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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我晕肋,哈长,妻子动用教育基金,丈夫要离婚,知道结果额高手请进!

没觉得男的绝情。。光看到女的没脑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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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0#qjmdyq 的帖子

坚决支持噢。。

我总觉得这女的心里没他老公。。她是为弟弟活的。。昏倒啊~~为女儿活我还想的通,为弟弟??他老公灰心也不光光是因为钱,老实说到了后来这18万真的不是重点了,重点是老公根本感受不到老婆心里有他,什么都是为父母为弟弟,自己的老公和女儿不知道放在哪个角落里,太伤心了。。才要离婚的。

为了爱自己的老婆孩子打拼还有动力,为一个心里没自己的女人做冲头,是个男人都不干的啊!——我真的很想不通那些到现在还同情脑残女的人,那些说男主绝情的人,换个位置他们指不定还不如男主那么有情意咧。。脑残女绝对是自找的,不要打着孝心的牌子说她好,如果是为了父母或弟弟生病重伤之类的事情偷偷把家里钱拿走还有可同情之处,但为了给弟弟买明显超过自身能力的大房子挪用钱,这绝对不是孝心,是犯罪,丝毫不值得同情。还有不要把妈妈这么伟大的词用到脑残女身上。法律都规定了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只有保管的职责而没有动用的权力,(民事权利是出生即享有的,女儿是未成年人,所以她的财产需要其监护人监管。作为监护人应该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要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必须是出于对被监护人利益的考虑。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作为一个母亲私自挪用女儿的教育基金,这就是犯罪。

[ 本帖最后由 好阳光 于 2010-9-9 09: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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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娘家那活宝弟弟的表现,还真是给人很大安全感啊。。。得,后半辈子有指望了,都帮弟弟弄到140平的大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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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血缘至亲,但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另外不告而取大笔的家庭财产,算是偷窃或称之为转移财产。。性质不一样啊。。更而且,再亲总亲不过自己的孩子吧,动用孩子名下的教育基金,可谓丝毫不考虑女儿利益,极其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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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2#玥玥妈妈91 的帖子

昏倒啊。。男主那叫拒绝么,在个二线城市,妻弟结婚同意给二三万不算少数了吧。。。当然要按照脑残老婆二三十万的标准,那是少了点。。老婆后来不提不是因为男主强势吧,而是老婆自己也清楚,要按她那个数额支援是铁定不会答应的。。我倒是想知道,谁家能答应啊,给妻弟结婚会给出十万二十万的。。自己还要不要过日子了?!

[ 本帖最后由 好阳光 于 2010-9-9 14: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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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樱花妈妈 于 2010-9-9 14:47 发表 \"\"
同意你的观点.这男的肯定是比较强势的一方,在家他说了算,而且女方是没有收入的..女方估计说过一次之后,不想再被拒绝第二次,第三次,也就出此下策了.虽然我也认为她这种做法不对,
强势的老公会被妻子挪用了那么多钱都不知情。。。会把钱都交给老婆自己辛苦存点零花钱还是给女儿做教育基金用而不是自己胡吃海喝花掉?男人做到这份上已经不容易了。女方不说的原因不是男方强势,而是她自己也知道数目太大不可能同意的。。正常人家不会说把自己家大半存款妻弟买房娶老婆的。。同意支援妻弟结婚给二三万的男主还被人冠以强势,而且是在二级城市,考虑到当地消费状态。。二三万绝对已经不是小数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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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9#s1100 的帖子

不同意。。不和谐的虚伪的家庭,比单亲家庭对孩子的伤害只会更大。。。动教育基金只是事情的诱因,到最后离婚不是为了这笔教育基金,而是为了这之间暴露出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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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4#玥玥妈妈91 的帖子

钱多当然不在乎了。。比如男主姑姑,在美国,七万人民币对她来说不算什么。但是男主是靠辛苦赚的钱,两者不可比吧。而且送钱这事,得讲究个情愿。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那当然没问题,再多愿意给那也是自己家里的事。但明显这笔巨额支持老公不同意,还硬要拿的,这不是没有经济支配权的问题,根本是对老公不尊重。另外话说回来了,就算女主自食其力赚很多,但是拿出一笔在自己小家庭来说算是大部分的存款,我估计也不是那么好说的,毕竟自己家里日子也要过的。更何况除了拿共同财产的那部分,还拿了属于女儿的那部分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只有保管权,如果动用也只能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但是这笔钱的动用是为了谁的利益呢?另外骂她脑残还是客气的,做的出就不要怕别人说。。。路人甲可以有平常心,但路人乙难免气愤填膺,虽然花的不是路人乙家的钱,但看着找抽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做,还真是忍不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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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1100 于 2010-9-9 15:42 发表 \"\"
那个家庭运行了7年,又没有少小孩吃少小孩穿少小孩教育,那10几万的钱就是个虚幻的符号。在他们前7年的运行中根本就没有起到作用。如果不是老公问起,还可以继续运行下去,说明家庭还是很和睦幸福的。结果呢,搞到最 ...
我只能说您太高估这个女人的母爱作用了。。。
而且丈夫要离婚,不是为了那10几万。。如果你认真看完了的话。当然看完了还不理解,那也是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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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iyi-mama 于 2010-9-9 22:21 发表 \"\"
同意,我现在也很想听听女方的声音,电视剧中好人坏人能分的很清,爱憎分明。可是现实生活中错与对只是角度的不同。夫妻之间更多是需要沟通。

