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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老爸要和老妈同归于尽

喳喳呼呼的人反而问题不大的.
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也不用指望有大的改观.钱现在不用给他,等他真正需要的时候,再给也不迟,毕竟他自己现在还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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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UNMA_POWER 于 2009-5-13 10:03 发表

真正需要?就是钱用完赌完伸手问你要,要的时候说肚子饿得不得了,连碗外面的吃碗面的钱也没有,这就难处理了
目前来看,也还没有到那程度.真正的需要是指他生病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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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碰到这种情况,我会这样处理.
一是,让他去打官司,听从法院的判决;
二是,尽量让他感觉到,以后他自己还是要靠自己.
三是,尽量让他感觉到,他影响不到你和你妈妈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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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畅宝儿妈妈 于 2009-5-13 10:10 发表
碰到无赖的人基本上是一条也行不通.
对付无赖的方法,就是自己态度要坚决,无原则的退让是没有出路的.
当然是自己的父亲,人就这一个父亲,所以到他真正的需要的时候,还是要伸出帮助之手的.但是目前没有这个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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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丰禾妈 于 2009-5-13 10:30 发表
剪不断,理还乱啊.原则在哪里?如果他无休止地搔拢你的生活.法律能管吗?他来看自己的子女可以吗?
看子女可以.搔扰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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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ileen0521 于 2009-5-13 10:40 发表
公安局不管的么?离婚之后,他还有权利进前妻的家门么?那还叫什么离婚呢?看不懂了。这个前妻和家人给他钱,让他摔东西,就不对!报警,非法闯入民宅。

经过同意还是可以进前妻的家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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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混凝土 于 2009-5-13 12:22 发表

没有尽过做父亲的义务就不配拥有父亲这个称谓,只因为一脉血缘就来难为孩子? 没门儿!
夫妻双方分手,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肯定只能给一方的,另外一方,需要交抚养费,也拥有探视权。
不能代替未成年孩子做有没有父亲或者母亲这种决定的,当然也许经过时间流逝,想开了才能做到淡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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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看云 于 2009-5-13 15:45 发表
同志们发表意见以前先搞清楚LZ的问题好吗。现在不是LZ赡养不赡养父亲的问题,是LZ的爸爸和妈妈之间的财产纠纷好伐?

LZ的妈妈其实不想放弃这套房子的:


而LZ的妈妈想把房子转到LZ的名下,是想躲清静,并不是 ...
现在还有什么财产纠纷,纯粹是无理取闹。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属于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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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混凝土 于 2009-5-13 17:32 发表

买凶杀人的心都有了
不要出唆主意。
他爸爸是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他刷银行卡,当然由他自己还了。给他办银行卡的银行,自己也要承担他还不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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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混凝土 于 2009-5-13 18:43 发表
你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 我是站在当事人的立场。
关键是这样做一点也不值的。
就说分手的夫妻吧,也不用弄到那种地步,最大的报复就是自己过得比对方好。LZ的妈妈须知到了这一点,就说明这婚离得没有错。
如果一次次满足前夫的要求的话,我想事情永远都不会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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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混凝土 于 2009-5-13 18:48 发表
道理是对的, 但现实世界里1+1不等于2呀。。。
再说,当初开始时候的婚姻不也是幸福的,所以为了当初也不要做的太过头。对人宽容,就是对己的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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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混凝土 于 2009-5-13 18:54 发表

如果对人宽容, 而留了后患, 那就是对己不宽容了。
呵呵,如果以自己的愿望除掉后患,结果是两败俱伤,让你自己为伤害你的人付出代价,你觉得值得吗?你自己的人生更重要呢。两权相重取其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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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混凝土 于 2009-5-13 19:05 发表

