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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中考准备】2010年中招——揭幕者老师解读(中招文件、《晚报》文章-见顶楼转载)

【中考准备】2010年中招——揭幕者老师解读(中招文件、《晚报》文章-见顶楼转载)

揭幕者老师,曾经为预初学子奉献过精彩帖子,特请为今年中考的家长和孩子指点指点,话题可大可小,我等认真听讲,记好笔记。
有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10〕1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现就201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本市中招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中招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化的中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贯彻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加强监督,确保中招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报名、考试工作
  (一)报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89号)的要求,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工作在2010年2月28日前完成。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得报考。
  各区县教育局应督促初中学校切实做好学生报考工作,保障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合法权益。
  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做好非上海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二)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完善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1.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4场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英语)考试分值均为150 分,物理考试分值为90分,化学考试分值为60分。
  以上科目考试定于2010年6月19日(星期六)和6月20日(星期日)举行。
  2.思想品德科目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考试定于2010年5月29日(星期六)举行。
  3.2010年本市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录取总分,于2010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10〕13号)。
  4.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计。考试于2010年5月底前举行。
  5.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统一组织实施。各科目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继续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15号)执行。
  6.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电子耳窝植入者可经指定医疗机构认定后免予听力检测)参加2010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免予外语听力考试。
  7.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6〕69号)的要求,2010年起在部分区县试点初中毕业生外语(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具体方案由试点区县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2011年起,本市将逐步扩大听力与口语测试试点区。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建立完善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要求实施。
  2.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和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予以记载,作为各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3.2010年中招加分政策已作调整(具体见附件),2011年中招加分政策还将作进一步调整。
  四、招生录取工作
  2010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为8.8万人左右,高中阶段录取率预计为98%,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按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
  1.市教委负责全市中招计划的宏观管理,加强对本市初中毕业生的生源预测和对各区县中招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审核和协调。
  2.各区县教育局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地区实际,编制本地区中招计划。
  3.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以内(中职校艺术类专业限额按相关专业要求设定),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本地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状况确定并公布。
  4.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区县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国家级重点中职校、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及中职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提前招生录取工作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录取”招生办法。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
  (1)计划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录取”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其中推荐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30%(原则上其中的二分之一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自荐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0%。
  “提前录取”计划根据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原则进行分配。招生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办学水平、特色,制订面向全市的招生计划,经市教委协调平衡后下达到各区县。
  (2)招生录取
  ①本市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推荐(自荐)工作。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规范,经公示后严格执行。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符合2010年中招报名条件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毕业学年获得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经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应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局审定,由区县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按规定填报相应的志愿。
  ②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录取”招生方案。学校按照招生方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自主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预录取学生名单应实行两级公示(由招生学校和市中招办分别公示)。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自动进入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程序。
  ③各区县教育局和招生学校要建立推荐(自荐)生跟踪反馈制度,不断完善综合素质的评价办法,探索优秀学生培养的途径与机制。
  2.中职校“提前录取”招生办法。包括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荐生、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自荐生录取工作及中职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录取工作。
  (1)计划
  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荐生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自荐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其中首次招收自荐生的学校不超过5%)。
  中职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2)招生录取
  ①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荐生招生仍按2009年的办法执行。
  ②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自荐生与中职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考生必须经专业考试或面试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填报志愿,专业考试或面试于2010年4月底前完成。考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按志愿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按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1.零志愿招生
  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的录取办法(简称“零志愿招生”)。
  (1)计划
  “零志愿招生”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自主确定,经市教委协调平衡后,将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区县。“零志愿招生”工作应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
  (2)录取
  各区县中招办根据考生“零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 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上海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2.“名额分配”招生
  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简称“名额分配”)的招生方法。
  (1)计划
  “名额分配”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择校生”计划除外)的15%(其中3%原则上向市郊区县倾斜)。由区县教育局将本区县管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均衡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及计划应事先公示。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上海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2)招生录取
  ①考生根据分配给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数,自主填报志愿。
  ②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市划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各区县招生部门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 经市教委批准的部分区县重点高中和综合高中可划出一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但不列入“零志愿招生”计划。
  4.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工作
  2010年本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下同)可继续按规定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管理,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 。
  各区县和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的精神,严格执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24号)的有关规定。
  5.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1)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所在区县教育局提出当年招生计划申请。区县教育局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食宿和后勤服务设施、师资配置等)和教育教学办学质量审核评估的基础上,核定学校当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经区县教育局审核确定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须列入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上报市教委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学校2009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随学校2010年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2)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标准(最低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在按考生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招生录取最后阶段,在市和区县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6.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仍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2号)文件执行。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招生学校方可录取。
  7.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新生专业奖励和帮困助学制度。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规定,对选择就读上海城市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中职校学生,实施专业奖励,适应上海产业发展对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对上海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在校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对来自农村、本市海岛生源学生和选择涉农专业的学生实施免费教育。
  8.上海市盲童学校(以下简称“盲校”)和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聋青技”)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1)盲校、聋青技要制订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于2010年3月份起受理考生的咨询、报名和资质审定工作。
  (2)本市盲、聋哑初中学校的毕业生报考盲校、聋青技,由市教委教研室承担命题工作,由市中招办组织文化考试,单独设立考场,考试时间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同步。由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按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3)盲校、聋青技的中专、职业教育专业考试或面试于2010年4月进行。
  (4)本市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但符合盲校、聋青技招生规定要求的,经本人同意后,可在招生录取后期,由盲校、聋青技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要求,择优录取。
9.持外国护照学生录取工作
  根据沪教委基〔2009〕89号文第(三)款,参加2010年中考报名的持外国护照的学生,可填报志愿,由招生部门根据学生的考试分数以及志愿顺序投档,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数。
  参加本市中考但未填报志愿,或未参加本市中考的持外国护照的学生,要求到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可由初中毕业所在区县教育局根据招收外籍学生的规定和学生实际情况,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入学,入学学生不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数。
  (四)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考生的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
  (五)初中毕业生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工作体制和网络。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的管理职能,要全面宣传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目标和成才途径。市、区县教研部门要承担对初中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研究,指导学校开设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市、区县招生部门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通过报刊、网络、宣讲、咨询等各种途径与方法,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招生改革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介绍社会就业情况的各种信息。初中学校要开设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拓宽视野,了解社会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求。
  五、管理和监督
  2010年本市中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及各学校的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切实做好中招的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县教育局、招生部门、招生学校等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及其他各种途径,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切实做好相关公示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中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发挥招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大对报名、招生考试、阅卷、投档录取、信息公开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参与、依法治招”,具体要求另发。
  六、2010年本市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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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加分和政
     策性照顾项目一览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三月十日