我是从头到尾看了这个贴,刚开始时,男主是有意愿与女主沟通,但是女 ...
男主提出的不离婚的条件,应该来说不算过分吧,如果女的真是爱这个小家庭的,做到也不难吧,如果女方家庭真的看重女儿幸福的话,配合一下也不难吧。。但事实上是,女方还是继续的只考虑自己娘家的利益,娘家也继续的在考虑自己的利益。其实这个时候,多尊重点男方,有那么难吗?话说要给父母养老送终,就男主那包子性格,还能不给岳父母养老送终吗?但问题在于当作一个条件提出来,而且在这样不恰当的时候,除了火上浇油,我想不出还能起到其他任何作用。。一开始的教育基金是导火索,男方很生气,但还没到离婚的地步,但后来发生的这些火上浇油的事件,慢慢的冷了心,也看清了自己以及小家庭在妻子心里的分量,对未来感不到任何的光明。不是说女的只有在给男人戴绿帽子的时候才是坏女人,婚姻之中,让老公伤心到这地步的,这女的也算极品了。。

另外对于养老送终的看法,我也觉得男女双方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女方养老送终的言下之意就是我爸我妈有啥不好的都得你担着,但是有吃有喝是要给弟弟的,也就是男方要尽义务而享受不到一点权利,这从之前这家的表现完全可以想象的出来。当然会有很崇高的人跳出来说这是应该的。但实际上,对大部分正常的自私的人类来说,孝顺自己的父母是应该的,但孝顺另一半的父母,那完全是看在另一半的面子上。妻子这样不把老公放心上,让老公如何再去做到百分百的孝顺?人都是有底线的。男主说了妻子好好过日子,那么该做到的对父母的孝顺他会做的,已经很可以了。试问被伤了心以后,还要求对方贴心贴肺的好,那也要你拿出相应的诚意啊,否则,能有面子上的客气已经很好了。男主不是圣人,不能拿雷锋的要求要求他。丫就是一个小老百姓,也不是琼瑶片子里的情圣,我总觉得那些谴责男主的人很不可思议,都已经包子到这份上了,还要让人怎么忍让啊!!难道说大家现在思想觉悟都那么高了,别的不说,回家让你的爱人把你家积蓄的大部分拿到娘家去白给娘家人,你还乐呵呵的给娘家的老人养老送终尽完所有的义务丝毫不要求权利,那我服你了。。我是绝对做不到的。我只做在我的能力范围内的事,太崇高的事,让别人去做吧。

我们就是一个在受伤以后首先考虑自己的小老百姓,这有什么错!所以男主选择离婚,恭喜他,解脱了~至于女儿,在一个不幸福的婚姻家庭里生活,和一个单亲家庭生活,我觉得就算不说后者更好吧,但也不见得前者就更幸福。至于离婚说实在的过错方应该是母亲吧,不愿意跟一个心不在自己身上不在自己小家庭身上的女人过了,倒被人说成绝情,哎,这世道,太诡异了吧!另外前面有人说,没发现钱少之前还是很幸福的,所以可以继续维持这个幸福的假象。。可是镜子没摔破之前很光滑,摔破过一次后再拼起来,照出的人也难免变形,就别再惦记着之前没破的时候如何明亮照人了。。。

[ 本帖最后由 好阳光 于 2010-9-10 10: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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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玥玥妈妈91 于 2010-9-10 12:21 发表 \"\"

对,所以他们能幸福的生活了九年,男的也说这件事前他对LP很满意,所以才惋惜他们最后以离婚收场~~那个男人自己说的是能原谅并放弃讨储蓄的六万,不能原谅和坚决讨回的是动用女儿教育基金的十二万,但我这笨人 ...
那十二万是底线。
我的理解:十二万是说好给女儿攒的,而且是女儿生下来就开始攒的,里面寄托了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把这笔钱用掉,无疑是对父爱的一种践踏。更何况,基于对妻子的信任,把这笔象征父爱的钱从一开始就交给妻子保管,也从一开始很明确的说不得轻易动用的。
而六万是平时交给老婆打理的家用钱攒下来的。没有要求过不得乱花啥的,所以真拿不回来男主觉得也不能太指责老婆,所以说也能原谅并放弃。

这还真不是五十步和一百步。。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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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7#小德班妈妈 的帖子

谢谢谢谢。握握手。。。 看过帖子以后更要好好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做没脑子的事。俺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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