢?——可是要不这样难道还有更简单的方法吗?也许有,但是我想不出来。更何况老住宅免税,那对新住宅公平吗?如果对新房销售打击太大影响政府卖地收入怎么办?这些都需要政府慎重考虑,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如果弄得新税还没收到,旧税倒没了那可就太不划算了!
  所以,经过以上分析,也只能是新房旧房一块儿收,为照顾公平和情绪,最多按照年份不同,实行不同的税率,我想这可能是最可行的方案了吧。
  说法二:物业税只对豪宅征收,对普通低档住宅免税。
  什么样的住房算豪宅,什么样的又算普通呢?你以什么标准来判定呢?房价?这当然不行,因为房价一直都在变化,而且只要房屋没有经过交易,你给出的评估价格肯定就存在争议。那么以其他指标呢?地段、楼层、面积、朝向?还是以户型、结构、容积率?现在的房屋千差万别,哪有让人心服口服的标准呢?
  而且,就算你制定出了一个合适的标准,那么由谁来具体实施评估呢?税务局?他们不够专业,也没这份人力物力;房管局?他们人手还不如税务局多呢,除非扩编成立新机构——天啊!还是算了吧,要那样收上来的税养人都不够用!
  那么指派民间评估机构怎么样?也不成,一是没有,毕竟不是会计、律师、公证员,没有现成的事务所存在;就算有,政府也不乐意,肥水不流外人田嘛!而且非政府的机构权威够吗?这样费力不讨好,天天和老百姓吵架的活儿人家愿意干吗?
  所以对豪宅和普通住宅分别征税的想法好是好,但是并不可行,所以我想最有可能的还是各地根据所在区、街定出一个大体的价格参照水平,比如海淀区基数每平米1万,朝阳区基数每平米2万,等等(根据当年房价随时变更),然后结合住宅使用年龄和面积再乘以一个税率来计算出应缴税额——我的猜测大概就是如此了,您觉得呢?
  说法三:物业税对第二套以上的住宅征税,而对仅有一套自住的家庭免税。
  对第二套住宅征税,前提是必须确切知道人家到底有几套住宅,要不人人都说自己只有一套,这税还怎么征呢?
  而如果税务局能够确切知道每个人名下的财产,呵呵,那不就变成官员强制性的财产实名申报了么?反贪局都做不到的事情你让税务局去做,可能么?这也太不符合国情了吧!
  所以唯一可行的办法是不去管它第几套房,见到房就上去征,要是征不到呢?实在征不到,那也就只好暂时算了!——请注意,这里说的只是“暂时”算了!
  说法四:按家庭人口计算人均面积,决定是否征税。
  这个也不可行。让咱们来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吧:假定现在税务局要征物业税,暂定由辖区税务所实施,这里有一套住房,房主是派出所的一位所长,那么税务所长给派出所长定税,你让他怎么定人均面积?一个是房主到底有几套房你并不知道,人家也不会主动告诉你,你只知道他们现住的这套。
  非常幸运的是,人家也愿意配合你对他征税,所以你每次上门时都能有人给你开门,你提问时人家总是客气回答,想看房本儿人家给你拿,想量面积人家让你测,你收钱时房主立码儿就给你点钱,你清点人数时人家正好都在家站那儿排队让你数。好了,这样的征收条件已经是相当理想了吧?可是还有问题,常年借住的人口计算不计算?暂时离家的在外的人口算不算?人家生活确实困难就是拿不出钱来,你看怎么办?
  这还是在大家都依法办事的情况下呢。现在如果房主(一位派出所所长)说了,既然你有定税的权利,那就麻烦你帮我把税定低点儿,最好是干脆免了,这样以后再有歹徒去你们税务所闹事我们也好及时出警,要不然明天我就要带人去你们单位抓赌,因为谁都知道你们没一天不在办公室打牌,而且玩儿的都还挺大……如果现在你是税务所的,你会怎么办呢?好了,如果你给派出所的减了税,工商所呢?街办事处呢?区委区政府的人呢?区委区政府的丈母娘小舅子三姨二大爷呢?你好意思不减吗?所以这么看来,国家根本就不可能把定税的自主权下放给基层,因为一旦这样,税收那是基本收不上来啦,忙了半天只是给下面的办事人员白白提供了一个创收的手段,光利于下层发财,而上层得不到实惠的事情是断断推进不了的。
