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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章鱼的MM给我一个说法!

回复 99#SHINE-ON 的帖子

章鱼妈妈的心情可以理解。希望给孩子一个安静的空间

但是章鱼妈妈做人如果做到这个份上, 我只能表示遗憾。如果每个人都这样的话, 这个社会会变得非常冷漠!

古话说的好:“滴水之恩, 当涌泉相报”, 不是说她要怎样的报答。至少应该对所有帮助她的人表示感谢, 私下里就可以了,不需要发帖让大家知道。

现在为什么高兴和红树林发这样的帖子, 肯定是这个妈妈的问题!

这就是这位章鱼妈妈希望给自己孩子树立的榜样吗?学会做人, 给自己孩子做好榜样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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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0#高兴 的帖子

支持你, 你没有做错。

错的是那个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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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高兴 于 2010-10-22 12:00 发表



给你这么一说,我真觉得我错了。
别这么说,我很不好意思.我很佩服你们的正义感和勇气的.

WW毕竟是有点影响力的网站,肯定已经帮到了章鱼妈妈.如果继续追着的话,胆小怕事的老百姓以后不敢来求助了,怕给推到风口浪尖上.

我可以肯定,章鱼妈妈心底里是非常感激你们的.我为此事也非常感动.

希望章鱼妈妈私下和你们联系,说明一下情况和想法,我们局外人就不要再追了.

[ 本帖最后由 SHINE-ON 于 2010-10-22 12: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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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1#lincoin00 的帖子

你说得对,但人和人性格不同,就不要强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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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鱼的MM (......) 发表于 2010-10-20 13:20  只看此人 短信 关注 忽略  备注  
这段时间,碰到这么多的事情感觉就像做了恶梦,我真心谢谢所有关心小TOM的BBMM们 !特别是高兴老师,我由衷的感谢你,谢谢您的热心相助!我对于你的感激之情无法用语言表达...........希望你好人有好报,一生平安!

目前事情已解决,当中也碰到了网站、报社记者等方面要求采访的事情。
我希望大家能体谅我作为母亲的心情,给TOM一个平静的恢复期,谢谢!

自己很忙,没有时间上网,因为孩子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灵都需要妈妈去照顾......希望各位体谅一位母亲的心情.

再次恳请大家,给小TOM一个安静平稳的恢复期,
谢谢你们当初伸出援手支持小TOM,更谢谢你们现在,给TOM一片纯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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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高兴 于 2010-10-19 16:51 发表
我为你做了如下事情:

1、某电视台愿意让我核实后追踪报道。
2、某级青保办愿意核实您的资料后,处理这家机构并处理不作为的相关责任人。
3、某位政治局委员将会收到您对警察不作为的事件经过的投诉核实后处理相 ...
高老大辛苦了。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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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鱼的MM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有欠妥之处,她应该在和学校达成协议的第一时间和高兴、大家有个说明或私下做个沟通。假如这样,一切都很完美。
可能她没考虑这么周全,但也不必扣上大帽子,什么恶意利用网友、见不得人,更谈不上公众知情权---------------作为公民有权利不向大家公开或透露签署协议的内容。
原本是件好事,就让它按照好事的轨道发展、结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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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木乃伊归来 于 2010-10-21 23:08 发表
的确是起了质的变化了,当初我不仅愤怒,还很绝望,因为走投无路,所以我要向社会求助,求助后情况才起了变化,旺网上压力很大,报社又去调查,学校吃不消了就会不断地加码给钱,从当初的X万加到X万再加到X万最后是X万,这不是质的变化是什么?人家给了X万了,我也不必再愤怒了,再愤怒有什么意义?

