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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yinc 2016-8-18 19:04

保卫婚姻,江冬秀真向胡适挥舞过菜刀?

保卫婚姻,江冬秀真向胡适挥舞过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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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婚姻,江冬秀真向胡适挥舞过菜刀?
原创 2016-08-18 闫红 闫红和陈思呈


昨天在“腾讯大家”上看到颜纯钩先生的新作,《不能随便给一段婚外情下结论》,提到了胡适先生的婚外情,说:“很多史家都写过这件事。他与曹诚英的关系,已经发展到曹为他怀孕并堕胎的地步了。胡适老婆厉害,据说以杀死儿子为威胁,而胡适又大概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因此婚没有离成,而婚外情后来也不了了之。”


曹诚英与胡适

的确如他所言,胡适的这段婚外情非常著名,然而曹诚英为胡适怀孕并堕胎,并无确定的信息源,只是沈卫威在《无地自由——胡适传》里说,胡适大哥的外孙程法德写信告诉他,他父亲曾说:“1923年春,胡适去杭州烟霞洞养病(肺病),曹诚英随侍在侧,发生关系。胡适当时想同冬秀离异后同她结婚,因冬秀以母子同亡威胁而作罢。结果诚英堕胎后由胡适保送到美国留学,一场风波平息。(堕胎一事胡适仅告诉家父一人)。 ”

这段话错谬颇多,首先胡适入住烟霞洞是夏天而非春天,其次,养的也不是肺病。按照信中说法,胡适这厢离婚不成,那厢曹诚英就堕了胎去美国,但曹诚英赴美,是在11年后,而且学费全部由曹诚英的哥哥承担。

第二个错误是“胡适老婆以杀死儿子为威胁”,这个梗流传极广,学者提到胡适婚姻时多会提及,鸡汤派也来凑热闹,得出保卫婚姻有时也要动用一些暴力结论,但是,这个事例也很可疑。

几年前,我写一本关于胡适情事的书,写到此事,照例要查一下出处,却发现,所有的胡适传记皆阙如,只有江勇振的《太阳·星星·月亮》一书后面注明:出自石原皋《闲话胡适》,39页。

我在石原皋的《闲话胡适》中逐字查找,书中只是说,江冬秀经常为曹诚英跟胡适大吵,有一次,她拿起裁纸刀朝胡适脸上掷去,幸未掷中,石原皋把他们拉开。


江冬秀与胡适

石原皋是亲眼所见,应该很可信,只不过,裁纸刀这玩意,刀锋大多不十分锋利,有金属的没错,更多的是塑料的,杀伤力跟菜刀没法比。两口子生气,情急之下,拿裁纸刀去扔对方,也是多见之事,《围城》里,孙柔嘉搞毛了就拿梳子掷过方鸿渐的头。

一路追究,终于发现,菜刀这话,其实是徽州诗人汪静之说的,他在《六美缘》里写道:“他们(胡适与曹诚英)在烟霞洞里住了二三月,又在杭州上海二地往返住了二三月。适之师回北京向冬秀提出离婚。冬秀到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来说:‘两个儿子是我生的,杀了儿子再和你离婚!’结果离婚不成。只能像牛郎织女一样,每年适之师南下在杭州或上海或南京与佩声相会二次。”

汪静之描述的比石原皋生动很多,可他是从哪儿听说的?他可没像石原皋那样,说明是自己亲眼所见。

胡适在情感之事上城府极深,写个情诗也是前跋后注的,想要掩人耳目,瞒天过海,跟好友徐志摩都不把话说敞亮,不大可能跟这个神神叨叨的小同乡说这个;江冬秀一直住在北京,跟主要活动在南方的汪静之没什么交集。要么就是曹诚英?或者其他老乡?这个倒有可能,但他既没有说得确定,就只能存疑,万一他就是根据石原皋的说法,以讹传讹呢?汪静之这个人,是有满嘴跑火车的先例的。


郁达夫与王映霞

郁达夫的夫人王映霞和戴笠之间的那段绯闻,就是他抛售的,他说,王映霞为戴笠堕过胎。这个秘密只有他知道。

汪静之是这样发现王映霞的秘密的。

那时,台儿庄战役刚结束,郁达夫参加了慰问团,上前线去了。某日,王映霞来找汪静之,说她怀孕了,医生要她丈夫一起来,才能给她打胎,她没有办法,只好请汪静之冒充一下,汪静之陪她去了,这事儿算是结束了。

