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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yinc 2018-3-27 22:27

《十诫·十架》连载

《十诫·十架》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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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十架》连载之一:序言

原创 2018-03-22 郭暮云 郭暮云的半导体
作者按:即日(2018年3月22日)起,我将用三到四周时间连载我在2014年的“十诫”讲章合集《十诫·十架》,每周两更或三更,并且加上当时的录音。

如今回想,那一年正是我个人和教会归正的关键一年。感谢神,这位赐下十诫与十架的主,也带领我们走出埃及,与祂立约。

今天的内容是题记《默想十诫》、自序和目录。


十诫(出20:3-17)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 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 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不可杀人。
不可奸淫。
不可偷盗。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默想十诫

第一诫打出了一条“尼采已死”的标语,落款是上帝。
第二诫要求你在敬拜的时候不再依靠视觉,好让你真的能用心灵和诚实看见。
第三诫宣布拿神的名咒诅人,就是被神咒诅的原因。
第四诫强调安息就是绝不用力,但是却要竭力进入。
第五诫提醒你一定要记得:你不是一个人。否则你就不是一个人。
第六诫说明了为何要设立死刑,以及为何要废除死刑。
第七诫认为人总是蠢蠢欲动,以及总是欲动的人实在很蠢。
第八诫声明,除非道成了肉身并且死在强盗中间,否则就不可能盗亦有道。
第九诫指出,作“克里特人都是说谎者”这一见证的克里特先知,把自己也陷了进去。
第十诫预言了骆驼为何不能穿过针眼,以及财主如何进入天国。


自序

2014年我在阳光教会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十诫”系列讲道,本书就是这个系列讲道的讲章合集。证道时就已经有了文字稿,结集时我又对每一篇都做了修订。虽说是“十诫”系列,但实际的讲道有十二次:第四诫分为上下讲了两次,第十诫之后又有一次总结。但在最终结集时我又增补了一些文字:第二诫之后增加了一篇《偶像的递归》,第六诫之后增加了一篇《孤独的幸存者》,此外还有两首诗分别附在了第一诫与第十诫后边。增加这些是试着对相应主题做某种深化或拓展。

本书能够形成,首先要感谢上帝,祂使用了我这个不配的罪人。其次感谢我的妻子李国香,她是我最坚强的后盾。还要感谢提姆·凯勒牧师,他的福音神学深刻地影响了我。谢谢王怡牧师,他启发了我如何在牧养与文字方面取得平衡,此外更对我有许多难以尽述的属灵支持。感谢安老师,他的归正神学救恩论的教导体现在了我这一系列讲道当中。感谢A·J·赫舍尔的《安息日的真谛》一书,我的第四篇讲章《安息的真谛》基本就是对这本书的致敬与总结。也要感谢先贤撰写的《西敏大要理问答》,本书中许多具体的教义指导直接援引自这份可贵的属灵遗产。最后感谢阳光教会亲爱的的同工和弟兄姊妹们,谢谢你们支持我将这个文集印出来。

希望本书能对基督徒有所造就,也盼望本书能给还未相信福音的朋友们一个了解福音、了解基督、了解信仰、了解圣经的机会。愿上帝照祂自己的心意使用这本书。

将本书献给我将要出生的第四个孩子。神给了我和我家何等大的福气。

也将本书献给我亲爱的王乾坤弟兄,我多么渴慕那你已经享有的安息。
  
郭暮云
2015年2月9日


目录

第一诫:独一的真神
诗:以利以罗欣颂
第二诫:偶像的黄昏
篇外篇:偶像的递归
第三诫:上帝的圣名
第四诫(上):安息的真谛
第四诫(下):安息的福音
第五诫:孝敬父母
第六诫:不可谋杀
篇外篇:孤独的幸存者
第七诫:不可奸淫
第八诫:不可偷盗
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诫:不可贪恋
诗:唯物主义
完结篇:十诫·十架

yingyinc 2018-3-27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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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十架》连载之二:独一的真神

原创 2018-03-23 郭暮云 郭暮云的半导体
第一诫:独一的真神

对基督徒而言,想要真正了解福音,你不可能不了解律法。如果你不知道律法,那么你所信的福音一定是残缺的福音。就如同你若不知道神对罪有多恨,你也就不会明白神的爱有多深。你若不明白律法指出了什么,你就不可能明白福音解决了什么。

律法是叫人知罪的明镜(罗3:20,罗 3:20),又是新约信徒训蒙的师傅(加3:24),还是全备、使人得自由的法度(雅1:25)。耶稣在传道时所引用的全是旧约的律法和先知。所以若说效法耶稣,却不效法祂对律法的遵行,这实在是自相矛盾的。

你若见过没有家教的孩子什么样,你就知道没有律法的百姓什么样。西奈旷野中这个为奴四百年的群体,这标准的乌合之众,如何才能被塑造成神的子民,进入应许之地?这真是个极大的难题。于是神赐下了律法,用律法将这一群看上去毫无希望的人训练成一族、一国,可以在地上代表上帝。

总之:如果没有十诫,也就没有十架。没有十架的十诫固然会成为捆锁,但没有十诫的十架更会成为幻影。有多少人以为去了半上午的聚会,听了半小时的福音,做了半分钟的祷告,自己就成了不是有半个永生而是有整个永生的基督徒?这样的所谓“基督徒”,前无认罪悔改,后无重生成圣,正是落在路边或石头地上的种子。

耶稣说:“太 5:17“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他又说:“太 5:18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 5:19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他不仅自己遵守律法,也用律法考察别人(路十八18~30),更用更高标准的律法或者说律法的精意来要求他的门徒:“太 5:20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因此让我们从今天开始,来观看这恩典中的律法,来查考这律法中的恩典。

经文:
出 20: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这是一切诫命的根基,是我们信仰的起点,是先知所讲之道的核心(赛四十五20~21),是耶稣抵挡魔鬼的武器(太四10)。而在这个特定的历史场景中,这个诫命又特别是针对从埃及逃出的这群奴隶而说。

埃及是一个多神崇拜的国家。他们有九大主神,十大副神,十一个动物神,以及至少十七个各有司掌的神。以色列人四百年浸润其中,早已深受这种多神文化的毒害。所以神的第一诫命首先是针对这种情况而言,因为当时的以色列百姓一遇挫折就会要求“回埃及”,回到那个虽然痛苦但却熟悉的环境中去。因为尚未建立信仰的他们,宁可要确定的痛苦,也不要不定的自由。他们更喜欢看得见摸得着的埃及众神,而非常惧怕这位看不见摸不着的独一真神。

不过神并非在强人所难,祂实在已经向百姓证明了自己是众神之神、独一真神。祂的证明就是十灾。


还记得十灾吗?它们是:血灾,蛙灾,虱灾,蝇灾,疫灾,疮灾,雹灾,蝗灾,暗灾,以及最后的击杀长子之灾。神使埃及人的母亲河尼罗河的水变成了不能饮用的血,以此嘲笑、攻击、亵渎了阿努凯特——所谓的尼罗河女神。同样,蛙灾戏弄了蛙女神海奎特,虱灾蝇灾轻蔑了圣甲虫神凯布利,疫灾疮灾否定了医药之神伊姆贺特普,雹灾羞辱了天空之神努特,蝗灾毁灭了农业之神欧西里斯保佑的庄稼,暗灾黯淡了太阳神拉与月亮神孔斯的光明。最后遍及全地,甚至连法老之子都不能幸免的击杀长子之灾,则彻底说明了最受埃及人尊奉的法老之神荷鲁斯和掌管生死的守护神伊西斯和奈芙蒂斯,在上帝的愤怒面前都是无能为力的。


后来的过红海、降吗哪、磐石出水神迹等更进一步彰显了这位创造之神、救赎之神、恩典之神的大能。

所以,以色列人是在领受了这些恩典的基础上,在对十灾还记忆犹新之时,听到了这诫命:“除我之外,你不可以有别的神。”

第一诫究竟要人们做什么?它是要我们认识并承认神是独一的真神,是我们的神,并要我们单单敬拜祂、荣耀祂。

通常我们都觉得——某种程度上也是事实——要人信神是很难的。但有时却会有一种情况,会让你起初惊奇、后来抓狂地发现:有些人非常容易就能接受上帝。你一说他就信了,弄得你几乎受宠若惊。可是后来你却发现,原来这人什么都信。你介绍给他的这位名叫耶和华的神,他很容易接受,因为这不过是在他的众神集邮册里多加了一票,在他的私家万神殿中多放了一尊,在他情急时的呼求列表中多加了一个可以@的对象。一个孩子从来不叫爸爸固然可悲,但管谁都叫爸爸的孩子可能更加可悲。所以遇到“一传就信”的情况,要小心分辨,因为这位虽可能是成熟的庄稼,但也可能是多神教门徒。这好比一位冰清玉洁的女子是绝不会轻易爱上谁并与他进入婚姻的,但一个妓女却很容易说“我爱你”,并立刻就跟人走,只要那人不是真的一无所有。

所以你跟本来已有佛教道教印度教底子的人讲耶稣,看起来他接受得很容易。但这只不过是因为他接受谁都很容易。可是你若要他“单单”敬拜耶稣,他就不干了。前些天中国男子篮球联赛在进行到最紧张激烈的关键战时,许多记者抓拍到了北京队教练的一张照片。教练在场边大汗淋漓,带着佛珠的手不断在胸前划着十字,嘴里还念念有词。这张照片很好地说明了何谓多神论。



多神论者在骨子里都是一个自我中心主义者,他以东方不亮西方亮前轱辘不转后轱辘转的心态来看待信仰。他一定会同时膜拜“众神”,因为他的最终目的是要利用众神为自己服务,所以他一定希望众神能因为他的缘故结盟。他对众神的要求很明确:或者帮自己赢下球赛,或者帮自己赢得订单,或者通过考试,或者打赢官司,不一而足。

多神崇拜的动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并且基于“一个神分管一件事”的假定,有多少事就会拜多少神。所以他要相亲时拜月老,要孩子时拜送子观音,要开店时拜财神,要考大学时拜文曲星,考上大学期末怕挂科时又拜春哥,因为他听人说“拜春哥,不挂科”。

这是显性的多神崇拜。然而还有一种隐性的多神崇拜,更加值得警惕。

基督徒当然不会明晃晃地崇拜多神。事实上不光基督徒,现代社会中但凡受过些教育的人都不会明晃晃地搞多神崇拜。但是不明着搞不代表不暗着搞,不有意识地搞不代表不无意识地搞。

中国的文化一向是多神的。佛教里本没有神的概念,但到了中国人民这里就有了。道家起初也没有神的观念,可后来也就被中国人民弄有了。已经习惯多神的人民,在惨遭义务教育后,理性上承认玉皇大帝土地城隍这些不是神了,但移情效应会让他在潜意识里把别的东西高举为神。这就叫隐形的多神崇拜。

在现代社会中,最容易被高举为神的有两样:专家和岭绣。对他们的崇拜代表着智力崇拜与权力崇拜,本质上和埃及人崇拜托特与荷鲁斯、希腊人崇拜雅典娜与宙斯没有什么区别。

当然,崇拜专家与岭绣并非现代才有的事。路加福音五章1~11有这样一段记载:

路 5:1 耶稣站在革尼撒勒湖边,众人拥挤他,要听 神的道。
路 5:2 他见有两只船湾在湖边;打鱼的人却离开船洗网去了。
路 5:3 有一只船是西门的,耶稣就上去,请他把船撑开,稍微离岸,就坐下,从船上教训众人。
路 5:4 讲完了,对西门说:“把船开到水深之处,下网打鱼。”
路 5:5 西门说:“夫子,我们整夜劳力,并没有打着什么。但依从你的话,我就下网。”
路 5:6 他们下了网,就圈住许多鱼,网险些裂开,
路 5:7 便招呼那只船上的同伴来帮助。他们就来,把鱼装满了两只船,甚至船要沉下去。
路 5:8 西门彼得看见,就俯伏在耶稣膝前,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
路 5:9 他和一切同在的人都惊讶这一网所打的鱼。
路 5:10 他的伙伴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约翰,也是这样。耶稣对西门说:“不要怕!从今以后,你要得人了。”
路 5:11 他们把两只船拢了岸,就撇下所有的,跟从了耶稣。

请注意第4节。这里耶稣下了一个指令。这个木匠出身的农村传道人居然下了一个有关打鱼的具体指令。所以你看到了渔夫西门前半部分的正常反应,他客气而委婉地说:我们已经忙了一夜了,我们一无所获。他的意思是,你知道的,这个季节鱼昼伏夜出,并且鱼喜欢在浅水区而不是深水区出没。我们是打鱼专家。我们懂这个。讲道或许是你行,但是打鱼?那还是让我们来吧。这是我们的专业。我们专注打鱼二十年。西门前半部分的回答无疑是在对这种明显的“外行领导内行”的下意识抵挡。“既然你不会接受我这个渔民教你怎么打一套壁橱的建议,那你这个木匠为什么要来指导我怎么打鱼呢?”

这就是一种隐性的多神崇拜。隐性多神崇拜的意思就是,耶稣只是讲道的神,不是打鱼的神;只是宏观的神,不是具体的神。你说说大道理,告诉我们彼此相爱什么的就可以了,但是打鱼这么专业的事情,还是让我们来吧。让我们有点儿专业精神。

这种想法虽然貌似仍然承认独一真神,但却无形中把神架空了。它将无所不在的神限定在了教堂中,将无所不知的神限定在了宗教中,将无所不能的神限定在了虚空中。这种隐性多神崇拜者只在一个极窄的频段接收神的信号,一旦进入了其它他们所谓的“专业领域”,就要立刻换台。永生的事当然得靠耶稣,但做生意还是要看松下幸之助、杰克韦尔奇。搞管理怎么能看圣经,必须要看德鲁克。心理辅导?教会和牧师靠边儿吧,这事儿得看弗洛伊德。在绝大多数事情上,实际上隐性多神崇拜者更信任专家和岭绣。信任岭绣的意思是,他们对各各他山上神与人的同在虽也客气地表示尊重,但他们对bun铺里边人与人的同在才会真心欢呼雀跃。

好在彼得后半部分的回答显出了他的信心:“但依从你的话,我就下网。”信仰多数时候就是这样的冒险,就是这种只因相信、只因顺服而作出的貌似违反专业规律的事情。而这么做的结果是,这些见多识广的渔民,这些什么大鱼没打着过的渔民,全为这深水中一网打上的鱼之多而惊讶不已。面对这样粉碎专业自负与自我价值的神迹,彼得心生无比的敬畏,立刻认识到了自己为何是个罪人。你若经历过,你就知道对彼得反应的描述是多么生动。

所以第一诫是我们信仰的根本,是律法的根本,是十诫的根本,也是金律的根本。第一诫禁止我们否认、不敬拜或不荣耀祂为神,又为我们的神,禁止我们将只当归于祂的崇拜和荣耀归于任何受造物。真正持守第一诫的基督徒,也就是真正持守金律——你要尽心尽力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的基督徒,当弃绝一切显性的和隐性的多神崇拜。我们尊敬专家岭绣,但绝不可崇拜专家岭绣,更不可在专家岭绣的说法与神的诫命冲突时,理所当然天经地义般便将神的话语扔在脑后。第一诫说“你不可有别的神”。你不可用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多神崇拜来亵渎你的主和你的神。

再者,第一诫中的“除了我以外”,原文其实是“在我面前”。也就是说,这句话本来是:“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这有什么不同?这是什么意思?

