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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员工请长假问题

员工请长假问题

有个朋友的公司有一个员工,因为公司在经营中遇到了法律问题,要受处罚,而这个人是处理业务的当事人,出事后,这个人是取保的,从出事开始,他就开始请假,第一次三个月,第二次也是三个月,现在6个月已经结束,但因为还没有结案,他还是没有来上班。说是因为公司的事他已经没有心思上班了,他是因为公司才要背罪名,当时因为事情确实也不是他个人主观上造成的,他也挺无辜的,所以公司里的领导就批了他的假。
像这种情况,从劳动合同法上,他这个假算是什么假?有没有合理的依据支持他的请假?单位可不可以按事假处理,而不发工资。他们单位一直是全额发他工资的。
我从来没碰到这样的事情,所以也给不了朋友什么建议,请做HR的BBMM给点建议。谢谢!

[ 本帖最后由 馨宝宝妈妈 于 2009-10-15 10: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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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不解除可算作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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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上班的也有风险,自己不想而单位要求做一些打法律擦边球而惹上麻烦的情况其实好像很多。做HR也会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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