  如果到时候你看到的文件说国家真就那么定了,那好了,我们立马儿就可以感觉松口气了——原来这物业税只不过是一场闹剧,我们只当他是放屁好了!
  说法五:只对用来炒房的空置地产收税,对自住房屋免征。
  这一条就更好规避了。什么叫空置?你去了没看见人,那是因为房主刚好有事走开不在家,几分钟前都还在的。要不下次你提前预约吧,你定好时间房主肯定在——谁告诉你我们空置了,我们都是自住的……
  呵呵,服了吧?
  说法六:只对商业地产征收,私人住宅免税。
  商业地产是一定要收的,至于私人住宅嘛,您别美,肯定跑不了你的!还是那句话——你也不看看咱人民政府是干什么的!
  4.物业税的征收方式
  选项一:
  一种最极端的模式,基于对政府最悲观的揣测,物业税可能是这样的:政府到了财政枯竭难以为继的时候,真的没有钱花他们是会跟你急眼的,你老百姓不是不交吗?那我就上门强抢,我穿着政府公衣直接出面不方便,我可以雇黑社会去操作,然后再给他们分提成,只要通知公检法不去受理就是了,你不服?不服你*去!你们要是敢组织起来闹事,我就让公安拘你,反正你不交税是你违法!就算把你打成脑死亡,那不就是陪你几万块钱而已嘛,小事一段了!你们要是还死赖着打死都不交,就给你停水断电,实在不行隔三差五半夜冲进去打你一顿,反正你报警警察也不管……呵呵,看着眼熟吧?这就是现在的拆迁模式了。
  可是这种情况真的会出现吗?我觉得不会!在拆迁中可以这样做是因为拆迁涉及的金额巨大,都是几十万的数量,有足够的利润在里面,而且拆迁是一次性的任务,不用天天盯着,可如果为了每月几十、几百块钱的收入去动用黑社会一家一户的收过去,那得花多大费用啊!——就算他是流氓政府,可是流氓也得讲成本不是?所以说这种极端情况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但是,您先别美!如果您是商业地产,那么你可能就会遭遇这种模式——当然是变相的。来上门骚扰你的可能不是描龙绣凤呲牙咧嘴的黑社会,而是些制服笔挺文质彬彬的工商税务。老百姓的钱我不好收,你在我的管片儿做生意,你的钱我要是再收不上来,这也太菜了吧!反正我收了税你还可以提价嘛,让消费者去买单好了。什么?现在生意不好做,提不了价?呵呵,那就是你的事了——生意上的事我们不太懂,我们只管收税!
  方式二:
  一种最开明的模式,基于对政府仅存的一点信任,物业税应该是这样的:政府在精确统计每个人的房产、收入和家庭成员数量、关系的基础之上,制定出公平的税则,对普通百姓基本免税,只对商业房产、拥有多套房产和高收入的人士征税以实现调节贫富差距缓和房价上涨的目的。其具体方式是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的带动下全体应纳税人员严格按照上述税则及时缴纳——在每月工资收入中由所在单位代为扣除,就像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模式。
  呵呵,看上去很美好是吧?我想这也是许多人士之所以希望政府赶紧征收物业税的原因吧。愿望很好!我也强烈赞成并举双手拥护,但是问题在于——这可能吗?对老百姓都收不上来的税却想向权贵收么?好好看看现在的所得税你就知道了——你也不看看这税法是谁定的!
  呵呵,我发现您比郭德刚都幽默!
  方式三:
  在流转环节征收。既然上门收税百姓不交,在工资里扣除大家都不高兴,那么就在流转环接收吧。平时你在家住的好好的,但是你应该交税,可你不交——你不交我也不去找你,我也没那么多工夫,我只规定一个逾期滞纳金就好了。可是如果有一天你要卖房,你不得过户吗,你不得取产权证吗?想过户你就得找我了,既然是你来找我,那咱们可就得先看看法律了。呦,我这儿一查您好像还有物业税一直都没交呢吧?那可不成,您先得把税交上,对了,还有这么多年的滞纳金,交完之后我才能给您办。什么?您没钱?没钱还买房?不行您跟买主商量商量看看这税是谁出,商量出结果了,您再来我这儿办,您别着急,我一定在这儿等您。您慢走啊!不送了……
  呵呵,很和谐吧?——这就是养路费的征收模式了。
