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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金融] 中行贷款批下来了!昨天办好产证送进手续!!据说最近还要变!!

中行贷款批下来了!昨天办好产证送进手续!!据说最近还要变!!

16:00电话
 批下来了!!
  担心了一个周末!!
支持北京奥运!支持中国银行!
 明天买5000股中国银行去!!

工行的不管了!
中行的,和我同桌子重签合同的已经出来了!
 我的估计明天能行!
  行长说没问题!!

按户为单位,已经贷款还掉的,也算"第二套"!!

现在换银行做,要快些了!!

什么新政!!
 乱政呀!!!

还有,长宁的廉租房试点
 房源可能是50平方左右,
  而且很可能是江桥等外环外
   所以上班的,可能要远多了!

这次廉租房的来源都是
 前几年市府的经济房基地
  存量有限,申请的标准会很严格的!!

认真学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发布时间:1999-6-10
法规类别:地方各税
法规文号:国税函【1999】391号

广东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粤财字[1999]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1999年6月10月 

[ 本帖最后由 sunnysh 于 2007-12-21 13: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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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贷款还清了,还算“第二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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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呀!!
 按户为单位
  里面任何人借过款的,都算"第二套"了!!

看来大家买房
 一定要"一步到位"了!!
  再也不能从小到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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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刚有点买房的打算,看来又可以省省心了。什么政策嘛,CPI居高不下,迟迟不加息。看来只有等RMB升值后去国外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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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公积金贷款的都算第二套
看来现在买房真的要慎重了。

[ 本帖最后由 fennycf 于 2007-12-12 15: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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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是纯商业贷款,没有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第二套怎么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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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要买第二套房的话,看样子只能离婚了!或者搞个父子脱离关系声明,这总不能算一个家庭了吧!
要是孩子大了,要结婚准备婚房的话,还算一个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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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办法,离婚后再贷款~~ 不过说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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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只能不贷款全现金了!等攒够了大概猴年马月了!

[ 本帖最后由 童童妈 于 2007-12-12 16: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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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LZ:
    你的工行贷款是还没签贷款合同吗?还是签过了还没放款?
    我的已经签掉的民生银行的贷款不知道会怎样,焦急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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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看过的,有的商业银行不是按户算的,而且有的银行第一套还掉了,就不计算在内,只有四大银行是按户算的,没办法,他们牛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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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瑶瑶 于 2007-12-12 15:21 发表
前次贷款还清了,还算“第二套”呀?
早上新闻说了,不管以前贷的还没还清,再贷就算第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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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弱地问一下,以前买过房,但没有用过公积金,现在想用,算不算第二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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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enough 于 2007-12-12 16:13 发表
请教LZ:
    你的工行贷款是还没签贷款合同吗?还是签过了还没放款?
    我的已经签掉的民生银行的贷款不知道会怎样,焦急等待。。。
同问,如果是已经放款的又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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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很多人没法买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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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公积金贷款的 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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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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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findiver 的帖子

已经放款了还会有什么问题呢。只要是贷款批下来了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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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银行肯定都是按户计算的,现在只有看外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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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小乐霄霄妈妈 的帖子

没贷款记录应该没问题,银行不会去查房产交易中心的记录,一般查人行的征信系统。另外,这次主要是针对商业贷款(影响首付和利率),如果是贷公积金更没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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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依依的妈妈 的帖子

外资银行已在今天下午收到邮件,严格按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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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依依的妈妈 于 2007-12-12 20:17 发表
中资银行肯定都是按户计算的,现在只有看外资了
今天咨询过渣打银行,貌似也很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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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sunnysh 的帖子

我第一套没还掉,第二套就老老实实按照新政来,还好贷得不多.
中介曾经建议我第一套还清,第二套多贷点,我怕麻烦没去弄,看来还了也白还!庆幸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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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第一套房没贷款,买第二套可以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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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HokeyPokey 的帖子

那可以的,只要没有信贷记录,就算第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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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已经还清3年了,当时在建行贷的,是否换个银行就行了?最近刚看好房没签合同,这下 ,或者我公正把第一套房移到父母名下,不知行吗?难道卖掉再买也算吗?要炒房得人早就赚够了,这下轮到老百姓越来越买不起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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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样房价是不是就真的要开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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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房产商要哭了,房价要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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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接到工行电话,我的也黄了。但是工行的人告诉我说只是暂停审批,对于已还清贷款再买第二套房是否提高首付上海分行的文件还没有出来。我不知是安慰我还是没希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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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归有办法的,现在只是风头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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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了~我也是周日刚刚签的贷款合同!已经签过合同了,银行不放贷,就不算违约?都什么逻辑?

