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楼milkshalk
(......)
发表于 2012-4-27 16:10
只看此人
6、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父母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持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及副联、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其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件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持《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小学报名登记。
注:
1.符合就读第1—5款和第6款中的第1条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前往居住地所在对口公办小学登记。
2.符合就读第6款中的第2条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根据居住地所在街道前往下列对应小学登记。
居 住 地: 徐家汇街道 湖南、天平街道 枫林、斜土街道
登记地点: 光启小学、虹桥路小学 世界小学 江南小学、平江路小学
居 住 地:田林街道、虹梅街道 康健街道 漕河泾、龙华街道
登记地点:田林一小、田林小学 樱花小学 龙华小学
吴中路小学、漕开发小学 康宁小学 龙南小学
居 住 地:长桥街道、凌云街道 华泾镇
登记地点:长二小学、体职院附小 华泾小学、徐浦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