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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yinc 2017-7-12 07:50

参孙的死,比活着更给力

参孙的死,比活着更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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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孙的死,比活着更给力
原创 2017-07-12 刘阳 ijing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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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独立出品 【境界读经】参孙之二
文| 刘阳

你我身上都带有“谎人”的部分,为维护自我感觉良好的形象不惜消灭真相。参孙“谎人”式的祷告,把神当求助热线和终极补丁。参孙生命的终点是我们面对新时代的起点:把可爱的恩赐和不可爱的罪愆都交给神,自己攥手里,活着也没劲,放开手,死了都比活着给力。

参孙是我最早知道的圣经人物。还是在小学的时候,在地摊上的一本谍战书里看到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色情女间谍”——大利拉的故事,参孙作为大利拉的主要战绩出现在书中。过了差不多二十年,我才在《圣经》里读到他们,并找出四句话用来标识参孙的一生,修正了对他的原始印象。

这四句话是:1)“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这句话在参孙的故事里作为旁白出现了三次,点出参孙的恩赐和战功完全出自神;2)“你既不与我同心,怎么说你爱我呢”,第一女谍大利拉看透了参孙的软肋就在对两性之爱贪恋到宁愿被捆绑的地步,就用这句话让参孙乖乖就范;3)“他却不知道耶和华已经离开他了”,英雄最悲哀的莫过这句,迷迷瞪瞪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废掉的;4)“他们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这句《希伯来书》的经文,为参孙的一生盖棺定论,神记念他至死信靠。

没有人没有恩赐,参孙可以说是有恩赐者的极致。没有人没有瘾头,参孙可以说是瘾君子的极致。可能你未必同意所有人都有瘾头,那这么说好了,你我可能都是潜在的上瘾症病人,是吗?你不是性上瘾者,可你是咖啡控、手机控、孩子控、财迷、加班狂、特爱听别人的好话、爆脾气、安全感饥渴……

上瘾本质上是我们生命里有一个缺口,需要和自我之外的另一个事物结合才舒服。这个缺口如果与神合一、从神那里得满足,可以定义为神圣的缺乏。这个空洞,就看你放什么进去填。

耶稣对彼得说“不能警醒片时吗?总要警醒祷告”,你要是彼得怎么回答?“先来杯咖啡吧”,不喝这杯咖啡连祷告都没劲儿,这就是上瘾了。脾气不发就不爽,主的话要顺服,但我得先发了脾气才能顺服,宁可先发火再认错,这个脾气就摆在神的前面,就是我的偶像。这些隐蔽的上瘾比参孙还惨,因为参孙的问题摆在台面上,性上瘾啊毒品啊酒精啊,这些都是显性的危机,逼着我们去求助去解决。隐蔽的罪没办法对付,除非先被曝光。很不幸的是,有人努力藏了一辈子不让自己的罪暴露在人前。

扩大你的危机容量

今天我们来看看参孙生命末了最耀眼的部分,《士师记》16.28~30:参孙求告耶和华说:“主耶和华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参孙就抱住托房的那两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说:“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就尽力屈身,房子倒塌,压住首领和房内的众人。这样,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

也就是说,女间谍让战士遭受重创,却没能阻挡战士满血复活,倾尽全力发出雪耻的一击。因为至死信靠,参孙才得到第4句话的评价,进了信心英雄榜。

这是参孙人生遇到的最大危机。之前他每次面临挑战,神都帮他胜过,直到最后他折在大利拉的第三个问题上。著有《纽约时报》畅销书的心理医生派克信主后在一本书里提到,心理健康的标准不是不出现危机或多么擅长避免危机,而是能及早地面对危机并迎接下一个危机的到来。危机的容量越大,心理就越健康。参孙的恩赐耀眼,强处恒强,但其实危机容量很小,软弱永远都是那么软,一提起女性一提起爱就掉进沟里,核心机密被大利拉接连两次刺探,也没能提升他处理危机的能力。

在今天的经文里,参孙终于找到了应对危机的办法,依靠神,触底反弹。尽管神再次施恩,但在一生亏欠所堆积的巨大羞愧面前,他无力选择重新开始,主动说“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神会赦免我们,也愿意使用我们,但人也不得不为自己的罪付代价。

