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yinc 2018-11-30 08:22
不可抗拒,不可言说一信士 | 路易斯诞辰纪念
不可抗拒,不可言说一信士 | 路易斯诞辰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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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拒,不可言说一信士 | 路易斯诞辰纪念
郭慕云 橡树文字工作室 昨天
橡树出版之【橡树阅读】
编者按
oaktreepublishing
今天的文章整理自郭暮云的《C.S.路易斯》传记读书会实录,文长但不难读,相信你会在路易斯一生追寻的惊悦理想中,获得悦读体验。文末“阅读原文”是读书会的音频实录,欢迎大家点击收听!
北爱人
路易斯这个人,我相信大家大概都了解。就算还没有怎么接触过基督教,你也至少应该听过电影《纳尼亚传奇》,这三部曲很多家长都会给孩子看。那个七部曲的书在国内的世俗领域也是很流行的儿童读物。
有不止一本的C.S.路易斯传,这是其中的一本。我记得以前还有一本别的,以后肯定还会再出。《C.S.路易斯》的作者麦格拉思,他写过不少书,是一位牧者、学者也是神学家,苏格兰人。我记得好像最新版本的加尔文传就是他写的。
人的传记有这么几种:自传;至亲写的回忆录性质的;还有比较客观评述的,过了多少年之后写的。麦格拉思的这本《C.S.路易斯》属于最后一种。所以他在书里面有一些猛料爆出来,虽然不是他第一个发现的,但给我的感觉他有点渲染这个事情,是哪个事等下我会提一下。其实以我来看,他渲染的这个事实锤不足,虽然的确有一些线索可循。
路易斯,是20世纪很有影响力的一位拥有多重身份的人,他是文学家,也是知名英语文学的学者,还是最知名的基督教的护教士。所以号称有三个路易斯,一个是小说家、一个是学者还有一个是护教士。所以,他的生平很值得我们去分享。我觉得《天路历程》和这本书非常配合,因为前者是路易斯信主的一个历程。他是阿尔斯特裔,北爱尔兰人。北爱尔兰这个地方,就像你是住在■新▲疆■的河南人,你考虑你的身份认同等各方面,是多少跟纯■新▲疆■人和内地人不太一样的,因为你可能没有信仰,当地是伊斯兰教,你是汉族,他是维族,所以对内地人来说你是■新▲疆■人,对■新▲疆■人来说你说内地人,大概可以从这个角度去理解。
英国分三个部分: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当然还有威尔士。爱尔兰是个岛,爱尔兰整体上是信奉天主教为主的,而北爱尔兰是信奉新教尤其是长老会信徒生生开拓出来的,你理解为殖民地也没有问题。北爱尔兰这九个郡是属于新教背景,而且是强烈的长老会背景。听起来都是基督教。长老会和天主教,但其实这之间历史上是血战不休的,那个矛盾之大不亚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这个背景非常值得注意,因为这就是路易斯为什么有一种很浓烈的对于故乡的留恋和怀念,但他同时又极度讨厌那的人。他总是梦想回到幼年时期,北爱尔兰那种静谧的田野,迷幻的森林,广阔的原野,这所有一切的升级美化加强版,就是后来的纳尼亚世界。
虽然他有强烈的北爱尔兰背景,但是一般在文学界上人家也不把他称作爱尔兰的这种文学家。因为一个人要被称为爱尔兰的文学家——比如叶芝,就是标准的爱尔兰文学家,叶芝就是《当你老了》的作者——那得是天主教背景,爱尔兰的乡土气息,写的爱尔兰文学。所以路易斯会有身份认同上的小小挣扎。
