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高三男生吃女生一苹果 被指谈恋爱遭开除

2008年11月26日09:12  来源:大河网

  

  核心提示:14日,一名高三男生吃了女同学的一个苹果,然后聊了几句。不久,学校政教处就以“发生男女不正常交往”开除了这两名学生。

  “吃了女同学给的一个苹果,聊了几句,就被学校以‘发生男女不正常交往’为由开除了。”11月25日,夏邑县岐河乡吕桥村张合庄的何帅说,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高考时,他只能在大街上闲逛。

  一个苹果导致俩高三生被开除

  11月14日中午12时许,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高三(2)班的学生何帅,到校园超市买些日常用品,在超市门前碰见了他的初中老同学,高三(3)班的小聂(化名)。“我看她拿着一兜苹果,就开玩笑说能不能给一个,她顺手拿起一个递给我,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谢谢,突然跑过来两个学校政教处的老师,问我们在干什么,问完又跑开了。”半个小时后,他就接到了学校政教处的通知:让他去办公室。

  政教处主任胡占江告诉何帅,有人举报他和小聂在谈恋爱,并打电话让他的班主任曹雪立过来领人。正说着,胡占江接了一个电话,电话是说现在在政教处办公室的学生没有谈(恋爱),他们弄错了。“胡主任就让我回班学习了”。

  下午2时30分,曹雪立告诉何帅,政教处通知他去办公室。何帅第二次进办公室,看见小聂也在那里。“一个女老师说我们俩谈恋爱,还说她曾经见过,可我们很少见面的。”何帅说,那个女老师说完后,胡占江递给他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会安排你转学”,也不再出处分布告,但是对小聂却说要开除。说完之后,胡占江就离开了。“对于学生谈恋爱,学校没有任何评判的标准,只要他们觉得你在谈(恋爱)就开除,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何帅一气之下回家了。“学校就这样开除我,对我的名誉是很大的伤害。”小聂说,她现在已经转到了永城市光明高中高三(3)班,但这些天来总是无法安下心来学习。

  学校贴布告用广播宣布转学处分何帅离校后的第三天,学校政教处在宣传栏里出了一份布告:查高三(2)班学生何帅与高三(3)班小聂发生男女不正常交往,依据学校《学生管理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两位学生取消在校学习资格,责令转学之处分。并在全校进行广播通告两遍。“我的同学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回事,我觉得自己很没有面子。”何帅说。

  11月21日,何帅的父亲得知情况后,就领着何帅去了学校,经何父的苦苦哀求,学校也同意他回到原来的班级。“在学校待了不到一天,学校政教处又找我,让我去一高老校区上学,还说校长已经给老校区的校长打过电话,保证给我安排一个好班。”何帅说,分校开除的学生一般都让去了老校区,那里条件和师资不好,不去。“学校这样出尔反尔,弄得我心理压力很大。我还怎么参加高考?”何帅说着哭了起来。他说,他是他们学校重点班的班长,成绩在班里排第7名。

  何帅向记者透露,今年在开学前,学校唯恐生源不足,曾以预交学费的形式招揽生源,但开学后发现人员严重超标。9月,学校在开各班班长会时,曾“许诺”要开除200名学生“以腾床位”。随后,他出示了自己偷偷录下来的“证据”。

  教育局称学校没权这么做

  记者在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网站上看到,在该校公布的《夏邑一高分校学生违纪惩处条例》中,有这么两条规定:一是对在学校内玩手机、MP3等娱乐工具者,给予记大过处分;二是男女生之间在校内外不正常交往、牵手搭背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对于学校的规定,记者调查了该校40名在校生,绝大多数人认为这是“霸王”条文,“不合理和不合礼仪”,导致学习时男女之间也不敢互相“请教问题”。

  25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该校政教处主任胡占江,他表示不经学校“一把手”同意,他不能与任何媒体“打交道”。

  商丘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夏邑县一高分校随便开除学生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制定过分的“校规”也是不应该的,认为学生做得不对,应以批评教育为主。东方今报 (作者:陈涛 郭帅)

(责任编辑:徐连欣).
评论(15)

一个苹果引发的“男女不正常交往”

网友:乔志峰



2008年11月26日15:29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河南省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一名高三男生吃了女同学的一个苹果,然后聊了几句。不久,学校政教处就以“发生男女不正常交往”开除了这两名学生。(《东方今报》11月26日报道)

