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渺渺眯眯
(努力中)
发表于 2009-10-2 09:42
显示全部帖子
不过现在好象不与PP同住和不孝顺是被等同的。
因为我不想与PP同住,很多人来调解,说要河蟹。
并要协议形式定下来PP在我家的居住权。
真是不明白,当初PP的PP生活都不能自理了,想与PP住几天,PP都以“她来,要我早点死了”这样的话语来拒绝。
最终老人是在养老院过世,而我的PP一直对外宣称,她对自己的PP多么孝顺,伺候/奉养了PP十年。
怎么没人来调解,河蟹。
现在,我不想与PP同住,PP开口闭口,就是我要遭报应的,并说以后我儿子也会这样对我的。
想不通啊,想不通?
至于我为什么不想和PP同住,看过我以往帖子的MM应该有点印象。
我和LG结婚的前几年,只要一和PP有不开心的地方,我们一家就被赶出来,在外租房居住。
这样的PP,有什么理由现在假装以弱者的身份,来和我同住。
难道真是应了这样的话,这是一个恶人得道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