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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义教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 (转帖)

教育部:义教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
日期:2006-08-28 作者: 来源:新华社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教育部近日要求各地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得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学校、重点班。

    教育部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建立健全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工作机制,给予学习困难的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确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开展实验所需经费由审批部门统筹解决,不得向学生加收费用。

    教育部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清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坚决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的收费项目。

    教育部要求各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依法坚持义教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能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不能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考试次数,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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