派克医生还定义了一类人,叫做“谎人”(people of lie),这类人最明显的特征是自欺欺人,坚持对自己的错误和恶行视若无睹,既不在乎有多少证据,也不在乎伤害了多少人。对这种人来说,没有什么真实可言,没有什么原则是他一定会遵守的。行事完全从自己的意志出发,以自己的利益为标准。这种人谈不上有信仰可言,可是如果他们进了教会呢?你能想象吗,教会里这类人还不少,表面上蛮有爱心,骨子里却非常自私;热衷服侍的背后,是操纵别人服膺于自己的意志。

派克最有穿透力的看见是,“谎人”的人生最重要的不是我,而是我的自信、我的自我感觉。但凡出现影响他自信、损害他自我感觉的哪怕一丁点证据,必欲除之而后快。如果一个人真的爱自己,那么发现自己的缺点和病症就是一次变得更优秀更健康的机会。可悲的是,他爱的是自己打造出来的自我形象,是一副虚假的面具。只要有人发现他不够完美不够属灵,这个人就一定要“被消失”。

参孙做事“任意而行”,拿细耳人的规条根本约束不了他,唯一的标准就是“跟着感觉走”、“Just do it”。自我感觉太好的人,很难扩大自己的危机容量,因为你的缺点得不到指正和改善。作为一个儿子,父母让他遵守律法不要娶外邦女子,他不听,还报复父母骗他们吃不洁的食物;作为丈夫,他不顾妻子一家老小的安危;作为士师,他一贯单打独斗,缺乏族群认同,从不管理、带领民众。直到他死后,他的家族才在葬礼上第一次联合行动,“参孙的弟兄和他父的全家,都下去取他的尸首”。几乎在所有的角色和职分上,参孙都对自己的亏欠不以为意。如果参孙能够放下自信的感觉,敢于运用基本的自省能力,也不至于把自己的人生活得那么悲壮惨烈。

一个无法正视自己缺点的人,信主之后很容易就会发现:可以用神来为自己遮羞美白,而且超好用。其实每个人身上,都带有谎人的部分,区别只是这部分已经在你的身上控股了,还是被你关在地下室,每天读经祷告就是在门上多加一把锁。


神不是终极补丁

从一个人的祷告最能发现他的生命光景。《圣经》记载了参孙的两次祷告,第一次是在他用驴腮骨打死了一千名敌人之后,他体力消耗很大,非常口渴,于是祷告:“你既借仆人的手实行这么大的拯救,怎会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神就在他呼求的时候帮助他。

因为参孙任意妄为得太离谱,这种人怎么可能进入信心英雄榜呢?!所以就有人忍不住替他开脱,说参孙根本不知道自己拿细耳人的身份和神给他的呼召,爹妈没把这事告诉他。末世引致魔鬼在教会尤其华人教会里大肆毁坏的一个破口,就是一些表面很属灵的人认为,如实披露人的罪就会损害神的荣耀,好像神很怕真相,好像神的荣耀是人靠谎言、面子工程和假见证维持的。弟兄姊妹们,要搞清楚啊,撒旦是谎言之父!我们对这些太熟了,我们就是从这个世界已经发臭的谎言堆里爬到主脚前的。怕真相的只有一个势力:撒旦和他的奴仆。

参孙的这个祷告足以回答,他完全知道自己的身份、神对他的期待。他知道自己是神的仆人,他提到把他交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表明他清楚律法的要求。他是个拿细耳人,是分别给神的,不可以沾酒,不可以摸死尸等等。这些事他好像根本不知道一样全做了。只是到了他需要神出手的时候,他才表明自己知道这些,神啊,我和你很熟的,你的意思我都明白,所以你一定要帮我啊。舒服的时候,他完全不在乎神的规矩,需要用神了,才拿出来摆一摆。