过了一阵子,汪静之去王映霞家,发现王映霞没回来,第二天他又去,王映霞很兴奋地跟他说,昨天去戴笠家了,戴笠家多么豪华漂亮。她眼睛里流露出艳羡的光彩。

就这么两个细节,汪静之就认为他洞察了王映霞堕胎的秘密。几十年后,他写了篇文章,说:为了不愿我的老朋友、"五四"文坛的一位杰出作家郁达夫所遭受的莫大的耻辱悲惨的命运,永远沉冤不白,今天我下决心,一气写完这个秘密。

哎,您这是不愿意人家遭受“耻辱悲惨”的命运呢?还是生怕人家没有“耻辱悲惨的命运”呢,要是郁达夫活着,您还能陪人家捉个奸啊什么的,这所有的当事人都已作古,你抖落这些事儿,除了让人脸上没光之外,还有什么意义?

另外,那俩细节也没法认定王映霞打掉的那个孩子就是戴笠的啊?汪静之既没有捉奸在床,也没有看到DNA报告,王映霞的说法也是完全可以成立的。这种事儿,有时连当事人都说不清楚,他汪静之倒弄得门清?


戴笠
当然,就算汪静之曾经信口开河,也不能证明汪静之每一次都信口开河,我之所以不认为胡适会向江冬秀提出离婚,还是因为,看胡适江冬秀和曹诚英的这段三人行,胡适并没有打算除旧迎新的迹象。

1923年4月,处于各种风波中的胡适,带着侄子南下,来到杭州,与他同游的,除了好友陈衡哲、任叔永等,还有在此地读书的一些亲戚与乡亲,比如曹诚英夫妇、汪静之等等。



曹诚英名义上算是胡适的表妹,胡适同父异母的二哥娶了她同父异母的二姐,同父异母的三哥娶了她同父异母的三姐,这种亲密的非血缘关系无以名之,姑且互称为表兄妹,胡适结婚时,就是请的这位小表妹做伴娘。

都说胡适在自己的婚礼上爱上了曹诚英,有位郭宛先生这样描述:“结婚这一天,在胡适眼中,光彩照人的不是年已二十八岁的大龄姑娘江冬秀,而是这位风姿绰约的小伴娘。当时,曹佩声正像一朵刚刚冲出苞蕾的鲜花,带着几分娇羞,更有几分妖媚,他多么想这位伴娘和江冬秀的位置互换一下啊。”

郭先生,您又不是胡适肚子里的蛔虫转世,咋就知道这一堆花花肠子呢?胡适当时的信件和日记里都没有提曹诚英一个字,他写给好友韦莲司的信里,全是新婚燕尔之时的兴奋。说他和江冬秀处得相当快乐,并准备在1924年,胡适可以休假的那一年,一道去美国游玩。这是1917年,开始憧憬起六七年后的事,是因为,眼下的时光已经快乐得让他们不知所以,赶紧连未来的时光一块儿算计上。这比许以来生稍稍现实些,是“愿意生生世世为夫妻”的另一种表达。

但曹诚英无疑给胡适留下了印象。几年后,胡适和曹诚英已经在恋爱了,他写了一首咏梅的《怨歌》,汪静之一眼就看出这首诗,是为曹诚英而写,因为曹诚英娘家有个梅竹亭,曹诚英少年时自命梅竹亭主。这首诗的前四句是这样的:
那一年我回到山中
无意中寻着了一株梅树
可惜我不能久住山中
匆匆见了,便匆匆地走

“寻着了”三个字,足见曹诚英给胡适留下了印象,这印象未必是在婚礼上,胡适婚后又在家中住了一段时间,跟亲戚间必有来往,曹诚英给他留下印象也是必然的事。

之后曹诚英经常给胡适写信,她去的信多,胡适回复得少,那几年,胡适风头正健,实在也没有功夫敷衍这位小表妹,直到七年之后,胡适带着疲惫的身躯来到杭州时,曹诚英才再一次郑重地进入他的视野。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当着曹诚英的丈夫胡冠英等人的面,胡适与曹诚英情愫暗生,身边的人却丝毫没有看出来,不久胡冠英去天津求学,就是住在胡适的家中,江冬秀招待了这个小乡亲。

不能怪胡冠英迟钝,江冬秀对胡适和曹诚英的来往,最初也是极力赞成的。7月份,在杭州和上海之间几番往来之后,胡适决定在杭州烟霞洞过夏,江冬秀听说曹诚英将搬去与他们同住时非常高兴,写信给胡适说:“佩声(曹诚英字佩声)照应你们,我很放心,不过她的身体不很好,常到炉子边去做菜,怕她身体受不了,我听了很不安,请你们另外请一个出自吧,免得大家劳苦”,可见,在最初,大家都设定曹诚英是去照顾胡适的,在中国乡村社会,亲戚间天然有互助的义务,曹诚英去给胡适帮个忙,简直是天经地义。

