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楼家有考王
(警报解除石头落地好高兴)
发表于 2007-6-3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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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接受或不能全部接受帖主的一些观点,还因为帖子中(包括后面的帖子)对弱势群体的那种感觉。
除了继承,贫和富既是个人能力的结果,也是社会资源分配的结果。而这种分配又是不尽合理的。富人的资产可能来源于富人,但更多的是来源于穷人;在现有资源条件下,要消灭穷人(指使他们不再贫穷),可能要以消灭一部分富人为代价。我们这个城市的穷人,除了因病致贫的,大部分曾经是我们这个城市的脊梁。只不过城市功能转变了,他们为城市功能转变完成原始积累后被迫退出了。他们退出岗位、关了厂子,为城市发展腾出了新的空间。许多穷人所以成为,ZF和社会是亏欠他们的。所以,如果说富人因为他们的努力成为富人而要受到尊重,那么,对穷人我们不仅要同情,也要为这个群体中的许许多多对社会作出过的牺牲,表示尊重。
[ 本帖最后由 家有考王 于 2007-6-30 17:1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