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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金融] 有一朋友的亲戚有消息买进房产10套……

房子够住即可!

房产又称不动产,在国外如果你买了房子,那这个房子下面的地也是属于你的私产,可在中国房子是房子,地皮是地皮,房子可以私有,但是土地永远是公有的(分国有和集体两种),如果这块地国家要用,那你的房子就不保了,而且所谓的增值是土地的价值在增,房屋的价格是逐年损耗的,之所以上海乃至全国房价高企,那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炒高了,而非房屋本身。土地的所有权永远是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所有人随时都有收回土地的权利。那有人说了,那如果收回土地,就要补偿,补偿是没错,按什么补呢,房屋残值加上土地使用价格,如果说这时的土地使用价格为人为降到零(政府调控是可以做到的),想想你还有都会增值吗?所以说,各位,买房子只要够住即可,且不可将其作为收藏品加以珍藏,即使所有人不回收土地,老天爷说不地哪天一发怒,你的房子也就没了。

[ 本帖最后由 dolphoni 于 2008-5-22 14: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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