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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2012-01-13 初预

1)甲乙两校获奖人数比为6:5
不妨设甲校获奖人数6,乙校获奖人数5
(2)甲乙两校获二等奖的人数总和占两校获奖人数总和的60%
(6+5)*60%=6.6
所以修正不妨设甲校获奖人数60,乙校获奖人数50
甲乙两校获二等奖的人数总和(60+50)*60%=66
(3)甲乙两校获二等奖的人数比是5:6
即甲校获二等奖的人数是30,乙校获二等奖的人数是36

得甲校获二等奖的人数占该校获奖总人数的百分之(30/6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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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人数6k的学校,太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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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设得少点好
万一有人问“乙校获二等奖的人数最少是几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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