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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事故] 自驾车夜晚走高速公路的朋友请注意了 [打印本页]

作者: NSM1976    时间: 2009-9-4 08:36     标题: 自驾车夜晚走高速公路的朋友请注意了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zhy9411    时间: 2009-9-4 09:09

.
作者: 凯欣妈    时间: 2009-9-4 09:11

一天到晚想些歪门邪道.
作者: 胖妹她姨    时间: 2009-9-4 09:41

谢谢LZ的提醒!
这些亡命之徒竟然用别人的生命作为换取钱财的代价!真的是可恶至极!!!该死一千次一万次!!!真希望中国的人民警察能真正保护老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
作者: beth_wang    时间: 2009-9-4 09:41

真可怕!!!!!!!.
作者: 萝卜头妈妈    时间: 2009-9-4 10:02

天呐,谢谢LZ的提醒!!!.
作者: anncpb    时间: 2009-9-4 10:03

丧尽天良!.
作者: 小波的妈妈    时间: 2009-9-4 10:15

这帮子人是脑子里只有钞票了,人性命在他们看来是奈自家倒霉。好快点拉出去枪毙了!!.
作者: dracow    时间: 2009-9-4 10:52

NND,只能说“无语”…….
作者: 星空茫茫    时间: 2009-9-4 11:15

太可怕了.
作者: 海逸    时间: 2009-9-4 11:29

这个贴一定要顶!为了所有开车的和不开车的人!良心何在,那些因为这些卑劣行为而走的人,在另一个世界也不会放过他们。真心痛!.
作者: 太阳的妈妈    时间: 2009-9-4 11:34

让那些冤死鬼都去找那些丧心病狂的人去。.
作者: LILI-006    时间: 2009-9-4 11:53

引用:
原帖由 NSM1976 于 2009-9-4 08:36 发表
以下内容为转贴,十一快到了,很多TX会驾车外出游玩,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事情是这样的。

前二个多月的晚上九点半左右,我们一行五辆车在青岛接完飞机往烟台赶,当时一辆路虎在前面开路,我跟在他后面,由于我 ...
我拿去转汽车论坛转了,LZ不介意吧?.
作者: 小琬豆    时间: 2009-9-4 12:37

太可怕了,我们八月底刚从青岛、烟台、威海回上海呢,幸亏没听老公的话开夜车,否则。。。
LZ,为了更多车主的安全,我也拿去转其他论坛啦。
谢谢你的帖子。.
作者: jenne妈妈    时间: 2009-9-4 13:14

太可怕了.
作者: 妮宝妈    时间: 2009-9-4 13:30

我们七月底自驾游去青岛,日照,经过同三高速的,幸亏没碰到这事情,不管碰到哪一类的事,结果都是很可怕的。.
作者: 珺宝妈    时间: 2009-9-4 13:43

可恶至极!!!.
作者: cindy的妈    时间: 2009-9-4 14:42

DING.
作者: tony的妈妈    时间: 2009-9-4 17:21

太可怕了,谢谢楼主!
以后晚上开车要小心了,希望多点人看到。.
作者: 晚风    时间: 2009-9-4 17:56

远一点说这些人是水浒传里的梁山英雄,近一点说这些人是铁道游击队的战士,按现在的概念应该是劫富济贫的好汉,都是我们在教科书上学到过的内容,唉,想不到我们自己也碰上了.......
作者: 成mm    时间: 2009-9-4 18:27

太可怕了,这是什么世道啊.
作者: 太子妈    时间: 2009-9-4 19:25

谢谢LZ分享。人啊!真是太可怕了!.
作者: 晚风    时间: 2009-9-4 19:49

应该这么说,

谢谢LZ分享.外地?啊!真是太可怕了!

     女儿儿子送到外地去读书,弄不好住在一个宿舍同学的父母就是干这个行当的,再进一步以后给你搞一个外地女婿或外地媳妇,正好亲家就是干这一行的.
      山东人一直抱怨他们山里的孩子分这么高怎么不能进北大清华,现在终于想明白了..
作者: 然然他妈    时间: 2009-9-4 20:04

可怕.
作者: MARK妈眯    时间: 2009-9-4 21:16

丧尽天良。.
作者: 娃他妈    时间: 2009-9-4 22:20

顶顶顶!!!.
作者: 小荷爸爸    时间: 2009-9-4 22:31     标题: 前几天也碰到

前几天回老家在沪宁高速超车道上也碰到一保险杠,不过是白天,发现前面车个个都减速变道,所以就留了个心眼,因为与前车还有一段距离,看到保险杠后变了一个道后避过,不过事后想想还是很后怕的;现在想起来可能正如lz所说是个陷阱;这次回上海前一天是是父亲的祭日,想想可能是老爸冥冥之中保护着我们,才让我们躲过这一劫.
作者: wengxin    时间: 2009-9-4 22:36

多谢LZ!!!.
作者: eliza777    时间: 2009-9-4 22:49

太可怕了。.
作者: 凯琴小宝    时间: 2009-9-5 00:45

弄点钱也就算了, 这可是 要人命啊!.
作者: scl    时间: 2009-9-5 09:14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丽水一方    时间: 2009-9-5 11:07

8月份去北方开车1000公立左右路上遭遇了几次轮胎事件,幸亏我车速比较慢.
作者: 小丑鱼爸    时间: 2009-9-5 12:13

1,尽量少开夜车,危险系数比白天高很多;
2,走行车道,在高速中间的道上,不法分子的危险也增大;
3,把这帮丧尽天良的不法分子拉出去毙了!.
作者: 飞驰的列车    时间: 2009-9-5 15:07

