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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天作之合:上帝包办的婚姻

天作之合:上帝包办的婚姻

天作之合:上帝包办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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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之合:上帝包办的婚姻
原创: 郭暮云  暮云的半导体  2017-07-09

经文


创 24:1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

创 24:2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创 24:3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

创 24:4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

创 24:5仆人对他说:“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这地方来,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

创 24:6亚伯拉罕对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

创 24:7耶和华天上的主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

创 24:8倘若女子不肯跟你来,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了,只是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

创 24:9仆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亚伯拉罕的大腿底下,为这事向他起誓。

创 24:10那仆人从他主人的骆驼里取了十匹骆驼,并带些他主人各样的财物,起身往米所波大米去,到了拿鹤的城。

创 24:11天将晚,众女子出来打水的时候,他便叫骆驼跪在城外的水井那里。

创 24:12他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 神啊!求你施恩给我主人亚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见好机会。

创 24:13我现今站在井旁,城内居民的女子们正出来打水。

创 24:14我向哪一个女子说:‘请你拿下水瓶来,给我水喝。’她若说:‘请喝,我也给你的骆驼喝。’愿那女子就作你所预定给你仆人以撒的妻。这样,我便知道你施恩给我主人了。”

创 24:15话还没有说完,不料,利百加肩头上扛着水瓶出来。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亚伯拉罕兄弟拿鹤妻子密迦的儿子。

创 24:16那女子容貌极其俊美,还是处女,也未曾有人亲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满了瓶,又上来。

创 24:17仆人跑上前去迎着她说:“求你将瓶里的水给我一点喝。”

创 24:18女子说:“我主请喝。”就急忙拿下瓶来,托在手上给他喝。

创 24:19女子给他喝了,就说:“我再为你的骆驼打水,叫骆驼也喝足。”

创 24:20她就急忙把瓶里的水倒在槽里,又跑到井旁打水,就为所有的骆驼打上水来。

创 24:21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话也不说,要晓得耶和华赐他通达的道路没有。

创 24:22骆驼喝足了,那人就拿一个金环,重半舍客勒;两个金镯,重十舍客勒,给了那女子,

创 24:23说:“请告诉我,你是谁的女儿?你父亲家里有我们住宿的地方没有?”

创 24:24女子说:“我是密迦与拿鹤之子彼土利的女儿。”

创 24:25又说:“我们家里足有粮草,也有住宿的地方。”

创 24:26那人就低头向耶和华下拜,

创 24:27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 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不断地以慈爱诚实待我主人;至于我,耶和华在路上引领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里。”

创 24:28女子跑回去,照着这些话告诉她母亲和她家里的人。

创 24:29-30利百加有一个哥哥,名叫拉班,看见金环,又看见金镯在他妹子的手上,并听见他妹子利百加的话说,那人对我如此如此说,拉班就跑出来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见他仍站在骆驼旁边的井旁那里。

创 24:31便对他说:“你这蒙耶和华赐福的,请进来,为什么站在外边?我已经收拾了房屋,也为骆驼预备了地方。”

创 24:32那人就进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骆驼,用草料喂上,拿水给那人和跟随的人洗脚。

创 24:33把饭摆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却说:“我不吃,等我说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说:“请说。”

创 24:34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仆人。

创 24:35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金银、仆婢、骆驼和驴。

创 24:36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时候,给我主人生了一个儿子;我主人也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这个儿子。

创 24:37我主人叫我起誓,说:‘你不要为我儿子娶迦南地的女子为妻。

创 24:38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里去,为我的儿子娶一个妻子。’

创 24:39我对我主人说:‘恐怕女子不肯跟我来。’

创 24:40他就说:‘我所事奉的耶和华必要差遣他的使者与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达;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里,给我的儿子娶一个妻子。

创 24:41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里,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他们若不把女子交给你,我使你起的誓也与你无干。’

创 24:42“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 神啊!愿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达。’

创 24:43我如今站在井旁,对哪一个出来打水的女子说:‘请你把你瓶里的水给我一点喝。’

创 24:44她若说:‘你只管喝,我也为你的骆驼打水。’愿那女子就作耶和华给我主人儿子所预定的妻。

创 24:45我心里的话还没有说完,利百加就出来,肩头上扛着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对他说:‘请你给我水喝。’