解读2010年上海中招政策 加分项目和分值略有微调
2010年03月12日 15:52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总体方案不变,但在加分项目和分值等方面略有微调。市教委今天上午公布了201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对中招政策变化进行解读。
  继续实行提前推荐自荐
  在去年基础上,本市今年将继续实行“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政策。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推荐生和自荐生招生计划分别为学校招生计划的30%和10%。各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符合2010年中招报名条件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推荐名额应事先公示。
  学生在自荐和推荐中只可选其一。自荐和推荐生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仍须参加2010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
  中职校推荐生、自荐生招生将和中职航空服务类、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合并为提前招生一个批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推荐生除外)。
  扩大“名额分配”招生比例
  为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减缓初中入学的“择校热”,本市将继续推行并扩大“名额分配”招生比例,计划由去年学校招生计划的12%增加为学校招生计划(“择校生”除外)的15%。
  此外,本市还将继续执行“零志愿”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政策。“零志愿”招生计划一般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按高分到低分1:1投档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政策和去年相同,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5%。
  试点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今年部分区将试点初中毕业生外语(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具体方案将由试点区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2011年起,本市将逐步扩大听力与口语测试试点区。
  调整加分照顾政策
  为体现教育公平原则,今年本市中招在取消竞赛加分的基础上,研究对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性照顾政策的调整。
  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规定,在毕业学年获这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回沪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本 报 记 者 陆梓华
  特约通讯员 焦 苇