但也很难说胡适与曹诚英当时就是存心欺骗自己的伴侣,起码胡适这方面未必,他处理感情,向来有一种美国式的潇洒,情动归情动,未必要怎么样,对于韦莲司和陈衡哲都是这样,最初,他大概也以为,和这个仰慕他的小表妹,玩一玩暧昧的游戏就可以收手。

然而,世间事,有天时地利人和之说,胡适与曹诚英,样样都赶上,当时,胡适人到准中年,奋斗了那么多年,也想给自己绷得太紧的弦放个假;烟霞洞风光甚好,在这里,不谈个恋爱都说不过去,最重要的还是人和,大叔与萝莉,文坛领袖与爱慕他的女文青,在那种封闭式的相守里,怎么可能不从风花雪月谈到诗词歌赋?何况,胡适原本就不是个禁欲系老干部,他非常享受那段时光。

查胡适那段日子的日记,常见曹诚英的身影:

九月十四日:同佩声到山上#亭内闲坐。我讲莫泊三小说《遗产》给她听。上午下午都在此。

九月十九日:夜间月色不好,我和佩声下棋;

九月二十一日:早晨与娟(曹诚英乳名)同看《续侠隐记》第二十二回“阿托士夜遇丽人”一段故事,我说这个故事也可以演为一首记事诗。后来娟遂催促我把这诗写成。我也觉得可从散文译成诗,是一种有用的练习,遂写成《米桑》一篇,凡九节,每节四行,有韵……

只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烟霞洞三个月,终于到了别离的时候,胡适在日记中写道:“睡醒时,残月在天,正照着我头上,时已三点了。这是我在烟霞洞看月的末一次了。下弦的残月,光色本凄惨,何况我这三个月中在月光之下过了我一生最快活的日子!今当离别,月又来照我,自此一别,不知何日再能继续这三个月的烟霞山月的“神仙生活”了!枕上看月徐徐移过屋角去,不禁黯然神伤。”

这神仙生活,最快活的日子,自然因曹诚英而起,他舍不得她。但要说他打定主意要和曹诚英在一起,怎会有这般凄凉语气?按照他的性格,按照一般规律,他应该对那个在北京的女人又害怕又愧疚才对,而不是提前怀念——我们知道,难舍,往往是已经准备舍去,怀念,往往是已经准备放弃。从各种迹象看,和曹诚英在烟霞洞的这段日子,都被他当成生命中的一段,而不是一个故事的序曲。

如果他想和她在一起,并不难做到。来杭州之前,胡适认真地考虑未来打算,说有朋友为他筹划三策:一是移家南方,专事著作,为上策。 中策则是北回后,住北京郊区的西山,专事著作。还有下策:回北大,加入漩涡。

他选择的是中策。

这中策,不但是他的选择,也是江冬秀的选择,烟霞洞三月,他其实也和江冬秀通信频繁,江冬秀极力赞成他去西山过夏,还列了一堆规划,叫谁去做饭,叫谁去干杂活。胡适还在南方,江冬秀就叫人去帮他收拾屋子。这是她的义务,也是她的权利,她是他的妻子,唯有她,才能影响他的人生规划,参与到他的生命里去。

胡适是十一月三十号从上海回北京的,回去不久就搬到了西山。在西山上,他写下了那句著名的情诗:“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但更多的时候,他在译书、写序,每天都在工作,看不出一点儿在打离婚大战的痕迹。十二月三十号的日记里,更是特地记道:今天为我和冬秀结婚的第六个周年。

能记得结婚纪念日的男人,搁现在都不是很多了。一周之后,胡适去天津,不过五天的行程,他还给江冬秀写了一封信,我没查到那封信,但我相信,那肯定是一封表达夫妻间善意的信。

值得一提的是,那趟天津之行,他还去看望了胡冠英,在这之前之后,他们都频繁通信。寒假期间,胡冠英到胡适家中来过,甚至有可能小住,假如胡适这时已经跟江冬秀提出离婚,还闹得不可开交,我不相信,他有勇气让胡冠英到他家来。

各种迹象显示,和曹诚英的这段恋情,在胡适的人生里,更像一道深藏地下的暗流,而不是天崩地裂的雷暴。它更多地体现为几句语焉不详的诗,或是突然暗淡下来的心情,他说过,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它只是人生里的一件事。

