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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仅仅是个基督徒,随想之二 (临风)

仅仅是个基督徒,随想之二 (临风)

仅仅是个基督徒,随想之二   (临风)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9c4a4f0100edmf.html


一个小故事

一间为着学习有障碍者开办的学校,举办了一个募款晚餐会。餐会上,一位学生家长起来致词。他所说的,让所有的人都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在恭维了学校和它那些认真的教员以后,他提出了一个问题:

“在不受外力干扰的条件下,大自然所做的,都是完美无缺。可是,我的孩子,他的名字是谢,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去学习。他对事情的了解也无法像其他孩子一样。大自然的法则为什么在我儿子身上就不管用了?”大家都安静地瞪着眼,无法回答他。

这位父亲继续说下去:“我相信,当一个像谢这样在体能和智能上都有障碍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这就提供了一个实现人类天性的机会,它表现在其他人如何对待这个孩子。”

于是,他讲了下面这个故事:

谢和我有次经过一个公园,里面有些谢所认识的男孩正在比赛棒球。谢问我说:“你认为他们会让我玩吗?”我知道,绝大多数的男孩子都好胜心强,不会要像谢这样的人加入他们的队伍。然而,作为父亲,我知道如果我的孩子被接纳参加比赛,那会给他莫大的鼓舞,增加他的归属感和自信心。

我走向场上一个男孩,试着问他(虽然心里并不抱希望)谢可不可以加入比赛。这个孩子四处张望了一下,看看大家的眼神,然后说:“我们队落后6分,现在是第8局。我想,他可以参加我们这队,第9局时可以试试让他上场打击。”

谢费力地走到队员的位子上,并且兴高采烈地穿上了球衣。我带着眼泪看着,心里充满了温暖。我们的欢欣之情溢于言表,孩子们也都看到了。

在8局下半,谢的队伍进分了,但是还差3分。8局上半,谢戴上了手套,充当右外野手。虽然没有一球飞向他的方向,但是因为有机会上场,他笑得合不拢嘴,兴奋莫名。我也拼命地向他挥手。

9局下半,谢的球队又进分了。现在是满垒,两出局,下面要上来的是最后一个打击手,也是赢球或输球的关键。这时正好轮到谢上场了。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们会让谢上场,而保证输掉这场球吗?

让我吃惊地,他们居然把球棒交在谢的手上。大家都知道,谢是不可能击中球的,因为他连球棒都拿不对,更不要说打中球了。

无论如何,当谢站在垒上时。投手意识到对方为了成全谢这历史性的时刻,把赢球放到一边。他向前走了几步,轻轻地把球抛给谢,使他挥棒至少可以碰到球。第一球投过来,谢笨拙地一挥,没击中。投手再往前走了几步,轻轻地把球抛过来。这时,谢向着球一挥,居然碰到了球,球在地上缓慢地向着投手滚回去。

现在球赛就要结束了。投手捡起了球,他可以很轻松地投给一垒手。这样,谢就会被判出局,球赛也就结束。

不期然地,投手把球丢得很高,从一垒手的头上飞过去。这时两队的球员都在大叫:“谢,跑上一垒,跑上一垒!”。

写这一生就没有跑过那么远,但是他终于跑上一垒了。这时,他自己都莫名其妙,睁大了眼睛,不知道做什么好。大家又在大叫,跑二垒,跑二垒!

好不容易喘了口气,他开始笨拙地向二垒跑去。虽然是费尽了力气,他却是满脸憨笑地跑到了二垒。在他接近二垒的时候,对方的右外野手捡到了球,他是队上最小的球员。这下他有机会作英雄了,只要把球丢给二垒手,他们就可以触杀谢而赢球。可是,他了解投手的用意,所以他用力把球丢到三垒手的后面,让谁也接不到球。

谢这时精神错乱地向前跑,他前面的队友都已经跑回了本垒。大家都在尖叫:“谢,谢,谢,继续跑,继续跑!”。由于对方的游击手,帮助他转向,成功地把他推向了三垒,他终于踩上了三垒包。