我当然是出于保护我的孩子的目的啦,我收下赔款就是为了孩子嘛!这位m宝贝说得对极了,我当初来求助的目的就是要顺利得到赔款,越多越好,我求助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大家的好奇心,你们现在这么好奇干嘛?我相信大家当初帮我也不是为了想知道我得到多少赔款,我相信大家都是好人。就是这里有一些阴险的人,想害人,大家不要上她的当。

啊?问我阴险的人想害什么人呀?那我可说不上来,可能就是想害m宝贝这样的明眼人吧,那还是m宝贝来说说吧,她比我这头猪聪明多了
猪先生?猪阿姨?原来LS说的“事主代言人”就是你这个猪呀,原来这年头猪都可以上旺网打字发帖了,原来现在找猪当马甲是旺网新的流行呀,凹凸了

我不认识猪,也不认识事主,猪这么清楚事主拿了多少赔款?还是“以猪之心度人之腹”?那请问这么一套程序能轻易拿到X万赔款的“好事”,猪为什么不去做呀?我只知道,人类是不会乐于用“小人”受伤去换取赔款,至于“猪”们是否乐于用小猪受伤去换取赔款,并偷着笑的数钱,那不是人类的思维能够想得出的。

实在和猪没有可交流的必要,忽略你了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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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看帖的人类再啰嗦一句,我想任何正常人都会感谢真心帮助别人的人和行为,无论是谁,只要是真心帮助别人,都会受到大家的尊重和赞扬。

LS有人说有的人只是出于对某些ID的仇恨才针对某些ID说些恶劣的言辞,这个猪的表现相当好的诠释了这个观点。人类自然不会和猪同流合污。

当然如果看到猪们有些违反人类行为准则的行事时,可以选择揭露或者闭嘴。旺网有这些猪的存在,我想没有人类愿意揭露啥了。人走在路上被狗咬了,难道会去咬狗么。所以,笑笑打酱油算了。

至于事主,我能做的也是尊重。我相信每一位正常思维的父母,都不会愿意用自己孩子受伤作为筹码去索要赔款,在钱和孩子中,我相信每一位父母都会义无反顾的选择孩子,而不是钱。我插嘴是因为有些人把事主说的像是为了钱出卖孩子一样,究竟谁出卖了别人的孩子谁又可能知道。

旺网上因为孩子的事发帖求助也不是第一回,发帖后不了了之的也不是第一回,以前可以对事主不公布最后结果表示宽容,这次为什么不能呢。旺网曾经是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的场所,现在成了互相谩骂,互相攻击的地方;以前是家长们交流取经,现在是“结仇”、“马甲”满天飞,真是悲哀。

我又不认识事主,跟我有什么相干,你们继续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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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7#子玖妈妈 的帖子

我觉得连高兴这样沉得住气的人,都来这公开发帖找说法,那就不是你分析的那样了
我了解高兴,他是一个有多大难,都不会说出来的男人。只会尽全力做完了,告诉你结果
子9妈妈,我用倒数和你交流过一些。我觉得,你是个容易讲道理沟通的人
撇开你和树林之间的摩擦不谈,单就这件事,你真的觉得章鱼的MM只是没有考虑周全吗?
我从另一个途径,听到过这件事的另一个版本。
这可能出于章鱼妈妈自己之口,但我不想说出来
我也很希望章鱼妈妈,有可能的话,跟我解释一下另一版本的来源和真实性。
这个网站,留下的信任已经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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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uoduo妈 于 2010-10-22 15:28 发表
我从另一个途径,听到过这件事的另一个版本。
这可能出于章鱼妈妈自己之口,但我不想说出来
我也很希望章鱼妈妈,有可能的话,跟我解释一下另一版本的来源和真实性。
这个网站,留下的信任已经不多了
我也听过另一个版本,不晓得这件事现在到底有多少个版本。

同意你说的,这个网站,留下的信任几乎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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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0#m宝贝 的帖子

我和你说的,可能是一个版本
所以,我很明白你发帖的心情,也知道你的所指
只是,在没有确认前,我们都不能过于情绪化
章鱼的妈妈如果是畏于某种压力,她完全可以绕道
但她既然也肯定了高兴的为人,就更应该给高兴一个交待
我只是指高兴,宝贝,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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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1#duoduo妈 的帖子

懂的,以前看过高兴在旺网做的事,我没有怀疑他的。只是我相信每个父母都不会利用孩子受伤来榨取更高赔款的,所以我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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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2#m宝贝 的帖子

