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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看看田林4小枪手们的恶毒话

兔子一家,请勿回复,我怕你,因为你斗志昂扬
“签了字拿了钱还一付整个社会亏待了你们的样子。”
什么话啊,这叫什么话,人家女儿不明不白的死了,还说得出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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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前面的定义能容我做出后面的结论吗?你这不是陷害是什么?
追寻真相的努力?我告诉你是个人都知道小姑娘就是跳下去的。他努力追寻了吗?他连上法院告老师都不敢,或者说不愿意!只知道弄些煽情的帖子激起大众悲愤的情绪,众口一辞骂老师骂学校骂教育局,牢牢抓住主动性。。。我现在不说钱的问题,省得有些人要跳脚。


[转自博客]1. 首先说对女儿的离去,因为没有任何的证据(警方说的),所以警方无法断定是失足还是自杀,而且
   排除他杀也只是排除行为上的他杀,并不代表没有语言上的刑事犯罪(比如逼迫自杀),然而这需要
   证据,因为没有证据,所以也排除了。

你又凭什么说是个人都知道小姑娘就是跳下去的?!你的言下之意小姑娘是自杀的,你为什么不向警方提供是个人都知道的证据呢?好让刘爸爸闭嘴!不要再煽动我们弱智的网民!

你说刘爸爸“牢牢抓住主动性……”,那些能让媒体噤声的校方却没有主动性?!他们早就应该公布真相,不应该让这种无良刁民恶意煽动啊!

[ 本帖最后由 芝麻糖 于 2008-5-12 20: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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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13 08:47 发表
你把这件事情跟周围的人讲一讲,看他们是怎么认为的。
周围的人都说“我们不相信刘爸爸的一面之词,我们都想听听官方的声音,疑点太多了,我们想从正规媒体这里了解事情的真相,我们想听听那个认真负责的班主任对她最后20分钟的行为作个解释”,可是有吗?没有,老师失踪了,校方声音关掉了,只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网友在网络这里污秽的地方信口雌黄,还有那么多的人轻易被人蛊惑。唉,可惜啊,哪里有什么净土。

[ 本帖最后由 芝麻糖 于 2008-5-13 09: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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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7#兔爸兔妈 的帖子

你应该把我379#的话转载下来,以便网民们能看清你的论点:
引用:
你前面的定义能容我做出后面的结论吗?你这不是陷害是什么?
追寻真相的努力?我告诉你是个人都知道小姑娘就是跳下去的。他努力追寻了吗?他连上法院告老师都不敢,或者说不愿意!只知道弄些煽情的帖子激起大众悲愤的情绪,众口一辞骂老师骂学校骂教育局,牢牢抓住主动性。。。我现在不说钱的问题,省得有些人要跳脚。


[转自博客]1. 首先说对女儿的离去,因为没有任何的证据(警方说的),所以警方无法断定是失足还是自杀,而且
   排除他杀也只是排除行为上的他杀,并不代表没有语言上的刑事犯罪(比如逼迫自杀),然而这需要
   证据,因为没有证据,所以也排除了。

你又凭什么说是个人都知道小姑娘就是跳下去的?!你的言下之意小姑娘是自杀的,你为什么不向警方提供是个人都知道的证据呢?好让刘爸爸闭嘴!不要再煽动我们弱智的网民!

你说刘爸爸“牢牢抓住主动性……”,那些能让媒体噤声的校方却没有主动性?!他们早就应该公布真相,不应该让这种无良刁民恶意煽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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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你一招,辩论的关键是针对对方的话一路杀到底,不要转移话题。

好了,我们的交锋就此结束,不奉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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