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Jupiter 于 2009-8-31 01:54 发表 做得很好! 整个过程你表现的非常不错,包括后来在老公面前的怨言。。。作秀,还是要作的,又少不了啥,让老公和儿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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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upiter 于 2009-8-31 09:56 发表 第一次不情愿,跨过这道坎,以后就坦然了。
原帖由 Jupiter 于 2009-8-31 10:19 发表 现在中小学生都有回家为父母洗脚的作业,那不一样是别人要求的
原帖由 Jupiter 于 2009-8-31 10:23 发表 年纪大了,腰弯不下来的,并非一定要瘫痪才需要帮助
原帖由 jimmy妈咪 于 2009-8-31 10:24 发表 愿意给自己的婆婆剪趾甲,这就叫气量大的出奇了? 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何况人家是长辈。
原帖由 Jupiter 于 2009-8-31 10:35 发表 人家有权别扭,有权影响关系
原帖由 Jupiter 于 2009-8-31 10:37 发表 你有权干嘛去 但有权必须陪我说话
原帖由 Jupiter 于 2009-8-31 10:41 发表 如果我是这个媳妇,我也会惊讶、愤怒、不愿意。。。但既然做了,就值得表扬,对吧
原帖由 Jupiter 于 2009-8-31 10:54 发表 有病啊
原帖由 兔子妈 于 2009-8-31 11:04 发表 是呀,年纪大了,腰腿不灵了,需要别人帮助,那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楼主的PP既没有说也没有表示,而是直接叫媳妇来剪,甚至还说,叫媳妇剪有啥的,这不是明文张在做规矩嘛. 再说了,就算是自己腰不行,弯不下来,也应该客气地叫人家来帮忙,媳妇又不是应该做的罗,直接叫叫泥子倒是无所谓的.这点礼数老太不懂?应该不会的.这样子肯定是有原因的.
原帖由 ellaid 于 2009-8-31 14:25 发表 如果是我,直接说让你儿子来,他力气比较大。
原帖由 jimmy妈咪 于 2009-9-1 09:54 发表 其实,你们的思想境界也高,就是思路没理清。我问你,为了帮助贫困的人,政府号召大家捐款,你捐不捐?我想,很多人都献了爱心捐了款。照理,救济穷人是政府的职责,是政府的福利机制没做好,凭什么动不动就让老百 ...
原帖由 Jupiter 于 2009-9-1 10:36 发表 还是悖论,什么叫真正需要的人?什么叫不太需要的人?什么叫不需要的人?需要的又是些啥?是物质还是精神? jimmy妈咪在安慰楼主,不要太介意,那不过是自己老公的亲娘。。。不然咋办呢,离婚?和婆婆一刀两断?
原帖由 Jupiter 于 2009-9-1 10:42 发表 你又想下岗了 人家没要求,你发疯啊,搞不好觉得你有不良企图
原帖由 william@2000 于 2009-9-1 20:00 发表 错了, 你应该是怨忘了, 恩记着对伐
原帖由 大头女儿小头爸 于 2009-9-2 12:11 发表 人家都知道我是妈妈,为啥你不知道 不信问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