几年前有一个时期,我们参与服侍的同工们常常在一起祷告。几次之后一位长老发现,有一位年轻的弟兄在轮到他祷告时从来不开口。于是他跟这位弟兄谈话,告诉他在集体祷告时,轮到你时还是以开口祷告为好,这样更能造就大家。结果呢?这位弟兄给长老写了一封邮件,洋洋洒洒论述一番后,最后的结论是:“以后‘在你面前’,我可以开口祷告。”

那么第一诫的“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是这个意思吗?是不是说在神的圣殿里你就只敬拜耶和华,出了大门就自便?是不是说星期天——对于很多人来说甚至只是星期天上午——你就是基督徒,其他时间你不是?那么什么叫“在神面前”呢?

让我们来看诗篇139:1~12

诗 139:1 耶和华啊!你已经鉴察我,认识我。
诗 139:2 我坐下,我起来,你都晓得,你从远处知道我的意念。
诗 139:3 我行路,我躺卧,你都细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
诗 139:4 耶和华啊!我舌头上的话,你没有一句不知道的。
诗 139:5 你在我前后环绕我,按手在我身上。
诗 139:6 [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
诗 139:7 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
诗 139:8 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
诗 139:9 我若展开清晨的翅膀,[飞]到海极居住;
诗 139:10 就是在那里,你的手必引导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
诗 139:11 我若说:“黑暗必定遮蔽我,我周围的亮光必成为黑夜,”
诗 139:12 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见,黑夜却如白昼发亮;黑暗和光明,[在你看]都是一样。

根据经文,大卫的心目中,“在神面前”是什么意思呢?在哪里就能“不”在神面前呢?答案很明显。

大卫以诗的方式告诉我们,“神的无所不在”是什么意思。我的生活状态、坐卧行止不能使我离开神的面。我跑到天涯海角也不能躲避神的面。甚至我就算能上天入地也不能躲避神的面。中国诗人在绝望中说: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他的意思是上天入地也找不到爱人了。而大卫却说,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8节)。这是说即便上天入地,你也不可能不被神找见。甚至“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见”,因为黑暗和光明在神来看都是一样。

不知道你对神的这一特性有何感想。或许你会像背标准答案一般地说“这真让人感动”、“神对我太好了”之类。可是让我引用提姆·凯勒的话来说吧:事实上“这样一位神的存在,是对人的一个基本威胁。”

“大卫在第6节说:「这样的知识奇妙(他是针对神无所不知的知识说的),……。」表面上,这节经文并没有带给你其实际所包含的张力。这节经文听起来好像大卫在说:「啊,真是太美妙了!」听起来好像是一个赞叹!但实际上,大卫是说:「神的无所不知让我受不了,给我有一种势不可挡的感觉。」在希伯来文的字面意思是说:「这样的知识奇妙,超乎我;至高,我不能达到。」「我承受不了!」这就是大卫的意思。第7节证实第6节的意思。因为在第7节,大卫说:「我怎样躲避呢?我怎样能够躲避这个神呢?祂无处不在,而且用祂圣洁的眼睛注视我!祂的面就在这里。祂看见一切,看透了我的每一个心思意念、每一个动机,我的一切一切,祂都了如指掌。」大卫这样畏缩,也无可厚非,因为他只是一个人罢了!”

这就是我引用这个“基本威胁说”的意思。因为人无论在哪里都是“在神面前”,在一位全能全知的神面前。在一位眼睛有着无限清楚分辨率的神面前。在一位时刻可以随时给你来个高清CT扫描的神面前。所以你时刻都是赤裸的,你的隐私权被完完全全彻彻底底清清楚楚干干净净地剥夺了。

请想一想美国的棱镜计划何以会引起轩然大波。如果没看过《楚门的世界》那就去看一看,想一想你若是楚门的话会有何感受。再仔细想想现今遍布城市每一个角落的高清摄像头究竟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实际上没有人受得了这个。我们绝对无法容忍自己没有隐私,我们绝对不能忍受自己完全被人看透,我们绝对不能过一种透明人的生活。

凯勒又引用了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给出的一个例子:

「我透过钥匙孔去看。我看得乐极了!因为我在偷窥人家。我看着他们,但他们却不知道我在看着他们。我是一个未被察觉的观众。所以我看见他们的一举一动,但他们丝毫不知道我在注视着他们。哦!我实在享受这件事!可是突然,我听到一个声音,我意识到有人透过一个钥匙孔在看着我。透过一个钥匙孔注视着我!我忽然意识到我这个未被察觉的观众竟然被一个未被察觉的观众在注视着。」

「我本来正乐在其中!直到我意识到有人在注视着我,而我竟然看不见他,这是严重剥夺个人的整全性及令人双腿发软的。如果有人可以看见我做的每一件事,但我却没有能力阻止他对我的了解,那么我便没有办法对他所知道的事情加以筛选,也没有方法控制它。如果有人看见我,而我却看不见他,那么我的能力便被废掉了。那个人有能力辖制我。这是非人性化的事。现在我充满罪咎感,非常羞耻,因为有人在注视着我。他也在看着其他人。」

「这就是为什么, 如果有一个神,好像大卫在诗篇139篇里所说的这么一个神;如果每一个钥匙孔里都有这个神;如果有一个神,他无所不知、无所不在,而且又事无巨细的完全知道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那么,这可能使我处于被严重剥夺个人整全性的位置。我将不会成为一个自由、自主的人类,而只是一个物体。果真如此,这个神不能存在!如果我要成为一个自由、自主的人,这个神便不可以存在。我必须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掌控人们对我的认识、怎样衡量我,不然,我就不是自由的。」

这有点儿像卞之琳那首《断章》所说的: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那么楼上这些看你的人,谁又在看着他们呢?被看,就意味着有被看穿的可能,被看穿,就意味着你暗中那些污秽的想法、龌龊的念头、黑暗的欲望、邪恶的动机要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人是愿意不惜一切代价来捍卫这种隐私权的,比如最近绯闻被曝光的某明星就对某媒体说“我贱命一条,陪你玩到底!”。还有人说,在东北最容易引起斗殴的一个对话方式就是“你瞅我嘎哈?”“我瞅你咋的?”——随后开打。可见“你瞅我”这件事是很危险的,这代表着你在试图观察我,试图看穿我,而我决不能被你看穿。被你看穿的我就不再是我,不再是我的我就会消匿——所以现在我必须削你。

这就是我们从伊甸园中的无花果树下开始,持续至今的最深的恐惧。这里有一个深刻的悖论:一方面,我们无比渴望被人看见,另一方面我们又极度恐惧被人看见。换句话说:我们渴望别人看见我们希望被看见的部分,我们恐惧别人看见我们不希望被看见的部分。因为,我们希望人们看到我们最好的一面,可爱的一面,我们竭力以我们价值的被证明来赢得我们认为我们配得的爱。因为,我们担心一旦被看穿,一旦被看出那些肮脏,我们就不再可爱,我们就失去了被爱的资格,我们就失去了爱。

我们极度害怕被人窥探到隐私,同时我们又极度渴望窥探别人的隐私。这是因为,我们认为一旦掌握了别人的隐私,我们就能控制他。在明星们的隐私被曝光后,无聊的看客们获得了一种“你也有今天”的心理平衡感和“你也是这样”的道德优越感。他们觉得这样一来他们就掌控了明星。更可悲的是明星们同样也因此就觉得自己真的被人掌控了。

凯勒又这样说:

“我希望被别人认识,因为我们希望得到爱!被爱!可是,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愿意被别人知道。因为,如果我们真的被别人知道了,我们会得不到爱。对方不会爱我们!我们希望被别人知道,因为我们希望被爱!我们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还是因为我们希望被爱!就是这么简单!这就是人性的本质。一旦知道人们真的看见我们的本相的时候,我们便极度地受到威胁。而我们又极度地想要被人们看见。我们进退维谷啊!”

所以我们拼命用各种方式让人看到自己,同时又拼命用各种方式让人看不到真正的自己。所以我们不停自拍,把照片发到各种空间,而发的照片却又是美图秀秀过的。我们谈论、发表、上传、出版各种正能量,同时把我们的负能量藏在家中、藏在网下、藏在心里。

而第一诫中这位无所不在的上帝,恰恰就有每一个人的钥匙孔。祂能看到你的一切。而你偏偏看不到祂。这实在是一个重大的威胁。我们若以罪人之心度上帝之腹,就会觉得祂这么干一定是想掌控我们。所以我们必须躲开祂。我们害怕被祂掌控,害怕失去祂的爱和人的爱。

所以这一切都跟起初相比没什么不同。那时亚当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创3:10)”我们真是这一位的后裔。我们不断编织根本不能蔽体的无花果叶子裙。而我们试图遮蔽的,正是罪。而的确只有罪,某种程度上才真正能让圣洁的神不再愿意看你。虽然这完全不代表祂会因此不知道你的所作所为。

这就是第一诫中的“在我面前”这个表述,对罪性问题的毁灭性宣告和对人性问题的摧毁性揭露。

这就是我们最深的恐惧来源:我们认为一旦我们的罪和罪性暴露,我们就不再可能被爱。我们说“距离产生美”的时候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我们可以用距离,用面具,用表面行为来营造一个虚假的自我,欺骗别人来爱自己。可是我们这套办法在这位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神面前毫无用处。人骗人的伎俩可能过关也可能暴露,然而人骗神的伎俩绝不可能得逞。

这就是症结所在,这就是悖论所在,这就是人类绝对破解不了的难题所在。你不可能无罪地活下去,你也不可能无爱地活下去。可是你相信有罪就不能被爱,被爱就不能有罪,所以你开始罪上加罪地假装无罪,以便虚假地赢得爱虚假的你的虚假的爱。甚至对某些基督徒而言,羊皮裙虽然都已经穿上,里边那条叶子裙却仍未脱掉!

然而耶稣来改变了这一切。祂能够看透你,祂知道你的心,你在祂面前完全无可遮挡,你伪装出的任何东西都骗不过祂,你的罪性祂看得清清楚楚,你被曝光的如此彻底,你完全失去了任何价值,失去了任何的可爱之处,你认为你完全失去了任何被爱的可能。

然而祂就是在这时爱了你。祂所做的,是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被剥得精光,祂失去了所有的隐私权,祂被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不再有任何尊严,不再有任何价值,不再被任何人爱,众叛亲离,万民唾弃。祂承受了不断失血、不断剧痛、渐渐抽搐、渐渐窒息的痛苦,然而这还不够,祂更将祂所爱之人的罪,将你的罪,将你那遮蔽了你使得无所不在的神不再想看你的罪,完全背在了自己身上。于是在那一刻,连祂的父都不再看祂!于是祂悲痛欲绝地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那一刻最深重的黑暗降临了,最可怕的遮蔽出现了,那最无法忍受的痛苦,那本该完全由我们承受的被神弃绝的痛苦,竟由这位完全无罪的神子耶稣承担了!

所以第一诫真正的含义就是:它指出你绝不可能不犯多神崇拜的罪,你绝不可能不犯伪装的罪,你绝不可能不犯谋求自我价值并树立自我为偶像的罪。它实际上指出:你绝不可能逃脱全能全在全善全义的神对你的最终惩罚。因此第一诫就在你最深的绝望中毁灭你的众神,撕下你的面具,砸碎你的偶像,却又在这种“基本威胁”所带来的无解悖论中,领你奔向耶稣。

这就是我们的结论:靠你自己,即便有比十灾更大的证明,你也不可能完全破除多神崇拜。因为你常常看不见独一的真神,你却常常能看见偶像和专家。你会假定被击败的那些假神还不够分量,它们被击败不代表别的假神也会被击败。你也绝不可能用你的行为自我称义,因为祂一直看着你,无论你躲到哪里祂都能看见你,看见你的行为更看见你的心!因此你即便骗得了别人也骗不了自己,即便骗得了自己也骗不了上帝。因此身为罪人的你,自我的价值完全被摧毁,被爱的可能完全被否定。

因此此时耶稣对你的爱,才是真正的爱。像耶稣这样爱你的神,只有一位。像耶稣这样爱罪人的神,只有一位。像耶稣这样爱毫无可爱之处的你的神,只有一位。像耶稣这样爱毫无价值的你的神,只有一位。像耶稣这样无条件爱你的神,只有一位。像耶稣这样反条件爱你的神,只有一位。这样的独一真神只有一位,这样一位爱你的神,这样一位在以色列人还不认识祂时就领他们出埃及的神,这样一位在你还不认识祂时就为你死在了十字架上的神,这样一位借着复活战胜了一切假神权柄的神,这样一位完完全全看透了你却又完完全全爱你的神,只有一位。你理当藉着祂,信靠祂,奔向祂。

这就是真正的第一诫。

yingyinc 2018-3-2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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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十架》连载之三:偶像的黄昏
原创 2018-03-28 郭暮云 郭暮云的半导体
作者按:在连载开始时我提过,这个系列证道是在2014~2015年讲的,那两年也正是我在神学上开始全面归正的两年,或许最能体现这种归正的“过程性”的,就是今天要发的这篇讲道了。因为实际上,如今看来,当年我在讲第二诫的时候,理解是有误差的,具体来说就是当时没有认识到,第二诫主要是在谈论“错误的敬拜方式”,而不是“错误的敬拜对象”。所以,如今重发,首先我要先给出《小要理问答释义》中对第二诫的正确解释(红字部分),然后再附上我当年的文章。这既是对历史的承认,也是对自己需要“不断归正”的提醒。或者,可以将今天的文章作为对第一诫的继续阐释。


