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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求助~~2010.9月开始缴纳社保,2010.11月生产,是否可以去社保中心领生育费用

求助~~2010.9月开始缴纳社保,2010.11月生产,是否可以去社保中心领生育费用

公司有一员工2010.9月开始交社保的,之前一直交综保的.
于2010.11.17生产,请教各位她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去社保中心领取生育费用,从而单位可以不发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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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办法里规定了要本市城镇户籍才可到社保领取,不知道现在政策变了没有?
如果符合条件领取生育费用的,交社保不满一年的,社会按最低缴费标准发津贴,超出部分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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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打12333咨询过了
符合以下条件者:1,第一胎2,生产当月已交纳社保3有医学出生证明
可以去社保中心办理生育费用,公司将不在支付产假工资,如若个人工资超出2892,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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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晓俊妈妈 的帖子

去社保中心确认下吧, 好象和以前的有差异.

应该是需要生产前要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才可以到社保领取生育津贴.

如果社保不发, 工资就是公司全额承担的.

12333也有不靠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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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lisama 的帖子

嗯,好的。
此员工生产前正好缴满三个月。9,10,11
这个月去办理社保的时候在确认一下,谢谢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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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晓俊妈妈 的帖子

超出数额部分应该不对,咨询下是否是超出1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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