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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基督徒当如何在公共领域发声和行义

基督徒当如何在公共领域发声和行义

基督徒当如何在公共领域发声和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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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8  提摩太·凯勒  橡树文字工作室

编者按 :自从近几年出现了微博、微信这些自媒体,普通老百姓也有了在公共领域发声的机会。而作为基督徒,我们又当如何在公众领域发声和行义呢?当然这个问题本身就有争议,因为一些基要派信徒可能压根儿不赞同基督徒要关心社会正义;但越来越多的福音派基督徒意识到基督徒履行自己社会责任的必要性。那对于福音派基督徒来说,我们当如何在社会中发声和行义呢?是否要与不信主之人一律划清界线,或者一味地用基督教中的“属灵黑话”来批评社会?而提摩太·凯勒在《慷慨的正义》一书中,给我们提出了“合作”和“挑衅”两种原则,很值得我们借鉴。


基督徒应该怎样行义呢?我认为基督徒的公义事工应该带有两个特点,就是“谦卑合作”和“敬意挑衅”。


基督徒面临很多让他们既不想谦卑也不想合作的试探。他们从圣经中已经得到很多关于公义和公正生活的标准。这让他们极其容易去鄙视所有那些非基督教的正义观,认为那些是没有用的,正如很多世俗人士对宗教信仰的态度一样。


但是,基督徒自己的神学应该引导他们进入对桑德尔列出的我们社会中那些不同正义观的欣赏之情,因为他们从圣经知道,这些观点有正确的成分。功利主义者关心的是普遍福利。而从《箴言》中,我们得知,按公义生活的人们不将自己的钱视为仅仅属于自己,而视之为属于周围社区。自由派最关心的是个人权利。我们看到,圣经给我们提供了权利这一思想的最强大根基。根据圣经,你的邻居若来到你面前询问什么事,你要以有利于他福祉的方式对待他,而不能虐待、欺骗或绑架他。为什么呢?因为《创世记》9:6说,他是按上帝形象造的,所以他本身有价值,他的尊严是不可侵犯的。


最后,保守派相信正义是给人们他们本应得的,是为了促进美德。正如桑德尔和其他人表明的,不论是功利主义者的“伤害”原则,还是自由派对平等权利的强调,都不足以指导我们去行义。在对自由和平等的呼吁背后,总是有一套道德直觉和价值判断。基督徒会全心认同这一点。圣经原则给基督徒很多重要的洞见,可以评断桑德尔提出的各种情形。有时基督徒会认同一种思潮,另外一些时候他们会认同另一派。换言之,根据圣经,美德、权利和共同利益都是正义的主要方面。


为什么基督徒应该期待,很多人虽然并不认同圣经信仰,但却仍会为同样的目标努力呢?使徒保罗教导说,人哪怕从未读过或了解圣经,但“[上帝]律法的要求写在他们心里,他们的良心也同作见证”(罗 2:15)。神学家们称之为“普遍启示”,与圣经中的“特殊启示”形成对比。上帝将他的诸多旨意启示给人的良心,是借着我们所说的“自然之光”。例如,有人不相信圣经的教导——上帝按他的形象造人。尽管如此,每一个人的神圣性和尊严都是人靠本能就可以知晓的。


正因为这一普遍启示,基督徒相信每一种文化中都存在某种“普遍恩典”。正如我们在《雅各书》1:17学到的,上帝将智慧、良善、正义和美丽这些恩赐分给所有人,不管人们的信仰如何。 在基督徒看来,人在科学、学术、手艺、管理、艺术和法学上的技能,都来自上帝。 这一恩典被称为普遍恩典,是因为上帝将其赋予了所有人,不只是那些在基督里有救恩的人。但正如神学家茂(Richard Mouw)指出的,这恩典“提供了基督徒可以与非基督徒合作、向他们学习的基础”。 简言之,圣经警告我们不能认为只有相信圣经的人才关心正义,或愿意为实现正义而去牺牲。正如一位神学家所说的:“善行和舍己在人类每一种族和阶层中都会出现,这不是因为我们是善恶交织于其身的被造,而是因为即便在我们极深的悖逆中,上帝也约束我们,并将他的荣耀和良善展现在我们身上。”


那么,基督徒应该意识到,社会中的一部分人总是会认识到圣经中称为“正义”的事。当我们在公共场合发言时,我们应该深思熟虑并有恩典之心,承认基督徒不是唯一看到世上需要的一类人。我们不能简单地引用圣经经文并抛给别人。正如作家迈尔斯(Ken Myers)所说的,“当基督徒表达一些文化价值时,这些价值应该是非基督徒也可以接受的。这不是因为我们先前就已经相信‘多元主义’,因而竭力不去冒犯别人,而是因为我们表达出的价值,[出于普遍恩典的原因],实际上是一些普遍价值。”


基督徒在行义时应该表明自己信徒的身份,欢迎所有人一起合作,也平等对待他人。信徒应该让他们的同工知道,福音是如何激励他们做事的。但就像迈尔斯所说的,他们应该尽可能多地诉诸普遍价值。


我们在这里说的是一种平衡。一方面,有一些基督徒想要为社会改良努力,他们只借着引用圣经表达原因,而用强硬的言语对待那些与他们信仰不同的人。另一方面,还有一些人劝基督徒不要寻求社会正义,他们觉得这些努力会让基督徒变得更像世人。相反,他们说,基督徒应该只关注带人信基督、建立教会。前一类人是过分的成功主义者(triumphalist),而后一类人对文化改变和社会改良的可能性又太悲观。神学家卡森博士(Don Carson)曾写过,一旦我们撇弃那种“救赎文化”的乌托邦梦想,我们应该审视历史并承认说,“一些社会结构的改善和改良”是有可能的:


有时一种疾病可以被消灭。有时性拐卖可以被减少。有时奴隶制可以在一个区域内被废除。有时更平等的法律可以促进正义、减少腐败。……在这些以及其他无数方面,文化改变是有可能的。更重要的是,向城市的人行善,向所有人行善(尽管我们对信徒——神家的家人负有特殊责任),是我们作为上帝救赎子民的一部分责任。……


我们已经谈过,基督徒应该承认有“普遍恩典”,即非基督徒会在良善的、真实的、正义的事上与我们有同样的直觉。我们应该诉诸这些普遍价值,与我们的邻舍一起工作,力图提高一个社会中的正义。我们应该认同,根据圣经,我们社会中所有对正义的不同观点都有部分道理。


但它们也部分地是错误的。桑德尔列出的这几个理论,每一个都将一个因素(美德、权利或共同利益)作为比其他两样更重要的“底线”。但是,圣经对正义的理解并非根植于任何一个因素,而是根植于上帝自己的属性和存在。这意味着,没有哪一个当下的政治理论可以表达出圣经中完全的正义观,而基督徒不应该与任何一种特殊的政治党派或哲学走得太近。


很多教会不加批判地采用某种自由派的政治主张,希望政府有更多权力。但另外一些教会采用某种政治保守主义的进路来看待正义,坚持认为贫困(至少美国的)不是不公义的法律、社会结构和种族主义的结果,而是家庭解体的问题。正如我们看到的,圣经在这些方面的记述如此微妙、平衡,不能简单地纳入任何一个政党主张中。而且如果我们将圣经太紧密地与任何一个经济体系或一套公共政策捆绑在一起,这会赋予那一体系神圣的权威。


所以基督徒在与世人谦卑同工时,也应该怀着敬意去挑战他们,指出他们的正义观是过于简化和不完整的。


摘自提摩太·凯勒著《慷慨的正义》,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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