大喜乐
路易斯家的小环境是不错的,他的父亲是个颇成功的律师,也是一个文学青年,很爱好文艺,也挺有钱,这些都挺重要。他家住的别墅,房子很大,就是纳尼亚传奇第一部里面那个老教授的房子,原型就那样,包括里面那个大衣橱就是他家的大衣橱,魔衣橱就是那么来的。他家最多的东西就是书,我觉得和我家挺像的,就是我小时候的家。路易斯家兄弟俩,他有个哥哥叫沃尼,他俩从小就看这些书,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路易斯很早的时候就经历了一些贯穿他一生的东西,就是一种叫做喜悦或者叫做大喜悦或者叫做极乐,惊悦,就是英文Joy这个词,怎么翻译都行,就是喜乐这个词。比如他看到花的时候,他看到浓浓的秋意降临的时候,就是我们想的那种升华感,或是被什么东西深深的震动的一种崇高感,或者壮美的东西,或者达到极致的一种东西,带你进入了一种很高的境地。
一般来说,我们称之为极致体验。浪漫主义文学的标志之一。极致体验是什么,比如你是个吉他手,有一个超难的曲子,你根本就弹不下来,但在你状态最好的时刻,你曾经一个音符不错的弹了一遍下来,然后你会觉得根本不是你自己,就好像你进入了天堂,感觉好像是天使按着你的手弹的,那种极致的体验,就像灵魂出窍,这个是音乐或者美术上。是不是达芬奇画的那个最后的晚餐,最后“咔”那笔描上,“成了”!就是那个劲儿,相信你们都有过。路易斯也有过,他主要是从文学角度经历的。
路易斯从文学体验到这种极致。他去看北欧史诗,结果几句描写就让他对于这种荒野,这种荒凉,突然好像身临其境,进到里面,给他灵魂带来非常大的震撼。但是,这个感觉又稍纵即逝。所以,他后来一生都在追寻,想知道这种灵魂出窍或者这种极乐的渴望从何而来。总之他怎么形容这种东西呢,又像是死亡,又像是喜悦。不可磨灭,不可言说,不可停留又不可抗拒。我觉得这是圣灵充满的意思。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真正的满足。
无神论古典教育
后来他上学了。他非常讨厌那个地方,那个地方其实以我们今天基督教古典教育的观点来看还不错的,因为和我们的教学理念差不多。很强调武德,但是你这武德教育对于这种纯粹的文艺少年还是有蛮大伤害的,以至于他在不知道做哪个运动的时候,大拇指被砍了一截下去,只剩半节了。
后来就从那个学校出来,爸爸有钱,请了挺有才一个人叫柯克帕特里克,这个人三艺都精通。当然还有别的老师。后来路易斯承认别的老师教会他文法和修辞,帕特里克教会他逻辑。所以他古典教育的根基很深,但这几个老师共性是都不信上帝。所以,从小妈妈带给他的信仰,包括他自小就有的在北爱尔兰的苏格兰人,也就是阿尔斯特人的这种信仰到他这儿长大后就失去了。
这就说明一个道理,家里面妈妈对孩子的教育的影响力最多持续到6岁或8岁。你这个时候带他上主日学,他都跟着你去,没问题。但是,一旦到了8岁,10岁以上,决定性的影响在父亲和老师身上,妈妈影响不到这个孩子了,尤其是男孩子。所以,这是给我们很大的一个教训。
总之他得到了很多知识,也接受了无神论思想,不相信上帝。后来再长大以后,以优异的成绩申请到了牛津,去上学。但是那个时候赶上“一战”了,英国所有的男丁,都去打仗。他也参军了,他不适合打仗,但他也去了。他们在一个训练营,有五个小伙伴,最后一战结束的时候,就他自己回来,剩下的四个都死了,这个对他的影响很大。
我忘了摩尔是不是就是那五个人之一了。反正他有个战友叫摩尔,两个小弟兄互相托付,大概的意思就是说:如果我死了,我的父母交给你赡养,如果你死了,你的父母我来赡养。结果真的就是路易斯活着,摩尔就战死了。路易斯真的履行这个诺言,就把摩尔太太接到自己这来照顾。因为这个摩尔太太就是摩尔的妈妈,跟前夫离婚了,也分居很久了,也没有什么来往。
