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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 《论语》漫谈

修心养身,修佛就可以了.除欲而钢,一了百了.

这对于青少年而言,是难上加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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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论语》对于初中生是合适的,无论是为学、仁道、志向、交友、处事方面,对于价值观正初步形成的初中生有积极的指导意义。至少,以我们两位孩子的学习,我觉得是有效的。借助经典,可以避免父母枯燥说教的负面作用。
普通父母,如我,要把国学完整的学下来,是很难的。但从《论语》开始学起,在和孩子一起学习的当中,自己得到提升,也是一件好事。国学博大精深,小孩子以后有兴趣,慢慢会去学。

[ 本帖最后由 子玖妈妈 于 2008-10-2 18: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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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兰兰的好爸爸 的帖子

兰兰的好爸爸夸奖了,惭愧。在国学方面,我绝对是个刚起步的小学生。可能正因为有了些许阅历或者说自己老了,所以偶然之间接触到《论语》,才如获至宝,感叹自己如早些学习、领悟经典,那么人生的路即使不会有什么不同,但至少不会彷徨、迷茫了很多年。
我们过去的人文教育为空,这一点也不为过。而接受西方思想,也不系统,所以勉强除了自己专业外,其他方面可以说并不具备大学毕业的水平。如果人生顺利可能不感觉,但一旦遇到挫折,那么就会明显感觉自己的底蕴、内涵不足。没有文化的根、本来也没有很坚定的价值观,我是这样认为。
说个故事,有位北京人去台湾,遇到一位五十几岁的收藏家。交谈之后,那位收藏家说:你应该多读些书,你这个年龄补其他可能来不及了,就从《论语》开始补吧。那位北京人感觉自己很没面子,毕竟也是个本科生呀,但也不得不承认人家说的是事实啊。
我们这代人觉悟可能有些晚,但至少我们可以帮助自己的孩子。用一位台湾妈妈的话说:她送给自己孩子最好的礼物就是这些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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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兰兰的好爸爸 的帖子

你这句话,坦白说,我没有思考过。我只能尝试来谈一下。
目前中国法律环境不佳,有很多原因。但其中有一条,不容置疑,就是法官水平参差不齐,总体较差。法律实践告诉我们,司法过程不可能是一个绝对冷静客观和非个人化的过程,司法者个人的作用和力量常常对自己参与的司法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因为法官是一个具体的人,有他自己的喜爱和厌恶、偏好和偏见、习惯和信念,在司法过程中,法官以其经历、学识、素养、能力为基础,在道德、利益、观念等多种复杂因素驱使下,其所作的裁判或多或少不可避免地会染上个人色彩。如此,法官能否正确、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从而准确裁判,成为体现公正、实现正义、保障权利和维护法制统一的关键所在。因此,法官除了专业素质外,他个人的道德、修养、价值观是另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兰兰好爸爸,你是从这角度来理解的吗?

[ 本帖最后由 子玖妈妈 于 2008-10-3 19: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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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美法系国家中,法官一般是从经验丰富的律师当中挑选,有时也从法学院的资深教授当中挑选,而且一般必须得到立法机构批准。由于使用判例法,法官不只是应用法律,其判决某程度会延伸了法律,普遍被认为是德高望重才能担当的职位。
而目前国内是没有这样的挑选程序的。

[ 本帖最后由 子玖妈妈 于 2008-10-3 19: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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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诉乎”.意思为:断案子,我和别人没什么不一样的,但我能做到以后不要让他们再打官司,达到诉讼完全没有才好。这大概是现在法官追求的最高境界吧。
至于其他,兰兰的好爸爸自己写吧,被老来考我,自己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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