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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是否必须街头布道?

是否必须街头布道?

是否必须街头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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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须街头布道?
原创 李浦旻  回归圣经  今天



作者:微仆李浦旻



引言:最近街头布道似乎成了某种政治正确。有位读者来信说基督徒必须去街头传福音,否则就是怯懦。笔者对很多传道人与心中火热的肢体有感动每天读街头布道深表敬佩。



因为在很多教会不冷不热,甚至陷入长期分门结党、嫉妒纷争之时,还有对灵魂真有负担的肢体们在忠心服事主、勇敢传福音。这是神为我们预备的美好见证,如同云彩环绕周围。



至少街头布道是否必须?笔者认为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因为笔者所服事的教会经由街头布道而得建立,所以也算有一定的发言权,故愿抛砖引玉于此。



经文:“我在神面前,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凭着他的显现和他的国度嘱咐你,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4:1-2



所谓街头布道,在现今的语境中,是指教会肢体有计划地外出,在公共场合公开传福音。

这是教会行动的公开化,而不是纯粹意义的福音公开化。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福音是神的大能,安定在天立定在地,本非人力所能掩盖堵绝。



很多年前在海外读书时,笔者曾跟随老师去十字街头用大喇叭喊着传福音。这当然算街头布道,至于别人是否听得懂,则属另一回儿事。动迁搬家到松江后,找不到基督徒,所以在小区的必经之路发福音单张,勉强也算。历史资料显示国民政府时期,教会在街头布道是寻常之事。就算敲锣打鼓,也没人干涉。至于效果好不好则因没有详细的分析数据,无从知晓。



前些年有些地方的教会还有组织乐队先演出,再进行福音布道的传统。可见,街头布道不是最近出现的新鲜事物,而是一直存在着。而且有的教会是每日在行,福音成绩斐然。就如经上所言:“主又对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门徒出去,到处宣传福音。主和他们同工,用神迹随着,证实所传的道。阿们!”可16:15,20节



圣经中没有街头布道这个词,但是有街头布道的例子。比如主耶稣在犹太会堂讲道,彼得在美门口的传讲福音,保罗在路司得城医治瘸腿之人后的公开布道,以及保罗在雅典市场的布道等。历史上有怀特菲尔德、葛理翰等布道家,不辞劳苦,长年累月坚持户外公开布道。这些都是美好的见证,是向神忠心的榜样,两千年来一直激励着历代的基督徒。







我们都期盼自己里面也能有火燃烧,愿意为主癫狂,为福音完全摆上自己。但街头布道是否唯一正确的传福音方式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因为圣经同样有在室内传福音,私底下面对面传福音的例子。比如,主耶稣呼召门徒,彼得在哥尼流家里讲道,保罗在腓利比监狱中与去罗马的船上传福音。主耶稣说必须在人面前承认他,不是指必须在街头布道,而是有公开的认信。在同学、同事、亲属面前的认信与见证,事实上不比在街头大声传讲福音简单,因为还涉及生命的见证。



据上海最大的家庭教会牧师介绍,他们传福音结果子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细胞小组邀请人,而不是街头发福音单张的模式。他们去年有四百人悔改信主、受洗委身教会。



重要的是随走随传,而不是有组织的外出公开布道。

虽然后者勇气可嘉,甚至可歌可泣,但不是圣经的明文要求。圣灵说基督徒是盐而不失味,是光而不隐藏。关键是生命的见证,而不是声音大不大。我们教会以前倒是来过一个年轻人,敢见人就大声传福音。看起来不错,但因为他在家里的见证实在太糟,所以我们对他的所谓传福音是忧心忡忡。因为听的人一旦了解内情,恐怕会对教会产生很大的误会。



对那些以街头布道自夸的,并据此责备别人的,我们无从判断他们的内心动机与目的,只有求主怜悯他们。



我们需要祷告,寻求圣灵的具体引导,顺服主的具体带领。若神的意思是现在你们出去,就当一无惧怕,勇敢呐喊,在天地间传讲福音。但若说必须出去公开布道,否则就是不属灵。请问是指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如此吗?不要说在朝鲜、沙特,就是换成西域,恐怕就会偃旗息鼓。主说:“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莫要理解成为要像下山猛虎般扑向人群。



街头布道有益处,但需要以智慧行事。不能在情感驱动之下学习别人,而是要里面有火点燃。使徒说:“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9:22-23







在使徒时代,罗马帝国推崇希腊文化,而希腊文化原本就流行在街市上公开辩论。古希腊三大贤之一的苏格拉底就特别喜欢在市场将辩士驳倒。所以,保罗在路司得和雅典公开布道符合文化传统,国 民政 府时期十分自由,美国街头也允许布道。但朝 鲜与沙 特全境严禁,我国一些地方则不适合街头布道。比如北京的某个大广场与上海的街头。前者是政治因素,后者是文化因素。笔者深知,上海人对公开场合的大声宣讲,无论是什么,都很不喜欢。这与以前上海居住条件狭小,生存环境恶劣有密切的关系。



如果没有感动去街头布道,也不算犯罪。但不敢或不屑于传福音,就是极大的亏欠了。“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4,17节



我们不能逻辑混乱,一说传福音就立即要去街头布道,一听说不见得非得上街就认为在禁止公开传福音。圣经中的公开是指不隐藏自己基督徒的身份,事事处处愿意为主做美好的见证。街头布道只不过是传福音的若干种方法之一而已。如今有的基督徒作者,在网络上用文字形式传福音,也是在布道。在城市里,目前看来用福音小组的方法向熟人传福音,效果要比街头布道好太多。



“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是圣经的明训。我们若能做到彼此相爱,众人就会认出我们是基督的门徒;我们若爱人如己,就能见证福音的大能,让人不得不承认耶稣基督是又真又活的神;我们若愿意为福音而活,就能时时处处归荣耀与神。







比如,在拥挤的地铁上你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座位,正在看圣经。下一站就发现一位老太太站在附近,就可以喊她过来及时让座。若老太太说年轻人谢谢你,这就是圣灵所赐的传福音机会。



这时你就可以说:“不要谢我,我是基督徒,这是我应该做的。”如果旁边有人问你看的是什么书,也可以提高声音来回答。此乃神预备的布道良机。这比在上下班高峰的地铁里挤来挤去,大声喊着派发福音单张效果要好的多。后者固然勇气可嘉,但似乎缺乏智慧。笔者在地铁九号线上就遇见过这样的基督徒,当时是觉得有些尴尬。



有时在公司里加班很多,加班费老板又不提,同事们难免抱怨。若这时我们能意识到可以在坚忍中为主做见证,就能靠着圣灵满有喜乐而且做事有智慧。时间长了,同事们就会感到稀奇,因为你与别人很不一样。这时,就可以在办公室的休息区对同事们布道了。“我是基督徒,因为有耶稣基督,所以虽然累也内心喜乐。我的神一直与我同在,在帮助我。”



这是水到渠成的传福音,比在电梯里猛拍对方肩头然后塞过去一张福音单张更美。



总之,我们不要怀疑别人街头布道的动机,只当为肢体们感恩与代祷。同时,不要责备没有走向街头的肢体。也许人家去年结的果子数量惊人!



无论如何,我们要按照经训,顺服圣灵的引导,愿意做基督的精兵、福音的勇士。不管环境如此,坚持传道,乃是有智慧地传福音。求主帮助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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