俄狄浦斯情结
这就是这个书里说的一个重点。这个麦格拉思好像不能叫暗示了,他认为路易斯和摩尔太太之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起初可能是一种恋母情结,后来说到最后那个意思,简直就是她扮演了袭人对贾宝玉的那种角色。你要注意他很晚才结的婚,他一直在牛津校园里,直到他后来获得教职,给人的感觉就是他带着他的老妈妈在一起住,别人没有任何意外啊,就觉得他带着母亲,挺孝顺的。但其实事实并非如此,那不是他的妈,是他战友的妈妈,他们一辈子之间的关系很有意思。但是我必须说这个不是所有写路易斯的人都这么认为的。
路易斯年少的时候有男孩子都有的情欲挣扎,在《天路回程》中他说:每条路,只要不是通向信仰的路,最终都把他拽回到情欲当中。描写的很有意思。他从小有一个叫格里弗斯的好朋友,这个男孩和路易斯无话不谈,结果直到大了,这个男孩突然一天给他写信说其实我是同性恋,而且很可能同性恋的对象就是他。但路易斯是不知道的,他就是直男,虽然也有点怪异的东西,但至少不是同性恋。这就是他的少年,和一切荒唐少年没有太大差别,该有的都有。
他后来的作品很少写一战,对他来说,温亚德中学对他的伤害远远比一战更大。这个传记作者的分析是说,很可能是一战的伤害太过于巨大,没有办法理解,所以干脆不写,就扔在一边。这种事情有时候是存在的。
昨天我看到秋雨之福教会,一个很沉痛的事情,就是他们教会一对很热心服侍的夫妻,在参加完他们教会的退修营,然后去探访的路上,回程出了车祸,十几岁的独生子死了,父母也受重伤,现在全教会都非常哀痛悲伤。这类事情你根本不可能用理性去理解。所以,我想,战争这种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的事发生的时候,人的感觉都一样,我宁可回避,没办法评述这件事。所以路易斯从来不写一战。
路易斯后来在牛津继续读书,应该说表现挺优异的,他的论文获过校长特别奖,也读了文学硕士,毕业人文科学成绩是一等,语言文学学科成绩也是一等。然后他为了谋取教职,去研究了一个在当时有点别人不太看得上的东西,就是英国文学。牛津、剑桥的学科都是拉丁文啦中古的那些文学。英国文学是一个很不入流的东西,他就选择这个方向,英国文学这个方向刚设立,选这个专业最多的就是印度人和美国人。
路易斯后来就当了研究员,也当了牛津的老师。事实证明,他很善于当老师,很善于教导,讲的不错。那时,他还没有完全信主。可是似乎有点神的预工开始了。他那时写了一个短篇叫《生来瞎眼的人》。他这个短篇里面已经出现了他后来的名言。这么写的:光并非可见之物,而是使看见成为可能的事物,光并非我们看见的东西,而是我们借之得以看见的东西。
他后来讲基督教的时候也讲了:我不敢直视太阳,我也不知道它的性质是什么,但我确实是借着它,看清了世界中的一切。所以这个话的原型一开始从这儿来的。也就可见那个时候可能信仰的某种预工已经开始动了。然后他在入职典礼,按照牛津的传统,就是要下跪,然后院长给你按手祝福。院长祝福他的时候说愿你喜乐,就是那个Joy。你要想这个词对他的意义有多大很大。这些想起来都意味深长。
1929年他的父亲去世了,然后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他哥哥那时候在上海驻扎,后来从上海返回来。他自己在牛津分到一套景色最好的宿舍,跟摩尔太太同住,两室一厅。
他跟他哥后来回了一趟老家,在那儿做了一件很有仪式感的事,把小时候的玩具都埋在了花园里,然后把这个房子卖了,以后再没回去过,因为父亲死了,家里没有亲人了。卖的价格很低。
与托尔金的友谊