第二条诫命是什么?
回答:第二条诫命是:“你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4-6;申5:8-10)。
五十问:第二条诫命吩咐什么?
回答:第二条诫命吩咐我们对上帝在圣经中所指定的宗教崇拜和蒙恩之道,要接受遵守,保持纯全(申12:32;32:46;太28:20)。
问1:如何区分第二条诫命中所要求的敬拜与第一条诫命中所要求的敬拜的不同之处?
回答:第一条诫命中所要求的敬拜是指敬拜的对象,我们必须唯独敬拜独一的真神;第二条诫命中其要求的敬拜是指敬拜的方法,我们必须唯独根据上帝自己所指定的方式敬拜上帝。
问2:什么是上帝所指定的敬拜他的方式?
回答:上帝所指定的敬拜他的唯一的方式就是他在其圣言中所规定的各种蒙恩之道。
问3:上帝在其圣言中指定了什么蒙恩之道,作为敬拜他的方式,让他的子民遵守呢?
回答:上帝在其圣言中指定作为敬拜他的方式,并让他的子民遵守的蒙恩之道是:
1.以感恩的心向上帝祷告祈求,或在公共聚会中,或在个人家庭中,或在隐秘处。“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借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上帝”(腓4:6)。“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弗5:20)。“众百姓在外面祷告”(路1:10)。“愿你将忿怒倾在不认识你的列国中”(耶10:25)。“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回答你”(太6:6)。
2.阅读并查考圣经。“摩西的书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徒15:21)。“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
3.传讲并聆听上帝的话语。“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提后4:2)。“侧耳而听,就必得活”(赛55:3)。
4.唱颂诗篇。“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向耶和华唱新歌,在圣民的会中赞美他”(诗149:1)。“有喜乐的呢,他就该歌颂”(雅5:13)。
5.施行并领受圣礼――洗礼和圣餐。“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说:‘这是用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3-25)。
6.禁食。“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日他们就要禁食了”(路5:35)。
7.以上帝的律法和真道教导子女和家人。“我眷顾他,为要叫他吩咐他的枝子和他的眷属,遵守我的道”(创18:19)。“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申6:6,7)。“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
8.谈论属乎上帝的事情。“那时敬畏耶和华的彼此谈论,耶和华侧耳而听”(玛3:16)。“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申6:7)。
9.默想。“我也要思想你的经营”(诗77:12)。“这些事你要殷勤去作,并要在此专心,使众人看出你的长进来”(提前4:15)。
10.向主许愿。“当向耶和华你们的上帝还愿”(诗76:11)。
11.如有合法的要求,奉主的名起誓,“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上帝,事奉他,指着他的名起誓”(申6:13)。
12.教会的劝惩。“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5-17)。
问4:对于上帝所指定的关于敬拜的蒙恩之道和方式,在第二条诫命中上帝有什么要求?
回答:对于上帝所指定的敬拜蒙恩之道和方式,在第二条诫命中,上帝要求
1.  接受;接受上帝的蒙恩之道就是在思想上赞同,并在意志上接受。
2.  遵守;遵守上帝的蒙恩之道就是按其中其要求的去行,对它们加以运用,在这些蒙恩之道的规范下事奉上帝。
3.  保持纯全。对上帝的蒙恩之道保持纯全,是指我们要保守上帝所赐的蒙恩之道,使其不至被人败坏,既不作任何的加添,也不作任何的删减。“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12:32)。
问8:在第二条诫命中只是说“不可为你自己雕刻偶像”等,为什么说对于上帝所指定的所有敬拜和蒙恩之道都要接受、遵守、保持纯全是这条诫命所要求的呢?
回答:上帝禁止制造任何偶像,并禁止人崇拜偶像,这清楚地表明:
1.  必须以某种方式敬拜上帝;
2.  用雕刻的偶像来敬拜上帝是罪;
3.  可得出的结论是,用上帝并未指定的方式敬拜他是罪;
4.  因此,用上帝所指定的方式敬拜上帝乃是人的本分,上帝所指定的方式就是他所设定的蒙恩之道,人必须接受、遵守并保持纯全。
问3:人可能以哪些方式触犯以形象崇拜上帝这种偶像崇拜之罪呢?
回答:人可能触犯以偶像崇拜上帝这种偶像崇拜之罪:
1.用形象和标记来崇拜杜撰的虚假的神祗(把他们看作真的),比如外邦人所行的偶像崇拜,他们以各种形象在其拜偶像的庙宇中崇拜朱比特、朱努、阿波罗、迪安娜,以及其他各种伪造的男神和女神。
2.以形象或标记敬拜真神,不管这种形象和标记是天上、地下,还是水中的物,正如诫命所吩咐的那样:“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象。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申4:15,16)。“他们为自己铸了一只牛犊,向它下拜献祭,说:‘以色列啊!这就是领你出埃及地的上帝’”(出32:8)。
3.在敬拜的时候,在心思意念中有各种世俗的想象和图画;仿佛上帝是一位坐在天上的老人,诸如此类。
问4: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利用一些形像来帮助敬拜上帝呢?
回答:1.因为上帝绝对禁止这样做。
2.因为形象不仅不会提供真正的帮助,反而拦阻人对上帝的敬拜,这些形象倾向于贬低我们对上帝的敬重,上帝是独一的永生的上帝,至美卓绝,无限地超越一切受造之物。以任何没有生命的形象来代表上帝,都反映出对上帝极大的不敬。
问5:如果我们拥有人所制造的上帝的形象或图画,既不对此加以崇拜,也不借助它们崇拜上帝,是否合乎上帝的律法呢?
回答:人所制造的上帝的形象和图画乃是可憎之物,完全不合乎上帝的律法,因为它们确实贬低上帝的威严,而且有可能造成偶像崇拜。
问6:耶稣基督既是人,也是上帝,拥有描绘他的图画是否合乎上帝的律法呢?
回答:拥有描绘耶稣基督的图画不合乎上帝的律法,因为他的神性是完全无法描绘的;又因为他的身体现在已经得了荣耀,也无法原原本本地描绘出来;并且,假如这种图画不能激发人对上帝的敬虔,就是徒然无益;假如确实激发人对上帝的敬虔,那就是以形象或图画崇拜上帝了,这显然违背了第二条诫命。
问9:除了上帝在其圣言中所规定的之外,在敬拜上帝的时候不可以加添任何东西吗?
回答:除了上帝在其圣言中所规定或指定的之外,在崇拜上帝的时候,不可以加添任何东西,作为崇拜的一部分;因为若非是上帝所设定的制度,就不过是徒然崇拜,既不蒙上帝悦纳,对于崇拜之人也没有任何益处。“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问10:隆重的仪式可以激发人们迟钝的大脑,使人更加专心,这样的仪式是否准许呢?(灵恩派等的一些做法)
回答:1.即使上帝亲自在律法中所指定的那些仪式现在也已经是不适用了,更不用说人所制定的用于崇拜之中的仪式了。
2.假如这些隆重的教导性仪式是上帝所指定的,就是属于真崇拜的;但是,既然这些隆重的教导性仪式并不是上帝所指定的,就必定是属于伪崇拜的,或者是属于被这些仪式所败坏的崇拜。
3.只有上帝所设立的敬拜制度才有来自上帝的祝福,既然这些教导性仪式并不是上帝所设立的,就没有什么意义,也无法有效地传递任何上帝的恩典。
问11:圣经中吩咐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教会是否可以因此为规矩和次序的缘故而设立某些仪式呢?
回答:根据圣经中的这一吩咐,教会可以而且也应当注意,在敬拜上帝的过程中,不要有不合乎规矩和次序的事;这就是说,在聚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上,上帝在圣经中设立敬拜的时候确实已经包括此类的事情了,没有这些环境的安排,对上帝的崇拜是无法进行的,教会可以安排上帝所指定的这些事情,使其按规矩有次序地完成;但是,这节经文并没有授权教会可以引进、设立新的敬拜内容,而隆重的教导性仪式已经被证明属于此内容;拜偶像的罗马天主教在崇拜上帝的过程中所运用的诸如此类的事物,在圣经中没有任何保证,因此并不能说是合乎上帝所设立的规矩。
五十二问: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回答:第二条诫命上附加的理由乃是:上帝对我们拥有主权(诗95:2-3,6-7;96:9-10),我们是属他的子民(出19:5;诗45:11;赛54:5),并且他是忌邪的,要我们专心敬拜他(出34:14;林前10:22)。
问1: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一个理由是什么?
回答: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一个理由是“我是耶和华”,亦即上帝对于我们的主权。
问2:第一个理由有什么依据呢?
回答:第一个理由的依据就是:因为上帝是统治我们的大君王,唯独他有权力设立律法,规定崇拜他的方式,因此,我们既然是他的子民,因着对他的忠诚不渝,就当遵守他的律法和蒙恩之道,唯独以上帝在其圣言中所指定的方式崇拜他。“我们要来感谢他,用诗歌向他欢呼。因耶和华为大神,为大王,超乎万神之上”(诗95:2,3)。
问3: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二个理由是什么?
回答: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二个理由是“你的上帝”-“我耶和华你的上帝”,亦即上帝对于我们的所有权。
问4:第二个理由有什么依据呢?
回答:第二个理由的依据就是:因为我们是属乎上帝的,所以我们就当与上帝及其约定保持亲近,特别留心偶像崇拜和迷信之事,这些都是使人心与上帝疏远的。“来啊!我们要屈身敬拜,在造我们的耶和华面前跪下”(诗95:6,7)。“他们在何烈山造了牛犊,叩拜铸成的像。忘了上帝他们的救主”(诗106:19,21)。
问5: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三个原因是什么?
回答: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三个理由就是上帝是忌邪的上帝,上帝对于他自己所指定的崇拜有忌邪之心。上帝所喜爱的是他自己所指定的敬拜和规范,那些对此弃置不顾,转向自己所发明的东西的人,就极大地得罪了他。“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上帝,名为忌邪者”(出34:14)。
问6:上帝对他自己所指定的崇拜有忌邪之心,这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回答:上帝对他自己所指定的崇拜有忌邪之心,这表现在:
1.上帝把那些违背这一诫命的人视为是恨他的,并威胁要惩罚他们直到三四代。“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2.上帝把那些遵守这一诫命的人视为是爱他的人,并应许怜悯他们上千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问7:上帝怎能因为父亲的过犯而公平地惩罚他们的孩子呢?
回答:1.如果孩子不效法父母,不犯同样的罪,上帝就不会因为他们父母的过犯而惩罚他们。“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不照样去作。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结18:14,17)。
2.如果上帝因父母的罪报应在他们孩子的身上,这是因为孩子也犯了同样的罪,罪恶满盈,对他们的惩罚是极其公平的。“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结18:25)。


偶像的黄昏

经文
出 20:4“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出 20: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 20:6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出 20:22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向以色列人这样说:‘你们自己看见,我从天上和你们说话了。
出 20:23你们不可作什么神像与我相配,不可为自己作金银的神像。
出 20:24你要为我筑土坛,在上面以牛羊献为燔祭和平安祭。凡记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里赐福给你。
出 20:25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成的石头,因你在上头一动家具,就把坛污秽了。
出 20:26你上我的坛,不可用台阶,免得露出你的下体来。’”

出 22:18“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出 22:19“凡与兽淫合的,总要把他治死。
出 22:20“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

出 23:23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领你到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里去,我必将他们剪除。
出 23:24你不可跪拜他们的神,不可事奉他,也不可效法他们的行为,却要把神像尽行拆毁,打碎他们的柱像。
出 23:25你们要事奉耶和华你们的 神,他必赐福与你的粮与你的水,也必从你们中间除去疾病。
出 23:32不可和他们并他们的神立约。
出 23:33他们不可住在你的地上,恐怕他们使你得罪我;你若事奉他们的神,这必成为你的网罗。”

拜偶像这一严重的问题贯穿圣经的始终,一直是罪人最主要和最大的罪。最后的审判中触犯第二诫的罪人为数众多:

启 21:8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启 22:15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

在十诫,以及随后三章的约书中,谈到偶像崇拜的就有上述那些经文。

偶像的邪恶

从字面意义上,我们当然知道任何具体的塑像、雕像、画像,一旦被用来崇拜,就是触犯了第二诫,所以天主教和东正教最大的问题就是在此。而且忌邪的神,对拜偶像恨恶之极,因此任何涉嫌拜偶像的思想、言语和行为,都在被禁止之列。圣经多次说过,拜偶像就是一种属灵的奸淫。让我遵照圣经的范式,用夫妻关系来说明这一点。

一个男人同时只能有一个妻子。再宽厚的男人,也绝不会允许自己的妻子有除自己之外的另一个男人,这便是神称自己“忌邪”(原文就是嫉妒)时的意思。之所以“不可用凿成的石头(25)”,是因为很难分辨人是在凿石头还是雕偶像。正如已经结婚的弟兄姊妹,基于同样的原则也要避免与异性(在这弯曲悖谬的时代,可能也要包括某些同性)单独出差或相处,因为很难分辨你是为公还是为私。而“你上我的坛,不可用台阶,免得露出你的下体来(26)”,是因为外邦的偶像崇拜中,祭司常常是裸体献祭的,并且通常紧接着就有指向生殖崇拜的群体淫乱。这也是以色列人铸造金牛犊后的“坐下吃喝,起来玩耍(32:6)”实际的意思。所以神要用皮子给亚当夏娃做衣服穿上。所以已经结婚的弟兄姊妹,要基于同样的精神避免出入东莞式的娱乐场所,因为那同样强烈指向淫乱,因此是对神圣婚姻的亵渎。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在旅行是也要避免去那些偶像林立之处,这并非因为它们有什么能力,而是因为敬畏神的缘故,因为第二诫的缘故。就连得医治的乃缦尚且警醒,要特意向先知澄清他在偶像庙中因为需要搀扶主人起来所以会向偶像弯腰,获得先知特许后才避免拜偶像之嫌,我们又怎能以无知者无畏般的所谓信心,无视瓜田李下之嫌,而纵情游览布达拉宫和吴哥窟之类呢。

更进一步:教会被圣经比作新娘子。历史的终局,是新郎迎娶新妇的婚宴(启19)。教会的新郎,教会唯一的新郎,就是耶稣。甚至保罗在论述婚姻关系时,完全是从这个神学立场来论述的(弗五),而不是从人本主义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等角度来考虑。所以若教会不单单有耶稣一位新郎,而是虽然口里承认耶稣是新郎,实际却和不信的睡在一张床,在不信的人那里注册,在不信的人那里取得庇护,谋求本来完全只能由神而来的安全感,这便是属灵的奸淫,淫妇般的教会,犯了别迦摩教会一样的罪(启二12~17),必要承受耶稣口中利剑的攻击。这样的所谓“教会”,口称耶稣为主,却委身在不信的权柄之下,甚至于助纣为虐,因此早已成为魔鬼的儿子,众善的仇敌,充满各样诡诈奸恶,不住混乱主的正道(徒十三10),成了犹大与耶洗别的混合体。他们在真教会被逼迫时,隔岸观火,冷嘲热讽,甚至如前所述的为虎作伥,如以东人一般不断伤害弟兄姊妹。所以这种“教会”,终将走完她从淫妇、到怨妇,最终为弃妇的可鄙过程。

只用来看的十字架,在China的结局只能是拆哪。 因为十字架是用来背的,不是用来看的。用来崇拜用来看的十字架会被拆掉,正如用来崇拜用来看的铜蛇会被打碎。所谓的“中国的耶路撒冷”城中所谓的圣殿,结局若与真正的耶路撒冷城中真正的圣殿一样,这又有什么稀奇?那不冷不热的州,愿你从此或冷或热,不然,你必被主从口里吐出来。富足又穷困的老底嘉,愿你出来,与你已出来的弟兄一同受苦并享福。强大又懦弱的以法莲,愿你回家,与你在家中的弟兄一起破碎并完全。我们敬拜的是十字架上的主,不是十字架。不要抱怨选择性执法,说这不公平。因为你从未抱怨过天父的选择性恩典,说这不公平。教堂不是我们最后的防线,正如血肉不是我们最后的长城。圣灵保守的,才是上帝的殿。耶稣救赎的,才是上帝的民。天父建造的,才是上帝的城。这城在山上,不能隐藏。这城在天上,不能动摇。

偶像的诞生

那么,偶像是如何产生的呢?