  当然,这么征收,体制内的人还是会不高兴,因为他们也要交税呀?其实办法还是有的:他们可以给自己发补助嘛。车补、房补,现在再来个“物补”,反正发多少自己决定,不让自己吃亏就是了。
  上面三种方式,您觉得那一种会成为现实呢?我选第三种。也许您还有其他的选项,那您也可以说说,咱们都写在这儿,等政策博弈之后,最终出台亮相时咱们再来看看最后到底是谁猜对了。呵呵,咱们就看着他们怎么折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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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抽搐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9-05-30 11:20:51
我补充一下第四种方式,其实和第三种有点类似。
方式四: 证书注册绑定收税
方法很简单,政府出台新规定,房产每隔三年,需要向国土机关申报一次,换取新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预期不重新申办者,需缴纳滞纳金。严重预期者吊销房产证明,按无主房处理。房产证明和水电煤气挂钩,无主房将停止水电煤气供应。全国统一社保很难,但统一房产证明却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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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这就是工商年检的方式!——而且很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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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抽搐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9-05-30 11:20:51
我补充一下第四种方式,其实和第三种有点类似。
四 证书注册绑定收税
方法很简单,政府出台新规定,房产每隔三年,需要向国土机关申报一次,换取新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预期不重新申办者,需缴纳滞纳金。严重预期者吊销房产证明,按无主房处理。房产证明和水电煤气挂钩,无主房将停止水电煤气供应。全国统一社保很难,但同一房产证明却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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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种方式可征面更广,全国人民基本上无一漏网;每年都能征到的话,对政府来说又能提供一个经年累月的超稳定的收入来源,我看他们没理由不采用——很可能我们最终见到的就是这种模式!
这位仁兄很高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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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简单,教授也不比你知道的多.
中央下决心要做的事,一定能做到,关键是中央想不想做。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要想到物业税了呢?
因为财政所入下降了,差钱了.