1926年左右他第一次遇到托尔金,就是《魔戒》的作者。他们起初的关系特别好,托尔金性格内向、羞涩,路易斯其实看起来还挺外向健谈的,所以某种意义上他成了托尔金的破壁人。
文学创作这件事很有意思,就是一个人写东西,他虽然是能写,但他总得有个人去不断督促,把他的才华兑现。路易斯就是给托尔金做了这个工作,因为托尔金觉得自己那套东西特别多,想象特别好,但是他是一个特别容易沉浸到细节中的人。一旦进入到细节就什么都动不了,比如现在应该写一场大战,这个精灵王子与炎魔大战,但是托尔金就进入到,他应该以什么姿势射这个箭,我怎么描写这一段呢,就是这种状态,然后就写不了了。常常陷入到这种困惑当中,我觉得他这个性格有点像姊妹。所以当托尔金进入到细节时,就需要路易斯这样的人提醒他,你就先写他把他射死了。怎么射的以后慢慢补充。
路易斯这人很有架构,纳尼亚世界先在他脑袋里以一个架构出来,然后他就去写。但是托尔金被细节吸引,你能想象他这个东西多么晦涩,多么难产。路易斯号称是托尔金的文学助产士,给他接生的人,在很长的时间里路易斯是托尔金小说的唯一读者。
他们的关系一直不错,只是到了后来有一些文学理念方面的东西。这种特别细节的人你会发现有种共性,我说他姊妹性格就是这个意思,太多疑。他后来好几次怀疑路易斯剽窃他的想法,你说至于嘛。路易斯不至于这样,你俩都是从圣经来的,谁剽窃谁啊。你觉得是你先说的,那说不定你是在人家的引导启发之下说出来的,你先说出来了,可能你说出来之前,人家脑子里就有。
但是托尔金这个是一点小问题,后来他们真正分裂,是在于对路易斯的婚姻非常不满,因为路易斯很明显就是一个有钱傻大叔,让一个美国心机妇女给骗了,就是这种感觉。任何外人看都是这样的。你后来认为的那个《影子大地》,哇,好浪漫,但你去了解下当初的事实,不见得是这样的。那里边至少一半,是路易斯的这种爱,就是标准的“爱上了自己的爱”。那个女的到底也不是什么多好的人。他一开始就是假结婚的,为了给她个身份,给她点生活费。
为什么说她坏呢,那个女人起初是共产党人,在美国参加共产党都是啥人你大概应该知道。美国也不给她身份,那时正是麦卡锡主义,她在美国根本混不下去。这个女人的癖好是专门喜欢有文学才华的年长男性,专门喜欢跟这样的人约会,她的前夫就是这样的。后来离婚了,带两个儿子。结果就跟路易斯通信来往,属于从网上先点赞的这种,先整个笔友。别人都是关心他的才华,她还想关心他这个人。慢慢套近乎,后来就跑到英国来了。路易斯还得养她,还得养她俩儿子,其实外人明眼一看就是冤大头。但是托尔金倒不是反感你当冤大头,而是反感你身为基督徒怎么这么办事,你怎么假结婚呢?路易斯起初真是假结婚,他说这叫法定婚姻,那不是在上帝面前的一种仪式。路易斯这个事办的是不明白,这个我们不能为他漂白。
事起初虽然是不太明白,但是后来单方面产生真爱了这也有可能。那女的爱不爱他不好说,但他肯定是真心爱上那个女人了,这个能确定。文人气质,爱上自己的爱情,甚至这个女子名叫“Joy(乔伊)”,都会成为一生追寻Joy的路易斯能够爱上她的重大理由。
总之路易斯和托尔金在乔伊的事上有点分歧,后来就不欢而散。
淡墨会
那个传说中被大家津津乐道的淡墨会,就是他们那个牛津文人小团体。一个托尔金,一个路易斯,一个查尔斯·威廉斯,偶尔还有那个多萝西·塞耶斯,在一起,还有好大一个圈子,诞生了好多作品。但后来这个圈子慢慢就解散了,其实灵魂人物就是威廉斯。威廉斯去世以后,路易斯写过个东西,很伤感。这种经历就像你年少的时候,在你的学校里面有这种三人好朋友,关系特别好,这几个人到哪儿都在一起。但后来分裂了,那是一种撕心裂肺的伤害。
路易斯说的意思,就是路易斯、托尔金、威廉斯这三个人本来浑然一体,当威廉斯去世以后,变成了两个人的面面相觑,少了一个重要环节。他是这么形容的,他认为这个人的去世是他们关系破裂的原因。但是根据麦格拉思的认为,路易斯和托尔金还是因为他这个婚姻问题而造成关系破裂的。
