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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 求助:关于静安区“不准跨区借读”问题

各位,我就是LZ的那位发出求助同事,感谢大家的关注。
最新进展:今天上午我去了静安区教育局,在接待室向一位接待人员咨询,对方很干脆地回绝了我的借读请求。

当我向静安区教育局信访接待的人索要书面依据时,对方亲口说“没有书面依据,我们不需要出书面的规定,我们多少年就是这么做的。”
我问为什么不需要出书面规定,对方说“借读本来就是不允许的,所以不需要特别做书面规定。”
我问哪里规定了借读是不允许的?对方说:“也没有什么地方规定借读是允许的。”
我说那现实中确实大量存在借读的事情啊!对方说:“那是不对的,我们静安区不允许!”
我问既然不允许为什么不明文规定一下,好让大家知道呢?对方说:“本来就是不允许的事情,所以不需要特别的规定。”
我问那社会上不允许的事情多了,比如酒后驾车,是不是也不需要特别的规定了呢?对方说:“你要这么讲,我们就没啥好说的了,不许借读就是不许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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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吧草根论坛上yunlaw网友的意见发过来,大家一起讨论。

“这个帖子我看了多次,回帖的草根BBMM也不少,几乎是“异口同声、义愤填膺”,但是我在这里要泼泼冷水:
1  印象中,只有转学的规定,没有借读的规定,但是借读现象又普遍存在,于是我搜索“ 上海市 中学生 借读规定“,只查找到卢湾区关于中学生的借读有规定。
2 卢湾区的借读规定,限于外省市、外籍来沪人员的随行子女。
3  针对上海市各区之间各个中学之间的借读,没有规定。也就是说,对借读现象,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
4  上海市是否能够对借读做一个可以操作的办法?我觉得也仅仅可能限于外省市来沪人员随行子女借读问题做出规定,并设置很多条件。
5  相反, 一直以来存在的公办高中学校的借读现象,是与上海市的招生政策、规定相违背的,甚至可以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没有谁愿意从好的高中借读到比较差的高中,非常特殊的情况除外,如果这种特殊情况存在,那么一定是考虑“转学”的口径。
6 对于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建议,我觉得大可不必当真。因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判定静安区教育局必须为LZ孩子办理“借读”。静安区教育局办理借读,也没有依据,它无法作为,而不是不作为。
7 个人觉得,对公办高中的“借读”问题,公办高中的在籍在校学生倒是可以向教育局、学校提起诉讼。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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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还是yunlaw网友的意见:
“我举个例子,也许不那么恰当,
交通警察见到我穿马路,不是走横道线。
他从摩托车上下来要罚我款,5元。没办法,我给他,因为我确实违章了。
同时过马路的,也许还有他人,交警可以不罚他人就罚我的,我冤还是不冤啊?当然冤了。
可是,我能够申请行政复议吗?
可以。
有用吗?
没有。
接着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可以
有用吗?
没用。
为什么呢?
我的确是违反交通法规了,起诉不该罚我款吗?
当然不能。
起诉“交警不应该只罚我款,而应该将乱过马路的人一起罚款吗”?
没有这样的诉讼请求的,所以,法院根本就不会立案受理。
以上,LZ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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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的回复:

“按照yunlaw的例子:

高中阶段不是义务教育,是严格按学生考试成绩录用的。所以学生录取了哪个学校,就是这个学校的人了,这和考大学是一个道理。所谓“借读”,只是针对外地随父母来上海的学生而言(因为他没有参加上海的中考,所以不是正规录取,而是只能是借读)。其它所谓的“借读”其实都是钻政策和管理不到位的空子派生出来的潜规则,是拿不上台面的。

所以,“借读”就好比是乱穿马路,绝大多数警察都不管,老百姓也各显神通。而这时候偏偏站出来个较真的警察(好比就是静安区教育局),硬是拦住我不让我过马路!于是乎我就觉得是这个较真的警察不对!为什么别人都能过就不肯让我过?为什么别的警察都不管,偏偏就你管?真是吃素碰到月大,到了霉了!

但话又说回来:

静安区教育局也不是什么纯粹的“好警察”,因为他们给我解释的是“由于我们静安区生源少,所以不准跨区借读”。学校也说“跨区借读我们一点也没办法,这要区教育局批,本区能借读我们没问题!”

所以简单用过马路遇到认真警察这样的分析还是不足以解释当今的社会。

再有:不乱穿马路至少有明文规定,有三令五申,有斑马线,有禁行标志,有红绿灯!可是借读这件事呢?在众人皆醉的情况下(许多学校还专门制定了关于借读的管理规定呢),突兀地立起来一个很不纯粹的警察,老百姓如何适从?

这些是我们作学生家长的错吗?如果不是,又不能行政复议和诉讼,那么怎么办呢?”

[ 本帖最后由 caremajing 于 2009-9-1 20: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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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女儿已经去上戏附中上学了!希望她能理解这个社会。
就在女儿的班上,仍有以很低的分数“借读”进来的学生!
这就是“坚持原则的静安区教育局”下面的现实。
老百姓就生活在这样的怪圈里:“借读”不着的骂教育局,正规考进去的学生的家长也对“借读”现象不满,因为来借读的往往是分数不合格的学生,夹在好端端的班级里,会不会影响自己孩子的学习?这种潜规则的存在,是不是等于对正常录取的学生侵权了?

然而真正的怪圈就在于:无论是借读不到的,还是正常录取的学生,都不会对这种现象发起挑战,所以,这种潜规则才能大行其道,误导视听。所以,这个招考过程即学生们拼搏的过程,也是那些“搞得定”的社会精英们的狂欢之时。那些道貌岸然、正襟危坐的的局长们、校长们在一本正经、冠冕堂皇对待普通百姓的时候,其背后是何等的权钱交易、腐败丑恶?

确实,像我这样为“借读”不着而抱怨的是不足同情的。真正需要唤起的是那些凭自己本事考进好学校、却不得不和分数差几个档次的学生同处一室的学生和家长们。学校在拿到好处后,如何向这些学生和他们的家长交代?

真正应该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是上海市教育局,是他们面对这种违法现象不作为,导致了社会风气的败坏!

[ 本帖最后由 caremajing 于 2009-9-1 20: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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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只是限制本区的学生借读到外区而已!
静安区哪所高中、哪个班级没有借读生,BBMM们可以亮出来晒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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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我离异时,女儿义无反顾跟我到闵行,唯一的要求是不想离开学校,不想离开同学。我的内心已经因家庭的破裂而对孩子满怀愧疚,不忍让孩子一下子承受太多的变化。后来咨询了一些人,都说将来可以走借读这条路。所以当初就没下决心把户口弄过来。再说当时是借了我妹的房子,到最近刚刚自己买下来。现在我就准备把我们的户口都转过来。

通过前面的折腾和网友们的指点,我现在已经理解借读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甚至根本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所以,我已和女儿说好,就再苦一年,高二我们就走正常的转学程序转到闵行来。

但对静安区教育局的事还没了!如果他们真的是坚持原则,我坚决支持和拥护他们。如果是即做婊子又立牌坊,我就咽不下这口气。

[ 本帖最后由 caremajing 于 2009-9-1 23: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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