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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7成网友认为男方婚前所购婚房应属夫妻共有

对啊,男女方的婚前财产应该先都归父母算了,父母有养育之恩,受之也无愧。然后婚后财产共有,不就互不吃亏了吗,省得相互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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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一男,就被女方空手套白狼了,房子男方婚前付清,为表示感情真挚,房子婚前写上了女方名字,现在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法院判房子归女方,女方补偿男方20万现金。想想此男自己的血汗钱和父母的血汗钱,20万能买房子吗,此男没房子,收入一般,现在倒是真得难找老婆了。父母的养育之恩未报,倒先散了父母的积蓄。教训啊。女方靠此手段发财致富,不知心亏否。所以婚前男女双方都要理智。婚前财产搞搞清,婚后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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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萱妹妈 的帖子

为什么一定要认为男方有重大过错呢,那种空手套白狼事件我可是不止看到一例了,不要说重大过错,就是过错,此事件中男方也没有,那是个真心待老婆的人,女方不是上海人,在上海无落脚处的。男方现住父母家。朋友们都为他唏嘘,我觉得越是贫穷地方出来的人越是狠,为立足什么事都做得出,而上海人相对魄力小。所以婚姻一定要门当户对。

[ 本帖最后由 jianmail5 于 2010-11-21 21: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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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德班妈妈 于 2010-11-23 14:37 发表
我有一同事,有一儿子,她是支付了儿子婚房的首付,自己和老公再接着付贷款,装修费也不要女方出。产权证肯定没有女方的名字。
这方法好。以后我也这么办,女孩不嫁就不嫁,我们再找。
就是,提供房子满好了,写名字不可能的,当然我也不要求女方带什么陪嫁,省得好像占了人家便宜。因为房子升值,陪嫁贬值的吗。女孩因此不嫁就不嫁了,男孩有房子有工作,还怕找不到老婆,我也没看到周围年轻人都是因为婆婆买的房子写上媳妇名字才顺利结的婚,倒是有一大批要求高的剩女处境尴尬。我认识个人,她以前是有名的媒婆,相约星期六精彩老朋友什么的都拉她去策划的,她说啊目前她抽屉里几千张女孩的照片,条件都不错,但男孩实在太少,我一男亲戚有车有房有地位。离婚中年,此媒婆急着联系他,说他那条件实在太好找了。所以说男孩有房子,随便怎么样都能结婚,而房子如果被人空手套白狼了,那就别想讨老婆了。

[ 本帖最后由 jianmail5 于 2010-11-24 13: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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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zm71 于 2010-11-26 13:02 发表
哇,这里讨论得这么热闹啊,我的意见是,婚前男方如果全额付款买房的,那算男方的。不能全额付的,就不要瞎买,开好结婚证后两家各出一半的钱首付,然后婚后也一起还贷,写2个人名字,多简单啊!
呵呵,这个思路清楚直接的。就应该这样。婚前对金额巨大的财产该分清的先分清楚,婚后的是共同的。不要弄得各心怀鬼胎,手从对方那里抓得越多越好,最好“赚”到自己一辈子都可以坐吃的本。而表面还打着“不是为了钱,就是看对方有无诚意”的幌子。不过男方该给女方的一些首饰等基本费用还是必需出的。
有人提出女人贬值快的论调,这个如果不嫁人,年龄大了也是加速贬值的。所以重要的还是婚前要看对人,婚后掌握好经济大权。同时自己也要独立。
有人认为女人养个孩子应得到一笔补偿,这个满可笑的,我认为你如果只是为了男方,就不要勉强自己,不养就不养了,我是喜欢小孩子的,养孩子是为了家庭的圆满和天伦之乐。同时自己老了也有个依靠。不要弄得好像是种对男方的施舍。老实说周围的夫妻,老婆养不出孩子的,最后人到中年,离婚的多。倒过来,老公养不出孩子的,离婚得不多,这就是现状。什么都要以钱算计一番的女孩满可怕的。但如果夫妻离婚的话,我觉得女方该补偿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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