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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 不选择的理由

引用:
原帖由 goodbaby123000 于 2009-5-20 12:11 发表
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我公司老总的儿子在上外附小上学,从小生活在美国,9岁来上海,托关系进来上外(插班生),英语是母语,但是考试从来没得过前三名,上学期,在老师的强烈要求下,去参加了全市的英语口语比赛 ...
不妨把开后门插班的小美国人的大名报出名来让大家参观参观!吹牛吹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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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oodbaby123000 于 2009-6-5 10:25 发表

不过提醒你,想让大家参观参观要得到别人的同意,最起码的法律常识和道 ...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也要告诫你:从你的描述中我已经知道了他是“李某某”。一次多人合作的英语比赛值得你大肆宣传吗?你的用意何在?
试想,这个不认识汉字的孩子最后能够用中文流利表达、正确理解令人费解的奥数题意、顺利进入上外附中进一步学习,难道与老师们的付出不无关系?难道与团结和睦的班集体毫无关系?
与这么多人的努力比起来,他代表学校参加一次比赛又算得了什么?毕竟他是集体中的一员、大海中的一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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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oodbaby123000 于 2009-5-20 10:25 发表

录像里放了语文课的情景,是“完璧归赵”的一个文言文故事,老师把课文写在黑板上,学生要以第三人的称谓说出来,用急快的速度不断重复故事情节。试问这是反应能 ...
三年级的语文书中没有文言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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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6#goodbaby123000 的帖子

就是因为看了你的帖子,又看了三年级的语文书,才知道《完璧归赵》根本就是记叙文,不是什么文言文!
我是实事求是,拜托你也考证一下。别以为人人都在针对你!对身体健康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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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9#goodbaby123000 的帖子

实在是你的表达有问题!!!
对于这段话很眼熟吧——
“上学期,在老师的强烈要求下,去参加了全市的英语口语比赛,得了一等奖,可笑的是,学校要一个美国孩子去参加中国的英语比赛,为校争光,此举是严重的作弊行为呀!事后我公司老总非常不好意思的把他儿子等奖的事情告诉了我们,我们也从这件事情上看到了上外附小的另一面。”
这难道仅仅是为了说明孩子优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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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oodbaby123000 于 2009-6-5 13:49 发表

需要调整心态的人是你,为何见不得别人的优秀呢?
这句话送给你自己正合适!为什么见不得别人说附小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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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2#goodbaby123000 的帖子

谢谢你赐予我如此珍贵的头衔!
但凡思维正常的人都能看懂一段话的主要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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