大家有没有听出有谈判的味道在里面?我是你的仆人,服侍你的,你怎能让我死呢?你借我的手做这么大的事情,我在教会付出那么多,怎么能任我渴死、不供应我、不供应我的家人呢?参孙很会把自己放在一个受伤者的角色上去渲染情绪,唤起同情。他提到律法、割礼,不是为了让自己归正、悔改,去做个好拿细耳人,而是要让神履约。他提醒神要救他,因为他认为神有这个责任,而我有权利享受这些,神你欠我的。好像他是投保汽车险的客户,现在轮胎爆了,一个电话,神必须赶到现场救援。他却忘了,因为不交保费,他事实上已经退保了。神出于对以色列人的怜悯,垂听了参孙的祷告,实在是人欠神的。

这是典型的从自己出发的祷告,一个谎人的祷告。今天教会里成功神学的教导很普遍,只要有人的骄傲的教会,就会有成功神学的倾向:把神拉进我的计划为我打工,把神拉进我的化妆间修补我的形象。

今天的经文,是参孙最重要的祷告。“耶和华求你眷念我,给我这一次的力量。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任性一生的参孙在这个临死前的祷告里,终于含蓄地带上几分认罪的意味。他第一次降伏在神面前,他知道他的恩赐全部赖神所赐,不是我想有就有的,不是曾经拥有就永远拥有的,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神的信任,必须仰望恩赐的主,求神给我这一次的力量。

参孙“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因为他深知自己陷在三重羞辱当中,已经没顶了。个人受到极大的羞辱,眼睛被剜掉;民族因此受到极大的羞辱,因为他是以色列的士师、民族领袖,好比国家元首战败被俘为奴;神也蒙羞,因为参孙是被带到非利士人的大衮庙里被戏耍,意思是我非利士人的大衮神比你们以色列人的耶和华更有能力,偶像胜了真神!

一个那么骄傲的英雄、天纵之才,只有落到这般田地才被唤醒几分罪咎感。谎人最大的问题就是用太多的谎言掩盖自己的真相,以至于被谎言浸泡得已经没有羞耻感了,麻木了。神出手管教祂的仆人,三记重锤激活了参孙的羞耻键。最终,参孙的结局是“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整个大衮庙塌掉了,羞辱神的场景破碎了。没有人能僭夺神的荣耀,在大衮庙里耶和华证明有能力的是祂自己,不是大衮,也不是参孙。

尽管这个祷告的心态远比第一个祷告谦卑,但两个祷告暴露出一个相同的问题没有处理,就是参孙的祷告像求助热线一样,每次都是面对具体的需要而发,或者帮我解决吃喝,或者帮我一雪国恨家仇,神总是被当作终极补丁。祷告分两种,一种是不停地向神要,得着神给的东西,就和参孙的求助热线一样;另一种是与神建立关系、得着神自己的祷告。当我们面对一位爱的神,却不能与祂连通,没有真正的互动,这是多么大的遗憾。


人在最低时,神就抄底进来

参孙是士师时代的最后一个士师,接下来的撒母耳已经预备带领以色列进入王朝时期。站在历史的交叉点上,参孙根本没有意识到一个大的变局即将来到,一生陷在混乱当中。以色列人当时的灵命已经低到极点,人在最低的时候,神就抄底进来。我们对自己的罪无可推诿的时候,恰恰是神要出手的时候。神查验人的回应,寻找合适的器皿。

神需要一个踏板,可以进入人的历史。人越惨的时候,越是神急切要进来的时候。好像父母的心,我们病得最重的时候,正是父母最想帮我们的时候。但需要人有警醒的心和肯听的耳,与神同工。

你有没有想过,今天我们再次来到一个转折点上。我们躺在500年前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成果上,今天,宗教改革的成果已经成为我们继续宗教改革的原因。风随着意思吹,500年前有工业印刷术的助力,500年后,有新媒体技术的契机,媒介即信息,一场倒逼的改革正在酝酿,风要吹进来了,一定要再有人预备自己、摆上自己。神在寻找合他心意的人。我们是要做旧体系最后一个士师参孙,还是做新时代的守望者、开创者?