王怡牧师如此解读范泰尔的护教学:

原始宗教,以自然为神。现代社会以对自然的认识或自然规律为神。如以气象学为雷神,以天文学为太阳神,以经济学为财神,以哲学为智慧,以文学为缪斯,以民主为自由女神。实质上,现代文化是向着原始宗教的倒退,在自然神论中被诸神肢解,而不认识一位创造和掌管自然的全能上帝。

人是按着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因此虽然人堕落了,但人的宗教性仍无处不在,他始终有崇拜的需要,如果不是拜上帝,那就一定拜偶像。因此拜偶像无处不在。拜自然和拜自然规律没有什么本质不同,只不过拜自然叫做崇拜偶像,拜自然规律叫做崇尚科学。当你不崇拜创造自然和自然规律的上帝时,你就是在拜偶像。

人被造时固有的宗教性,这种让他与任何动物都不同的宗教性,促使他一定会拜些什么。

比如,有一个人,他能使时间停止,他永远不老,他永远爱你,他来自星星那里,现在又回到了天上,他是谁?耶稣。然而现代的人们虽不崇拜来自天上的你,却会崇拜完全照这个样式构造出来的“来自星星的你”。

对哈韩青年们而言,他们的圣地在首尔,他们的圣殿在江南区,他们的圣诗以思密达结尾,他们的圣餐是炸鸡与啤酒。他们同样传一个关于爱的福音:他会永远爱你,将来还会回来娶你。不过他是都教授而不是主耶稣。这就是他们的救赎。所以偶像崇拜常常不是拜丑陋的独角兽,而是拜英俊的都教授。

对球迷而言,他们也有主日,就是主队在主场踢球的日子。他们虽不去教堂却会去球场,他们的奉献是买球票球衣球星卡,他们的圣诗是“你永远不会独行”或者“我们是冠军”,他们的圣徒是伟大的射手或忠诚的队长,他们的晨更从凌晨三点开始,因为那是冠军杯和世界杯的时间,他们的圣餐是赛后无论胜负的啤酒和香槟,披萨与香肠。

也基于类似的原因,基督徒饭前祷告谢上帝,外邦人饭前拍照发微博。犹太人一年一度上圣殿过节,中国人一年一度回老家过年。以色列人有十二支派,外国人有十二星座,中国人有十二属相。神的子民从小要受拉比和牧师的教育,伏在神律法的权下,为期十二年。龙的传人从小要被书记和老师教育,伏在义务教育法的权下,同样为期十二年——或者说为奴十二年。所以从来只有对的宗教和错的宗教,而从来没有,也永不会有无宗教的年代。吃货发微博何尝不是一种感恩,春运赶火车何尝不是一种朝觐,研究星座属相何尝不是一种系统神学,公立学校的教育何尝不是一种宗教教育。

祝福与咒诅

在第二诫中,“爱神的人被祝福千代”,大家应该没什么疑问。但常有人对“追讨三四代”不是太明白。难道神还会株连九族吗?对此,让我们先看两位网友说的话,一个是外邦人,一个是基督徒:



犹太人在旷野四十年,被塑造为一代新人。我们的父辈从49到79,这三十年,也被塑造成一代新人。实事求是地说,我们的上一代,是真正地、彻底地喝狼奶长大的一群。然后这一代人以他们所受的教育教育我们,我们便也以所受的教育教育下一代。因此某种意义上来说右派并未平反,蚊格尚未结束,这鹤顶红一般的剧毒仍在灾难深重地影响着我们,这被追讨的罪已经赫然来到三四代。如网友所说:

几十年前,年轻人在广场上跳交谊舞,不顾老年人的感受。如今,老年人在广场上跳广场舞,不顾年轻人的感受。几十年前,年轻的红未兵打、砸、抢、烧,祸害了一帮老年人。现在,一些老年人碰瓷、讹人,自己摔倒坑人,祸害了一帮年轻人……仔细想想,其实很可能不是老年人变坏了,而是,那拨坏人变老了。

偶像的本质

拜偶像这一行为,绝不是看上去的那么愚昧可笑和无伤大雅。实际上,拜偶像,一言以蔽之,就是“偶和像越来越像”。这是起点,过程和终点。犯罪的本质就是拜偶像的本质,拜偶像的过程也就是犯罪的过程。拜偶像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与偶像相交、被偶像改造,学习偶像的做事方式、追逐偶像的终极目标的过程。拜偶像就是从模仿的欲望里开始、在模仿的过程中扭曲,以模仿的成功而结束,然后彻底堕落,心地污秽,面目狰狞,变成和偶像一模一样。这时偶像就会说:“成了”,魔鬼就会说“你已将你的灵魂交在我手里”。简单说,拜偶像,就是一个接近、接触、接纳、接受偶像的价值观的过程。接受这价值观,是从效法偶像与拜偶像之人的行为开始,也以这行为的固化结束。

然而,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拜偶像,即便在你向他指出这一点时也是如此。所以,明显的拜偶像虽然很有危害,隐蔽的拜偶像的危害却往往更大。因为隐蔽的拜偶像,或者说拜隐蔽的偶像,往往在价值观方面堕落的更快更彻底。

让我们从一个很小的方面来看,何谓价值观。其实,在一个社会中,观察人们如何“称呼”一个人,就能看出那个社会的价值观所在。如果这种价值观不是基于圣经,那么这就是这个社会的偶像之所在。比如,专门称呼官职的社会,你知道这意味着权力崇拜。管所有男士叫老板,这是金钱崇拜。管所有女士叫美女,这是外貌崇拜。圣经强调“家族”,所以叫他们称大卫王为耶西的儿子大卫,称弥赛亚为大卫的后裔耶稣基督,所以圣经是以父家、以家族为中心。而我们今天却被邻居们称为“雯雯爸爸”,“嘉霖妈妈”。所以你看,这是以孩子为中心,是以小家庭而不是大家族为中心。如果古人是“父母在,不远游”,那么今人好像就是“孩子小,不远游”了。当传统儒家的家国梦中的“国”破灭后,便只能专注家族了。当大家族被户口、计生与高考拆散后,便只能专注家庭了。因此,在今日的中国,如果你不信主,你就不可能不迷恋官本位,不可能不喜欢当老板,不可能不把孩子变成你生活的重心与中心。你不可能不去崇拜人的权力而拒绝神的权柄,不可能不去追逐玛门而远离上帝,不可能不去敬拜你的爱子而不是神的爱子。

这也是在拜偶像。

偶像的繁衍

我们一定要破除偶像。我们唯一应该模仿的,是给我们形象与样式的三一真神。我要提醒大家,神在造我们的时候,说的是“创 1:26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祂用复数称呼自己。这已经告诉你,我们的形象与样式中的“位格性”与“关系性”。这也是主耶稣教我们祷告的时候,说“我们在天上的父”,而不是“我在天上的父”。所以,不要上了个人主义的当。以后我们还会就这个话题深入探讨神的启示。

而在破除偶像的过程中,最容易犯同时也最危险的罪,是“用偶像的方式去反对偶像”。一旦你这样做,无论胜败,偶像的目的就又达到了。所以当你用卡扎菲的绿宝书反对卡扎菲,用猫的红宝书反对猫,你生命的红绿灯就已经被偶像掳掠并掌控了。除非你意识到,偶像背后的总头领是那空中掌权者,偶像的目的就是在你的身上自我复制,靠你的生命传宗接代,你才会真的知道耶稣究竟做了什么,你又该做什么。原来,“我”就是偶像的工厂与土壤,是偶像的光荣与梦想。偶像的基因正是在你我这样的宿主中寄生和传承,繁殖与扩散。偶像所领受的大使命就是,生养众多,遍满人类。在这个意义上,虚无的偶像却有真实的生命力,就像最邪恶的病毒一般。所以,除了将“我”治死,你又如何能破除偶像呢?若“我”不死,我即便如英勇的战士般挥剑斩下魔龙的头,那喷涌而出的魔血也会渐渐将我偶像化为下一条魔龙(《魔戒》对这一概念有淋漓尽致的阐释)。所以当人看皇帝不好要赶他下台,就迎来了军阀。看军阀不好搞北伐,就成就了老蒋。看老蒋不好闹革命,就迎来了……所以你看,起初他们虽有救国心,但因为无一例外都投身了暴力的邪神,所以恐怖与残酷愈演愈烈。

所以,如果救赎的意思就是被救赎主的宝血涂抹,那么沉沦的意思,就是被沉沦者的魔血涂抹。偶像最高的权柄是杀身体,可牠终极的理想却是杀灵魂。偶像不怕你学牠,而是怕你不学牠,祂甚至不怕你破坏牠,只要你是用牠教给你的方式来破坏牠。用魔鬼的刀来杀魔鬼,与其说是在把偶像粉碎,不如说是在给偶像播种。如冉云飞弟兄所说:

偶像,或者说魔鬼,非常乐见你在精神和思维上复制牠。有司不怕你在精神和思维上复制它(组织结构上不可以,例子自己想),它乐意看到你像它一样没有底线下三滥,因为玩仇恨和无间道你根本不是它的对手。它怕的是民众之间互相信任和爱,怕你有清明的理性和不被误导的理智。勇毅的前提不是仇恨,而是不竭的爱、宽容而非纵容。

所以,以暴制暴,以黑打黑,以无知对无知,以愚昧对愚昧,以偶像的思想与偶像思辨,以偶像的语言与偶像争论,以偶像的战术与偶像作战,都是在以树立新偶像的方式反对旧偶像。怎能以谎言来反对谎言呢?所以怎能一方面揭发高玉宝的半夜鸡叫,一方面却又转发麻麻的哈利路亚呢?你怎能发誓不再发誓呢?怎能骂那骂人的孩子好让他不骂人呢?怎能同时恨种族歧视者和黑人呢?怎能以天秤座天生多疑的理由来怀疑星座理论呢?怎能以口号反对口号呢?怎能以卑鄙回击卑鄙呢?

同样,我们甚至会将偶像的方式无意识地带到教会中来。怎能用和书记相处的方式与牧师相处呢?怎能以听课的心态听道呢?怎能以传销的方式传道呢?怎能以朝拜的方式来敬拜呢?怎能以功利的目的反对功利呢?怎能毫无逻辑地反对别人的毫无逻辑呢?怎能对别人的不作为同样不作为呢?怎能以自由的名义辖制人的自由呢?怎能要求孩子孝敬你这不孝敬父母的儿女呢?怎能要求儿女顺服你这不顺服教会的父母呢?怎能要求信徒顺服你这不顺服上帝的教会呢?

你若真的以偶像之矛,攻偶像之盾,你就中了偶像的计。因为这样一来,你跟偶像就没有什么不同。在电影《战略特勤组》(《Unthinkable》)的道德悖论中,若我果然用比恐怖分子更恐怖更邪恶的手段去对他,那么我为之而战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我所拼命捍卫的究竟是什么?我和歹徒究竟有什么不同?我和魔鬼究竟有什么两样?当你这样做了,你就已经立于不胜之地。《七宗罪》的结尾,魔鬼般的凯文斯派西,也将这偶像的传承,魔鬼的逻辑摆在了布拉德皮特面前。

岂不知虚弱的肉体有助于细菌与病毒繁殖,软弱的灵魂有助于偶像与魔鬼繁衍吗?而偶像让你软弱的第一步,就是让你逃避十字架之路,而去随从偶像之路,好让你渐渐成为适合偶像繁衍的土壤与宿主,最终踏上成魔之路而不是成圣之路。

以下两首节选的诗是个好例子:

《绝望者的魔咒》
“在诅咒和命运的刑具中,
一个灵攫取了我的所有;
整个世界已被抛诸脑后,
我剩下的只有恨仇。
我将在上苍建起我的王座,
寒冷与恐惧是其顶端,
迷信的战栗是其基座,
而其主人,就是那最黑暗的极度痛苦。
以健康观点看待世界的人,
将会转变,变得惨白和死寂。
他被盲目和寒冷的死亡所占据,
将给他的快乐准备坟墓。”

《人之傲》
“那时我将如神一般,
穿越已成废墟的王国,凯旋而行。
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火与业,
我感觉与造物主平起平坐。”

这诗人的名是卡尔,姓……。

所以,如果你选择了偶像之路,就不要再对任何可能的结果表示诧异。说实在的,敬虔人会对你的这种诧异表示更大的诧异。并且这些可怕的结果,一旦出现,便只能承受。神若怜悯,也会给你承受的力量,但结果已经绝不能挽回。任何罪,都有工价。不要以为可以同时被世人和天使敬重。不要以为神对你和你家庭的命定,会照你貌似美好的幻想进行。不要打“生为大财主,死为拉撒路”的如意算盘。不要以为可以同时拜上帝与玛门。不要以为可以与世界一边同流合污,一边分别为圣。因为,谎言与欺骗,正是魔鬼的标记,偶像的装束。

偶像与真像

真正反对偶像的方式,是敬拜“神本体的真像(来一3)”。当你不再敬拜偶像,而是敬拜这真像,你同样会有一个接近、接触、接纳、接受的过程,你同样会在这个过程中和这真像越来越像。而你越和祂相像,就越和偶像不像。祂就是耶稣。耶稣拥有神一切的完美形象与样式,祂从最高程度上满足了人一切崇拜的需要。

既然我就是偶像的宿主,那么我若不死,就不能去除偶像。然而我若径直去死,那我只是为我自己当死的罪而死,罪固然没了,可我也没了。然而耶稣为我而死,这使得我有了死在祂里面而不是死在罪里面的可能。当我完全死在耶稣里面,魔鬼的权柄就被吞没了,偶像的权柄就被粉碎了。然后耶稣的复活又让我能活在祂里面,使我有一个不再被偶像反复感染、反复操控的全新生命。耶稣为你放弃了自己,因此若你不能为耶稣放弃自己,你就仍在偶像的坛上,魔鬼的权下。所以,福音就是,让我像耶稣一样死,使得那追讨三四代的咒诅在我这一代就止息;让我像耶稣一样活,使得那祝福千万代的慈爱,从我的下一代甚至我自己开始。

