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光动我心
(没心情)
发表于 2010-10-15 21:15
只看此人
这个我算有责任吗?求教
长乐路由西向东过直行穿越成都路时,被成都路南向北拖尾巴的车子堵住了。我往左借了点方向停住了,尾巴往前动了之后,往右借方向起步。(长乐路这个方向只有一根直行道,我在差头之前几个车位)结果我车的右前灯部位碰到后面一部要超越我的差头左后灯的保险杠(发生在不划线的路中央)。2车都有擦痕。
一开始,差头司机叫我赔他150块喷漆,说我全责,不睬他。警察来之后也没说谁什么责,就说进入路口应该依次行驶,最后叫我们自己商量解决,解决不了就进去。最终差头司机叫我给他15块车资,因为车里的乘客没付他钱。我给了,但是跟他讲清楚这不是因为我有责任而赔给他的,纯粹是觉得出租车司机工作很辛苦,才给的。
从没碰到过类似的事,我到底算有责任吗?
[ 本帖最后由 光动我心 于 2010-10-16 20: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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