什么时候开始收,说到底取决也中央的决定.
如果财政收入能上去了,不差钱了,说不定可以缓一缓.
如果财政一直下降,国家的繁荣昌盛确实需要这笔钱,就一定会排除万难,很快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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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寒冰:物业税会不会再次变成“人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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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百三:物业税将导致百十万家庭妻离子散 .

物业税将导致百十万家庭妻离子散
——兼谈新股改革与当前股市形势
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谢百三教授
(一)物业税将导致鸡飞狗跳,天下大乱
本来,这波行情,房地产股是可以好好涨一涨。突然见报载:“我国将开征物业税。”当天,房地产公司股就全翻了绿。
什么是物业税: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每年都要交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变化。比如,某城市居民有2套房,当时市场价值分别为180万和120万。如果按年税率1——2%来征税,则每年要缴3——6万元税。此税的本意是要打击囤房者,扼制、阻止炒家,使过多的房产成为烫山芋,让多房者主动卖掉余房,使房价回落下来,让更多城市居民能买得起房。
在一些发达国家是征收物业税的。
但中国与各国情况有很大之不同。在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下如贸然开征此税,难度很大,而且影响也会很怪异,甚至会造成社会不安宁、动荡,。
首先,税法应是全国统一的,征此税则农村中宅基地盖的自用房征不征?如果不征,江苏、浙江一带农村的私人房子很多已是别墅,三、四层楼,几百平米之规模了,不征合理吗?如果征,则中国广大农民大多数还很不富裕,农业税都免了,又冒出个物业税来,怎么得了呢。(江苏华西村家家是小楼,他们就要交很重税了。)
其次,如果仅在城市征此税,那么按什么征,按人均面积征,人均面积超过多少才征呢?还是按户均房屋征。如果按户均房屋计算,有的人虽仅一套,则已是豪华别墅,800万元一套,人均住房100——150平米,不征他们的合理吗?
再次,按户均住房征,那么仅一套房的人征不征,如果征,一定被天下百姓所强烈反对。我国多数城乡居民仅一套住房,房价涨来涨去,都仅仅是纸上富贵,自己未得的一点好处,凭什么要平添一笔物业税呢?
如果仅有一套的不征,规定第二套要征,则一定会引起北京等很多城市居民之强烈反对。据我对北京大学附近居民调查,很多北京居民有2套房,差的一套自己住(有的在很远的郊区),好的一套租出去(位置在北大、清华、国际语言学院附近,如华清嘉园等),一月挣个2000——3000元,以补贴微薄工资之不足,补贴家用。
如对第二套房征税,他们一定气得直跺脚,甚至可能会去把国家财政部制定政策者的汽车轮子扎个洞。这种情况,上海、广州、深圳也很多。
另外,对第二套房征物业税,主要是企图压那些人卖掉一套房,但如果家里有个小孩,14——17岁怎么办?22岁的女孩——26岁的男孩都要结婚的,现在先卖掉一套,等几年后,小孩成人要成家了,再买回来吗?如果那时涨了30——50%呢?我看100%的家庭是不敢卖掉的,包括很多党性很强的党团员。
没有小孩的新婚大学生,也担心啊,2——3年后不就当父母了吗?那时怎么办?
那么假定政府规定第二套必须征物业税,第三套更要征税,那么为了避税,为了给小孩留下房子,一定会有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个家庭闹假离婚,造成离异后的户均少于2——3套房。夫妻小孩还是一家人,晚上非法同居在一起,但法律上早已妻离子散了。有人说:要相信群众,老百姓觉悟没那么低,那么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中国老百姓真会这么干,以荒唐的办法对付你荒唐的政策。美、英各国人不会假离婚,也不会卖“身份证”——护照吧,但前几年为了打新股,不少证券公司派人去农村收购身份证,一张60元,农民兄弟一算,好啊,不小心掉了,再去派出所补一个才10元啊,可挣50元,因此,当时人们到一个村一下子就可以买一大袋,几百张身份证。
此外,即将开“世博会”的上海,要搬迁大批城市居民到远郊去,政府给相当一笔动迁补贴费,按居民人头算,一个人有几万元。结果引来了少数居民,特别是老人的“结婚潮”,75岁的上海老太在网上找来了一个80岁的外地农村老头,人都没见过,突击假结婚,给老头几千元,另外可得几万元的动迁补贴。这种事,我们见的还少吗?老人们也是为了给子女们多留点钱,也就做个假,人们大多对此予以理解。
那如征物业税,一年要缴2——4万元,老百姓怎么吃得消啊,为了避税,为了让儿子、女儿结婚时有房子,就假离婚吧。“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单位领导、邻居好友也同情理解,能长期稳定非法同居的还是好的呢。
另外,由于这是个新税种,得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我估计80——90%的人大代表也有2套房,也有孩子在上中学、大学,心里一百个不赞成此事,估计是很难通过的。投赞成票,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还是反对吧。
此外,从税法原理上讲,如实施此税,会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简单的地理解为“把本来一次交70年的‘土地出让金’分成70年来收”。这些对地方财政影响很大,而且征收物业税前,要摸清每个人的房产情况,前期准备工作量很大,征管难度也很大。因此,我劝财政部与国家税务局对此要慎重再慎重,一定要到京、沪、深、广、杭、苏、连、蓉、渝来听听居民之意见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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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刀:妻离子散不是物业税开征后的效果

