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梦想浪漫的未来
(如果可以,宁愿放弃!)
发表于 2012-4-1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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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念头时常在脑海里涌现,忍不住请教律师问题。
房产:产证时间在领结婚证前的,第一套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姓名,第二套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共有。产证日期在婚后的,另有三套房,其中一套为夫妻双方共有,另两套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
子女抚养权:育有一子6岁,女方一直全职在家,为了离婚随时可以找份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男方自由职业收入不固定,进账都是美金,也没有注册公司,都进私人账户。
问题:是否除了第一套婚前没有女方姓名的房产,其他都应该有女方的一半?
男方付给小孩的抚养费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