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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不喜欢读书的孩子可以去创业是不是读书的娃无路可走了呢?給不读书的打工可好

不喜欢读书的孩子可以去创业是不是读书的娃无路可走了呢?給不读书的打工可好

张朝阳,198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物理系,并于同年考取李政道奖学金赴美留学。1993年在麻省理工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麻省理工学院继续博士后研究。1996年8月手持风险资金,回国创建了爱特信公司,公司于1998年正式推出其品牌网站搜狐网,同时更名为搜狐公司。




(一)出国

我到美国考取的奖学金项目是由李政道发起的,这个项目每年从中国招100个学生到美国去学习。考这个项目的时候,全国各大学筛选出来700个人参加考试,清华送出一个有25人参加的代表队。说实话,所有能来参加考试的人其实都是各学校的尖子,几乎每个人都有远大的抱负,想拿到诺贝尔奖、想当物理大师的比比皆是,每个人都特别狂。而且在应考阶段,主考方面把大家放在一起,一天24小时让他们在各个方面进行较量,这就把学习变成了一场非常艰苦的心理搏斗。

这个项目最终的录取人数为100人,所有这700名学生都经过了严格的三天考试。那次清华有8个人考上这个项目,我就是其中的一个。这场竞争给我留下的印象之深,至今都让我觉得有一种"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感觉。事实的确如此,现在经常有人问我:"在面对风险投资时心理压力能不能承受?"我则回答:"这些压力比起我在清华参加考试的时候的压力要小得多。"

那时候我正十八九岁,在这样的年纪就必须面对这种竞争,对人的心理折磨是很厉害的。所以我从那时候起就开始冬泳,当时自认为是锻炼身体,现在仔细想想那实际上是在进行一种自我虐待,是想通过一种非常艰苦的过程来向自己证明自身的坚强。

这场竞争最终把我带到了美国。

我靠着这个奖学金项目到美国之后,辗转进入了麻省理工学院搞凝聚态物理。现在想想其实我挺为自己觉得幸运的。麻省理工学院本身的校风非常务实,我从这种务实的校风里体会到不少正确做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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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美国留学

1993年年底我拿到博士学位,这时候的我已经开始对物理以外的很多事情感兴趣起来。那时候华尔街的人认为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都很聪明,尤其是学物理和学数学的,所以他们的人愿意到我们学校来招人,我的很多同学都因为这个原因到华尔街当股票分析员去了。

但是我当时觉得在美国呆了这么长时间,最能发挥我作用的是必须做一些跟中国有点关系的事情,不然我跟美国人比起来几乎可以说没有什么特长。经过仔细为自己分析,我觉得对当时的我来说,最直接的一条路就是留在麻省理工学院做跟中国相关的事情。那时候我的导师已被提升为副校长了,而且我们学校也真的有和中国发展一些关系的设想,校方就任命我来做这些事情。在行政上,校方把我放在一个叫做企业关系部的部门里面,专门负责跟中国方面的联络事务。其实,这个职位等于是为我这样一个人凭空创造出来的。

从此我在这个职位上开始了完全与物理无关的工作,更多的是跟别人吃饭,做国际关系,在学校里接待中国来访的官员,也安排校方领导到中国访问。

我明白我当时所做的事情使得我在这个社会所受到的重视程度跟我想得到的重视程度根本不相符,所以我一直觉得特别迷惘,不明白自己的人生为什么这么艰难,自己为什么生活得这么痛苦。但是,每当我回到国内的时候,我就能感受到一种非常明显的理直气壮。

真的,那时候在国内遇到的任何人,我觉得他们都活得那么理直气壮,哪怕他们是在跟人吵架。而我在美国见到的华人,不管他是做什么的,哪怕是高级教授,都给我一种疲弱无力的感觉,我相信这是长期客居他乡给人造成的外在精神缺憾。

我同样观察到在北京的美国人也一样给人这种感受。也就是说我在北京看到的美国人和在美国看到的美国人感觉是不一样的。在北京看到的美国人大多也给人疲弱、苍白的感觉,而在美国看到的美国人都显得生活很充实、很忙碌的样子。

所以,这个问题不是华人在美国有没有受到歧视的问题,而是你究竟有没有主流文化的感觉。你不在主流文化里面,你的生活中必定缺乏营养。我常常这样觉得:任何离开从小长大的环境到另外一个文化圈子里面去的人,都不太可能在新文化圈子里融入主流文化,哪怕这个人外语讲得再好。

这些思考让我得出的体会是:如果我跟美国人之间想达成类似中国人之间的那种"一回生二回熟"的信任,以求谋得一些商业利益,可能需要很长时间。

这让我觉得作为一个在自己文化圈中运作的人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特别特别多。这样的一种思考贯穿了我整个1994、1995年反复回国的过程,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只有回到国内才能做出更大的事情。

当我把我的这个想法说出来之后,我周围的很多朋友都很不理解为什么我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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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留学的圈子

我知道这些人能有今天都是靠他们自己奋斗得来的,再加上他们已经在美国呆的时间很长了,你问他:"想不想回国?"他们一定回答:"不想回国。"如果你再问他:"在美国生活得快乐不快乐?"他们一定会说:"我在这儿挺好的。"根据这样的回答你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人在美国混得都挺好的。

但是如果你把时光压缩一下,比较一下这些人在出国前怀有的满腔抱负和他们现在在美国所处的境况,就会发现他们在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方面已经大打折扣了,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对自己无所求,求的就是稳定和安逸的生活。

