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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小四数学题

引用:
原帖由 hxy007 于 2009-12-22 19:36 发表

  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正途。在孩子没有学代数和方程之前,不必强求孩子做这种题。
  
  也可以用算术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思路是:要知道总共有多少人参加活动,就必须知道总共有多少条船。要知道总共 ...
甲数比乙数多150,正好是甲数比乙数多2倍。乙数是多少?甲数是多少?

Alex的解答如下:(Alex给这个步骤取名“破案法”)
甲=乙x3
甲-乙=150
=>
乙x3 - 乙=150
(Alex取名“代替更换法”)
=>
乙=150÷2=75
甲=225

按照三年级教科书的做法应该是这样:
甲:+-----+-----+-----+
乙:+-----+
实际操作时,可以用不同颜色的磁力棒来帮助思考。

思考部分:
甲比乙多出来的正好是2个乙,这部分是150。

书写计算:
150÷2=75
75 + 150=225
答:乙数是75,甲数是225。


最后,无论采用上述哪一种方法,都应把答案放在题目里边检查一下。
甲数(225)比乙数(75)多150,正好是甲数(225)比乙数(75)多2倍。乙数是多少?甲数是多少?

题后反思:
对比以上的两种不同解题方法,方程式方法看起来多了几个步骤,恰恰是多出来的步骤把磁力棒法思考的东西记录和呈现了出来,容易思考,也容易检查。

我现在有2个问题:
1、在小三已经方程式入门的情况下,是否还要反复去强调教科书的磁力棒计算法?
2、老师是否能接受方程式的解法?

[ 本帖最后由 ccpaging 于 2009-12-22 20: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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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Alex给另一个同学讲题时,先讲了“破案法”,但似乎对方没听懂。于是,他又用“磁力棒法”讲了一遍,那位同学明白了,写下了算式。在讲题的过程中,Alex也明白了,他回来跟我说:“原来两种方法是一样的,我的破案法更清楚一些。”

“两种方法是一样的”,听到这话,我心里非常高兴,这说明Alex真正明白了这两种方法,而且找到了它们之间的联系,完成“立而破,破而立”的思维循环。

[ 本帖最后由 ccpaging 于 2009-12-23 00: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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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了习题,剩下的是什么?

跟Alex上小三以来,一直有一个问题萦绕在我心中,那就是“无用的数学”,想讲却又不知从何讲起。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数学,那时候题目不多,一本教科书的习题要做三遍,假期里边预习做一遍,上课的时候跟着老师安排做一遍,星期天再做一遍。小学、初中都是如此。

高中的时候,各种参考书多了起来,一开始也是见习题就做,还特别喜欢做难题,我会做别人不会,便沾沾自喜。慢慢地我发现,其实并不是所有的习题集都是有价值,有的纯粹就是抄袭来的,印刷有错误,只有答案没有过程,所以,那时我开始选择习题集了,而且只做一本习题集,一章习题中有一两道难题。按理说,题做的多了,考试应该是不怕的,可是我还是会害怕,因为我不知道今天考卷上的题目是不是我都做过的,题海深啊,谁敢说他就能踩到低,越是做得多,越是感到其深不可测。

到了高考结束,回过头去想想,我的高中数学有什么值得我留念的,或者说印象深刻的,没有,任何一道当时觉得无法逾越的难题都没有在我的脑海中留下印记。高考结束了,这些难题再也为难不了我,我在那个暑假一个数学题都没有做,而是把《基督山伯爵》完完整整,舒舒服服地读了一遍。

直到现在,我依然不记得在高中所遇到的那些习题,任何一道题都不记得。但是,在高中又两件事随时都会想起,一件事是我在学习立体几何之前,自己一个人看了《高教自考丛书》的《立体几何》部分。那本书是针对当时的知识青年的,如其书名,特别适合自学,由浅入深,徐徐道来,几乎没有什么习题,但是,每一个章节的内容都从实践、从生活中讲起。第二件事也是关于立体几何的,老师在黑板上出了一道立体几何的定律,在课堂上所有的同学都无法证明,只有我一个人用反证法证明了,那是我们第一次运用反证法。

到现在我仍然讨厌做题,尤其是计算题。整天的加加减减,有什么用?一天整个二三十道计算,做完了,笔一扔,第二天交给老师检查,错了,算我粗心了,对了,算我运气好。这些题早晚很快会被忘掉。太阳东升西落,地球自转公转,同学们吃饭拉屎。错了如何?对了又如何?这不就是“无用的数学”吗?

数学真的就是这样?当然不是,绝对不是。有这样的感觉是因为我们没有真正掌握数学的学习方法。就拿计算题中的数学来说吧,我们以为做一道计算题就是为了那个答案,其实那个答案一点都不重要,它的对错不会对任何事情产生影响,如果你只把注意力放在答案上,那你学到的就是“无用的数学”。

Alex他们班这次数学期中考试成绩普遍不好,大部分都失分在计算题,究其原因,大部分的同学都没有检查,考试的时间是充裕的。其实,说到这,聪明的同学已经可以看出一些计算题的端倪了。没错,计算的结果是无用的,要检查并且学会如何检查才是有用的数学,是可以受用受用终身的数学。做了几千几万道题,却没有想到要去检查,不知道如何去检查,这番功夫只能是无用功。习题可以忘掉,可以不做,但人总是要工作,在完成一件工作之前,一定要问问自己:“你检查了吗?”

所以,hxy007大可不必自责,你告诉11的东西不会成为他的枷锁,关键在于他自己能明白自己要追求什么,寻找到自己的方向。就这道题目而言,如果小四只关注一个答案,那么我们讲什么都是多余的,甚至都不需要去做,反正第二天老师会公布正确答案的。如果小四关注的是思想,那么他就会变成一块海绵玩命地吸收,你跟他说这是初中的还是高中的,还是大学的,都不会阻挡他的脚步。

今天,Alex在计算面积的时候给一块复杂图形的不同方块标注了字母代号,而且在每一个计算式前面加上了这个字母代号。

我问他:“你这道题的方法很好啊,我没教过你,你怎么发明的?”

“嘿嘿,这是我课间休息的时候看到三2班的张老师在黑板上写的。”

“哦,原来是张老师教你的,可是你是三1班的啊?”

“不是张老师教的,我是路过的时候瞄了一下,张老师在方块里边写上了S1、S2,我觉得不错,就用上了。爸爸,为什么要写上‘S’这个字母呢?”

“我猜是从Square来的吧,面积的单位不就是一个个小方块吗?”

“是这样啊,我写的是A和B。”

“AB也很好啊,这样计算过程就很清楚了,不会搞混。你能给这个方法取个名吗?

“嗯、、、那就叫‘标记’法吧。”

[ 本帖最后由 ccpaging 于 2009-12-24 15: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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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xy007 于 2009-12-22 23:15 发表
  我家小四生目前而言能够理解、接受和使用“磁力棒法”,但对“破案法”敬而远之。一建议他设个X什么的算算,他立即说:我到初中再学这个。
  007真后悔早早地告诉他代数方程是初中的学习内容,现在人家理直气 ...
下次活动,我们试试挑战这道题:
http://ww123.net/baby/viewthread.php?tid=469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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