我没觉得这个妈妈会用孩子受伤来榨取更高赔款。
但是,这个妈妈给我的感觉,好像是在过河拆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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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3#小邦妈 的帖子

真实情况到底是啥,我们谁也不会知道,因为我们都不是当事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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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4#m宝贝 的帖子

我们不会推理,但是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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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高兴和红树林致敬!钱可以抚平一切,读完帖,我只看到一个交易,赔偿+封口费,至于其他正义不正义的,当事人已经不去关心了。给钱了,满意了,事情完了,就这么简单。高兴动用私人关系打了半天招呼,变喇叭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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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9#duoduo妈 的帖子

我不是当事人,我只是用善意来推测别人,这是我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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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9#duoduo妈 的帖子

红树林和高兴也应该分开来谈。高兴完全是出于义务来做这件事,红树林则是职务行为。尤其在2010年10月20日章鱼MM发了声明之后,作为职业记者多次用马甲对当事人做指控,这样的行为已经有违职业道德和规范。
这是不同性质的问题,不晓得你看清楚没有? 有律师在打完官司后一定要人家态度的吗?同理,作为记者发表完报道已经完成使命,在当事人写了声明之后还用几个马甲声讨别人,这是什么行为?
PS 对于坊间传闻,我是不相信的。我不愿以恶意揣测别人,对她也一样。

[ 本帖最后由 子玖妈妈 于 2010-10-22 21: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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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6#嘟嘟虎妈 的帖子

自然人之间或和法人之间用协议私下解决纠纷,本来就是法律所鼓励的行为,这和正义不正义有什么关系?虽然章鱼MM20日发的声明确实太晚了点,对相关人士,尤其是高兴应该有个私下交待。

[ 本帖最后由 子玖妈妈 于 2010-10-22 17: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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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9#子玖妈妈 的帖子

既然和正义没什么关系,纯粹是自然人和法人私下解决纠纷,搞了半天,大家不是在匡扶正义啊,那还报道半天干什么.让人家自己去解决好了,解不解决关大家什么事啊,都在瞎起劲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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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0#嘟嘟虎妈 的帖子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打架、伤害案件最后用经济赔偿的方式来解决,是屡见不鲜的,但在这件事情上,网友的舆论也起到了促进、帮助的作用。但既然已经帮到了人家,章鱼MM也写了声明,那还关正义什么事?这件事不就圆满落幕了吗?(至于章鱼MM有不妥之处,我也已经提到,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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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子玖妈妈 于 2010-10-22 17:18 发表
自然人之间或和法人之间用协议私下解决纠纷,本来就是法律所鼓励的行为,这和正义不正义有什么关系?虽然章鱼MM20日发的声明确实太晚了点,对相关人士,尤其是高兴应该有个私下交待。
是要我给她一个交待吗?我在2楼交待了。

她给我有个交待吗?我到现在没收到,只是网友告诉我在其他人帖子里谢了我,我去看了的,我认为这不是交待,是也是不礼貌的交待,哪怕私下短消息我也成。


我发帖子的最主要目的是:请你们看看清楚,我想我说得很清楚,我要给人家一个交待,她不是说政府不作为吗?我让人家准备作为了,结果,我变成开政府玩笑的了。

她不是说老外说:老外是城管打地摊吗?我也准备让侮辱中国人的老外付出代价了,结果我又变成开国际玩笑了。


接下来,我很不情愿的代表个人说你2句:我看你上旺旺网是来指点江山的,我不大看到你来指点家长迷津的,可能你会说:“我是以负责指导大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己任的”。


本来最后的话我不愿意说的,但被搬到这个鬼地方了,我也只好应景的来这2句“争议沟通了”。谢谢论坛管理员的辛苦劳动,我对得起你的劳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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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1#子玖妈妈 的帖子

子玖妈妈,我以前注意过你的帖子,觉得你还是很明理的人,但是现在这里的你,怎么觉得不是以前的你了呢?,圆满落幕的话,还有现在这个帖子吗?你括号里的话,不是自相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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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2#高兴 的帖子