原来炒房的,现在早就转移阵地了~政策就是针对老百姓!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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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家人家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呢?是不就不算了?
还有,现在房产上有孩子名字,意味着若干年后孩子以自己名义买房也是第二套处理?
晕,就知道算计小老百姓,高利息就应该收买好房子的。政府设定个中间价,高于这个价格的利息递增。

[ 本帖最后由 小宝娘 于 2007-12-13 08: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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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贷款下不来的话,很多老百姓都无法付全款的,那退房能否顺利啊~~~要是再来个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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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宝娘 于 2007-12-13 08:50 发表
如果一家人家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呢?是不就不算了?
还有,现在房产上有孩子名字,意味着若干年后孩子以自己名义买房也是第二套处理?
晕,就知道算计小老百姓,高利息就应该收买好房子的。政府设定个中间价,高 ...
已婚人士是要出示结婚证的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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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报纸,昨天说是未成年的孩子要和父母一起算的
成年的孩子自己买放应该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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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奶宝妈咪 于 2007-12-13 09:07 发表
那贷款下不来的话,很多老百姓都无法付全款的,那退房能否顺利啊~~~要是再来个违约金
只是按第二套算,可贷比例降低,利率升高,调节杠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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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看今日地产里说:人均面积小于33平米的,再买不算第二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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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口之家第一套住房小于100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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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对于这个政策,个人认为对于低收入者来说,是个能让他们买得起房子的正面信号。
就如同税收是劫富济贫一样,现在的这个对于第二套的认定文件,让住房富足的人收入比较高的人付更多首付承担更高利息来买更多的房子,让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最低平均水平的家庭可以享受第一套房子的优惠利息来获得居住条件。
毕竟房子不应该算奢侈品,应该让社会的大多数人都能有安定的居住环境。
银行的资金向低收入者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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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想解决问题,可以多弄些经济适用房,家庭不到100平米的,低价买~市场低价房源多了,谁还会去买商品房呢?

形而上学的政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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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ousl 于 2007-12-12 20:52 发表
没贷款记录应该没问题,银行不会去查房产交易中心的记录,一般查人行的征信系统。另外,这次主要是针对商业贷款(影响首付和利率),如果是贷公积金更没影响了
意思就是买第2套房就贷公积金是么问题的,不算第2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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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我爱夏天添 于 2007-12-13 10:20 发表


意思就是买第2套房就贷公积金是么问题的,不算第2套住房?
别担心,请看: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

银发〔2007〕452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以下简称《通知》),依据国家住房消费政策和相关规定,现就执行《通知》第三部分“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各商业银行应根据《通知》及本补充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及外资银行。

[ 本帖最后由 AngelaZhu 于 2007-12-13 10: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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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4#AngelaZhu 的帖子

谢谢

反正赶紧把商业贷款还清····利率越来越界滚啊···搪不牢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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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报纸,讨论这个政策会不会引起“离婚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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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乐宝妈 于 2007-12-13 09:36 发表
3口之家第一套住房小于100平的
但关键是当初买房,还没孩子嘛,产证上只有我和LG的名字啊,我的房子是99.2平,那算不算第二套啊,我10月份刚买了房子,也和建行签了贷款合同,因为LG的公积金有点问题,所以贷款倒现在还没批下来
看来这下S翘翘了!

如果逼我凑够首付4成,我要退房,谁来保护我的利益?

平时辛苦纳税,无条件支持ZF,可ZF都为我们LBX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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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undefined 的帖子

这是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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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NNE01 于 2007-12-12 21:39 发表
第一套房已经还清3年了,当时在建行贷的,是否换个银行就行了?最近刚看好房没签合同,这下 ,或者我公正把第一套房移到父母名下,不知行吗?难道卖掉再买也算吗?要炒房得人早就赚够了,这下轮到老百姓越来越买不 ...
乐观点看,房价不会再疯涨了,那你还急什么?炒房的最终也得卖给消费的起的人才能赚钱呀,难道他们买了房为了放着烂掉的。房价没老百姓的推动能涨的起来吗,就象股票要是散户不参与又怎能玩的起来?如果有自住需求能緩则緩吧,其实房价的原始推动力还是消费者,当然受害的也是他们。真正炒房赚到大钱的是少数人,赚到小钱的也日子好不到哪里去,因为钱也在贬值。个人认为老百姓最不应该为房价推波助澜。现在廉租房政策要在上海的徐汇区和长宁区要开始试点运行了。我本人也有改善住房的需求,不是很强烈,所以一个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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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7#lffbuka 的帖子

我和你情况一样,这样后来有宝宝的应该不用房产证上有名字也算第一套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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