创 24:46她就急忙从肩头上拿下瓶来,说:‘请喝,我也给你的骆驼喝。’我便喝了;她又给我的骆驼喝了。

创 24:47我问她说:‘你是谁的女儿?’她说:‘我是密迦与拿鹤之子彼土利的女儿。’我就把环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镯子戴在她两手上。

创 24:48随后我低头向耶和华下拜,称颂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 神,因为他引导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着我主人兄弟的孙女,给我主人的儿子为妻。

创 24:49现在你们若愿以慈爱诚实待我主人,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创 24:5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说:“这事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好说歹。

创 24:51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将她带去,照着耶和华所说的,给你主人的儿子为妻。”

创 24:52亚伯拉罕的仆人听见他们这话,就向耶和华俯伏在地。

创 24:53当下仆人拿出金器、银器和衣服,送给利百加,又将宝物送给她哥哥和她母亲。

创 24:54仆人和跟从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来,仆人就说:“请打发我回我主人那里去吧!”

创 24:55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亲说:“让女子同我们再住几天,至少十天,然后她可以去。”

创 24:56仆人说:“耶和华既赐给我通达的道路,你们不要耽误我,请打发我走,回我主人那里去吧。”

创 24:57他们说:“我们把女子叫来问问她。”

创 24:58就叫了利百加来,问她说:“你和这人同去吗?”利百加说:“我去。”

创 24:59于是他们打发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亚伯拉罕的仆人,并跟从仆人的,都走了。

创 24:60他们就给利百加祝福,说:“我们的妹子啊!愿你作千万人的母,愿你的后裔,得着仇敌的城门。”

创 24:61利百加和她的使女们起来,骑上骆驼,跟着那仆人;仆人就带着利百加走了。

创 24:62那时,以撒住在南地,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

创 24:63天将晚,以撒出来在田间默想,举目一看,见来了些骆驼。

创 24:64利百加举目看见以撒,就急忙下了骆驼,

创 24:65问那仆人说:“这田间走来迎接我们的是谁?”仆人说:“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脸。

创 24:66仆人就将所办的一切事,都告诉以撒。

创 24:67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



引言


创世记用整整一章的经文讲了一个相亲和娶亲的故事。这场婚姻意义极其重大:亚伯拉罕之约能否传承下去,至少在人看来,就取决于应许之子以撒的婚姻问题。故此,以撒和利百加的结合,如果不说其意义超过了亚当和夏娃的婚姻,那至少也是仅次于它。那么这神圣而重大的婚姻究竟是如何成就的呢?让我们来看上帝的话。



亚伯拉罕和以撒


撒拉去世之后(创23),经文提到“亚伯拉罕年纪老迈”。他虽极其哀痛,但不能任由自己沉浸在悲痛中,因为他还有责任。首当其冲的责任,就是要为独生子以撒娶妻,好让圣约传承下去。



这信心之父确定的娶亲法则很简单:敬畏上帝,体恤儿子。



第一:敬畏上帝,是说一定要顺服上帝有关婚姻的明确命令。具体到他家,首先就是不可娶外邦人。这一原则贯穿圣经有关婚姻之教导的始终:



申 7:3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申 7:4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 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

拉 9:1这事作完了,众首领来见我,说:“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没有离绝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亚摩利人,仍效法这些国的民,行可憎的事。

拉 9:2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

林前 7: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其次,准儿媳即便不是外邦人,儿子也不可入赘过去,而是要把女子娶过来。这还是因为圣约,因为上帝曾有应许:



创 24:7耶和华天上的主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



顺服上帝的主权,具体到以撒的婚姻问题上,就是这两个意思。因此亚伯拉罕让具体承办的以利以谢把手放在自己大腿下起誓,一定要照这两条来办,可见这两条有多么重要。



第二,亚伯拉罕也体恤儿子的实际情况。以撒这人,圣经着墨不算太多(相比父亲亚伯拉罕和儿子雅各来说),但我们仍可看到些端倪。



要娶亲的这年,以撒40岁左右。根据后文知道,母亲撒拉的去世对他打击非常大。虽不能称他是恋母,但他非常依赖和爱自己的母亲是无疑的。我们暂且不评价这一特点是好是坏,但这的确是他的特点。