这点毫无疑问是和仍旧留在国内的人不大一样的。我回国之后见到国内的三四十岁的知识分子,他们一个个基本上还和以前一样,都还是忧国忧民主义者。

美国社会整个一切一切的事情基本上都跟我们在文化圈之外的人没有关系。长期处于这种状况下的人慢慢就会忘记了当初的抱负,只是看到了一些表面的东西:在郊外有一栋洋房,有几辆车,孩子能上最好的大学。或者扩大一点来说,一个议员要到华人社区来募捐竞选,大家都去参加参加等等。如果总是停留在这样一些活动中,他们就会不知道这个圈子之外还有一个更加辉煌灿烂的、主宰和控制美国的东西。

老实说我在回国之后的这三年里见到过许多很核心的美国人,比我过去呆在美国那么多年所见到的美国重要人物要多得多,我同时也知道了主宰美国这个社会的这些人都在干什么。

如果我像过去一样停留在美国的话,这些人我是不可能见到的,或者说我可能要花很多时间才能见到他们,才能和他们一起做生意,但是我立足于国内再回到美国之后,由于我带来的是一种他们所没有的机会,我和他们的这种交流和合作就格外受到重视。

在国内的这三年我更清楚地看到了主宰美国这个社会的主流在什么地方,所以越回国呆就越觉得当时所作的回国决定绝对正确。当年我在美国虽然在麻省理工学院工作,但是我还是觉得自己不在美国主流社会里面,包括我们学校里一些很着名的院级华人教授我都不觉得他们生活在主流社会里面。华人在美国处于亚文化这事情是绝对的,这并不因为你上过美国的什么学校就能够改变。

在美国如果我去酒吧喝酒的话,我甚至不如当地一些做蓝领工作的人知道的事情多,我在那里看到一帮美国人在谈论周围发生的各种各样事情的感觉,都让我觉得自己是外人。

而后来我回到国内来,我从国内出租车司机、餐馆服务员、走在街上的人们身上也能够感受到人活在自己的国土上、在主流文化的圈子里的那种津津有味。

说到回国,又必须牵涉出另外一件事情和另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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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回国创业

他是我同学的同学,他从哈佛商学院毕业之后准备开办一个商务信息发展公司,而且他准备开办的这个公司已经进入了筹备阶段。他是美国人,父母给了他一些钱,他的公司叫INTERNET SECURITIES INC.(简称ISI),比照当时非常受欢迎的"美国在线(AMERICAN ON LINE)",他想做一个"欧洲在线",我当时其实正在想做一个"亚洲在线"或者是“冲国在线”。

因为他的业务要在全世界发展,所以他需要在中国建立一个办公室来收集中国的商业信息,这样的话他需要派一个人到中国来。当时我急需回国,所以我忍受了非常低的工资待遇。但是有些话我是和他明说了的,我告诉他我虽然接受了ISI的工作,但我最终还是要开办一个自己的公司,所以我要他给我一定的时间来探索这件事情的可能性。我的这位朋友很开明,他允许我有百分之三十的时间来研究自己的事情。

我就这样带着他人的使命和自己的想法回国了。

也许是因为我在美国一直呆在学校里,即便后来工作了,但时间也不长,因此我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也不是很高。回国后的前几个月我一直住在一个既当办公室又当住处的二星级酒店里,房间只有四平方米,热水也时常并不很热,条件很不好。但与此同时我能够看到周围的人都是和自己一样的人,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心情很好。

时间很快地就到了第二年。第二年的4月份我回美国开会,特意绕道麻省理工学院商学院去,找以前我认识的一位教授爱德华-罗伯特谈,那时候我已经对自己的公司有一点初步的想法。我的这个想法得到了这位教授的支持,他愿意拿出一笔钱来帮我成立这个公司,但是他提出还需要另外有人一起投资共担风险。

到1996年11月份的时候我最后落实下来的只有两个人,筹集到的资金总额为22.5万美元。有了这笔钱之后,我回到中国来开始探索自己的新公司该怎么做。

1997年一整年的时间我都在探索新公司的专业发展模式,首先我决定我们的公司主要做内容,而不是做基础结构的ISP,也就是说我们不去管网络的基础结构,而是管网络所蕴含的内容。后来我们做了一阵又决定应该集中精力来帮助别人分类整理内容,而不是去做原始内容。

到了1998年2月份的时候我们把自己主要业务的产品起名叫做"搜狐(SOHU)"正式推出,我们网站一炮打响,从此"搜狐"成为中国互联网第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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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这些年的感悟

我觉得在国外接受过教育再回国来创业,走这样的一条路很好。一个知识人才如果单独在国内发展会受很多限制,这种限制来自多种方面,因为西方的商业操作是非常成熟的,中国搞市场经济也就十几年,所以中国在市场操作方面是很幼稚的。因此,在经营操作方面我绝对推崇美国做法。

未来我会一直生活在中国,我不想来中国来挣一笔钱又回美国去居住。

我告诉你一个让我自己也觉得奇特的感觉,对美国,对我去美国交涉事情的城市,我每每完成了在那里的事务之后,那个城市就让我觉得倏然陌生起来。

唯一不变的是我还是喜欢喝咖啡,我喝咖啡已经可以算是一种情结了,就跟抽烟一样。

我觉得自己享受的不只是咖啡的那个味道,还有由那个味道所诱发的思想和那种拿着林子坐在那种环境中的氛围,这其实已经是一种文化了。

我有时候自己喝,有时候和别人一块儿喝,有时候也在喝咖啡的时候写东西。

这时候的咖啡之香充满心脾和周围,我告诉过你这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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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只有一个张朝阳。。。
所以,他是特例
你们都很牛逼
我默默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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