[ 本帖最后由 H爸 于 2010-8-2 18: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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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揭揭,拿玄机统统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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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揭幕者”老师,今年的各初中学校的推优比例和高中自荐人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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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爸帖子开得好
认真潜水。
争取明年也能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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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中招政策是2月17日就出来了,今年为何迟迟不出,背后到底有什么幕后玄机,请知情者解答下,在这里多谢啦 ,也为H爸开这个贴送花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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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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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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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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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10中考之背景

  H爸真厉害啊,喊得地动山摇的,再不出点力,挤出点“牙膏”,对不起老朋友啦!
  2010,对中国、对上海来说,意味着世博,意味着强盛的标志之一;而2010,对绝大多数初三家长来说,则意味着倍受煎熬的中考即将临近了。(这倍受煎熬不是我编的,前几天和今年初三的一位家长聊,她从本学期开学的第一天起就开始失眠了。)
  在中考临近之际,我们家长该了解些什么呢?
  我觉得最该了解的就是大势。今年的大势就是2010上海世博。对上海初三(还有高三)的家长而言,你们的孩子是在世博年进行人生的重大转折和挑战。那么世博年的大势是什么呢?从蛛丝蚂迹中观察,两个字――“维稳”。呵呵,很熟悉的字眼吧?
  这几天不断有朋友问我今年中招的政策,我也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并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维稳”的结论。首先是打听到今年的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推荐、自荐的比例可能不会调整,即30%推荐+10%自荐(部分有创新实验班的两者相加达50%);其次,今年的体育考试比去年提前,绝大部分区县在4月上旬就进行,并规定最晚不得超过4月30日,51世博就开张了嘛;再次,体育考试中的重头戏耐力项目也不再是铁板一块,200M游泳可以取代800M和1000M了,当然这得全面考量,慎重决定。(关于这一点,将在后面的一张帖子里加以详细分析)
  假设上述的立论得以成立,那么我们就该来考虑另一个大势了――2010中考的难易度。想必我要说什么观点您一定猜到了吧?对,因为维稳,所以今年中考的难度可能和去年相当,最多略微加深。就全市范围来说,比去年低5分已经是非常了不得的一个数据了!记得去年我斗胆写过一个帖子,对2009的中考进行了一番“评头论足”,其中当然不乏胡言乱语,但有一点我是坚持的:那就是去年中考从大方向上来说,是有区分度的;但对W友的孩子来说,可能有点那个,因为W友的孩子以属“牛蛙”的居多,呵呵。
  在写下上述帖子的时候,不免有点如履薄冰的感觉,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但最害怕误导了您,那我可承担不起这个责任啊,唉!
  因此,在结束这段胡言的时候,一定要加上这么一句:只是一家之见,未免有失偏颇,各位W友多多指正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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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揭幕者 的帖子

拨足老H面子,悟心,交关悟心。
鲜花,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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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揭幕者 的帖子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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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揭幕者 的帖子

老揭提到了“维稳”,很佩服老兄的政治敏感度。
从另外一个角度,是否可以这样理解,09模式需要有几年的实践,才能判定是否有效,因为这与二期课改的效果挂钩,这可是涉及  @#¥%……&*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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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H爸 的帖子

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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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揭幕者 的帖子

作为初三家长,是否可以有这样的思路:不变加应变。
不变的部分,跟着学校安排进行复习和练习,应变部分,看今年中招新政中变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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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揭幕者 的帖子

噢!
真是太谢谢了!
首先谢谢H爸在关键时刻呼唤揭幕者!
然后谢谢揭幕者不负众望和盘托出!