总体来看,以撒的性格偏内向(比如“在田间默想”),甚至有点儿懦弱(井被人抢了就退让)。并且他似乎是以农业为主业(创 26:12以撒在那地耕种,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华赐福给他),当然也不是说他就不放羊。说起来,后来他的两个儿子中,雅各看起来更像他,但他却很明显地更喜欢不像他的以扫。以扫虽在这个意义上是个“不肖子”,但以撒喜欢他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无非是因为他外表虽是农民,心里却住着个英雄,所以自己缺乏勇武,就比较羡慕喜欢勇武之人。喜欢吃野味(创25:28)那或许只是他内心缺憾的外在表现。



总之,这些性格特点,相信以撒的老父亲亚伯拉罕也都看在眼里。经文虽未明说,但亚伯拉罕差遣以利以谢去娶亲的时候,想必对此也有所嘱咐,后来以利以谢设计的印证,并不能说完全是临时起意,而理应是有亚伯拉罕的意思在里边。当然,作为在家中管理全业多年的老仆人,以利以谢自己应该也很了解少主人的性格特点。



以利以谢


按着传统,这位老仆人就是之前几章的经文中提到过的“以利以谢”。他显然是本章的一个重要,甚至中心人物。这个人有太多的优点值得一说。



首先:以利以谢是个虔诚的信徒。他的三次祷告,特别是三个姿势,很生动形象地说明了他对神的倚靠:

站着

创 24:12他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 神啊!求你施恩给我主人亚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见好机会。

创 24:13我现今站在井旁,城内居民的女子们正出来打水。

创 24:14我向哪一个女子说:‘请你拿下水瓶来,给我水喝。’她若说:‘请喝,我也给你的骆驼喝。’愿那女子就作你所预定给你仆人以撒的妻。这样,我便知道你施恩给我主人了。”

低头

创 24:26那人就低头向耶和华下拜,

创 24:27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 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不断地以慈爱诚实待我主人;至于我,耶和华在路上引领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里。”

俯伏

创 24:5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说:“这事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好说歹。

创 24:51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将她带去,照着耶和华所说的,给你主人的儿子为妻。”

创 24:52亚伯拉罕的仆人听见他们这话,就向耶和华俯伏在地。



其次,他是个无私的好人。这么说是有原因的:



创 15:1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

创 15:2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以利以谢。”

创 15:3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



就是说,本来他是亚伯拉罕产业的继承人。然而后来以撒降生了。也就是说,事实上以利以谢的继承权从此就被剥夺了。但我们看不出一丝一毫他心存怨怼的迹象,相反却继续忠心耿耿地侍奉两代主人。这种无私和宽厚,或者只有被大卫夺取王位继承权的约拿单可以相比。



第三,他是个英勇的战士。他这样无私可不是因为懦弱,不是说因为打不过所以只好原谅人家。有经为证:



创 14:14亚伯兰听见他侄儿被掳去,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创 14:15便在夜间,自己同仆人分队杀败敌人,又追到大马色左边的何把,

创 14:16将被掳掠的一切财物夺回来,连他侄儿罗得和他的财物,以及妇女、人民,也都夺回来。



这里和亚伯拉罕分兵掩杀敌人的“仆人”,显然就是以利以谢。还有个潜在证据可以支持这个观点:“以利以谢”的希伯来文字母加起来,正好是“318”。



第四:他是个忠心的仆人。主人亚伯拉罕交待了两条:去本地本族为以撒娶亲,不可娶外邦人;要把女子带回来,以撒不可过去。以利以谢谨遵不悖。另外他还非常细心,带了很多财物前去,给了利百加家很多聘礼,充分展示了自己家的诚意:



创 24:22 骆驼喝足了,那人就拿一个金环,重半舍客勒;两个金镯,重十舍客勒,给了那女子,

创 24:53 当下仆人拿出金器、银器和衣服,送给利百加,又将宝物送给她哥哥和她母亲。



并且他能够详细介绍本家情况(34-49),让对方有个充分了解,好做出合宜的决定。而且他颇为精明,先办正事,再说其他:



创 24:33把饭摆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却说:“我不吃,等我说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说:“请说。”

并且速战速决,绝不耽延:



创 24:56仆人说:“耶和华既赐给我通达的道路,你们不要耽误我,请打发我走,回我主人那里去吧。”



第五:他是个智慧的长者。当然娶亲成功的大前提是上帝的应许和天使的帮助:



创 24:7耶和华天上的主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



这个大前提才是决定性的,请注意这节经文:



创 24:15话还没有说完,不料,利百加肩头上扛着水瓶出来。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亚伯拉罕兄弟拿鹤妻子密迦的儿子。



就是说,“话还没有说完”,以利以谢这个求印证的祷告还没做完,神已经带领利百加过来了。余下的事都是显明神意的过程,事情的结果在神那里早已确定,即便以利以谢的祷告还没做完。



当然,在这个大前提下,以利以谢也很有智慧,这体现在他高明的形势评估能力和策略建模能力。就是说,在充分考虑了各种情况,考虑了各种事情的轻重缓急,明显的、微妙的,家族的、个人的,总之各样细节之后,在上帝带领下,他设计了一个核心环节,就是“打水”的印证,作为确定神意的方式。这个印证所要考察的是:



第一:正常的爱心。首先他要看,大热天的,有没有女子能过来,并且给他和他的同伴、一群旅客和老人打水喝。因为没有器皿的话,他们自己是没有办法从井里打水的。也就是说,这是要看这女子有没有基本的尊老爱幼、接待远人的素质,如果没有,到了亚伯拉罕家这么个大家族去当少奶奶,是一定不行的,这就叫德不匹位,会闹得上下不得安宁。



第二:额外的爱心。要做以撒的妻,甚至仅有“正常的爱心”都是不够的。红楼梦里宁府的少奶奶秦可卿,虽然出身很语焉不详,并且“贾府上上下下一双富贵眼睛”都盯着她,但她仍能把各方面都打点满意,甚至被贾母称作“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足以看出她是多么精明强干。当然必须得说,史前的中东大族,一定远没有末世的远东豪门水那么深,但以撒未来的妻子所面对的考验,也绝不是今天的三口之家的女主人所能够想象的。



因此,以利以谢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看给他们喝水的女子,会不会主动给他们的骆驼打水喝。这个可就厉害了。如果第一个要求还可能碰巧满足,那这个极其苛刻的条件要是也能满足,就足以显明神意裁决了。因为一个人就算能喝4瓶矿泉水,那也不过2升,然而一匹骆驼一次能喝多少水呢?20升,相当于十个人的量,而以利以谢带了十匹骆驼。一口井能有多大?一个桶能有多大?打完了人喝的水,还要打200升水倒在槽里给骆驼喝,这是多大的工作量?所以这么困难的事如果居然也能成就,那么就足以显明这女子的爱心是超出一般人的,殷勤是超出一般人的,甚至她的体力也是超出一般人的(最后这一点也并非不重要)。并且接着提出借宿要求后,利百加很爽快地答应了,这也体现了一个贤德女主人应有的风范。



第三:身份的符合。不过,即便以上两点都满足了,但很遗憾她是个外邦人呢?这就是今日在处理教会婚恋问题时经常听到的那句话:对方除了不信,啥都好。以利以谢没有忘记亚伯拉罕的吩咐,那是基本法,无论如何还是要按照基本法来。如果利百加不信,不是本家本族,那么即便她的爱心大到能给200头骆驼喝水也没用,别说利百加,就是利千家也不行。



然而感谢上帝,这利百加正好就是亚伯拉罕亲族家的闺女。这里顺便一提:虽然经文的确说利百加“容貌及其俊美(16)”,但你要注意,无论在亚伯拉罕严肃的吩咐里,还是在以利以谢精明的印证里,“对方相貌如何”自始至终都根本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事实只不过是神拣选给以撒的这个妻子,恰好很漂亮就是了。无论如何,再漂亮的女子,也不可能仅凭漂亮就能维系婚姻,因为婚姻是靠圣约维系的。只能靠漂亮维系关系的,那不叫妻子,而叫小三。



第四:意志的降服。但说到底,即便这女子有爱心,有超常的爱心(和体力),同时也是信徒和本家本族人,但这里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人家父母得愿意。不愿意,什么都白扯。当然愿不愿意仍然是神在做工,但人家不愿意,就说明神没有动工嘛!不过需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同意”,首先是说利百加的父母、大哥同不同意,而不是她本人同不同意。后来问她“你去不去”的时候,不是说你同不同意嫁给以撒,而是说你愿不愿意“现在就去”。