真正遵守第二诫的方式,不仅是“不拜人手所造的偶像”,而是要“敬拜道成肉身的耶稣”。是圣经所启示的基督,而不是你所认识的某个基督徒。否则那又成了另一种形式的偶像。

让我引用一位提姆凯乐牧师的话来说明这一点:

耶稣是真正的亚伯,更美的亚伯,因他无辜被杀,如今祂的血所发出的呼喊不是要我们负罪,也不是使我们受责罚。
耶稣是真正的亚伯拉罕,更美的亚伯拉罕,祂回应神的呼召,离开原本舒适且熟悉的家,去一个自己还不知道在何处的地方,为要建立神的新子民。
耶稣是真正的以撒,更美的以撒,祂不仅被父亲献上给神,而且也由祂的父亲在山上献上祂为祭物。当时,神对亚伯拉罕说:『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爱神)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现在,我们也能够对神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爱我们的,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们。」
耶稣是真正的约瑟,更美的约瑟,祂在大君王的右边,赦免曾经背叛祂、出卖祂的人,祂以自己的新能力拯救他们。
耶稣是真正的约伯,更美的约伯,祂是真正的无辜受难者,并且在神面前为愚顽的朋友们求情,拯救他们。
耶稣是真正的大卫,更美的大卫,祂的胜利成了祂子民的胜利,尽管他们不需要拿起任何一块石头就可以得胜。
耶稣是真正的以斯帖,更美的以斯帖,祂不是冒着失去地上宫殿,而是冒着失去了天上终极宫殿的危险。祂不仅冒着性命的危险,更是付出生命的代价拯救祂的百姓。
耶稣是真正的约拿,更美的约拿,祂被丢进风暴里,进到地的深处,以致我们可以从死地被救拔上来。
耶稣是真正的先知,真正的祭司,真正的君王,真正的圣殿,真正的献祭,真正的羔羊,真正的光,真正的饼。
圣经里说的不是你,也不是说你该做什么事。圣经里主要是在说祂,圣经在述说耶稣的事。

所以现今的世代正是偶像的黄昏。因为耶稣大获全胜,所以偶像大势已去。因为耶稣的死里复活已经改变所有,所以偶像的回光返照已经一无所有。因为真像的显现使人有了崇拜的指向,所以偶像的崇拜不再有垄断的市场。因为无形像的圣父否定了任何偶像,所以我们能从对所有偶像的否定中“看到”上帝。因为有形像的圣子战胜了偶像的首领,所以我们不再被偶像的权势捆绑。因为无形像的圣灵一直与我们同在,所以我们能破碎各种或明或暗的偶像。因为有形像的我们将遍满这大地,所以偶像终将无处可藏,整个世界都将从我们的样式与形像,窥见给我们形象与样式的真神的荣光。

2014/5/1

yingyinc 2018-3-31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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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十架》连载之四:偶像的递归(第二诫篇外篇)

原创 2018-03-29 郭暮云 郭暮云的半导体
一:递归的递归式定义

只想看与神学有关之内容的人,可以直接跳到本文的第二部分。


M.C.Escher,Drawing Hands,1948 Lithograph

欢迎所有跳过和没有跳过本段的人开始阅读本文。

递归(Recursion)在数学与计算机科学中,是指在函数的定义中使用函数自身的方法。递归一词还常用于描述以自相似方法重复事物的过程。最常见的一个递归式故事就是: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正在给小和尚讲故事呢!故事是什么呢?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正在给小和尚讲故事呢!故事是什么呢?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正在给小和尚讲故事呢!故事是什么呢?’”
……

或者你也可以把两面镜子面对面摆着,观察一下里边的图像。镜中无限嵌套、无限延伸的图像,就是以无限递归的形式出现的。所以递归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自我复制的过程。



语言学上的递归则更常被称作“自我指涉”。而自我指涉是最容易产生悖论的地方,比如著名的理发师悖论:

小城里的理发师放出豪言:他要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而且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
但问题是:理发师该给自己刮脸吗?如果他给自己刮脸,那么按照他的豪言“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不应该为自己刮脸;但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同样按照他的豪言“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又应该为自己刮脸。

综上,可以给出递归的一般定义,就是:那些“自己定义自己”的事。

请注意,这个定义本身,显然仍是递归的。所以有人这样描述递归:“如果你知道递归是什么,那就记住答案。如果你不知道,那就找个知道的人告诉你它是什么。”

但不要因此认为递归只是个语言游戏。至少基督徒们应该知道,递归,正是上帝启示祂的名给摩西的方式,因为祂说:我就是我(和合本作:我是自有永有的)。上帝只能用上帝本身来定义。

或许正因为“递归”这一方法曾被如此神圣的神用在了如此神圣的事上,因此当罪人自觉或不自觉地模仿这一方法时,就会陷入一个深不可测的漩涡。

二:偶像的偶像式递归

根据篇首的提示,可能你是直接跳过来的。但或许你还是应该从头阅读,然后正常来到这里,并且略过带有递归性质的这句话。显然某种意义上前一句话存在着递归式悖论,因为当你明白了你需要略过什么时,你就已经毫无省略地读完了它。

提姆·凯勒的《一掷千金的上帝》近年来在基督徒中近乎家喻户晓。凯勒牧师对大儿子和小儿子的剖析,显明了人类的两种根深蒂固的反福音倾向。并且,相对于罪行比较明显的自由主义小儿子,道德主义大儿子的罪性显然更加隐蔽。“显然更加隐蔽”,这是一个多么容易理解又多么自相矛盾的定义。或许这正说明了大儿子式罪性的易见与难解。

2014年3月我有幸在香港听到凯勒牧师的布道。他不出所料地说起了大儿子与小儿子这一我认为我已经很熟悉的主题。但就在会议现场,我还是若有所悟,因为我忽然发现:如果说小儿子是单层的,那么大儿子就是嵌套的。如果说小儿子是线性的,那么大儿子就是递归的。如果说小儿子是自渎(自我放纵)的,那么大儿子就是自度(自我救赎)的。

根据耶稣讲这比喻时的语境,大儿子显然是指法利赛人。法利赛人常常自义,但法利赛人也常常悔改。可常常悔改的法利赛人仍然是法利赛人,因为自义的他们,就连悔改的动机和目的也是自义的。正如奥古斯丁所说:就是我们悔改的眼泪也需要基督宝血的洁净。

自义的根源是自我,自义的目的是自度。如凯勒指出的那样:你是否希望人欠你?你是否希望神欠你?是否有人欠你会让你觉得舒服?你能否看出你做好事时的自私动机?你是否拼命想证明自己是配被救赎的好人?是理应进天国的义人?如果是,你就成了法利赛人,成了浪子比喻中的大儿子。

这种大儿子之罪会使人进入一种递归式思维陷阱和行动模式:这个总认为自己“配”得拯救的自义之人,有一天听到说自义是一种罪,不悔改这罪的人不能得救。于是他忙不迭地开始“悔改”,开始拼命对付自义的罪:不再自夸,不再嫉妒,不再骄傲……然而取得阶段性胜利之后他又开始认为:这下好了,神现在会喜欢我了,现在的我才算是“配”得拯救了……于是他又成了大儿子,并且是更加顽固的大儿子。

这样的“悔改”是一种“偶像的递归”,是在敬拜“递归的偶像”。它的可怕过程可以用自然语言描述如下:我以自我为偶像——>我为之悔改——>我以“悔改的自我”为偶像——>我再悔改——>我以悔改了“以悔改的自我为偶像”的自我为偶像 ——>我再再悔改——>我以悔改了“以悔改'以悔改的自我为偶像'的自我为偶像”的自我为偶像 ……

于是现在我们终于可以给递归的大儿子一个递归式的定义了:

大儿子就是所有那些试图以行为证明自己不是大儿子的人。

你的证明成功了吗?那么根据定义,你就是大儿子。
你的证明失败了吗?那么根据事实,你就是大儿子。

也就是说:只要你还在试着“自我证明”,那么无论你是否成功,你就是在自度了,然后你就掉进了大儿子的黑洞。这个黑洞的中心叫做自我,其引力称作自义。而所谓“自度”,就是对“祂度”的断然拒绝。自度是一种蚕食而透重的毒,弥漫腠理,遍布肌肤,深达骨髓,病入膏肓。自度是一种俄罗斯套娃式的偶像,拆掉一层,还有一层,层层嵌套,无休无止。自度是自我指涉的救恩论,是救恩的地心说和人择原理(注),是一切人本主义的出发点与目的地。

所以,以大儿子的心态悔改,仍是自义的悔改。他虽然可能流泪、可能行动,但他仍不是真悔改。因为他只是害怕罪的后果,而不是罪本身。因为他相信的救主还是自己,而不是基督。因为他以为的称义还是靠行为,而不是信心。

三:脱离递归的方法

除非这偶像从套娃内部被炸个粉碎,人就不能真正死去。
除非这毒素从灵魂深处被清除净尽,人就不能真正复活。
除非人停止揪住自己的头发试图升天的尝试,人就不能真正上升。
除非人停止在自我里边寻找自我得救的资格,人就不能真正得救。
除非人认识到他的“必须悔改”和他的“不能悔改”都是无比真实却完全对立的事实,人就不能明白福音究竟意味着什么。除非人认识到这福音并且被这福音更新改变,人就不能脱离递归的偶像与偶像的递归。

我必须停止为了救赎而不断谈论我,我才能真正被救赎。
我必须停止为了救赎而避免谈论我,我才能真正被救赎。
然而我更必须不再在由上面那两句话纵横而成的四象限中左右为难、进退维谷,我才能真正被救赎。
然而我更更必须被圣灵带领,获得属天的维度以超越那四象限的二维空间,我才能不再将“我的被救赎”当做信仰的首要目的。

因为那个目的本应该是:荣耀上帝, 以祂为乐,直到永远。

那时我才可能不再像少年富人或律法师一样问“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太19:16)”和“我该做什么才能承受永生?(路10:25)”这类具有“自度”之前设的问题。否则主若爱我,祂就会给我一个粉碎性答案,如同给过少年富人的那个一样,好让我荣耀神;并且会命令我不再为了得救而问“谁是我的邻舍(路10:29)”,而是为了荣耀神而去关注“谁是他的邻舍(路10:36)”。

自度是对自我最大的误会,因为它将自我错认为了上帝。自度是对耶稣最大的亵渎,因为它是在试图证明十字架毫无意义。然而福音不是自度的而是“祂度”的,福音的中心不是我要做什么,而是耶稣做了什么!并且这福音就是:

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 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哥林多前书 15:1~4)。

因此何时我们看着罪在无穷的递归中哀叹: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 7:24)何时我们就能凭着信在耶稣的福音中欢呼: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 7:25)
2015/1/29

注:
人择原理:在宇宙学中,人择原理(Anthropicprinciple)是一种认为物质宇宙必须与观测它的智能生命相匹配的理论。人择原理指出:如果万物与自然定律存在,那时万物与自然定律将会被人类发现。如果万物与自然定律不是那个形态出现的话,人类就不会知道这些定律是怎样出现的。如果只有在像我们的很少的一些宇宙中,智慧及生命才得以发展并能质疑:“为何宇宙是我们看到的这种样子?”回答很简单:“如果它不是这个样子,我们就不会在这里。”(引自维基百科)

yingyinc 2018-3-31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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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十架》连载之五:上帝的圣名

原创 2018-03-30 郭暮云 郭暮云的半导体
上帝的圣名


经文:
出 20:7“不可妄称耶和华你 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如果第一诫中的上帝真是无处不在的话,那么“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就无人能真正遵守。而若不能完全按照神的要求来敬拜神——这也定了人触犯第二诫的罪。

但到了第三诫,很多人可能都在心里小小地舒了一口气,心想:“这个罪我可真的没犯过!”因为有很多人以为,第三诫指的不过是外国人的那些骂人口头禅。而我是个很有礼貌的人,我从来不说脏话,并且我很爱国所以我不会英语,因此也就不会英语里那些脏话,所以我不会触犯第三诫……真是如此吗?那么就让我们继续看下去,看看第三诫是不是只是在讨论说话方式或文明礼貌。

不过在继续下去之前,先让我援引莱肯牧师的话,说说“诠释十诫的原则”。或许我们对十诫、对律法甚至对圣经的许多误解和迷惑,都是因为不明白这些原则。

第一条原则是前后统一。这是说旧约与新约是统一的,所以每一条诫命都要放在全本圣经中去理解。全本圣经没有也不可能有自相矛盾之处。这对理解十诫,尤其是理解耶稣教导的十诫非常重要。耶稣没有,也不可能反对律法,他说“你们听见古人说……只是我告诉你们……”这个句型的时候,是在纠正被法利赛人歪曲、贬低甚至亵渎了的律法真义,而不是在反对摩西,反对西奈山上的法版。他是在成全律法而不是废掉律法,因为祂说过“就是天地都废去,律法的一点一划都不能废去(太五18)。”

第二条原则是内外兼管。十诫看起来好像只是在约束人的外在行为。如果真是如此那就并不难守。至少在座的各位,我相信就没有犯过“不可杀人”的罪——如果你没有参与过堕胎的话。但其实不是这样。十诫不仅针对外在行为,它更针对内心、针对灵魂。十诫要求内在的完整和外在的统一,如同保罗所说:“罗 7:14……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换句话说,律法既要管我们的肉体也要管我们的灵魂,这是神的律法和人的法律的本质区别,正如一位清教徒所说:“人的法律只能管住人的手,神的律法却能管住人的心。”内外兼管原则符合神的本性。神是灵,祂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祂洞察我们所有的心思意念和言语行为。祂晓得我们外在的行为,也晓得我们内在的动机,如经上所说:“撒上 16:7……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所以神不仅要我们对外在的犯罪行为负责,也要我们对隐秘的心思意念负责。

至少你该看得出,第十条诫命——“不可贪恋”——就是明白无误地指向内心。第十诫没有任何外在的行为,只针对内心的倾向。所有政府颁布的法律都只管辖偷盗抢劫等外在罪行,只有以色列的神要掌管人的心思意念。其实其余九条诫命和第十诫一样,都是内外兼管的,这也是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解释十诫时的明确原则。所以神的要求实在很高,祂连我们最隐秘的罪也不放过。律法既然是属灵的,它就要求我们外在的行为和内心的倾向都符合十诫的要求。有一位印尼的部落酋长说:“我宁可遵守祖先留下的7777条规条,也不要基督教的十诫,因为十诫要我的全人全心。而祖先的规条虽然有7777条,还是给我留下了很多的自由空间。”是的,十诫实际上让人没有退路,没有空间。这就是刚才我们提到法利赛人“歪曲、贬低甚至亵渎”律法的意思,因为他们正是要在无路可退时自己为自己开辟一条退路,在没有空间时自己为自己创造一个空间。