但是,大事上托尔金还是很照顾路易斯的。后来几次的评教授,评职称,提名都是托尔金提的,也力保他。别人都很反感路易斯,特别反感,因为那个时候他的基督教倾向太明显,牛津是一个极其白左的地方,到今天都是这样,特别反感这种强烈的宗教信仰。是托尔金的力保,给他提名,后来勉强评了教授,拖了很久评上了。后来剑桥给评的荣誉教授。他在牛津凭着《<失乐园>序》和那个《16世纪英国文学史》评上了院士。后来还是评上了,但是主流学术界比较被人鄙视。但是一般都略过这个,不说他在剑桥的生涯。
路易斯对托尔金一直很好,他还曾经提名托尔金评选那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结果没评上。这就是托尔金和路易斯基本的关系,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应该是带领他信主,虽然他是一个天主教徒,但路易斯并没有信天主教,传说他临终受了天主教的圣礼,根据这本书的描写我看不是,好像给他主持临终圣事的还是圣公会的,不是天主教。
路易斯在宗教方面挺尴尬的,他结婚时找不到牧师愿给他主持,找他一个自己以前的学生,那个学生做牧者,给他主持。那个学生拗不过,给他主持了婚礼,回去后就被教会劝惩了。因为任何教会不可能给这种形式的去主持婚礼,以上是他跟托尔金的一些关系。
结晶而非逻辑过程
他信主的过程,在《天路回程》里写得比较多。每个国家受的捆绑不一样,都是被鬼附,但不是被同一种鬼附,我们这个国家比较被捆绑的是,理性主义、实证主义,无神论这套东西。一般咱都好问为什么,证据是什么,凭什么,你怎么证明上帝存在,怎么证明基督教是对的。我们凡事都想要证明,你却没有想过你这个“凡事都需要证明”这个事儿怎么证明。为什么凡事都要证明?为什么有人给你讲春天那个山坡上挖的野菜直接泡水喝对脾好,你不考证,就泡着喝了。脾都肿大了你还不怀疑。为什么有人给你讲上帝存在,你就说凭什么?你证明给我看。你会发现我们这个证明观都不一样。
路易斯他信主的过程很文学,不是一个逻辑的过程。他形容的是一种像结晶的过程。类似于今天的那种后现代的画家画画,它不是从A到B,B到C,一个严密的推理,而是这种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突然所有的事情汇聚起来就显出意义来了。对他来说信仰就是这样,他把他所有背景汇总到这结晶出来一个有意义的画面,就是这个样子。
我觉得结晶的过程真的很有意思。他也是突破我一个障碍。我以前也总在想,我的信主历程是不是一个逻辑的过程。所以我也总给人讲那个逻辑过程。它当然是有逻辑过程的,因为这个事难住了,推理ABC,打通了,然后信了。但其实回头一想,每个人也都有这个结晶的过程,就是你的一切的背景经历汇总到这儿,在这个节点爆发出来的一个呈现出来的意义,就是你的归信。我自己也是一样。
路易斯说的那个结晶的过程的意思就是慢慢汇总线索,突然呈现意义。1929年他承认上帝了,作为一个最沮丧,最不情愿的归信者信上帝了。他信上帝后最重要的一个决定,我觉得和我一模一样,就是他之前写日记写得很详细,信主之后他不写日记了,再也不写了。不光不写日记了,和好朋友好几十年的通信全都烧了,不往回看了。据我所知,也有人起初不写日记,信主后写;也有人信主不信主一直写;也有人信主不信主都不写,都有。我只是说我恰好和他一样,信主之前很爱写日记,信主之后不写了,完全不关注自我了,我发生那点事没有意义,你上周做过啥这个不太重要,无所谓的事,你记那个干啥啊,谁管你那个事,不用那么自恋。路易斯的意思就是不自恋了,信士无迹。