当然,扩展开来,我们需要承认,婚姻问题,不但双方父母要同意,双方本人也要同意。如果利百加真的不愿意嫁过去,那这也就是神意显明了,这个时候就不要理性分析了,比如气急败坏地说你凭什么不愿意?我们家有钱有势,我少主人高富帅,腿长一米八,牛羊一万八,你凭什么不愿意?不愿意就是不愿意,什么叫凭什么?就好像某些导演拍个电影,票房惨淡,就开始诉苦:我们投资了五个亿,我们拍了好几年,我们请了大明星,我们多么多么辛苦……说这些有什么用?还五个亿,你投了五十个亿拍的,我就不愿意看,你弄死我?所以,印证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方意志的降服,或者说意志的认同,这个显然只有神能做到。即便亚伯拉罕吩咐以利以谢时,他也承认对方可能是不同意的,他只是接着指出,如果女子不同意,你也不能让我儿子过去。但感谢神,祂在利百加和她父母、大哥心里做了那改变意志的工作。



寓意解经


自古以来,这个美好的娶妻故事在教会传统中都有一个非常正确的解读方式,就是亚伯拉罕代表圣父,以撒代表圣子,以利以谢代表圣灵,利百加代表教会。



这个解读是很美的。婚姻的最高范式就是耶稣和教会,而不是亚当和夏娃。婚姻的设计和命定是出于圣父,婚姻的成就和运行是因为圣灵,婚姻的意义是为了显明基督爱教会、教会顺服基督。这是个奥秘,惟有被福音重生之人才能真正明白。



何谓“天作之合”?


我们常常称美好的婚姻为“天作之合”,但没有哪个“天作之合”能像以撒娶利百加这样名副其实。中国人所谓的“天作之合”,意思就是老天配合的,老天最大嘛,老天都配合了你还想怎么样(不知道这句台词并不会影响你的理解)。而我们基督徒就会说,“天作之合”的意思就是“神所配合的”,而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开。



提到“配合”,大家都能接受,但是略微换个说法就不一定了。其实,“天作之合”的意思,就是上帝“包办”的婚姻。这个词对有些人,甚至多数人来说,就可能有些刺耳了。但让我细细解释。



一提到“包办”,因为从小受左翼毒害都比较深,又因为现今世界的个人主义和自由风气如此泛滥,所以我们很多人天然对这个词觉得反感。然而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的确是如假包换的包办婚姻,别说自由恋爱,差不多连自由意志都没有。在结婚之前,两人压根就没见过面,也没有彼此听说过。用现代人的话说,他们可以说是没有爱情的,因为没有恋爱过。但这个现代套路本身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谎言,因为爱情完全可以,甚至恰恰应该是从婚姻中开始,或者说惟有从婚姻中开始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持久的爱情。婚姻不是爱情的尽头,婚姻是爱情的开头。这差不多就可以概括专讲爱情与婚姻的《雅歌》的意义了。



那么以撒和利百加的这场包办婚姻到底幸不幸福呢?我们仍然用经文来说话。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



彼此相爱,彼此安慰


创 24:67 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



包容丈夫的软弱


利百加能够体会和接纳丈夫的软弱与谎言:

创 26:6以撒就住在基拉耳。

创 26:7那地方的人问到他的妻子,他便说:“那是我的妹子。”原来他怕说:“是我的妻子。”[他心里想]“恐怕这地方的人,为利百加的缘故杀我,因为她容貌俊美。”

创 26:8他在那里住了许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从窗户里往外观看,见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戏玩。

创 26:9亚比米勒召了以撒来,对他说:“她实在是你的妻子,你怎么说,她是你的妹子?”以撒说:“我心里想,恐怕我因她而死。”

创 26:10亚比米勒说:“你向我们作的是什么事呢?民中险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寝,把我们陷在罪里。”

创 26:11于是亚比米勒晓谕众民说:“凡沾着这个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



包容妻子的软弱


以撒也能够体会和接纳妻子的偏心与计策:

创 27:11雅各对他母亲利百加说:“我哥哥以扫浑身是有毛的,我身上是光滑的;

