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z 2006-9-3 19:07
看到旺旺的电视新闻了
有幸,当我打开电视时,正好看到新闻频道中的浦江故事,看到了旺旺,看到了LD,也看到了很多的爱心妈妈爸爸,再次激动了一下!
当知道旺旺的事情后,与大家一样,难言的悲伤!为人父母,将心比心,佩服旺爸的坚强,真心祝福旺旺早日恢复康。接下来我又被大家踊跃捐献骨髓而感动,自己两次献血都测下来不合格,所以也没法参与,只能默默地支持了。
喜欢旺网,喜欢这里有情有义有爱心的大家!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天空依旧纯净!!.
风和日丽 2006-9-3 20:49
看到了,不知怎么还是忍不住落泪。。。。。。
就上旺网来看看,却看到了吵架帖,心情真是不爽!.
alsia3 2006-9-3 21:17
看到了旺旺,在医院里,也有 各位妈妈捐骨髓的场景,
还有捐款名单,
女儿问:妈妈,就那个我折千纸鹤要送的旺旺吗?
我激动的连点头,不敢移开 视线,生怕有遗漏de 画面.
蜜元妈 2006-9-4 08:53
我是看的一点四十五分的重播,今天早上还要送女儿上学,没睡好象梦游一样!.
飞妈 2006-9-4 09:12
[quote]原帖由 [i]蜜元妈[/i] 于 2006-9-4 08:53 发表
我是看的一点四十五分的重播,今天早上还要送女儿上学,没睡好象梦游一样! [/quote]
55手. 我也是一点四十五分看的. 再睡下去正好两点. 翻来覆去睡不着, 满脑子都是旺旺一家. 想着旺旺受的罪, 旺爸旺妈心里的煎熬, 居然一点也没了睡意. 现在好晕哦.[em17].
仔仔妈妈 2006-9-4 10:33
我在做晚的新闻联播中看到的,看到旺爸和旺妈感觉他们真的很勇敢,他们的女儿很天真,真的很感动!旺爸、旺妈你们的女儿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的!祝福你们!好人一生平安![em06].
茗茗爸爸 2006-9-4 10:48
看到旺旺了,心理很难过,不过又看到一侧新闻是对旺旺和全体小朋友有利的..
茗茗爸爸 2006-9-4 10:51
新办法规定,具体保障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 18周岁以下的人员、年龄在 18至 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的在册学生,以及按政策规定可以适用的其他人员。上述保障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简称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保障基金支付 50%。
新办法明确,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待遇后,不再重复享受家属劳保、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待遇,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仍按原各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自9月 1日起试行。这是按照本市“十一五”规划明确的实现各类人群基本社会保障基本全覆盖的发展目标,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安排,健全本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本市近 200万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医疗保障的重要举措。
新实施的少儿学生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办法,将对本市所有适龄对象实施全覆盖,实行城乡统筹,着重解决少儿学生在发生大病、重病时的家庭负担。新办法规定,具体保障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 18周岁以下的人员、年龄在 18至 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的在册学生,以及按政策规定可以适用的其他人员。少儿学生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制度设立专项保障资金,由政府负责筹措。上述保障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简称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保障基金支付 50%。
新办法明确,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待遇后,不再重复享受家属劳保、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待遇,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仍按原各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办法还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将继续支持推动已顺利运行十年之久的红十字会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发展,使之成为新建立的少儿学生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让中小学生和婴幼儿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
市民如需咨询相关医保政策,可拨打市医疗保险咨询服务中心咨询热线 962218或登陆市医保局网站 [url]www.shyb.g[/url] ov.cn查询。本报明天将刊发有关政策问答。
可能对旺旺有利的吧..
jiangdongliu 2006-9-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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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还是上了电视,无语。。。.
不语棠梨 2006-9-4 11:18
可恶啊,我熬夜熬到1点半,吃了感冒药睡着了,早知道就再等一会会儿.
翰赫妈 2007-3-5 13:43
关心旺旺
旺旺现在配对成功了吗?如果还没有,也算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