第三条原则是正反对应。这是说每条诫命都有消极和积极两个方面。当一个罪被禁止时,相关的义务就要承当。当一个义务被承当时,相关的罪就被禁止。看起来十诫是一系列“不可”:不可雕刻偶像,不可偷盗,不可撒谎。这是因为我们都有特别强烈的罪的倾向去做那些不讨神喜悦的事。唯一没有“不可”的是第五诫:当孝敬父母。即便第四诫的要守安息日,也同时告诉我们“不可”工作。所以当我们正确解释十诫时,我们应该知道十诫的正反两方面要求。当一条诫命判定某个行为有罪时,就已经肯定了相反的行为为善。比如今天我们要说的第三诫,它禁止人妄称神的名,但同时这就意味着反过来说,我们必须尊重、敬畏神的名。同样,禁止杀人的诫命同时也等于在教导必须要呵护别人的生命。禁止偷盗的诫命同时就在教导慷慨帮助困难中的人们。反过来说也一样,“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这条诫命在鼓励努力工作的同时,就已经定所有的懈怠懒惰为有罪。要守安息日,就已经同时定破坏安息日为有罪。这就是正反对应的原则。所以你没有去过东莞还远远算不上遵守了第七诫,如果你没有好好爱你的妻子甚至为她舍命的话你还是违背了第七诫。你没有说谎(其实连这个都不可能)还远远谈不上遵守了第九诫,如果你很少说鼓励别人、祝福别人、造就别人的好话的话你还是违背了第九诫。

这是解释应用十诫的前三个原则:前后统一,内外兼管,正反对应。十诫非常全面,囊括了旧约到新约所有的罪。十诫针对人的身体和灵魂。十诫不仅禁止人里外的罪行,还倡导人当尽的责任。

从这三个原则出发,我们就得出了第四个原则:触类旁通。这是说,每一条诫命都统摄一类罪中的所有罪:不仅管辖具体的经文中提到的罪,也关涉看起来比字面更严重的罪,以及看起来不如字面严重的罪。有人这样解释:“虽然字面只谈一种罪或义务,但所有同类的罪都被禁止,所有同类的义务都被提倡,包括所有的动机、方法,包括所有表面的和引申的。”十诫的每一条都严禁一种特别明显的罪,比如:跪拜偶像是错误敬拜的最严重情况,妄称神名是亵渎之罪的最严重情况,杀人是暴力之罪的最严重情况,奸淫是不忠之罪的最严重情况。但十诫并不是只与这些最严重的罪有关,上帝实际上使用十诫来概括这一类罪中所有的罪,这些罪无分大小,都是在神面前可憎恶的,都是非常严重的。因为任何的大罪都是从看似无关痛痒的小罪开始的。

因此下一条原则可以称作“彼此守望”原则。这是对该隐那个著名问题——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创四9)——的正面回答。这意味着不仅我们自己要遵守十诫,我们还要帮助别人遵守十诫。意味着不仅我们自己不去破坏十诫,我们也不能纵容别人破坏十诫。在这个意义上,为人父母者必须教导儿女怎样把上帝放在生命中的首位,怎样遵守安息日,怎样不说谎。老师也要这样教导学生,老板也要这样教导员工,朋友之间也要这样彼此守望,彼此教导,彼此提醒。

因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如果我们不能帮助别人遵守神的律法——或者更糟,不能阻止别人违反律法,那么,某种程度上,我们就与他们的罪有份。因为,不去帮助别人遵守律法,就等于纵容别人破坏律法,在这个意义上你就没有爱你的邻舍,更没有爱神。更加恶劣的是,有时候我们自己没能遵守上帝的律法,我们就变相鼓励别人也犯同样的罪。所以嫁娶外邦人的基督徒,常常有意无意地晒Ta并不存在的幸福,秀Ta并不真实的恩爱,好减轻罪疚感,甚至怂恿别人学Ta的样式。

更微妙的是,没能阻止犯罪就等于参与犯罪。请你仔细思想以利的例子。这个悲剧告诉我们,如果“阻止”是在我们能力范围之内,我们却不作为,那我们就和犯罪者一样该受责备。如同以利一样,父母常常就是这样在儿女的罪上有份的。因为父母若不责备和惩戒子女,就等于是在纵容他们不顺服,因此,上帝严厉责备以利:“撒上 3:13我曾告诉他必永远降罚与他的家,因他知道儿子作孽,自招咒诅,却不禁止他们。”

因此同理:默许别人犯罪,也就与那罪行有份。司提反被石头打死时,扫罗在边上看衣服。的确他没有扔石头,他只是看管司提反被扒下来的衣服,但他的举动表明他内心并不反对用石头打死司提反,这就等于他是帮凶,等于他也伸手加害了司提反。圣经直接说:“扫罗也喜悦他被害(徒七60)”。在神面前,我们默许某些罪,和自己亲自犯这些罪一样当受审判。有句话说:“罪恶肆虐的原因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这话正与这个原则吻合,或者可以说,正是从圣经律法的精神衍生而出,而这一条就已经足以把我们大多数人在大多数事上圈在罪中。心灵深处自认为是好人的我们理当仔细省察:面对邪恶,我们究竟保持了多少次震耳欲聋的沉默。

除了以上五大原则,还有一些小的原则,比如:法版优先原则。这是说,前四诫对神的责任高于后六诫对人的责任。所以父母要求你拜假神时,你应该援引的就是第一诫而不是第五诫。还有“同时顺服”原则。我们理当不做所有“不可”的事,但显然,我们不可能同时履行所有被倡导的义务,所以有人这样解释说:“凡神所禁止的,任何时候都不要去行;凡神所吩咐的,任何时候都是我们的责任,但不要在每个时候完成每项责任。”还有“爱的原则”,这是说我们遵行每一诫都是为了表明爱,尤其是对上帝的爱,如经上所说:“罗 13:10爱就完全了律法。”即便爱邻舍,也是为了增加对上帝的爱,爱邻舍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邻舍,最终乃是为了上帝。这也是耶稣用金律银律总结律法时的深意。

现在我们有了前后统一、内外兼管、正反对应、触类旁通、彼此守望、法版优先、同时顺服、彼此相爱等原则。基于这些原则,让我们再来看第三诫。

字面上看,第三诫最明显的意思只有两个:第一是不可把神的名当做咒语,不可用神的名行邪术。第二是不可起假誓或违背誓言。

然而事情当然不是这么简单。

当我们应用前后统一的原则时,我们才能够知道,新约中耶稣教导“不可起誓(太五33~37)”时,所指的是什么。祂针对的正是法利赛人繁琐地区分各种誓言时投机取巧的罪恶动机。他直接了当地指出:不可指着天、地、耶稣撒冷和你的头起誓,因为以除上帝之外的任何东西起誓,都是在拿那些东西与上帝做比较,从而就是在降低神的地位,羞辱神的权柄,就是在妄称神名。这样的起誓都是轻率、亵慢、可咒诅的。在这卷福音书后边的部分(太二十三16~22)主耶稣再次探讨这个问题,并且指出:圣殿比金子大,圣坛比礼物大,上帝比一切都大。所以无论你指着什么起誓,你事实上都是在指着上帝起誓,因此一旦这誓言是假的,一旦这誓言被背叛,你就等于让神陪绑,让神被你株连,让神的名被你的罪羞辱,因此你就是在违背第三诫。而如果你故意说你不是指着上帝而是指着别的什么起誓,那么干脆无论誓言真假、有无遵守,你都已经直接亵渎了神,因为那样一来你要么是认为神不存在,要么就是认为那个别的“什么”能像神一样提供誓言所需的保证。

因此紧接着的“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这个表述根据“起誓”的上下文,显然不是在讨论“不可说谎”,而是在说“不可起假誓”和“不可背誓”。

说到这里,我们很有必要谈谈我们这个民族是如何对待誓言的。

有一个成语叫“其乐融融”。这么温暖的一个词是来自什么典故呢?

《左传·隐公元年》
……(庄公)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従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遂为母子如初。

这是左传中的一个故事。在上文中,庄公的弟弟共叔段各种得瑟,庄公却不制止,并且美其名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坐等弟弟真的犯下了僭妄之罪,然后出兵讨灭之。因为在弟弟作乱的事情中,母亲姜氏也有参与,所以庄公一怒之下把她软禁了起来,并且发毒誓说:“咱们黄泉再见吧!”可是很快他就后悔了。然后一个叫做颖考叔的人出来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个故事很好地说明了我们民族的一些性格特征:

“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我们常常说话不经大脑,于是常常有这种脱口而出的誓言,然后我们就跟庄公一样:“既而悔之”。或许每一个郑庄公都会有一个颖考叔,一个特别会察言观色,特别会体贴你软弱的小精灵。他以比兴的手法将话题引到母子之情上,于是被主公进行了意料之中的倾诉。然后他出了个早已想好的主意:“您这有什么为难的?不就是说过‘不见黄泉就不见母亲’这种话吗?怎么破?太简单了!咱们挖个地下隧道,只要能见到泉水,就算是黄泉,然后在隧道里你们母子不就能相见了吗?”于是他们就这么做了。母子在黄泉见了面,其乐融融,皆大欢喜。

这就是我们对待“誓言”的方式。庄公的心机不可谓不深沉,他可以坐等兄弟犯罪好得着剪除政敌的把柄。但颖考叔更厉害,他那个魔鬼般的建议是“修改誓言的定义”,偷换掉“黄泉”的概念,好让人皆大欢喜。

但好歹郑庄公隐隐还知道,背誓是严重的麻烦和罪过。而今日的一些奇闻,恐怕连庄公听到都会瞠目结舌。据报道,在美国有一个华人驾车超速,警察扣留之,开二百美元罚单。华人起初哀求,但后来发现那个路段没有摄像头,于是马上矢口否认超速。警察无奈,将他带到法庭。此人继续抵赖。于是法官用上了对美国人来说最后的手段,问:“你敢在上帝面前举手发誓说你没有超速吗?”这位同胞不假思索地就这么做了,警察和他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法官只好把我们这位同胞当庭释放。出来后警察问他:“你知道你这样发誓意味着什么吗?”同胞笑答:“意味着省了二百美元啊!”

对于无知者无畏之辈,对于没有信仰之人,这么做在逻辑上倒是相当自洽。由法国革命开始的现代主义,其核心思想本来就是“众人同心合意地否认神”。既然在他们心里,上帝都不存在了,那么当然就没有任何值得遵守的因上帝之名立下的誓言。因为所谓誓言,是有背后的权柄的。当我们对天发誓时,我们就是在承诺“如果背誓,愿遭天谴”。过去的中国人虽不信神却还信天。可是今日的中国人,已经被唯物主义、物质主义、世俗主义、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存在主义这六种主义彻底洗了脑,因着这六主无神而六神无主,那么对同胞们而言,誓言当然就不如二百块钱重要,良知当然就不如利益重要。所以有个笑话说:你问高中生,天龙八部里乔峰为何要承认自己是契丹人?答曰:因为少数民族高考加10分。所以压根不信贡铲主义的大人和孩子,在入队、入团和入党宣读皈依贡铲主义的誓言时,居然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所以这里就隐含着一种最大的罪。恐怕再没有什么别的罪比“违背上帝面前起的誓”更能证明人的不信和罪性了。圣经就用第三诫来概括这种罪。

接着我们来应用内外兼管和正反对应的原则。我们知道,犹太人为了避免触犯第三诫,甚至干脆不敢提上帝的名字,而是用一些辅音字母来代表,而不加上可读的元音。在古时,只有大祭司才能在一年一度的赎罪日,在至圣所中直接称呼神的名字一次。这种辅音字母表示法后来以讹传讹,被加上各种元音来拼读,以至于成了“耶和华”这个错误的发音。事实上根据各种考证,现在几乎可以肯定地说,这不是上帝之名的正确叫法。然而这也不是重点,因为如果过度执着于探讨神名字的发音,并且以“惹不起还躲不起吗”的精神得出“干脆不要读出上帝的名就能避免触犯第三诫”的结论,那我们可就真的把神的名字当成某种神秘的咒语了,也就掩盖了第三诫的本意与深意。既然十诫是内外兼管的,所以第三诫绝不仅仅是在禁止你口头提到神的名而已。事实上你心里在想什么,你在指什么,你自己知道,上帝更知道。并且仅仅消极地“不妄称”还远远不够,正反对应的原则告诉我们,第三诫事实上是在要求我们在每一次提到神的名时,都要圣洁、敬畏、真诚。

具体来说,这是指:

(1)上帝的名字、尊称、属性(太6:9;申28:58;诗29:2;68:4;启15:3-4)、蒙恩之道(玛1:14;传5:1)、圣言(诗138:2)、圣礼(林前11:24-25,28-29)、祷告(提前2:8)、起誓(耶4:2)、许愿(传5:4-6)、拈阄(徒1:24,26)、作为(伯36:24),以及其他祂所用以显明祂自己的一切,都要在思想(玛3:16)、默想(诗8:1,3-4,9)、言语(西3:17;诗105:2,5)和著述(诗102:18)中,予以圣洁、敬畏地使用;

并且更重要的是我们要:

(2)藉着圣洁的告白(彼前3:15;弥4:5),行事为人与福音相称(腓1:27),使上帝得荣耀(林前10:31),让我们(耶32:39)和他人都得益处(彼前2:12)。

而从触类旁通的原则出发,我们就知道,第三诫绝不仅仅是在讨论咒语和誓言,事实上第三诫所指出的这一类罪包括:

(1)不按圣经的要求使用上帝的名字(玛2:2);
(2)愚昧(徒17:23)、虚妄(箴30:9)、不敬、亵渎(玛1:6-7;12;3:14)、迷信(撒上4:3-5;耶7:4,9-10,14,31;西2:20-22)地滥用上帝名字;
(3)或以邪恶之心提及上帝的名字,以亵渎(王下19:22;利24:11)、伪证(亚5:4;8:17)之举利用上帝的尊称、属性(王下18:30,35;出5:2;诗139:20)、蒙恩之道(诗50:16-17)和作为(赛5:12);
(4)一切恶毒的咒诅(撒上17:43;撒下16:5)、起誓(耶5:7;23:10)、许愿(申23:18;徒23:12,14)、掣签(斯3:7;9:24;诗22:18);
(5)违背我们合乎上帝律法的宣誓和许愿(诗24:4;结17:16,18-19);
(6)成全不合乎上帝律法的宣誓和许愿(可6:26;撒上25:22,32-34);
(7)抱怨、抗拒(罗9:14,19-20)、窥探(申29:29)、误用上帝的预旨(罗3:5,7;6:1-2)和护理(传8:11;9:3;诗39);
(8)误解(太5:21-48)、误用(结13:22),或以其它任何方式歪曲上帝的圣言,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彼后3:16;太22:24-31),用于亵渎性的戏谑(赛22:13;耶23:34,36,38)、好奇无益的问难、荒缈无凭的空谈,或坚持谬妄的教义(提前1:4,6-7;6:4-5,20;提后2:14;多3:9);
(9)滥用上帝名下所包含的受造物或任何事物,用为魔法符咒(申18:10-14;徒19:13),或邪恶的情欲和行为(提后4:3-4;罗13:13-14;王上21:9-10;犹4);
(10)恶毒中伤(徒13:45;约壹3:12),亵慢讥诮(诗1:1;彼后3:3),肆意谩骂(彼前4:4),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反对上帝的真理、恩典和道路(徒13:45-46,50;徒4:18;19:9;帖前2:16;来10:29);
(11)或假冒伪善,或因心怀不轨而谎称信主(提后3:5;太23:14;6:1-2,5,16);
(12)以主名为耻(可8:38),或因不顺从(诗73:14-15),无智慧(林前6:5-6;弗5:15-17),不结果子(赛5:4;彼后1:8-9),唐突冒犯,绊倒他人(罗2:23-24),冷淡退后,离弃真道(加3:1,3;来6:6),从而羞辱主名。

