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sh沙鸥
(祈祷……)
发表于 2012-6-19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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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法院喜欢调解,调解么可以显示法院为河蟹社会作贡献,个人瞎想想。判决么,那是强制的。
N年前,公司一个没有续签合同的员工,告公司拖欠加班费(实为值班津贴,且都已次月结清)。一开始对方申请仲裁,仲裁庭开庭后不支持对方,对方败诉。后来提起诉讼,也在长宁区法院。法官貌似两边做工作,对公司这边么说,这个官司你们要输的,什么什么。那边么估计也差不多同样内容。你们懂的,相对个人,公司出点血比较容易……结果公司给了一点钱了事。
河蟹社会,调解,调解,,,“调解”的力量很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