在他踩上三垒的时候,两边的队员,和所有的观众都站了起来,开始大喊:“谢,跑回本垒,跑回本垒!”最后,谢终于踩上了本垒板,被大伙簇拥着,成为全垒打赢球的英雄。当天回家时,谢的母亲也流着感激的泪水,拥抱这位小英雄。

“那一天,这两个球队的孩子们把一份真爱和人性的善良面带入了这个世界。” 这位父亲脸上淌着泪,呢喃着。


谢再没有另一个夏天。他在那年的冬天走了。但他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成为英雄的那份快乐。

好像有位智者曾经说过:根据人们如何对待其间最弱小的一员,我们可以评价一个社会。

故事的解读

这是个非常感人的故事,我但愿它也是一个真实故事。如果是,它显示了人类最高贵的一面。为了扶助弱小,让弱小者活得有意义,孩子们放下了自己本身的权益。如果你容让我以有限刻画无限的窘境,我倒是感觉,这个故事也触及到了上帝的两个特性。

第一、上帝永远是站在人类的一边,以人类的福祉为念。我们往往以为上帝是个严厉的工头,处心积虑地想要抓住人类的小辫子。这或许是中国文化框架下的上帝吧?但不是《圣经》所启示的上帝。第二,上帝对恩典的观念超越人的常理(人间的报赏观念),就像这些孩子们所送给谢的,他们不欠他什么。从棒球比赛来看,谢也不配得到任何机会。但是这些孩子们并不求报,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给他机会。

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一点上帝的本性,也提示了人在上帝面前的身份与情景,不但信主前如此,信主后更是如此。

我所走过的路径

上文我说到自己接受救恩的心路历程。记得那个圣诞节,讲完自己的故事以后去到一位我所尊敬的长者家中,他也是我们大学工学院的教授。他称赞我讲得很好,但他说,这不过是开始,日子还长着呢,我还有许多有该学习的地方。我听着没说什么,但心里还真不太受用。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好笑。

其实,以有限的人生要去揣摩那无限的上帝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能比瞎子摸象还困难。人类有时愚蠢到不知道自己的无知,竟然以为自己可以完全掌握真理,可以拥有绝对的知识,这不过是幼稚和骄傲的表现罢了。

当然,认识上帝比解读抽象画要容易些,因为到底有《圣经》和几千年来前人所走出来的路,可以做我们的课本。可是如果我们用心,那些足迹所踩出来的不是一条道路,而是许多不同的小径,横竖交错。寻道者见到这些小径,有时还真是无所适从。

几周前读报,我看到下则新闻:

涉及多项弊案的东森集团前总裁王令麟,昔日笃信命理,昨天却受洗成为基督徒,一反交保後低调姿态,其受洗感恩礼拜有传播公司现场拍摄,并传输给媒体「实况转播」,他在过程中数度激动落泪。王令麟说,因梦到基督教长老章启明和耶稣的隔天即交保获释,所以改信耶稣。据报导,向来笃信佛教、命理的王令麟,连公司名称、手下爱将都因他「命中缺木」而改名,如今却改信耶稣,让许多人讶异。 (台北,7月20日)


我绝对不敢说,这位身缠弊案的企业家信仰的经历不真实。不过,靠梦境决定信仰,或许不是一个值得推荐的方式。有时候,迷信与信心也真不容易分清楚,我们有时把假神当真神来拜,也有时把真神当假神来拜。这不是信仰对象的问题,而是信仰者本身的问题。

可以完全客观吗?