但是得知实情的江冬秀却很受伤。

我查了很多资料,都没看到江冬秀是如何得知这件事的,有人说是徐志摩说的,也有人说是家乡人去告诉她的,皆查无实据。我只知道一向相处和睦的胡适和江冬秀在那一年频频起争执,他们能一下子喝下二十多碗酒(!)。还豪赌,江冬秀说自己是不得已的应酬,一口气能输三十多块,那会儿一位中学老师的月薪才六块钱,胡适他们家租的有二十多个房间的“豪宅”月租也不过七八十块。

但以治病为由跑到上海的胡适据说赌得更大,江冬秀给他的信里,一边没完没了地叫穷,一边说,听说他在那里,动辄就输一两千,有人拿大把的钱给他花,江冬秀要求他寄钱回家。

在这一年胡适是一个奇怪的男人,不像一个博学优雅的学者,更像是张爱玲小说里,满脸油汗,既瞧不起自己也瞧不起别人的市井之人。江冬秀对他不拿钱回家的指控也许是空穴来风,但是,的确,他滞留上海期间,不但醉生梦死,还与曹诚英鸳梦重温。

他还向北大提出辞职,想在南方定居,但这并不能作为他选择曹诚英的证据,就在他提出辞职之后,还曾写信邀江冬秀去上海,江冬秀拒绝了。

如果江冬秀是那个挥舞菜刀的女人,她应该是不会拒绝的,她得去看着他们啊。在同一封信里,她说,“这个他(当时男女皆写作他)在一起,这贼东西专门害人,为弄几个钱花花什么不要脸的事都做得出来。你,一名誉要紧,二老母儿子要养啊。”

不知道“老母儿子要养”什么意思,当时胡母已经去世,也许她指的是胡适儿子的老母也就是她自己。假如她是那个挥舞菜刀的女人,这会儿更应该追杀过去才对啊。

当然,她说曹诚英的那些话实在难听,而且前一天,她应该写了一封怨气更大的信,因为在此信开头,她说:“昨晚写一封信与你,我记不清说的什么了。望你不要生气,昨晚酒吃太多,今天害酒病了。”这封信如今无存,不看也罢。

草木皆兵的江冬秀,除了为曹诚英与胡适争吵,也为其他女人争吵。

翻胡适书信,1918年,也就是胡适新婚后回到北京不久,他给江冬秀的信中里大方地告诉她,他去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看一位沈女士,谈了一个小时。但经曹诚英一事之后,江冬秀起了警惕之心,对于和胡适过从甚密的女性,无不设防。



陆小曼给胡适的信,都是用英文写的,且字故意写得很大,冒充男人的手笔。有时她想来看望胡适,也会事先问他江冬秀有没有意见。两人的保密工作算是做得不错的了,可是不知道是女性天性敏感呢,还是江冬秀单纯地反感徐志摩停妻再娶(其实徐志摩并不是为陆小曼离的婚,陆小曼倒是为徐志摩离的婚),她对胡适掺和他们的事儿极其反对。

也是,老胡确实太操心了,又是帮徐志摩转信,又帮他们到徐父面前求情,那么上赶着,作为他的伴侣,很难不狐疑他是借着别人的事儿,过自己的瘾,他可是有“前科”的!最要命的是,徐父和陆小曼家人勉强同意之后,提出两个要求,第一,必须由梁启超证婚,第二,必须由胡适做媒。

所谓做媒,不是真的跑去做媒,而是旧式婚礼上必须有的一个角色,证明是“媒妁之言”,而非“私定终身”,通常由有身份的人担当。陆徐二人的婚礼在这年七夕举行,而胡适在这之前要经莫斯科赴英参加中英庚款会议,完全不可能参加,他临走时,江冬秀又拿这事儿做文章,与其说是为了阻止他“做媒”,不如说是表达历来的积怨。

她先是对叶公超等人开起了火:说:“你们都会写文章,我不会写文章,有一天我要把你们这些人的真实面目写出来,你们都是两个面目的人。”宛然是贾府里焦大的口气。

这时,胡适从楼梯上下来,对江冬秀说:“你又在乱说了。”江冬秀回敬他:“有人听我乱说我就说。你还不是一天到晚乱说。大家看胡适之怎么样,我是看你一文不值……”这话太过了,但胡适面不改色,用别的话岔开了。

胡适7月17号离开北京,7月26日,他走了一半的路,还有三天就要到莫斯科,在亚欧之间的旷野上穿行,胸怀变得浩荡,往事出离现实的迷雾,历历可数,条理分明。胡适在火车上给江冬秀写了一封信,他说,今早睡不着觉,想到我们临分别那几天的情形,我忍了十天,不曾对你说;现在想想,放在心中倒不好,还是爽快说了,就忘记了。