他哥1931年在上海的涌泉礼拜堂领了第一次圣餐,也是归信了。圣诞节那天。
平信徒护教家
学者路易斯记忆力非常惊人,善于教导这点我们比不上他,我曾经记忆力很惊人,现在不行了。因为拇指少一截,所以他从来不用打字机,可能回车键摁不好。别人帮他打。他哥哥帮他处理信件。他哥有点憨豆的那种冷幽默,好多路易斯的狂热粉丝都给他写信或者打电话,电话来了,他哥一般直接接,都说,你好,这里是牛津污水处理所,那个人就说打错了,挂了。
路易斯一生的学者这块在世人看来不算太成功,虽然当上了英国社科院院士,但是以别人眼光来看,不算特别成功,以他的才华应该更高。他的学术巨著就两个,《<失乐园>序》其实就是导读,没买到,也没见有人翻译。《16世纪英国文学史》让他当了院士。
到了晚年身体状况比较糟糕的时候,我看他里边有个细节写着丘吉尔给他写信提议给他授勋什么的,他都谢绝了,他那时非常知名。能这么知名,其实他在当时不是因为学者的身份,甚至也还不是因为那个文学家的身份,而是因为他的战时广播。BBC邀请他,当时BBC觉得二战给英国人民的心理创伤很严重,所以想找一个人给大家做一种信仰上的辅导,重建英国的传统信仰,基督教的信仰,但是又不希望找牧者或者神父,就想找一个让大家觉得还平易近人,还得有深厚的根基和才华,而且还得会讲话,声音得比较适合广播的人。
找来找去就找到了路易斯,说让他试一试,结果没想到试了几次大获成功。他对全英广播,就成了全民偶像,重建信仰,起到这种作用。他的广播稿集结后成书就是《返璞归真》。很多人都看过,的确是很好。他的护教学里面就是以这个《返璞归真》为代表,写了好多东西,我们熟知的有《卿卿如晤》、《四种爱》、《痛苦的奥秘》、《魔鬼家书》等,这都算为基督教护教学范畴的书籍。
他提出了很多对于基督徒发人深省的东西,比如他论证上帝善恶的问题。他最后提出的观点,善不是一种仁,善是爱,他将两个区分开。像上帝一样,要效法上帝就是要像祂一样受难,然后你又不能真的像祂一样受难,这就是基督教全部的悖论和力量所在。也包括那种渴望论证,一个人的渴望被什么填补。这都是一些很好的,他对护教学的贡献。还包括大家熟知的三难推理,你看耶稣的整个生平作为,他说他自己是神,对于这个判断你只能有三个选项去理解。第一他是个疯子,第二他是个骗子,但是你根据他前面所做的那一切事情,疯子不可能做那些事,你说他是个骗子,骗子不会把自己骗死。那就只剩下第三个,就是他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这个推理在《纳尼亚传奇》里面用到过。
但是这个推理本身有点牵强,传记作者麦格拉思也这么认为,可见路易斯受的逻辑学训练还不是那么严密,这个还是有点牵强,因为还有别的选项,是什么我们就不说了哈。你可以想一下,不是这么简单的,二难推理是好用,但是三难推理的意思是你认为只能有三种选项,那不见得。这个三难推理虽然可以用,但不宜常用。包括他指出自然主义的自我矛盾等,自然主义者就是那种认为凡事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没有什么理性规律可言,你要注意今天的进化论者多数都这样说,但是他们违背了一个东西,他们没法论证:你们这么理性的头脑是怎么从非理性进化而来?其实你回答不了这个细节的问题。这个也是路易斯的贡献。
生前身后事
1947年后路易斯的名声越来越大,特别在美国,墙内开花墙外香,在美国的名气比英国更大。
他自己当年写《痛苦的奥秘》时不见得很理解痛苦。他写《卿卿如晤》时完全忘了他在《痛苦的奥秘》中对苦难的精到分析。就像牧者跟人讲:人生七大关口,一重比一重难,第一第二第三…第七。他讲这个讲得特别好,但不见得他自己能过第一关。路易斯也是这样,他告诉你痛苦一共分多少种,第一种分三小点,第二种八小点,分别怎么处理。结果他自己做不到任何一个最初级的点。这样的人最大的毛病和误会就是把自己想到的东西误以为自己已经能做到,其实差很远。想象力不等于执行力。
