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水葬”母亲令人心酸 怎能让贫穷成为一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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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30日 04:2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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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麻袋套着一具女尸,袋子里装着3块石头。福建南安市码头镇大庭村黑石潭,这具女尸大白天惊现河岸边。南安市公安局艰苦排查9天后,疑案真相大白———28岁的安徽外来工王小喜(化名)的66岁母亲猝死出租房中,拮据不堪的他,含泪将遗体装在麻袋里,沉尸“水葬”。王小喜随即以涉嫌侮辱尸体被刑拘。(11月29日《海峡都市报》)



  看到这样的新闻,真的很心酸。最低也要1000元的火化费,对王小喜这样月工资只有四五百,且需要长期照顾病母的农民工而言,实在是不能承受之重。而当地民政部门“葬不起亲人,可向民政部门申请”这样的表态,在“无此专项基金”的事实面前,恐怕更像是一种事后的“随便说说”。何况,王小喜还得担心消息传出后,自己会不会被赶出那租来的房子?身在异乡,他又该上哪里去安放母亲的骨灰?

  需要收费的丧葬,王小喜“消费”不起,他只有让不收费的河水,帮助安葬自己的母亲,但其中的孝心应该一样。就算这样的安葬方式,与“公序良俗”相悖,可这其中的问题却需要深思。那位老妪,她不仅是王小喜的母亲,她更是国家的公民,我们的丧葬制度应该有相应的考虑。

  如果王小喜真是有罪的,那也不是什么侮辱尸体罪,因为身为人子的他,决不会有侮辱生身之母尸体的犯罪动机,怎么能等同于“公然损坏、焚烧或猥亵尸体”的侮辱尸体罪呢?倘若王小喜真被判刑了,他的真实罪名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贫穷。可是,我们又怎能让贫穷成为一种罪?

  □盛翔(浙江 职员).
评论(19)

看到新闻标题的时候,已经有两天了,没有进去,今天进去,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说什么呢?
现在还有这么不可想象的事情?
朱门酒肉臭
希望这不会成为普遍社会现象.



“沉尸葬母”是社会救助缺失之痛


http://www.rednet.cn  2008-11-30 2:37:21    11月29日《海峡都市报》报道:福建一名28岁的安徽外来工,66岁母亲猝死租房中,拮据不堪的他,含泪将遗体装在麻袋里,沉尸“水葬”。但该男子随即被以涉嫌侮辱尸体刑拘。
  
  “沉尸葬母”是一个悲剧,但并非仅见的悲剧,看一看另一个版本的穷人生活艰难状况人们也许就会得出结论,温州有大爷大妈在施粥,受粥者除了乞讨者就是农民工,可见社会并不缺乏穷人;再一个版本是安徽一46岁打工者因找不到工作连续几天没吃饭而饿毙南京街头,先差点饿死接着又“撑死”,这样的悲剧如果留意各地媒体的新闻报道,几乎天天能够见到,即便不留意这些报道,走在街头,也天天能够见到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乞丐,有些“正义”的记者揭露说一部分乞丐不是真正的乞丐,而是专职乞丐,但再“专职”的乞丐也无法掩饰他们的年老体弱蓬头垢面吧,除了个别健康人装了假肢以骗钱的专职江湖骗子之外,还真没有几个闲汉富人会假扮乞丐。
  
  那么,贫富分化看来真的就不是虚拟的假象,而是实实在在的社会现象,富人们看惯了豪华轿车豪华派对豪华盛宴,荧屏上也多半表现的是富人如何生活,公务员出洋考察看到的那更是拉斯维加斯的“歌舞升平”。富豪们有得是钱,公务员有得是公款,喝醉了还要卡小女孩的脖子玩儿,但这就真的代表社会已经共同富裕了?表象之下还有更多的现实,鲜花之下还有更多的小草和土壤,富人的“绮罗宴”之下还有更多的“死不起”。
  