“维稳”啊!那么,对于南汇并入浦东竞争加剧这个问题,是怎样“维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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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H爸 的帖子

分数是硬道理,任凭千变万化,方向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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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jrmm 的帖子

这块特别一点,应该属于“应变”内容,有请更多的高手加盟,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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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学习,明年,后年......时光飞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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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H爸 的帖子

是啊!
正为这事纠结呢!
我孩子正好属于市重点分数线边缘人群,走钢丝一样。如果南汇生源并过来而不增加重点名额,俺就掉下去了!

这次一模考,统计分数段,是把南汇一并统计排序的。
可是,俺上浦东社发局网站看,网站上还是陈列着浦东的那些老学校,并没有把南汇学校加载过来?

难不成,政府还没来得及改弦更张,下面的小职能部门反而快马加鞭了?
总不能让十几岁的孩子,比政府的动作还快吧?

让中学生当先锋队?政府在后面压粮运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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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云雀 的帖子

中考难度决定分数,分数决定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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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jrmm 的帖子

两会的时候,有没有将此议题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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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OM_LISA妈妈 于 2010-3-12 10:34 发表
中考难度决定分数,分数决定坡度
那不就成了,分数就是硬道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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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H爸 的帖子

前一阵子旺网有位妈妈说有亲戚上两会,提案来着。不知下回分解。
俺孩子学校在寒假前发了调查表,是浦东社发局的抬头,针对南汇并入浦东对中考的影响调查民意。

好像没听其它学校说过填写调查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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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没填过表格,而且老师始终都说南汇是否进来,要以最终的招生计划为准。

[ 本帖最后由 Rondaswh 于 2010-3-12 11: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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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没公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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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10中考体育杂谈

  我是H爸的铁杆粉丝之一,同时他也是我的榜样,现决定:WW上发帖的格式以H爸的为准,继续!
  2010届中考学生的家长,这个网站是必看的吧?http://www.shmeea.edu.cn/node2/node118/node120/node392/index.html,即“上海招考热线-中招政策”。去年的中招政策是2009年2月17日发的,但今年的到今天(2010年3月12日)还没有发布,不免让人焦虑。从已发的文件中看,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10〕13号) ”这个文件倒得值得仔细研读一番的。
  其实,今年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无多少的新意,基本还是老样子,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我第一张帖子里的基本判断――“维稳”。但亮点还是有的――“游泳”。就是在耐力项目中800M、1000M可以和200M游泳之间二选一;在定量项目中,可以在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篮球、排球这些项目中任选一项。
  于是乎,不少家长都喜出望外:太好啦!俺孩子有救啦!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我的建议是:慎重对待!
  第一,对于常年坚持游泳的学生来说,这个亮点的确对他们有利,800M、1000M可能得不到满分,但25M 、200M游泳肯定不在话下。
  第二,对于没学过游泳的学生来说,这件事和他们无关。
  第三,对大部分的学生来说,他们所面临的选择是需要慎之又慎的。
大部分的学生,会游泳,但不精,不常练,这就需要慎重了。看过其他的帖子,有家长说文件出来后,带孩子去试过,200M在5分钟之内没有问题,或者是5分钟刚过一点点,觉得万事大吉。其实不然,模拟和实战是完全两个概念。考试时自然而然会产生紧张的情绪,如果不可控的话,出现抽筋等意外情况是完全有可能的;此时,唯一的选择就是放弃,而游不完全程的话,成绩为0分。其次,800M、1000M长跑和200M游泳都属耐力项目,一般人要坚持下来都不是件很容易的事,不然制度不会如此设计。再者,4月份的上海还是乍暖还寒时节,虽说测试是在室内温水游泳池内进行的,但还是感觉偏冷,有这方面经验的人肯定有体会。
  结论:游泳出现在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项目中,只是少数孩子的福音;对绝大多数孩子来说,请慎重选择!