怎样才能明白神的心意?献上自己,更彻底地献上,把自己倒空,就可以听到神的声音。把自己活进神的心意,就得到最丰盛的生命。今天我们每个基督徒都是拿细耳人,每一个都要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这是我们的命定,是我们存在的目的。为什么?好像很不讲情理。是不是太极端了,都是拿细耳人?都要献上?太夸张了吧!人嘛,有个业余爱好提高一下品味挺好的,做成职业就不太明智了。

在美国有次参加一个神学讲座,一个专门研究士师的博士来谈参孙。提问环节有人就问,这对参孙是不是很不公平,他一出生,父母就把他归给神做拿细耳人了,也没有问过他同不同意。连头发都不能剃,一辈子没剪过一个自己喜欢的发型。

神为什么可以拣选、呼召一个人?因为生命本就出于神。参孙的母亲多年不孕,甚至爹妈都没有为此祷告过,是神为了拯救以色列人,使参孙得以降生。因为祂创造,所以祂拣选。对于基督徒来说不仅如此,更因为祂救赎,我们本来应该死在罪恶过犯中,是耶稣基督甘愿挂在十字架上,以命抵命换我们回来。

对罪人来说,我们身上光鲜的一面,我们的恩赐、甚至存在的理由,都是神所赐;我们身上不光鲜的一面,因着信就被耶稣的宝血涂抹,我们更深的罪都被赦免了。所以保罗才说,“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就是在新约时代做拿细耳人。


罪人谎人的献上

罪人不需要逃。神呼召的就是我们这种罪人。我们不是因为恩赐称义,不是因为表现称义,我们不再需要去做一个好人,掩盖自己、隐藏自己。我们不再需要捂住自己那些脏的地方,一边遮羞,一边做事,往往遮丑花的精力远超过做事。想要跑得快、又怕头发被吹乱是很高难度的。

《撒迦利亚书》里,大祭司约书亚的确穿着污秽的衣裳站在神面前,但神亲自洁净了他,为他戴上圣洁的冠冕。今天我们披戴的是主耶稣自己。神在我们身上看到的是耶稣基督的义,看到的是他儿子的宝血。如果我们真的相信这一点,我们就不会再因为自己的不堪而逃跑,而是充满感恩地伺立在祂面前。

神用恩典系住我们,魔鬼却用罪捆绑人。要么让人不相信神的赦罪之恩,要么让人被自我绊倒——当神兴起新的工作,因为老摊子里个人投入太多精力和情感,而不肯顺服神把新酒装进新皮袋,不是我们多么爱那副旧皮囊,而是我们深爱投注在当中的自我。

神对罪人的呼召不是等我们自己收拾利索了才去服侍,我们靠自己永远都补不完身上的破洞,而是要我们在服侍中被主修补。即使我们信主了,可能常常都在留意自己身上的软弱,纠结着如何才能更圣洁,甚至去追求属灵的骄傲,只有当你看到别人的需要去舍己的时候,你生命中的辖制、重担反而脱落了。你为神去奔跑,神会负责你的事情。这是在服侍中神对自我中心的罪人最大的祝福。

当马利亚献上香膏的时候,她是把自己的生命献出来。神不是记念我们的恩赐,不是记念你某年某月为主写了一篇雄文、讲了一场伟大的道。“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记念。”神记念爱的摆上。一瓶香膏值一年的工资,付出值不值?投资在神身上的爱绝对值得,因为神从不辜负人。

参孙死了,其实他的生才刚刚发动。如果他不是这样死掉,我们不知道在天堂是否会遇见他。他这样的死,永生才在他身上发动。他的终点是我们每个新时代的拿细耳人跟随神的起点。我们把自己可爱的恩赐和不可爱的罪愆都交给神,自己攥在手里,活着也没劲,放开手,即使死了也比活着给力。

朋霍费尔德说过一句话,“耶稣呼召人的时候,是呼召人跟随他,并且向自己死”。这样的死在我们敲响天堂的门前将发生无数次。尽管我不舒服,但我愿意去做。每一次都是向耶稣表明我信靠你,都是在向耶稣表达爱。每次耶稣都会收到的,就像祂收到了马利亚的爱。这世上要神爱的人很多,给神爱的人却很少,所以主必记念。一个“谎人”、罪人只有一个选择,勇于真实,勇于破碎,天天背起十字架来跟从祂。我们死的路标就组成了通向生的唯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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