  “沉尸葬母”看起来只是一个“极端”个例,并非普遍现象,实则不然,官员只看到了政府提供了多少补助金低保金等僵死的数据,而没有下到底层去看看实际情况,一些应当受到社会救助的穷苦百姓其实根本就没有享受到社会的救济,王小喜的母亲就是一例,她患有精神疾病,却无钱医治,更没有救济,死后也只能落得无奈的“水葬”,王小喜安徽老家无人管,打工地的政府部门当然也不会伸出援手,所谓王小喜提出申请会得到当地民政部门的丧葬补贴,其实也只是一种搪塞,别说是1000元丧葬费难倒了王小喜,一块钱也可以难倒英雄汉,饿死的安徽汉子其实连5毛钱一个的馒头也买不起。
  
  “沉尸葬母”折射了社会救助缺失的悲哀,该反思的正是社会救助系统本身,即便王小喜手里有1000元将其母亲火化,他能够支付得起诸如墓地费骨灰盒费看管费等费用吗?王小喜涉嫌侮辱尸体罪,谁又侮辱了王小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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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ocoyangyang 于 2008-11-30 10:08 发表 \"\"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公安机关真的是吃饱了,遍地的小偷不以偷窃罪为名,刑拘,人家的家务事,到管得蛮起劲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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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从深层的去思考这些问题的,我个人觉得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是却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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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看看到一条新闻:小学生生病无钱医治,用红领巾自缢身亡

心中怎一声叹息了得....



怎一个“悲”字了得。.



回复 12#雨桐宝宝 的帖子
能转上来看看吗?
可怜的孩子,.





要体察民情.



想到“悲惨世界”中那个偷了一块面包而服了几十年劳役的冉阿让。.



我一般受新闻影响情绪的时候不是太多,但是这件事情,却让我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面,情绪低落..



福建男子“沉尸葬母”被以侮辱尸体罪刑拘
2008-12-09 01:13:41  核心提示:福建省南安市公安局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备受社会关注的男子“沉尸葬母”案进行通报,嫌犯被以涉嫌侮辱尸体罪依法拘留。“沉尸葬母”的男子在接受采访时称,是因为家贫无法支付丧葬费,才不得已“水葬”。

北京晨报12月9日报道  据新华社电 福建省南安市公安局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沉尸葬母”案进行了通报,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叶某,将母亲周某遗体抛弃公共场所,涉嫌侮辱尸体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11月18日,南安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码头镇大庭村黑石潭坝下有一具腐败尸体。经法医尸检初步断定,死者系一名女性,年龄在60岁以上。死者尸体被两个编织袋套住并被麻绳勒紧,袋内还装有三块石头和一块砖头,死者身上未发现有明显伤痕,死亡时间在半个月左右。

11月26日,南安警方在当地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叶某。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交待,2007年初,王某把在安徽老家的母亲周某接到南安来照顾。2007年底以来,母亲周某身体日渐衰弱,加上患有精神病,生活基本无法自理,平时都由王某照料,叶某系王某好友,平日也帮忙照看周某。

在周某去世前几天,王某和叶某商量准备在周某死后将遗体抛入村边溪水中,既可以节省火葬费,又可减少丧葬程序的麻烦。两人在周某去世前一天就去商店购买好了饲料袋和绳子。11月3日早上,周某去世。当天晚上,王某和叶某将周某遗体装入饲料袋,包装好尸体后,将尸体抛入码头镇大庭村旁溪水中。

王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是因为没钱支付丧葬费,才不得已进行“水葬”。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月平均收入在1000元以上,公安机关调取了王某近几月的工资表,其中9月份工资为855元,10月份工资为1418元,案发时,犯罪嫌疑人王某身上有现金700元,并且厂里还有9月份和10月份工资共计2273元可以领取,而南安市当地丧葬基本收费在1000元左右。

警方认为,王某伙同叶某采取抛弃尸体的方式处理周某遗体,不是对死者进行“水葬”,而是严重违背传统伦理和国家法律的抛尸、辱尸行为,主观上存在故意,涉嫌触犯刑法规定的侮辱尸体罪。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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