  PS:最新得到的比较确切的消息说,今年的推荐、自荐比例维持不变,呵呵,维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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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揭幕者 的帖子

老H选侬写帖,看来是选对了——大幕徐徐拉开。
体育是个长期锻炼的项目,临时抓不上来。老揭的忠告要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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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揭幕者 的帖子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10〕1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

放在顶楼,可以参阅;文件出来了,老揭继续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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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10年中招政策新鲜出炉

话音未落,2010届初三家长翘首以盼的中招政策新鲜炉啦!
http://www.shmec.gov.cn/attach/xxgk/4017.doc
2010中招政策果然以维稳为主,有两个亮点值得关注:
一、名额分配增加:
2009年:“名额分配”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2%(其中2%原则上向市郊区县倾斜)。
2010年:“名额分配”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择校生”计划除外)的15%(其中3%原则上向市郊区县倾斜)
二、加分和政策性照顾的分值明显下降
其中,区优加5分的优惠政策取消。


[ 本帖最后由 揭幕者 于 2010-3-12 12: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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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是个长期锻炼的项目,临时抓不上来。“
现在开始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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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0#揭幕者 的帖子

市优,今年开始加5分!明年2011年的加分政策还将调整!干脆,取消这种猫腻的加分,还所有考生一份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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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小滑稽的妈妈 的帖子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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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为8.8万人左右,"
"2009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为9.2万人左右,"

2010年比2009年少4000人!
不知重点中学的招生人数会不会有变化?
如果不变化,那么重点录取率就提高。大约提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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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等政策加分减少了。
2009为8分;2010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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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人数8.8万,大浦东的占了四分之一。
不知道在市教委的平衡下,各区的招生计划如何?
实战贴,留爪,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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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取消区优加5分的优惠政策。
真正优秀的不加分也行。
应该取消一切加分,大家公平!
维稳,也要有具体措施(就是公平的原则,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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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帖!开得真及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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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分配”要有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区级的“优秀少先队员”什么的,都没有加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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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绒绒球 的帖子

你读得真仔细!
阅读理解能力甚优啊!

欢迎大家踊跃参加阅读理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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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年获得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我们去年初中的学校就规定有了加分的学生不给推荐名额。看来今年在有的学校7%的推荐人选将更加激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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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1#绒绒球 的帖子

嗯!
有熟悉09年政策的家长,对比着看,理解更透彻啊!
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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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jrmm 的帖子

3. 经市教委批准的部分区县重点高中和综合高中可划出一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但不列入“零志愿招生”计划。

记得以前有黄浦区的市重点在浦东是这样招生的,但我们去年没有。希望今天你们能有这样好政策的惠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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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绒绒球 于 2010-3-12 14:11 发表
3. 经市教委批准的部分区县重点高中和综合高中可划出一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但不列入“零志愿招生”计划。

记得以前有黄浦区的市重点在浦东是这样招生的,但我们去年没有。希望今天你们能有这样好政策的 ...
嗯!
这一条属于资源调配,人口小区重点高中,向人口大区提供名额的办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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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绒绒球 于 2010-3-12 14:11 发表
3. 经市教委批准的部分区县重点高中和综合高中可划出一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但不列入“零志愿招生”计划。

记得以前有黄浦区的市重点在浦东是这样招生的,但我们去年没有。希望今天你们能有这样好政策的 ...
去年,黄浦区没能给浦东“非零志愿名额”,那么其它区有给浦东“非零志愿名额”名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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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绒绒球 的帖子

“名额分配”要有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猜想中,会不会和推优自荐的取分线一样?560?570?还是不能低于本区市重点最低录取线?或者区重点的录取分数线?

[ 本帖最后由 小滑稽的妈妈 于 2010-3-12 14: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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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好帖!开得真及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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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及时雨也。要继续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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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以内"这一条和09年的一样,理论上今年的重点高中招生人数和去年一样,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因名额分配增加了3%,裸考难度也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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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妹妹姐姐妈妈 于 2010-3-12 14:50 发表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以内"这一条和09年的一样,理论上今年的重点高中招生人数和去年一样,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因名额分配增加了3%,裸考难度也增加了
每班人数不变,但是并没有说是否减少班数。
假如某校去年招8个班,今年招5个班,人数就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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