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mwt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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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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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两个孩子只不过情窦初开,做了不适当的事情,我觉得还没有必要上升到品质和道德的高度。
2、即使千不该万不该也应该由老师和当事人家长来处理,如果周围同学觉得受了打扰,那么就直接去同当事人和老师表达自己的意见,何必让自己父母出面呢。
3、说说我们成人吧,如果你看见你的朋友和他的小三一起吃饭,你会上前去指责他的道德问题吗?如果你看见你的朋友急得团团转,千托人万托人,把她的孩子托进名校,你会指责她道德沦丧吗?不会吧。何必在这里100步笑50步呢?指责别人,就能提高自己的道德优越感了?而且还是针对孩子。做好自己,管好自己的孩子,要比说人家的孩子来得重要。
4、曾经在这里看到过这么一句话:WG在中国是有群众基础的。我越发觉得此言有一定的道理。
争论和说服别人一向不是我的长项,在板砖横飞把我压趴之前,速速飘过,请大家忽略我。板砖也好,鸡蛋也好,丰俭由人请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