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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保险理赔的问题

保险理赔的问题

双车事故,甲方物损(全责),乙方无损失,110事故单已开并双方签字,理赔的时候还必须提供乙方交强险保单吗?保险公司说其中100元是由乙方交强险承担,如果不能提供,则少赔付100元。这是现在的理赔新规定吗?这个觉得不合理啊,这样乙方下一年交强险费率是不是会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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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mandy 的帖子

我上月也把对方车子给追了 全责,对方给了我交强险单子的
好像没有100 不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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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mandy 的帖子

抱歉哈 我家妞闹着玩的 砸你鸡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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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应该给的,我刚理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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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楼揪揪大宝 的帖子

上网查了下,有个“无责赔付”100元由无责方交强险赔付,“无责任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无责、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责任)在无责的情况下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强制承担保险赔偿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得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体现交强险强制保险的优越性,实现对受害者的保险补偿。”

这个规定,人车事故还可以理解,两车事故就很白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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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甲方也奇怪,既然是全责且乙方并未有物损,那索性做单车事故不就好啦~
干嘛还要麻烦别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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