所以敬拜未识之神的愚昧和饱了骄傲饿了偷 (箴 30:9 恐怕我饱足不认你说:“耶和华是谁呢?”又恐怕我贫穷就偷窃,以至亵渎我神的名)的虚妄都是在妄称神名。

迷信约柜 (撒上 4:3百姓回到营里,以色列的长老说:“耶和华今日为何使我们败在非利士人面前呢?我们不如将耶和华的约柜,从示罗抬到我们这里来,好在我们中间救我们脱离敌人的手。”)和迷信圣殿 (耶 7:4 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也都是在妄称神名。

神恨恶亵渎、轻慢神的西拿基立与埃及法老,也同样恨恶起假誓的以色列人 (亚 8:17 谁都不可心里谋害邻舍,也不可喜爱起假誓,因为这些事都为我所恨恶。这是耶和华说的。”) 与要杀保罗的犹太人(徒 23:12到了天亮,犹太人同谋起誓,说:“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恨恶背誓抵抗巴比伦的西底家 (结 17:16 “他轻看向王所起的誓,背弃王与他所立的约。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他定要死在立他作王巴比伦王的京都。)也恨恶遵守誓言杀害施洗约翰的希律王 (可 6:26 王就甚忧愁;但因他所起的誓,又因同席的人,就不肯推辞)。

神如何憎恶熟读圣经却乱伦的亚基帕,也就如何憎恶手按圣经宣誓就职,却签署同性婚姻法案的奥巴马。

同样,轻慢地提及神 (罗 9:19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 如何违背了第三诫,恶意解读圣道 (罗 6:1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就也如何违背第三诫。

如果说改变神的标准从而亵渎了神的“各耳板”供养法则 (可 7:11你们倒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若不是出于忤逆之子就是出于法利赛人;那么就可以说挑战神律法从而亵渎了神的“七兄弟”思想实验(太 22:25从前在我们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孩子,撇下妻子给兄弟……),若不是出于葫芦娃就是出于那恶者。

古时有士基瓦的七个儿子胆敢妄称耶稣的名(徒 19:13 那时,有几个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向那被恶鬼附的人擅自称主耶稣的名,说:“我奉保罗所传的耶稣,敕令你们出来!”)去赶鬼,今天也有所谓的基督徒胆敢奉同一位耶稣的名祷告作弊成功,流产顺利,彩票中奖,赌场得意。

古时有罗马当局敢于抵挡奉耶稣的名所传的道,今天也有地方正腐敢于毁坏或大或小的十字架,从而把自己钉上历史的耻辱柱;敢于拆除违建或不违建的教堂,从而显明它自己才是最大的违章建筑。

然而,第三诫明确地指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二十7)”。亵渎上帝之圣名的,纵然逃得过人的惩罚,却绝对逃不过神的审判。

因此,总括来说:在没有“真诚、敬畏、圣洁”地提及神的名时,我们就违背了第三诫。在我们随意、轻率、动机不纯、心怀诡诈地立约、发誓、承诺、许愿时,我们就违背了第三诫。在我们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行事为人却不能与上帝的恩典、基督的福音、圣灵的浇灌相称时,我们就违背了第三诫。又“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 2:10)”,所以不能遵守第三诫的我们就都被律法定了罪。

耶稣在面对少年的官时,使用第十诫对这样的原则有全面而深邃的解释。那个少年的官(路十八)问耶稣,我该做什么事才能承受永生?也就是说,他想要凭律法称义。那么我就着他的问题问问大家:人可以凭律法称义吗?我不是问“可不可能”,我是问“可不可以”。答案是“可以”。先别惊讶,我会解释这一点。人可以凭律法称义,只要你一生中的每一个时刻,你的每个念头,每句言语,每件行为,都完全地、完美地、完善地、绝对地符合了律法——不用613条,只要十诫——你就可以称义,就可以被认为无罪,就可以上天堂,就可以承受永生。耶稣也正是这样回答的,他只不过向那少年人仔细解释了第十诫真正的意思而已。结果,少年人忧忧愁愁地走了。所以你可以明白,这种称义的方式“理论上可以,实际上不能”,正如使徒们情不自禁所问的:“路 18:26……这样,谁能得救呢?”不要说十条,实际上任何一条诫命,都没有人可以在心思意念和言语行为上,每时每刻、不偏不倚、不折不扣、绝对完美地遵守。

然而耶稣基督却道成肉身,以人的样式生在律法之下,并藉着完全地、完美地顺服这些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遵守的律法,尽了“诸般的义(太三15)”并且“没有犯罪(彼前二22)”,从而证明了祂就是那义者(徒七52,约壹一21)、义仆(赛五十三11)、义人(太二十七24)。祂是真正的“成义者”而不是我们这样的“称义者”。祂守律法是为我们守的,当我们以信心和耶稣连结,神就看我们也是遵守了律法。因为基督被钉十字架正是为了“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4)”所以只有真正明白律法的要求才能真正明白福音的大能。

以十诫为代表的道德律展现了基督救赎的完全。耶稣基督是为我们的罪钉在十字架上,如果我们只是部分明白律法,只是认为十诫只是针对十个外在行为而制定,我们就会觉得自己并没有那么多、那么严重的罪以致非让基督为我们死不可。但是充分阐明了十诫就充分显明我们的罪,也就充分显明基督的救赎。基督为我们所有的罪而死。基督为我们所有抵挡神抵挡人的罪而死:祂为我们的偶像崇拜、亵渎真神、淫乱通奸而死;祂为我们的谋杀、撒谎、偷盗而死;祂为我们的罪行和罪性而死;祂为我们触犯每一类罪而死;祂为我们参与别人的罪而死;祂为我们与别人的罪有份而死;基督为我们所有的罪而死,承受了我们犯罪该受的咒诅。我们越是明白律法的具体运用,就越是对神赐下基督救赎的恩典感恩。

不明白十诫,也就不可能明白十架。只有真正明白了上帝圣名的意义,我们才可能有真正被圣灵带领的圣洁的祷告,才能敬畏地在每次祷告的开头说“愿人都尊父的名为圣”,并诚实地以“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结尾。上帝的圣名就代表了上帝一切的心思、性情、能力、意志,因此第三诫是藉着对“上帝”的“正名”,让我们心里的名正,口里的言顺,从而具备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上帝的可能。因此可以这样讲:如果说十诫概括了律法,那么第三诫就概括了十诫,因为这一诫命中提及的名,因着三位一体的缘故,就完整地指向了创造、救赎和护理之工,从而完整地指出了福音,因此也就界定了我们信仰的全部内容,使我们知道理当将一切荣耀都归给那至高、至大、至圣的上帝之名。

yingyinc 2018-4-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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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十架》连载之六:安息的真谛

原创 2018-04-03 郭暮云 郭暮云的半导体
第四诫——安息的真谛
经文
·        第四诫
o    出 20:8“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o    出 20:9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
o    出 20:10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 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
o    出 20:11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        第七日
o    创 2:1天地万物都造齐了。
o    创 2:2到第七日, 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o    创 2:3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 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
·        从第七日到第一日
o    来 4:4论到第七日,有一处说:“到第七日, 神就歇了他一切的工。”
o    来 4:5又有一处说:“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
o    来 4:6既有必进安息的人,那先前听见福音的,因为不信从,不得进去。
o    来 4:7所以过了多年,就在大卫的书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说:“你们今日若听他的话,就不可硬着心。”
o    来 4:8若是约书亚已叫他们享了安息,后来 神就不再提别的日子了。
o    来 4:9这样看来,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 神的子民存留。
o    来 4:10因为那进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 神歇了他的工一样。

预表与成全

亚当在七日的第六日被造。生日过后,就是安息日。

耶稣在七日的第一日复活。安息日过后,就是主日。

周五——周六——周日,受难——安息——复活,这末后的亚当,终于完全阐明了“分别一日为圣”的意义。故此,从天地的被造到耶稣复活的那一日,圣日是第七日的星期六,称为安息日;而从耶稣复活的那一日到天地的灭没,圣日是第一日的礼拜日,称为主日。所以,真正的安息日指向主日,而真正的主日成全安息日。故此,我们在不致产生歧义时,常常不加区别地交替使用主日、圣日、安息日,来指代这分别为圣的一日。

安息日的超越

o   时空

上帝无处不在,所以是全部空间的主。上帝无时不在,所以是全部时间的主。时间与空间全都是祂的,然而上帝却要求分别为圣的敬拜。分别为圣的空间就是圣殿,而分别为圣的时间,就是安息日。所以安息日是时间中的圣殿,正如圣殿是空间中的安息。

然而,空间可被万物占有,时间却不能被任何东西阻挡。因此,时间具有比空间更为永恒的意味,所以时间上的分别为圣更具超越性。时间中分别为圣的安息日,直指上帝。故此天地被造之后,上帝并未率先建立圣殿,而是率先分别一日。祂赋予时间中的圣洁成为安息日。

当你以空间的眼光看待世界,你会认为生命的意义就是占有。而当你以时间的眼光看待世界,你才知道,生命的本质是存在。生命的意义不是拥有,而是存在;不是占有,而是给予;不是控制,而是分享;不是征服,而是和谐。当你的生命以空间而不是时间为导向,你就走上了歧路。在这条歧路上,人们努力工作,甚至热爱工作,却忘却了工作的目的。

异教的共性就是:他们的神与某个神圣的地方有关。人们要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神在哪里?”这样问的时候,已经在假设,神位于空间中的某处。他们不知道,不是神位于空间中的某处,而是空间位于神的某处。

如果空间是上帝的创造之工,那么时间才是上帝的救赎之工。我们无法藉占据空间而征服时间。我们只能在时间中掌管时间。并非空间使时间有了意义,而是时间使空间有了意义。

在历史的开端,世界上只有一种圣洁,即时间中的圣洁。直到在西奈山上,上帝之言即将被道出时,才宣告了一种在人里面的圣洁:“出 19:6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只有当百姓敬拜金牛犊之后,上帝才吩咐设立会幕,那在空间中的圣洁。所以,首先是时间的分别为圣,其次是百姓的分别为圣,最后才是空间的分别为圣。

安息日的意义在于欢庆时间而非空间。我们一周有六天生活在空间之物的管制之下,但到了安息日,我们试着让自己与时间中的圣洁有所共鸣。在这日子,我们被呼召去分享那时间中的永恒事物,被呼召从创世的结果转而关注创世的奥秘,更从创世的奥秘转而关注救赎的奥秘。

空间与自然中的圣洁,是其他宗教所熟悉的。圣经教导的新意在于,圣洁的观念渐渐从空间转移至时间,从自然领域转移至历史领域,从事物转移至事件。物质世界里一切固有的神圣性皆被除去。自然中不再有神圣的动物植物,名山大川。一物要成为神圣,必须出于人类有意识的圣化行动。圣洁的性质并未蕴藏在物质的本性中。论到安息日,以赛亚说:“赛66:23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气的必来在我面前下拜。”这是耶和华说的。”而论到圣殿,以赛亚却说:赛 66:1耶和华如此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因此,上帝的日子远比上帝的圣殿更为重要。因为,圣殿可以被拆毁,时间却无人能毁。

o   时间

只有圣经中这位神,与一个特定的时间有关,与一段救赎的历史有关。上帝显现于时间而不只是空间,显现于历史而不只是自然。

和空间比起来,圣经谈的更多的是时间;圣经在时间的维度中看待世界。圣经对世代与事件的关注,远多于对列国与物质的关注;圣经更多关心历史,而非地理。当其他民族的神祗关联于场所或物件时,以色列的神却是时间和事件的上帝:祂是奴隶的救赎主,是律法的启示者,祂自己显现于历史事件中。于是,一种对于不具形体、无以思量者的信仰,就这样诞生。

o   空间

对于受唯物主义教育的我们而言,“实在”是“物质”才有的本性,“实在”是由占据空间一隅的物质所定义,所以就连上帝也被多数人设想为一个物体。所以在这个国家,最常听到的几个对神的质问就是:“神在哪里?”“神长什么样?”“神能不能让我看看?”

唯物主义导致的后果就是,我们看不见整个实在,以致我们无法认出:物只是物,物实际上只是材料。我们说“眼见为实”,使得我们已经将实在性限定为可见光中很窄的一个波段。然而圣经却说:林后 5:7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 4:18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我们又说“耳听为虚”,这是因为我们缺乏灵里相交的能力,缺乏逻辑思辨的能力,所以我们惧怕话语而执迷于表象。可圣经却无数次说:“有耳可听的,都应当听!”