到晚年的时候,他的身体状态很差了,做了前列腺癌的治疗,把乔伊治死的那个医生,他很恨这个医生,但是这个时候还是让这个医生给他治疗。医生给他设计安装了一套导尿管,但装的不太对劲。有一次在剑桥的酒会上,突然那个管破了,据说那个尿液喷涌而出,给本来无甚趣味的宴会,平添几分热闹。其实挺悲哀但也挺欣慰的,因为路易斯这种特别洁身自好,范儿特别足的人,可能就得这么破碎一下,让你知道你不过是一个连撒尿都控制不住的人而已。路易斯经历这个事挺有深意,我觉得挺好。
1963年11月22日,星期五,在家一切如常,他跟他哥吃完早饭,还一起来回信,还玩了填字游戏。到了午饭时他哥注意到他很疲累,建议他午睡一会儿。下午四点给他送了一杯茶,发现他半睡半醒,但是很舒适。五点半突然从卧室传来一声巨响,发现他已经瘫倒在床角,可能掉下床了,神志不清,没有多久就离世了。肾脏衰竭,前列腺梗阻,心脏退化,等等。但是他的死亡在英国没有引起震动,因为同一天肯尼迪遇刺。所有的报纸杂志广播都被美国总统的遇刺刷屏了,没有人注意在同一天C.S.路易斯也死了。
身后来说,声誉日隆。前面没说他这个墓碑,他墓碑上写得是跟他妈妈去世的时候一样的一段文字,是叫《莎士比亚日历》上的文字:人们必须忍受他们从此的离去。但是作者认为,路易斯在几个月前自己的一段自述能更好的描述他,路易斯当时写的是:我们像是在土里耐心等待的一粒种子,等待着在园丁的好时光里开放成一朵花,走进真实的世界,真正的苏醒过来,我以为我们全部的现时生活,从那里往回看都似乎只是半睡半醒的,我们身处此岸的梦幻之境,但是黎明正在到来。
他死后声誉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在美国,成为基督教福音派的代言人,甚至连天主教的人也学他的东西。从六七十年代开始成长的一代美国基督徒都受他的影响,有点类似于今天中国的城市教会,2005年以后信主的几乎很少说我不知道路易斯是谁的,应该有这个影响力。当然之前的传统就很鄙视路易斯,认为他信仰不正统,也有这种说法。但是路易斯以他的护教学,文学,确实在美国取得了更大的影响,包括像葛培理这些人都很认同他。美国古典教育学校逻各斯的创始人道格拉斯威尔森也非常推崇路易斯。
我觉得路易斯对我来说,我必须得承认,他不算是对我影响特别大的,如果说的话,排在前5是有的,但是前3应该没他,跟凯波尔的意义差不多,让你知道基督教的深度、广度和美感。他让你觉得,我自己信的很浅薄,但其实信仰不是这样的,那是你很浅薄,不是基督教这么浅薄。
路易斯的功绩之一就是将基督教的深邃,崇高,美感和神秘,给你做了一个很大的扩张和输出,让我们更多的了解到它,了解到这个信仰,在这个意义上他是个很好的领路人。所以我觉得对于基督徒而言,路易斯的书没有说哪个该读哪个不该读,都是值得一读的,只是好读不好读的问题。就如作者所说:路易斯如此强有力地吸引着美国新兴一代基督徒的原因是,他们看到路易斯丰富并延展了他们的信仰而不是稀释了它。
这就是我的表达,也是这个意思,他让你的信仰深邃化。我给橡树写的书评就是觉得路易斯这个人:不可磨灭,不可言说,不可抗拒,不可停留,温暖黑暗,不屈不挠,上帝无言,信士无迹。牛津污水处理所,北爱郦苑魔衣橱,杰克,你在哪里?这分别在说他的那种渴望,说他的那种信仰,和他的阿尔斯特的故乡背景,说他的这个归信历程,和他最后作为一个文学家和护教家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