我认为,章鱼MM确实应该给你个交代,至于她没做到,是她欠缺,这点我已经提到。
至于你最后两句,我不想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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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1#子玖妈妈 的帖子

高兴同志说:我发帖子的最主要目的是:请你们看看清楚,我想我说得很清楚,我要给人家一个交待,她不是说政府不作为吗?我让人家准备作为了,结果,我变成开政府玩笑的了。

她不是说老外说:老外是城管打地摊吗?我也准备让侮辱中国人的老外付出代价了,结果我又变成开国际玩笑了。

"我让人家准备作为了,我也准备让侮辱中国人的老外付出代价了",这就是我说的正义,结果高兴同志成开政府玩笑的,变成开国际玩笑了,利益既得者就因为自己的经济利益被满足了,就顾不上这些了.早知道是私人经济纠纷,那找法院啊,WW又不是法院.高兴同志忙了半天,不知忙啥了.

[ 本帖最后由 嘟嘟虎妈 于 2010-10-22 21: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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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明一句,刚打开邮箱,收到信了,明天找时间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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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子玖妈妈 于 2010-10-22 21:46 发表
我认为,章鱼MM确实应该给你个交代,至于她没做到,是她欠缺,这点我已经提到。
至于你最后两句,我不想回复。
一个纯旁观者的看法:不是欠缺,是缺德啊。这个妈妈的妈妈没教好她,没教她怎么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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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9#Sally妈妈 的帖子

事情的来龙去脉不是非常清楚,但是看这个帖子,可以知道大概。
不管怎样,就算是借助别人的帮助也好,借助网络的平台也好,借助网友的声势也好,到最后不管是怎么样解决的,可以为了隐私或者保护孩子或者有不得已的苦衷,不在旺旺上通知大家,但是还是有必要让出了相当大力气的人知道一下结果。我作为路人,当然有好奇心,但是我啥也没做,所以无知情权。但是那些帮助过的,类似楼主等,他们是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精力,自己的圈子无条件的帮助你。难道不该让他们知道一下他们帮助的人到底怎么样了吗?一句,请给孩子一句平静的实在让人太寒心了。请合情合理的利用网洛,不要一用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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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0#iphone5 的帖子

职业新闻记者协会(SPJ)职业伦理规范(英文版附后)
  1996年9月制定
减小伤害
  有职业操守的记者把新闻来源、采访对象和同事都看作值得尊敬的人。
  新闻记者应该:
  ●对那些可能因为新闻报道而受到负面影响的人们表示同情。当面对孩子和没有经验的新闻来源或新闻主体时, 要特别小心。
  ●要认识到采集和报道信息会引起伤害和不适,报道新闻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傲慢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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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在涉及到自己职务行为的帖子里说话谨慎些。
这是最后回你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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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老枪 于 2010-10-23 00:03 发表
习惯做的,就继续去做
习惯说的,就继续去说

好像,没有交集
老大,我被移到这里来了,这就是交集呀。你帮我絮叨絮叨,评评理:我是争议沟通的制造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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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老枪 于 2010-10-23 00:03 发表
习惯做的,就继续去做
习惯说的,就继续去说

好像,没有交集
不好意思,这个地方不大来的,没看清楚门牌:应该是:评议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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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坛已经没有观点了,但是我还有立场。
给红树林(她帮过我维权,涌泉之恩,滴水滴水滴水滴水 慢慢地滴水相报)献花!
给高兴(元老)献花!
给红树林献上一个把录音文件切割成小段的软件GoldWave,以备不时只需http://www.skycn.com/soft/1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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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高兴 于 2010-10-23 00:13 发表
......我被移到这里来了,这就是交集呀......
且当这里是第二个“大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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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9#missbridge 的帖子

同学,你回错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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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是做好事不留名, 现如今是做好事不求结果。
那位妈妈也是少数吧,相信多数得助者不是如此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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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上旺旺,看了这贴,支持LZ,章鱼妈妈过河拆桥做人有大问题,居然还有人百般给她找借口,过分!给高兴和红树林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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