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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zm71 于 2010-11-26 13:02 发表
哇,这里讨论得这么热闹啊,我的意见是,婚前男方如果全额付款买房的,那算男方的。不能全额付的,就不要瞎买,开好结婚证后两家各出一半的钱首付,然后婚后也一起还贷,写2个人名字,多简单啊!
呵呵,这个思路清楚直接的。就应该这样。婚前对金额巨大的财产该分清的先分清楚,婚后的是共同的。不要弄得各心怀鬼胎,手从对方那里抓得越多越好,最好“赚”到自己一辈子都可以坐吃的本。而表面还打着“不是为了钱,就是看对方有无诚意”的幌子。不过男方该给女方的一些首饰等基本费用还是必需出的。
有人提出女人贬值快的论调,这个如果不嫁人,年龄大了也是加速贬值的。所以重要的还是婚前要看对人,婚后掌握好经济大权。同时自己也要独立。
有人认为女人养个孩子应得到一笔补偿,这个满可笑的,我认为你如果只是为了男方,就不要勉强自己,不养就不养了,我是喜欢小孩子的,养孩子是为了家庭的圆满和天伦之乐。同时自己老了也有个依靠。不要弄得好像是种对男方的施舍。老实说周围的夫妻,老婆养不出孩子的,最后人到中年,离婚的多。倒过来,老公养不出孩子的,离婚得不多,这就是现状。什么都要以钱算计一番的女孩满可怕的。但如果夫妻离婚的话,我觉得女方该补偿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