可是话又说回来,关于信仰上帝的事,能够有人可以完全客观地求知吗?最近一批激进的无神论者(例如道金斯)总是坚持地说除非有人能够(用经验科学和逻辑)“证明”上帝的存在,不然,有神的信仰就不足采信。你我绝对不会从哲学家的口中听到这样的论调。因为哲学家首先会问道金斯,你这个立场可以被“证明”吗?如果不能,那么你这个立场也不过是一个“信仰”。

其实,不论什么议题,这样的“证明”需要假定一个完全“客观”的立场。今天的哲学家都同意,完全的“客观”是不可能达到的(注1),人类不可能在完全真空的情景下学习与认知。我们的背景帮助我们的认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界定了我们的认知。

凯勒(Tim Keller)在他的书中提到一位无神论的哲学家内格尔(Thomas Nagel)。内格尔承认他自己在与上帝有关的问题上无法采取“不粘锅”的态度来讨论。因为所讨论的是他“对宗教的恐惧”,他无法用中立的态度作思考。他也怀疑有任何人可以完全不带情绪来讨论上帝的问题(注2)。当然,这不是给非理性的信仰态度背书,因为理性是信心的桥梁,信心可以超越理性,但是不能违背理性。

所以,我们没有一个人对真理的认知是绝对的,我们都带着自己的限制和残缺来识知,包括认知那完全与绝对的知识。我的信仰历程也是一样,特别是在信仰上帝以后,总是在跌跌橦橦中摸索,也经过了许多的误区。我想如果拿出来谈谈,或许可以给他人做个参考?


误区之一:律法主义

前面说过,我所出身的文化背景是没有免费午餐的(除非有特殊关系)。我是受到“浪子归家”和“好撒玛利亚人”这些爱的故事的震撼,接受了基督的信仰。圣经的故事唤醒了我在文化环境下所感受到的饥渴。同样地,文化也影响了我的思考方式和学习盲点。

在我的观念里,信主以后两个最重要的议题就是“有见证”与“传福音”。前者是指过一个成功基督徒(“得胜者”)的生活,可以做人表率。后者是指帮助别人除去信仰上的障碍,可以接受基督。从儒家的术语来看,这种观念可以说是新版的内圣外王。内圣就是内在丰盛生命的表现;外王就是发挥影响力,传讲福音,领人归主。

所谓作“得胜的基督徒”,在当年有许多成文与不成文的条条框框要遵守,从最基本的:像不看电影、不喝酒、不赌博、不说粗话、多聚会、等等的约束,进到胜过试探、爱灵魂、分享有亮光、家庭和乐、熟悉圣经、祷告有能力、言必称“尧舜”(感谢上帝、凡事交托)、等等“属灵”的表现。

那时在我眼中,许多基督徒都是圣人,非常“有见证”,让我打心里羡慕。而自己却面对着生活里的挣扎和“软弱”,总是无法向他人那样理直气壮地说,我从前如何如何,信主后又如何如何。现实与理想差了一大截,但也只敢闷在心里。为了“见贤思齐”,我又必须维持一个“得胜的基督徒”的形象。用英文说,就是“I’ve got it all together.”。

不但如此,我也用同样的标准衡量别人。一方面羡慕“成功”的基督徒,一方面“怜悯”失败(“爱世界”或“属肉体”)者,提醒自己要以他们为戒。生活就好像是场竞赛,必须拿出好的成绩。这样的生活很不真实,好像戴着面具过日子。上帝变成了严厉的工头,让我只有愧疚感,距离他的恩典和怜悯似乎非常地遥远。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问题不在“有见证”或是“传福音”上面,问题乃是“律法主义”(Legalism,或作“法利赛主义”)的信仰态度。其实,无论是否自觉,我们可能都有一些“法利赛的”(注3)倾向,做人往往是为了面子,为了注重效果和形式而牺牲了真实、坦诚、和谦卑,以追求加分代替了追求真理。

“律法主义”一般的表现是注重遵守外表(用严谨字面解释)的宗教规条(圣经上的教训),并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自己和他人的信仰。通常这样的派别都是专门注重几点有号召力的规条,他们也都引经据典地证明这些规条的重要性。结果是,这些派别不自觉地用主观的意识形态来解读圣经,变成了“特殊利益团体” ,规条变成了凝聚向心力和攻击异己的武器。这些规条之外的圣经教训被忽略了,甚至被公然违背了。

这类要与世界分别的分离主义,期望过圣洁的生活,用意本来很好,但是在做法上,他们因认为自己的信仰受到威胁,常常圈子越画越小,很容易走上耶稣所批评的,滤出了蠓虫,却吞下了骆驼的情形。我们如果了解,形式主义的法律赛人是耶稣传道期间,所最不能容忍的宗教狂热者,就知道问题的严重了。

“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马太福音23章23节)

还记得当年在大学里有一位属于《贵格会》的外籍植物学教授。他讲述《贵格会》严格要求,妇女的衣饰要朴素,以符合圣经的教训。所以妇女们只好都穿着素色的衣服,以示敬虔。但是做礼拜的时候,妇女们都互相用指尖摸摸对方的衣料,看看谁的衣料比较高级!

