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努努妈妈
(没有心情就是好心情)
发表于 2008-4-23 08:58
只看该作者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备注
无论从那个角度说, 孩子是在学校出事的, 学校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强留学生导致学生的非正常死亡--即便这个班主任的出发点可能没错,但是因为她的教育方法的强横乃至野蛮,最终导致了鲜活的生命的消失,这还没有责任吗???
这种强词夺理的教育局和学校,真的是应该被讨伐!
原来还觉得班主任不知道是不是后悔死了, 现在看了,这样的学校才有这样的班主任!
学校这样的欲盖弥彰,我要是家长,索性闹闹大,天涯上给他们也宣传宣传!
上海田林四小,至少上海的家长们都会记住的; 至于班主任和校长的名字,也会被大家惦记的.
真的是出离愤怒了!!!
[ 本帖最后由 努努妈妈 于 2008-4-23 09:0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