创 27:12倘若我父亲摸着我,必以我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诅,不得祝福。”

创 27:13他母亲对他说:“我儿,你招的咒诅归到我身上,你只管听我的话,去把羊羔给我拿来。”



属灵带领:


创 25:21 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她祈求耶和华;耶和华应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



耳鬓厮磨:


创 26:8 他在那里住了许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从窗户里往外观看,见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戏玩。

这节经文其实非常生动,原文的“戏玩”就是说以撒和利百加的亲昵举动。这一点也很能说明些问题。很多夫妻婚后就没有这种亲昵了,因为在谈恋爱时已经亲昵够了,所以婚后反倒厌倦了彼此的身体。这可算是“爱情应该从婚姻中开始”的另一个证据。

总之以上列举的幸福,或许已经足够显明上帝恩典的带领和父母包办的益处了。



上帝包办的婚姻最好!


所以,其实包办婚姻比自由恋爱靠谱的多——只要为你包办的真是上帝,真是愿为你考虑、能为你负责的生身和属灵父母,就像经文中的亚伯拉罕、以利以谢。因为你的生身和属灵父母在婚姻问题上,其实比你更了解你。不是说他们就不会犯错,而是说,如果他们居然也犯了错,那么其实你自由恋爱犯错的几率更大。自由恋爱背后的三观,是反权威,反传统,甚至反对婚姻和家庭本身。多数情况下,你其实并不知道你需要什么,你以为你知道的,通常是你“想要”什么,比如想要貌美如花,或者豪宅宝马,然而这些并不是婚姻能够维持下去的必要条件。你想要的,你不需要,你需要的,你不知道。这就是大多数单身青年的实际情况。



如果一个从没游过泳的人教你游泳,你敢学吗?你想必不敢,活着不好吗?那么一个从没有结过婚的人——就是你自己——却要教导你找什么对象,这有意义吗?而你的生身父母和属灵父母就是结过婚的,是关心你的,是为你好的,是敬畏神的,所以相信并且顺服他们的安排,就是你在婚姻问题上顺服上帝命令的具体体现。因为你真正的父母,会充分考虑你的实际情况,会尽最大可能为你介绍合适的相亲对象,并找到正确的“印证”策略。而那些声称让儿女自由选择恋爱对象的父母,通常是因为不负责任,或没有能力、意愿去负责任。我并不能称他们为“开明通达”。



的确,经上说,人要离开父母,二人成为一体。但你要知道,在没有离开父母之前,你的主权就在父母手中,包括婚姻的主权(比如利百加就顺服父亲彼土利和哥哥拉班,虽然父兄也非常尊重她的个人意愿)。如果没有生身父母和属灵父母的引导与祝福,你的婚姻将会面临很大危机。



当然如果你是为人父母者,那么你要学习的就是敬畏上帝,然后体恤儿女,充分考虑他/她的实际情况,既不可放弃责任,也不可滥用权柄。



结论


所以,如果你是单身弟兄姊妹,并且渴望婚姻,那么你需要做的就是:



第一:敬畏上帝,学习并顺服祂的话语,就是圣经有关婚姻问题的原则。想一想为何婚姻对应着基督和教会,想一想你是否准备好了扮演合格的丈夫或妻子的角色。



第二:寻求生身父母和属灵父母的帮助,请求他们为你包办婚姻。如果父母本身就信主那是最好,否则就去找你的牧师和属灵前辈。你要充分听取双方父母(生身与属灵)的意见。你要知道,上帝不会坑你,父母不会坑你,并不真正明白婚姻的你才比较可能坑自己,并不真正明白婚姻和你的那个自由恋爱的对象才比较可能会坑你,而且坑爹。



第三:你要慎重决定是否愿意顺服上帝的包办。当然你有自由同意或不同意包办的对象。但我劝你:若没有明确的、合乎圣经和健全常识的反对理由,就应该同意。你当然有自由,但你要慎用你的自由。



最后,愿大家的父母都能像亚伯拉罕一样有原则,像以利以谢一样有智慧。愿大家都能在上帝的引领和父母的帮助下,找到自己的利百加或以撒,组成敬虔的家庭,延续圣约的历史,享受上帝的祝福,彰显上帝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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