显而易见,当我们以唯物主义的方式来理解时间时,这无物性、非物质的时间,于我们而言就好像毫无实在可言。所以在这个国家,就连基督徒也常常关注教堂过于关注主日,也就是关注空间过于关注时间。我们很少意识到主日是何等神圣的时间,却下意识地觉得教堂是非常神圣的地方。

然而十诫里并未提及任何圣地。相反,西奈山事件后,上帝告诉摩西:“出 20:24……凡记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里赐福给你。 ”当被掳之后的犹太人意识到神圣性并不受限于特定的场所时,会堂便得以兴起。今日我们的家庭教会亦如是。圣殿只存在于耶路撒冷,会堂却遍布每一个乡镇。一个人可能因为被剥夺了学习的权利而无法阅读圣经,被剥夺了自由的权利而无法前往教会,却没有任何人有能力剥夺你在时间之河中七天一次走过那神圣之日的权利而阻止你敬拜那分别时间为圣的上帝。敬拜有固定的时刻,却没有固定的地点,所以主对那井旁的妇人说:“约 4:21耶稣说:“妇人,你当信我。时候将到,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重要的是“时候”将到,而不是“地方”将到。

圣经启示我们,大地上没有任何事物、任何场所,足以靠自己成圣。即便是应许之地那处供以建造唯一圣所的所在地,也从未在摩西五经里被称为圣,亦未在摩西的时代被判定为圣或指称为圣。有超过二十处的相关经文称那里是:“主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 每一个重要的宗教中心,都会依据“此乃创世之地”的说法来宣称它的优越性。相比之下,创世记则是说到创世之日,而非创世之地。所有神话都未提及创世的时间,圣经却偏偏说到空间在时间中的受造。

所以安息日才是我们时间中真正的圣殿。空间中的圣殿可被拆毁,但时间中的圣殿永恒不朽。

o   存在

存在,无法藉由自身获得阐明。存在,只能透过时间得以厘清。当我们默想时,我们便获得了无需空间的时间,但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获取无需时间的空间。从属灵的眼光来看,空间乃是冻结的时间,所有的物都只是凝滞不动的事件。

时间以存在为乐器,由此合奏出神的乐章。时间释放了空间,使之成为现实。

o   神圣

圣经中第一次出现“圣”,是在创世故事的尾声:

创 2:3
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 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

换言之,“圣”这个字是被用在时间上,这委实意味深长。我们在创世的记载中看到神可以称空间中的许多事物为“好”,上帝却从未称那些东西为圣!这与许多人的宗教思维恰好相反。许多人本来期待,天地被造后,上帝紧接着会创造一个圣地,无论是圣山还是圣水,随之在其上建立一间圣所。然而,就圣经而言,天地被造后,最先出现的却是那时间中的圣洁:安息日。对哲学家来说,“善”是最崇高的观念。但对圣经来说,善的观念是次要的。若没有圣洁,就无善可言。善是大地,圣是巅峰。六日中所创造出来的事物,神视之为善(好),对第七日,祂却使之为圣。

属灵生活的至高目标,不在于积存大量信息,而在于面对神圣时刻。真正能在灵魂里留下痕迹的,并非行动所经过的特定场所,而是某个带来洞察的神圣时刻。这神圣的时刻是个机会,能带领我们超越物理空间的限制。一旦我们无法感受到时间中这种永恒的荣美,我们的灵性就开始腐化。

o   新娘

分别为圣,按犹太传统的用语来说,意指“使一位女性成圣”,意即迎娶。神将祂的子民分别为圣,为了迎娶他们。神将第七日分别为圣,为了叫祂的子民迎娶安息日。所以安息日是为人设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的,正如女人是为男人造的,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你如何不可离开你的配偶,就如何不可离开主日。当你离开主日,你就是离开了你的新娘;当你离开主日,你就是被你的新郎离开。

神的创造就好像一位国王建造新房。他用六日打好地基,立起围墙,搭上大梁,抹上灰泥,画上图案,妆点布置。新房装修好了,还缺些什么呢?还少一位新娘进入其中。安息日就是那位新娘。因此,欢庆安息日就像是进行一场婚礼。因此,正如你结婚时要穿上你最好的衣裳,参加主日时也要穿上你最好的衣裳。正如你不会在你大婚之日工作,因此你在主日也不应工作。

o   永恒

人的终极二分,不是灵魂与肉体,而是圣与俗。安息日尝试带领我们的灵魂与肉体进到圣洁的维度,并教导我们,世人不仅处于与自然的关系当中,更处于与自然之创造者的关系当中。

安息日,就是化身为时间的灵。主日,就是化身为灵的时间。安息日是向圣洁的巅峰爬升的路径,它给予我们机会去圣化时间,去提升“善”到达“圣”的层次,去注视圣洁而摈弃凡俗。

若有人认为灵只是人心中的观念,或认为上帝只不过是万物中的一物,那么,当他在面对化身为时间的灵和化身为灵的时间时,一定会产生某种荒谬的感受。只有当人明白我们必须被时间的奇迹所震慑时,我们才能开始觉察永恒在某一独特时刻的显现。我们才能认识到,所有的时间都仰赖某一独特的时刻。

世界在创造的六日中成形,但其存续却有赖于第七日的圣洁。统治自然的规律固然伟大,但若没有圣洁,就不会有伟大,也不会有自然。

时间就像是永恒燃烧的荆棘。尽管每一时刻都必须消逝,以容让下一时刻的到来,但时间本身却永不被烧毁。

时间自身就有终极的价值,它比满布星辰的苍穹更加庄严。时间以最古老的光华缓缓流逝,它所告诉我们的,远比空间以其破碎的故事所能说的更多。

安息日的意义

o   劳碌六日

第七日不可工作的禁令,跟随在“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的命令之后。如果我们受命守安息日,我们也受命要劳动。六日劳碌工作的责任,就像第七日不可工作的责任一样,皆是上帝与人所立之约的一部分。

“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然而人类有可能像上帝一样,在六日之内完成他一切的工吗?我们的工岂不是总不会做完吗?其实,这节经文要传递的意义是:在安息日要休息,就好像你已经做完了一切的工。当你真正做完一切的工时,你绝对不会再有工作的念头。因此,在安息日,同样不要有工作的念头。安息日是对上帝创世安息的致敬,是对圣民永恒安息的预演。

曾有一位敬虔人,当安息日时在他的葡萄园里散步。他看到篱笆上有个缺口,便打算在安息日过后修补好。不过,当安息日结束后,他却意识到:因为修补篱笆的念头出现在安息日,因此就永远都不应该修补它了。就让那个缺口留在那里,成为警戒,常常提醒他安息日深邃的意义。

安息日是每周分别出来的自由之日。在这日,我们不会拿起工具,在这日,我们回归自我。在这日,我们远离俗务,脱离外加的义务。在这日,我们停止崇拜文明的偶像。没有任何制度,可以比安息日更能促进人类的进步。要解决人类由科技文明带来的问题,并非放弃科技文明,而是坚持在某种程度上不受其影响。要解决世界带给你的诸多问题,并非要你离开世界,而是坚持至少在每周的这一天不受世界的影响。

o   休息之日

若有人要进到安息日的圣洁里面去,他首先需要放下辛劳工作的重担。

太 11:28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
太 11:29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
太 11:30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

他必须停止对安息日的冒犯与亵渎,停止在焦虑和愤怒中背叛并窃取自己的生命。他必须告别日常杂务,试着去了解:世界已经被造,且其存续无需凭借世人的作为。

从罗马人开始,许多人认为安息日是基督徒懒惰的记号。而尤为悲哀的是,一些试图维护安息日的人,所给出的理由却是:“休息是为了恢复体力,以便更好地工作。”然而,安息日作为休息之日,作为不可工作之日,并不是为了要恢复人们失去的气力,以能面对接下来的劳动。安息日是为生命而设立的一个日子。人不是背负重担的牲畜,安息日的目的也不在于提高工作效率。安息日出现在创造的末尾,安息日正是创造天地的目的。安息日不是为工作日而设,工作日是为安息日而设。安息日不是生活的停顿,而是生活的高峰。

如果没有尊严的劳动是痛苦之因,那么没有灵性的休息就是堕落之源。

o   体察之日

并且守安息日这一吩咐,特别指向家长和其他尊长,这是因为:

(1)他们不仅有责任自己遵守,还有责任监督那些处在其负责范围之内的人予以遵守;
(2)而且,还因为他们经常有占用他们的时间,拦阻他们守安息日的倾向(出20:10;书24:15;尼13:15-17;耶17:20-22;出23:12)。

安息日是个和谐与平安的日子,这包括人里面的平安、人与人之间的平安,以及人与万物之间的平安。在这一日,世人没有权利去亏损上帝的世界,没有权利去改变事物的状态。这日子对人与动物而言皆是休息之日:

出 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 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

o   赐福之日

如果劳动是技术,那么安息就是艺术。安息是心、性、意、力和谐一致的成果。是的,也有“力”的层面,而且这对我们来说可能是特别重要的层面。人要想在艺术上有所成就,必须接受操练,不可懈怠。安息不是自然而然就能获得的,无论对于大人还是孩子,都需要严格的操练。经上说“来 4:11所以,我们务必竭力进入那安息”,所以安息是要“竭力”才能进入的。你如果不能在六日内竭力工作劳碌完你一切的工,你就不能在主日进入安息,于是你便双重地违背了第四诫。

安息不会自然获得。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什么都能做到,却只有一样做不到,就是安静地坐两个时辰。孙猴子与白龙马所代表的心猿意马,正是普天下人的写照。罪恶将人的灵魂烧灼的浮躁不堪,人们除了诱惑什么都能抵挡,除了安息什么都能做到。

经上说:

创 2:3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 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

安息日的意义远不止是“停止工作”,这经文中显明了安息日的三大意义:歇了工作,分别为圣,赐福这日。我们可能常常忽视,这一日有神明确的赐福。神说要特别赐福给这一日。如果周中你的祷告是“愿主祝福我们,赐我们一切好处”,那么周日就是神在说:“我要祝福你们,赐你们一切好处。”而我们需要努力操练敬虔,以获得神所特别赐给这日的福分。这特别的福气就是赛 30:15主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曾如此说:“你们得救在乎归回安息,你们得力在乎平静安稳;”

安息日是我们以灵魂、喜乐、自守所建造的时间中的圣殿。在安息日的氛围中,操练是种提醒,提醒我们趋向永恒。如果说时间是乔装了的永恒,那么安息日就是惊鸿一瞥的永生。安息日提醒我们两个世界的存在——今世与来世。安息日同时是这两个世界的范本。所以,圣洁的安息日充满神所赐福的喜乐,和神所命定的安息。喜乐属于此世,而安息则属于来世。

“守”安息日是对创世之日的重现,更是对复活之日的欢庆,这日是时间中神圣庄严的一刻,是“一个休息之日(因为完结了创造),一个自由之日(因为释放了生命)”,是其他所有日子的主和王,是全体时间的主和王。安息日是力量与激励的泉源,使我们可以走过患难、活出高贵的生命。安息日是伟大的激励者,其他六日得蒙激励。

上帝最后的创造并不是人,而是安息。创二2的直译,是“上帝完成了他一切的工”。也就是说,上帝在六日创造了天和地,在第七日则创造了神圣的安息。当安息出现后,世界便完全了。第七日的创造与福气,是安稳、宁谧、和平、沉静。

o   圣洁之日

赛 58:13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在我圣日不以操作为喜乐,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称耶和华的圣日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这日,不办自己的私事,不随自己的私意,不说自己的私话,
赛 58:14你就以耶和华为乐。耶和华要使你乘驾地的高处,又以你祖雅各的产业养育你,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

必须谨记于心的是,安息日并不是消遣与轻浮的时刻,并不是放烟火或翻跟斗的日子,而是修补我们破碎生活的契机。安息日要我们收集时间,而非挥霍时间。安息日不是提问“时间去哪儿了?”而是回答“时间在这里!”

圣徒们将第四诫所禁止的罪总结为:

(1)忽略当尽的本分(结22:26);
(2)虽予遵行,却漫不经心,粗心大意,不得益处,而且心中厌烦(徒20:7,9;结33:30-32;摩8:5;玛1:13);
(3)无所事事,作奸犯科,亵渎此日(结23:38);
(4)对俗务和娱乐有不必要的心思、言语或作为(耶17:24,27;赛58:13)。

所以在这一日,工作(除了慈善与医治)固然不可,甚至某些平日里可以进行的娱乐,在这一日也应当停止。如果你能明白在分别为圣的地方,也就是教会里,打扑克之类是不合宜的举动,你就更应该明白,在分别为圣的时间,也就是主日,这类娱乐更是不合宜。

如果你能同意,不能为了看球而放弃工作的,算不得真球迷。那么我就同样要说:不能为了主日而放弃看球的,算不得真信徒。看球当然不是犯罪,但在这圣洁之日,凌晨早早起来(感谢主,他们在主日的早晨却起不来)看球,聚会时却打盹,这果然是圣洁的吗?这不是世界杯,这是世界悲了。

o   敬拜之日

因为这日子是分别为圣,敬拜的日子。这日子有早晨在教会进行的集体敬拜,有下午可以在家里或别处进行的家庭敬拜,还可以有与弟兄姊妹一起,或独自一人进行的旷野敬拜和内室敬拜。在这一天祷告、读经、唱诗、听道、奉献是敬拜。漫步在田野阡陌,给孩子讲述创造的奥秘与荣美当然也是敬拜。与好友一起,闭口不谈工作娱乐,而是分享读过的好书,交流心灵的感悟与生命的得着,或者仅仅是安静地在温暖的阳光下,喝一杯下午茶,聆听音乐,闭目凝神,默想与上帝和生命有关的事,这些也是敬拜。

在电影《爱之蔓延时》中,男主角克拉克是西部大草原上的牧民,他会在每个主日早晨去教会前,独自一人在小山丘顶的一条长椅上坐很长时间。那是他与神独处的时间。无论祷告还是唱诗,读经还是默想,这独自一人的时间,也同样是分别为圣的,因而也是敬拜。

这被神所分别为圣的时间,无人可以夺去。这位独特的在时间中启示自己的上帝,在这一天特别与敬拜祂的人同在。

o   生命之日

安息日是一个敬拜的日子,也是一个关注生命的日子。犹太人的口传诫命《法规》中曾说(主耶稣也曾引用这话):“是安息日被赐给了你,而非你被赐给了安息日。”这日子既然与关注生命有关,因此,甚至当一个人的生命陷入最微不足道的危险中,也值得我们不顾律法的一切禁戒去拯救他。我们必须为了人的缘故来牺牲诫命,不可为了诫命的缘故来牺牲人。所以在这一天医治病人是可以的,探望穷人是可以的,服侍圣徒是可以的,履行警察、消防等社会职责也是可以的,因为经上说:

太 12:10那里有一个人枯干了一只手。有人问耶稣说:“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
太 12:11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它抓住拉上来呢?
太 12:12人比羊何等贵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

所以那与贵重的人之生命有关事,那些明显的善事,都并不在安息日的诫命所禁止之列。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主耶稣在主日复活,将生命从死亡的权下释放,因而告诉我们这一日的真正意义在于生命。生命的被造与生命的被赎,就是这过去称为安息日,现今称为主日的圣日之意义。

作为祂的门徒,我们在这一日不再思想空间,而是思想时间,思想这分别为圣的时间。思想天地被造之时神所赐给大地与这日的福气,思想天地被造之先神拣选我们的恩典,思想天地灭没之后神成全我们的荣耀。天使六翼,天地六合,这六日一顿的韵律,从创世之日的天人和鸣,一直回响到幔子裂开之时,之后转调,由道成肉身的圣者带领选民与万物,从新的起点,照旧的节拍,拨动宇宙的琴弦,鼓起圣徒的笙瑟,令今生与来世共响,命空间与时间齐唱,颂赞那在时间中释放大地的上帝,纪念那在时间中释放生命的基督,领受那在时间中释放福分的圣灵。这周而复始伟大的休止符,这连绵不绝神圣的空白处,这配得纪念与颂赞的安息日,被上帝的福分环绕,被耶稣的复活更新,被圣灵的安息充满,使我们得以在大地上翱翔于天堂,在肉身中昂扬于圣洁,在生命中安息于一日,在一日中连接于永恒。

(本文有许多内容来自于《安息日的真谛》一书,不一一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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