你还纠缠在我那个玩笑啊。。。
呵呵,没有纠结。

只是表明我自己认为的报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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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丁香花妈妈 于 2009-5-14 09:44 发表
我觉得人的命有时真是天注定。有的人生下一切顺利,有的人就是讨债鬼。什么事都不要做太绝,给自已给别人也留一条路。积点福。如果可以就帮帮他。让他感受你的爱。但是钱不能给他太多。房子也不能让他沾。因为说白了 ...
让他感受到你的爱
也许因为他混得很不如意,也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了,大概也就脚踩西瓜皮---滑到那里算那里了.
不要过多指责他
多关心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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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丰禾妈 于 2009-5-14 11:51 发表

爱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只有相互的情感才能滋生爱.这样的父亲怎么爱得起来?他有爱过自己的孩子吗?只能说是尽自己的一份责任.也算是还一份前世欠下的孽债.
有很多时候,人都是站在了自己角度去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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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丰禾妈 于 2009-5-14 11:57 发表

没有身在其中,怎么能体会别人的痛苦?
只要自己做到问心无愧,就行了.这是原则.
我想她父亲也并不是一件事情都不会做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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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混凝土 于 2009-5-14 11:59 发表

人说到底是为了自己而活, 面对一个如此自私混账的爹。。。宁愿带着遗憾,也不能站在对方立场上给自己留后患的。
这种想法也没有错,如何才能免除后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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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混凝土 于 2009-5-14 12:03 发表

一刀两断,不给对方机会再来纠缠和伤害自己
能一刀两断吗?
子女要赡养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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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混凝土 于 2009-5-14 12:08 发表
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这个世界很公平的。
一颗种子不等于父亲这个角色。
呵呵,LZ的父母不知道是在孩子多大年龄的时候,分手的,至少在经济上面,做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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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混凝土 于 2009-5-14 12:08 发表
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这个世界很公平的。
一颗种子不等于父亲这个角色。
换一个角度讲,生身重还是养身重,我个人认为,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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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丰禾妈 于 2009-5-14 12:11 发表

那不就是责任吗?尽责就行!爱是一种奢侈的感情.

这个标准做人都太低,可况父亲.坏人都可能做对一件好事.你能说他是一个好人吗?LZ的父亲根本不应该结婚,他害了二代人.
这是LZ自己在说的,我想她也受到了母亲话语的影响,本身就对父亲有一定的成见.

理智的角度,就是要解决这件事情,如何能够让双方都能理解做出能够双方能够接受的决定,才是问题的关键.

所以所有的底线,其实是把握在这位女儿的手中,她处理的得当与否,关于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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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丰禾妈 于 2009-5-14 12:33 发表

LZ难道不是个成年人,她没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吗?
既然谈到理智,那还谈什么感情,解决问题不需要感情,只需要理智.女儿有底线父亲没有低线有什么用?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只有请第三方出场调解了.
痛苦的原因仍旧是因为是一家人,当然我指的是LZ.如果是没有关系的人,一刀两断,再容易不过了.比如分手的夫妻,没有小孩子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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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gkm 于 2009-5-14 12:44 发表

感情一直不好的,从小就是在他们俩的争吵声中长大的,小的时候还会伤心难过的,长大之后就麻木了,最后分开是在我大一的时候,那是他好几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所以就把房子让出来。
父母关系不好,对孩子伤害是很大的,也会影响孩子以后家庭模式的选择的.
尊重父母做出的分手的决定,不要因此而影响自己对事情的看法.这是父母自己的人生,他们自己有选择的权利.
尊重他们各自的为人处事的方式吧,父母也已经是几十岁的人了,想改变也是很难的.
让父母都体会到亲情吧,尽管也许父母有做错的地方,自己做好自己的就行了.

养老医疗交够十五年,退休的时候就会有基本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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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jsh 于 2009-5-15 21:21 发表


“生恩不等于养恩”很赞同这句话,特别是自己当了父母之后,对那些冷漠、苛刻要求子女的老人很不理解,孝顺是应该的,但愚孝就没必要了
LZ的情况是有生恩也有养恩,是在她上大一的时候,因为父亲没有工作了,所以就被扫地出门了,话是LZ自己说的.
已经给了她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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