    一个馒头能引发一场血案,一个苹果竟然也能引发所谓的“男女不正常交往”,这世界真奇妙。

    当事学校到底是什么逻辑,要对一个小小的苹果“上纲上线”?莫非,他们是想起了《圣经》中亚当与夏娃的典故,将苹果定性为伊甸园内的“禁果”?看来,以后苹果这东西还真不敢随便吃,尤其是不能吃异性给的苹果,否则,一不小心被斥为“男女不正常交往”就麻烦了。

    既然吃个苹果就算是“男女不正常交往”,那别的水果呢?梨子吃得吃不得?桃子吃得吃不得?估计也吃不得吧。在这样的学校里上学,男女同学恐怕根本不敢交往,只能“道路以目”了——噢,对了,“道路以目”更严重,有“眉来眼去”之嫌呢。

    一个苹果引发的“男女不正常交往”,再次暴露了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某些自以为是的教育者,热衷于出台管理“新举措”,用粗暴的手段去“管制”学生。为了维护学校“形象”,有的老师甚至校领导亲自拿着大剪刀在校门口剪学生的头发;为了控制学生用手机,干脆在学生宿舍装上屏蔽器……难道,这些教育者不知道学生也有人身权利,也需要尊重?难道,这些教育者除了强制性的“暴力”手段,就没有别的更有效的教育方法?

    某些有“暴力倾向”的教育者,也该接受一下“再教育”了!而如何从制度上规范教育机构和教育者的行为,遏制类似现象的发生、保护学生的基本权利,也是摆在我们面前越来越紧迫的课题。.



我的家乡
以前我上学的时候,男女生是不讲话的,没有想到二十年后,情况还是这样的,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城里人是想象不到的吧..



回复 3#junhuayang2005 的帖子
至少处女会比较多吧,好事.



就是谈恋爱又怎么样了呢?古代这个年龄都有孩子了.
太封建了吧.男女授受不亲.本来无事,庸人自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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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我能了解这两位学生肯定不是老师口中所说的那种关系
.



都是苹果惹的祸!一个苹果引发的故事。.



中国式苹果     将苹果进行到底.



回复 9#祝你幸福 的帖子
.



小题大做.



即使是恋爱学校也只能以批评教育为主怎么能够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目无法纪  即使是恋爱又怎么样  这是人身自由  更何况还不是谈恋爱.



如果吃苹果是不正常交往, 那么呼吸呢......



我们当时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夸张的,说话还是可以的,不过我自己曾经被老师误会,我当时就给老师说,以后看吧,后来叫我过去的女生最后给我的绯闻男友结婚了,我们都是好朋友. .



高三男生吃女生苹果遭开除 仅1%网友支持校方
2008-11-28 14:56 来源:新民网 作者:杨涛  进入论坛 共 105 条评论 新民网独家报道 转载请注明出处

  【新民网·独家报道】近日媒体有报道称,河南省商丘市的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一个高三男生因吃了女生一个苹果,两人被指谈恋爱遭学校开除。

  对此,新民网11月26日推出题为《河南一高三男生吃女生一苹果,2人被指谈恋爱遭开除,你怎么看》的新民民调。截至11月28日的调查数据显示,仅1%的网友对校方的做法表示“理解”,认为“纪律严也是为学生好”。

  而半数网友认为不应该处罚学生,因为学生“没有做错”;16%的网友认为学校的“处罚过重”,批评教育一下就可以了。

  IP为61.172.47.*的新民网网友留言说:“学校有时间就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多关心学生的日常生活。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高三男生就不能和女生正常交往了?随随便便开除学生只是学校方的一纸决定,影响的却是学生的整个前程。”

  一名自称是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的网友留言说:“那个被开除的我还认识来,我知道他是个很老实的学生,说他谈恋爱我第一个不相信。他学习很好,在重点班都第七名,这样的学生都开除,真是太过分了。”

  上海某中学教导主任助理王女士在接受新民网采访时认为,这种做法是低层次的,显示出学校缺少对学生青春期教育的能力。

  另外,此次调查还有33%的网友认为学校没有权力随便开除学生。IP为222.134.252.*的新民网网友留言说:“在国家提倡法制和公民权利的今天竟然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觉得很惊讶……难道他们满腹的学识就剩这样的法盲举动吗?”(新民网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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