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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提醒各位MM,一定要看住自己的LG!

引用:
原帖由 hanxinjuan 于 2010-7-15 23:54 发表
万峰说:离婚!
我说:别的女人用过了,我不要!
是LZ的闺蜜先用过的呀! 小三不嫌脏, 就送她个2手的用用吧
闺蜜如果嫌脏, 不把他当LG用就可以了呀, 当个大提款机用不是蛮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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