上帝是真实的,在他没有虚假,我们也只能与他以真实相待。活在“律法主义”下的人多半是诚恳、热心的基督徒,并没有存心以虚假待人或待神。但是它的可怕之处也就在此,因为他用外面的规条代替了真实的内涵,他们就不再受到良心的指责,因此他们侦测真实与虚假的“感应器”常常是失灵的。

“律法主义”误解了圣经中所描写上帝的本性,和人与上帝间的基本关系。他们心目中的上帝就像是“悲惨世界”中的沙威警官(注4),毫无怜悯之心,他人生的目的就是在维护法律,逮捕犯人。圣经上的上帝却是位满有慈爱和公义的全能者,他长久忍耐,不轻易发怒,喜爱真理,爱好怜悯。他愿意人人得救,而不愿一人沉沦(犹如沙威要逮捕的冉阿让)。我们又看到,圣经中的“英雄”,没有一个是完美的,也没有一个不需要上帝赐予第二次的机会。这是与任何其他宗教经典中的“英雄”截然不同的。甚至他们如果活在今天,也很可能会被今天律法主义的基督徒所唾弃。可是,上帝却是更看重人,以及人的训练,而不是工作的果效。从旧约到新约,这个原则一再地重复着。

这让我回想起,使徒保罗总是以真相对人,常常喜欢“夸自己的软弱”,而且是看别人比自己强,专心以上帝的事为念。他多用爱心的关怀和对话,少用批评的指头。他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更重要的是,耶稣基督不但能够接纳人人所不齿的税吏的回转,他也能够接纳法利赛人的回转。歹人和好人都需要耶稣,以前是这样,今天还是这样。我也相信他们在信主后,环境和看法还是会有不同,但是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共同点,他们同是蒙恩的罪人。这是我们的起点,也是我们的终点:“仅仅是个基督徒”。(续)


注:

1.             可参考:Tim Keller, “The Reason for God,” Dutton, 2009, pp. 118-9. 或者:Stephen Nichols, “Jesus Made in America,” IVP, 2008, p. 11.

2.         Thomas Nagel, “The Last W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130.

3.         法利赛的(pharisaical)原先是描写犹太教中那种严谨遵守律法(Torah)规条、每天背诵Shema的法利赛教门(Pharisees)。在希伯来语中,“法利赛”是分别的意思。第一世纪法利赛教门的犹太教是当时犹太四个支派之一。今天的犹太教绝大程度上是渊源于法利赛教门。它本来是个中性的字眼,但是因为它所注重的信仰方式,产生很大的弊端,反而拦阻人认识上帝,所以受到耶稣基督严厉的批评。这个字眼在基督教中就变成了贬抑的字眼。当然,这让今天的犹太教徒非常反感。

4.         从“悲惨世界”看恩惠与公义  (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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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ingyinc 于 2009-8-7 19:34 发表
仅仅是个基督徒,随想之二   (临风)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9c4a4f0100edmf.html
根据人们如何对待其间最弱小的一员,我们可以评价一个社会。
今天才在网易上看到一个新闻:一个精神病患者,养了一个被遗弃的瘫痪植物人女孩八年,后来那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死了,那个精神病患者也不会安葬人就把女孩煮了。而那个精神病患者的妈妈,是信“主”的。一时间有点不知道怎么接受这个事件。 最后文章里有个八十岁的老人说:还好是那个精神病养着那女孩,要不也是国家的负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负担要一个精神病患者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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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被前面的故事所感动,所以才贴这篇文章的。

尊重每一个生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成为我们社会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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