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yinc 2017-3-15 10:33
這是教會的立場──談教會如何避免神學之爭
這是教會的立場──談教會如何避免神學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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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舉目》59期
林祥源 /談妮 訪問整理
簡介:林祥源畢業自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獲教牧學博士,現為聖牙哥主恩堂主任牧師。
信仰的絕對與相對
在福音派的教會雖然在基要真理上一致,但若細查各個教會的規章制度(bylaw ),特別是大的宗派,都有他們自己的信仰特點。至於北美其他從查經班衍生形成的華人教會,都有相近的核心信仰。
若將教會的整個信仰內容看成一個球。那麼,處在球最中心部位的,就是核心信仰,從核心信仰出發,往外的第二層,是在倫理立場,如: 靈恩、離婚,打胎,政治參與,同性戀,女性的講道按牧領導等。位於最外的第三層,是教牧實踐的選擇,如:是否採取長老制,是否設立嬰孩洗禮等。
從裡到外,信仰的絕對性逐漸降低,處境的相對性增高,實際應用的層面也越廣。
同工之間的矛盾,通常不是在第一層,而是是在第二、第三層。衝突原因不僅在於對議題看法的不同,也在於爭執議題答案是絕對性,還是相對性。
此外,還有些人是出於保護教會的心理,來決定神學立場。比方說,雖然領袖贊同婦女講道,但因為教會中有些人無法接受,就暫時不請女性講道。又如,面對婚前同 居的普遍現象,教會為了“防止有人亂來”,濫用十架救恩,就避講“神在救恩裡永恆堅固的保守”,強調信主後必須依靠聖潔的行為,才能保證不會落到地獄裡 ──這是矯枉過正,將絕對的信仰相對處理,改變了福音本質。雖然我們相信,那些以為有恩典可靠,就依然活在“罪中之樂”的基督徒,必然招來上帝的管教。
預防勝於治療
為了避免日後因神學立場之爭,造成教會的混亂,我們主恩堂整整花了兩年的時間,整理出來一份代表教會的公開立場書(編註)。並專門以此開了一門“基督徒倫理”的主日學課程。同時將這些價值觀適當融進一般講道中。
一個教會的領袖們,不但要有一致的核心信仰,而且對教會信仰的第二層,也當有相當程度的認同和尊重──看法不同時,在公開場合要尊重教會的立場。
比方說,若教會是非靈恩路線,那麼有方言恩賜的領袖,就不當公開推崇方言或教導一定要講方言;不同意女性講道的領袖,在接納婦女講道的教會中,也是如此。
領袖在神學立場的矛盾中,要懂得尊重與自守。若遇到信徒好奇,堅持詢問個人在某一方面與教會不一致的立場時,就要憑智慧、以教會的立場為主回答。若是強調自己與教會不一致的看法,就等同於逼弟兄姐妹在教會與個人之間作選擇。
對於不守這個共同約定的領袖,教會會先私下給予警告;若仍繼續如此,則停止事奉;再繼續堅持這樣做,則會按照其行為的影響範圍,對會眾作公開的、不提名警告。若是在小組中造成發酵,就在小組中作公開說明。
案例的處理
教會中曾有十幾個弟兄姐妹因很想追求靈恩的事奉方向,決定等籌備妥當,就要離開教會,與另一個教會合作,成立他們的分堂。
當時教會處理的方式是:
1)嘗試挽留。
2)在挽留受拒絕後,雖然歡迎他們在過渡期中,仍留在本教會聚會,但必須停止事奉。
教會在處理這類問題時,應該當機立斷,避免拖延。讓教會在沒有吵架、對罵的較健康狀態下分裂。
信徒的無奈
如果一個信徒對教會內的爭論感到痛苦,無法影響或改變現狀,怎麼辦?
信徒要知道自己的生命,好像是一粒種子,需要好的土壤來成長。教會固然都不完美,當若是長期充滿了紛爭,內部狀態惡劣,無法供應靈命需要的話,恐怕就要思考是否換教會了。
領袖的反省
對領袖而言,若教會的分裂已經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又該怎麼辦呢?