我想我应该站出来回应一下谢百三教授,关于物业税的开征,谢教授已经背离了一个经济学家的观点和立场,只为少数多套物业持有人说话;而治学方法又是一种威胁和恫吓,缺乏理性和科学精神;并用一种对社会生态的假想取代物业税开征后的效果,实在是非常荒谬的。先不说百十万家庭是否会因物业税的开征而“妻离子散”,这种假想的可能性有多大?单就是把农村住宅也拿出来说事,就是对物业税的无知。



两年前领教过谢教授的“现在正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最大的盛世”的观点,当时还没有出现雷人这个词,但实际上是雷倒了一片网友,当然也包括我。因为我们并没有感受到,我们生活在五千年最大的盛世,如果我们是生活在五千年最大的盛世,那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简直成了笑谈,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不知道在一个体制上存在诸多弊端、经济上存在结构失衡、社会上存在两极分化、文化上趋向腐朽和没落,富豪养妓、贪官奸幼,富者越富、穷者恒穷,反应在住宅问题上有的人占有几十套房,而有的人上无片瓦,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盛世?有多少人想看见这样的盛世?



当然,这是题外话。我之所以拿出来说,是想告诉谢教授,中国社会对两极分化的严重已经忍无可忍,中国经济对出口和投资的路径依赖已经失去了方向,消费不足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最大制约,不解决这些问题,你还谈什么盛世,日本失去的十年在中国再现的可能都将存在。中国社会面临的是必须寻求改变,而物业税的开征,是这种改变的方式之一。



物业税开征的主旨和方向是没有错的,目前的时机和环境也比较成熟。谢教授纠缠的很多问题,只是操作层面的问题,没有多少探讨的价值,因为物业税开征的细则出台后,按惯例是会征求全体纳税人的意见,然后再进行修订,再出台执行的。现在最需要讨论的,不管站在什么人的立场和角度来说话,中国社会究竟要不要调节社会财富,用物业税调节社会财富的方法是否符合中国国情。



就用谢教授的不确切数据来说吧,中国有百十万家庭因此要闹妻离子散。当然,这百十万家庭是个不确切的数据,由于谢教授治学态度一向极不严谨,咱也只得就事说事。去年底,有关数据表明,中国1000万以上资产持有人共有30万,假定每个人都有一个家庭(不排除有人有两个以上家庭),那么,只有30万个家庭,这30万家庭共持有资产14.9万亿,相当于2007年中国GDP的一半,而人口只占0.238%。中国的老百姓曾经哀求过这30万人,你们先富起来了,做做好事,帮帮大家吧,可是这些人抖起来了,不仅不肯帮忙反而恶语相向:只为富人造房子,穷人去租廉租房,去找政府。穷人没有办法,只得来找政府,政府也没有办法,只得开征物业税。当然,这是简单的逻辑,说得太复杂,怕谢教授整不明白。



那么,我先站在这30万人的立场上来看待物业税,会为了每年一点税收而闹妻离子散吗?我告诉谢教授,会有人这么做,不过比例非常少。只要仔细考证这30万人的发家史,就应该知道,这些人已经完成了从流氓到绅士的过程,他们会包二奶,养小三,甚至小九,没几个人会去闹离婚,物业税的费用至少比他们养个小三要少得多,怎么可能为了这么一点物业税而去妻离子散呢?这种假想出来的社会生态明显不符合实际啊,更不可能是物业税开征后的效果。再说,这30万人大多有产业,靠什么赚钱?消费啊,房价降低老百姓负担减轻,有钱消费了,富人们才能赚钱,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



现在我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来看待物业税。这个税收在开征前,政府正在把涉及房地产开发过程和交易环节的90多种税费,影响房价30%左右,逐步的清除和梳理,这一点从去年9月15日以来,不仅是普通购房人甚至开发商和楼市炒家都尝到了甜头,当然,这些税费还要进一步减免,土地出让金要改革,这样房价将会逐步接近城市居民的购买力,对房价的长期稳定是个利好。对已经持有两套以上住宅的城市居民来说,如果有用于出租的,那在出租的收益上纳税是很正常的,那么,持有多套显然应该多纳税。我们的城市居民有近亿家庭,又有几人持有多套物业呢?百十万人通过纳税这种形式,让近亿家庭少承担一点公共义务,并将财富通过消费的形式流转市场,于国于民皆为有利。



只要政府保持调节社会财富的宗旨不变,物业税对绝大多数人,对宏观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是有好处的。但是,如果执行不当甚至税种重负,对多套物业其征税率过低,而对普通城市居民征收偏高都会引发社会问题。因为,物业税说到底是对持有大量物业的极少数富人的征收的,不能加重平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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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对房价和我等的生活到底是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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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物业税要霸王硬上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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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susanwq 的帖子

大概是谣言吧,开征物业税,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凡官员登记房屋并缴纳物业税者,一律以清官论,以前所有之财产均视为合法所得;
二、凡如实登记房屋并不交物业税者,一律以良民论,所有未交税款均不得追缴。
否则,不得予以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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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识了牛刀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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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magvalley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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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又看到教兽们的大作了。
不过按照实际操作上来说,物业税是很难的。
反正我是不想我买了大价钱的房子再每年交给ZF钱的,凭什么呀,又不是白送的。当初该交的都交了,哦,几年后ZF突然发现没钱了,又巧立名目让我交个莫名其妙税,当大家都白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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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不上班了,就靠点房租度日。如果要开征物业税,势必对我目前的经济产生影响。

我觉得政府应该先考虑完善社会福利这一块,让老百姓无后顾之忧了,这样才能让百姓心甘情愿为国家多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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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税务局同学聊天,问了下物业税的事情。他就回答了1句: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讨论了5年了,准备继续讨论下去。。。。,涉及的方面实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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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房价实在涨不动的时候,物业税自然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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