这个是什么国家哟,什么歪招都想得出去,不怕报应..
作者: 灏灏老妈    时间: 2009-9-5 15:10

太恐怖了,简直是丧尽天良,会有报应的。.
作者: 家有小羊    时间: 2009-9-5 17:35

这个罪行定无期和死缓太轻了,应当就是故意杀人抢劫,要立即从重从快注射处死!清朝的时候这个罪可是凌迟处死,慢割三千刀再死!.
作者: 乖乖女的MM    时间: 2009-9-5 21:41

必须严惩这些人,否则这样的事情会没有止境。.
作者: hexiaojuan825    时间: 2009-9-5 22:12

太恐怖了,这些人没天良啊!.
作者: 监狱长    时间: 2009-9-5 22:17

人命关天啊
钱财真的那么重要嚒?
政府太手软了,这类事件抓一个枪决一个,看谁还敢以身试法?!.
作者: 魔头妈    时间: 2009-9-5 22:50

怎么还有这样丧尽天良的人?为了几个小钱就这样害人?应该严惩!.
作者: 狗妈    时间: 2009-9-5 23:42

太恐怖了.
作者: mandy    时间: 2009-9-5 23:53

人心真是太险恶了,为了一点钱,不惜伤害这么多无辜的生命!.
作者: mandy    时间: 2009-9-5 23:57

人心真是太险恶了,为了一点钱,不惜伤害这么多无辜的生命!.
作者: 海阔天空任儿游    时间: 2009-9-6 00:30

多谢提醒,请大家珍爱生命!.
作者: zyq526    时间: 2009-9-6 14:14

顶.
作者: asspz    时间: 2009-9-6 15:51

这个帖子要顶的.
作者: shimin4825    时间: 2009-9-6 17:18

坚决严惩,捉到枪毙!!!.
作者: 海逸    时间: 2009-9-6 21:19

再顶一个,让更多人关注。.
作者: lisa0504    时间: 2009-9-6 23:22

太可怕了,顶.
作者: cherry701004    时间: 2009-9-6 23:31

看得吓牢牢的,这样还真有点不敢开车出外省玩呢.
作者: yuhaoj06    时间: 2009-9-7 08:22

天呢,难以想象.
作者: 甜心妈咪    时间: 2009-9-7 10:03

一身冷汗,。。。
顶起来!!!.
作者: stella_sh    时间: 2009-9-7 12:18     标题: 丧心病狂

看的毛骨悚然

这些恶人怎么把做人最基本良知都喂狗了?!.
作者: AmyGmm    时间: 2009-9-7 12:47

到外地,晚上尽量不要开车,太可怕了。.
作者: 小飞龙    时间: 2009-9-7 13:16

!!!以后开车一定要慢,看得我一身冷汗!这林子大了,还真是什么鸟都有。我看他们是想钱想疯了,现在的世道啊——

[ 本帖最后由 小飞龙 于 2009-9-7 13:18 编辑 ].
作者: 小J妈妈    时间: 2009-9-7 13:17

心跳加快到现在,回去告诉LG,千万小心了。哎,我们国家还是要执法严厉,看现在酒后驾驶查得严,一个个都不敢了,当然也有试法的。.
作者: 菲比妈妈    时间: 2009-9-7 15:45

太恐怖了,没事还是在家呆着最安全了.
作者: yingwh2005    时间: 2009-9-7 15:55

吓死特了。

这种还是人吗?难道就判死缓?.
作者: 啸啸妈妈abc    时间: 2009-9-7 16:26

谢谢提醒,虽然我从没开过高速,得能想像这事的后果 ,送花.
作者: fangyuan    时间: 2009-9-7 16:51

.
作者: ROB妈妈    时间: 2009-9-7 19:08

真是恐怖, 刚回来, 幸亏是白天开的,
这是什么社会啊, 国家也不管管, 象这样的奇恶之人抓了就该杀, 害死多少人, 毁了多少家庭啊. 可怜啊.
作者: Angelping    时间: 2009-9-7 19:25

吓死人了,谢谢LZ的提醒。.
作者: 美丽妈    时间: 2009-9-7 20:35

这世道,这样的人?!传说中的禽兽不如!太可怕了,通过要命来要钱,故意杀人罪!死缓能还那些死去的人一个公道吗?现在的刑罚怎么这么轻,从酒后驾车到这种故意谋杀,遵守法纪的人活得提心吊胆,违法违规的得不到有的惩罚,什么世道?!.
作者: 小可心妈妈    时间: 2009-9-8 08:24

太恐怖了!这些社会的渣子,想钱想疯了!.
作者: leaf9201    时间: 2009-9-8 09:06

惊吓一身冷汗,上两周沪宁高速上开过夜行快车!原来以为南方人坏点子多,想不到北方人要么不干,要干都是往死里整。.
作者: jiajiakatong    时间: 2009-9-8 09:30

引用:
原帖由 leaf9201 于 2009-9-8 09:06 发表
惊吓一身冷汗,上两周沪宁高速上开过夜行快车!原来以为南方人坏点子多,想不到北方人要么不干,要干都是往死里整。
对哦,吓人的.
作者: robinwang    时间: 2009-9-8 14:05

顶一下.
作者: TONY-SH    时间: 2009-9-8 17:13

太可怕了,做这种事的人抓住都该枪毙.
作者: kerry    时间: 2009-9-11 01:02

顶一下,让更多的开车的人看到此帖。
十一长假自驾游的不少,祝大家都能高高兴兴的玩,平平安安的回家。.
作者: kingstar    时间: 2009-9-16 21:36

天呐,8月从青岛到蓬莱时还走同三高速了,当时是那里的朋友开的车,路上我还一直嘀咕那么好的路为啥开的小心翼翼的,原来如此啊!!! .
作者: ycbbb    时间: 2009-9-17 15:38

谢谢提醒!以后尽量避免夜行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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