領袖要能接受不可挽回的現實,咬牙重建教會,對那些堅持離開教會的羊,祝福他們能繼續在主的真道上成長。
從失敗中成長
教會面對失敗要有積極正面的態度,這種態度體現在:1)看這是反思的時刻,好聆聽上帝在此事件中給我的信息。2)教會要有真誠的坦白,不要文過飾非。
如此,經歷分裂之痛的教會,看自己是在被塑造的旅程中學功課:反思反省,然後再出發。
作者為We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教牧學博士,現為聖地牙歌主恩堂主任牧師。
編註:聖地牙歌主恩堂的網頁上,公佈了兩份文件:一是七點核心信仰,含聖經、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救贖、教會與信徒品行等。一是長達33頁的《聖地牙哥主恩堂神學立場說明》。
yingyinc 2017-3-1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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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四:真理,與對真理的認識——教會如何面對神學之爭
本文原刊於《舉目》59期
馮秉誠/談妮訪問與整理
簡介:馮秉誠現任威斯康辛米城華人教會差傳牧師,筆名“里程”,著有《遊子吟》等書。
針對教會內有不同的神學立場,導致彼此關係矛盾的時候,該怎麼辦?教會領袖要能分辨,若這些爭論,只是在面對基要真理以外,不同的神學觀點時,可以持守以下幾個原則:
1.上帝是超越人的邏輯與理性的。人無法僅僅藉著有限理性和邏輯,來界定對上帝的認識。
2.在牧會中,不宜把在神學院中,基要真理(所謂基要真理,往往就是各個教會的信仰告白)以外的神學爭論,拉進教會。(編註)
3.在教會中的傳道人,可以在基要真理以外,持有自己的神學立場,但不宜在公開講台或教導中,強調或堅持自己的這些在基要真理以外的神學立場,以致於造成教會中的混亂。
4. 牧養教會,是應該讓弟兄姐妹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聖經中啟示明確的基要真理上,不要因為其道理看來清楚,就以為簡單,而不再在這些真理上作深度的思考與學 習。因為唯有扎根在這些基本的真理上,我們才會更瞭解上帝的心意、上帝的大計劃,以及上帝對我們個人的託付。每個信徒都當找準自己的事奉崗位,好與其他弟 兄姐妹在主裡有肢體般的配搭,成為神國的團隊。這才是信徒委身教會,行走天路的重心。
編註:里程在著作《神的聖言(卷二):聖經的詮釋》(海外校園與使者,2007)中,提醒讀者 “應把真理和對真理的認識區分開”:
真理是絕對的、終極的。但人對真理的認識的某些層面則是相對的、暫時的,正像自然科學的認知是相對的、暫時的,不斷向上帝所制定的自然法則逼近一樣。
聖經清楚啟示的基本真理,如,上帝是獨一真神;耶穌基督是神子;世人都犯罪;耶穌基督的十架救贖計劃;主耶穌將再來審判世界……是絕對的,是信徒能夠準確把握和可以大膽傳講的。
但在人對真理的認識中,尚有不準確、需要不斷完善的地方;人不能把自己對真理的認知的每一點都絕對化。真理是不能被人“掌握”的;真理只能被人追隨或跟隨。
蘭姆說:“一個人若認為自己對聖經的解釋是正確的,我們不反對;可是我們反對,人忘記自己的卑微和人性的缺陷,而認為自己對聖經的解釋與上帝的啟示具有同等 的地位。”奧斯邦也說:“此處最嚴重的一個問題,就是把神學模式當著永久不變。許多學者完全反對教義的定型化或終結化。…因為許多團體的確將他們承襲的傳 統和創始的先祖,當成幾乎‘不會錯’的對象來崇拜。”
如果把自己的神學體系絕對化,就會拒絕聖經對自己的體系說話,或對那些“不利”的經 文置之不顧,或按自己的體系強解這些經文。更易以對自己的體系的宣講,代替對上帝的整全話語的宣講。如此,神學家已有意無意地把自己的體系高舉到與聖經同 等的地位了。隨著體系被絕對化,體系的倡導者、擁護者也逐漸地、不同程度地被絕對化了,變成真理的標準和尺度;凡與自己體系的觀念不同的,無論有無聖經的 依據,都一言以拒之:“不講真理”或“偏離真理”。
(參第8章,應用──警惕神學研究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