这个态度多好啊,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他自己倒是在沉默中爆发了,让朱安在沉默中灭亡了。鲁迅跟朱安几乎一字也无,他母亲都纳闷,说这俩人也不吵也不打,怎么就好不起来呢?鲁迅对朱安的不满,都说给别人听,导致的后果是,他很有些亲戚朋友,说到朱安,能爆两句料。

胡适则选择沟通,对自己,对江冬秀,这都是一个负责任的态度,就像长了个疮疖,他愿意挖去,而不是任由它长成一个毒瘤。

接着,他说,你自己也许不知道我临走那时候的难过,为了我替志摩、小曼做媒的事,你已经吵了几回了,你为什么到了我临走的下半天还要教训我,还要当了慰慈、孟禄的面给我不好过?你当了他们面前说,我要做这个煤,我到结婚的台上,你拖都要把我拖下来……我是知道你脾气的,我是打定主意这回在家决不同你吵的。但我这回出远门,要走几万里,当天就要走了,你不能忍一忍吗?为什么一定叫我临出国还要带着这样不好过的影象走呢?

这一段话确实是责备,可是,有过吵架经验的女人都知道,最怕的老公不吵,他不吵,说明他不在乎了,他厌烦你到顶了,他跟你吵,说出他的委屈,越委屈,越说明你的态度,能对他产生影响,你在他心头是有分量的,这日子,还是可以过下去的。

把心里话说出来之后,胡适话锋一转,说,我不愿把这件事长记在心里,所以现在对你说开了,就算完了。你不怪我说这话吗?你知道我个人最难过的是把不高兴的事放在心里。现在说了,就没有事了。

估计江冬秀看到这里,也该气顺了,但实质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在信写到这里,已经可以推心置腹,胡适又循循善诱地说,志摩他们的事,你不要过问,随他们怎么办,与我家里有什么相干?有些事,你很明白;有些事,你决不会明白。许多旁人的话都不是真相。少年男女的事,你无论怎样都不会完全谅解。这些事,你最好不管。你赞成我的话吗?

江冬秀哪里是要管徐志摩的事,她是怕这事儿影响了胡适的婚姻态度,既然他说“与我家里有什么相干”,她等于得到了一个承诺。像她这样的聪明人,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在信末,胡适再次重申:我不是怪你。我只要你明白我那天心里的情形,就够了。我若放在心里不说,总不免有点怪你的意思。所以我想想,还是对你说了吧。

火车铿锵向前,胡适思绪漫漫,第二天,也是27日,他又给江冬秀写了信,三天后,他们抵达莫斯科,他不但给江冬秀写信,还寄了花。江冬秀回信中说:“谢谢你的花,这花有点像做酒曲的,花颜色狠好”。唉,胡夫人啊,你那意思我明白,形容那花的颜色酽浓,但是,咱能不能换个好看点的词儿呢?



胡适可能还在信里问江冬秀要什么,江冬秀说:“我自己想要一只手表,一个皮包,但也不一定要买,因为你的钱也不宽裕”。嗯,跟现在女人稀罕的舶来品也差不多。

这年12月31日,胡适在信里提到他们的结婚纪念日,江冬秀收到信后感触多多,回信说:“我看了你的信,你知道我今晚心里怎么样?你不说起,我倒把30日的纪念全忘记了。我知道你30日那天一定想着新婚别离的滋味,但是离十年的结婚纪念日不远了,我想今年你在京,我们好好的请点朋友来吃酒饭,热闹热闹。我们亲蜜一下,回复十年前的兴味,你可赞成吗?一笑”

为方便阅读,江冬秀信中太过明显的错别字,本书引用时都随手改过,但“亲蜜”这个词,我原是随手改过了,又刻意改回来了,这一年江冬秀36岁,胡适35岁,在那个时代,也算一大把年纪了,难得江冬秀还有这份兴致,而这份兴致,是胡适给她的。说胡适与江冬秀只有亲情而无爱情,那得指鹿为马到什么程度啊。

胡适一路书信不断,江冬秀回复的,多半是家中账目往来,谁来取钱了,谁来送钱了,谁来借钱了,真像小红报给王熙凤的那一大篇账目。但即使这样,我们还是可以沙里淘金般寻出一些多情词句,比如,当胡适坐长途火车而不便发信时,江冬秀说:“我这一次不愿意火车。”(按,要是改成“我恨火车”就更抒情了);又比如:2月28号的信上,江冬秀说:“望你多多保重身体,就是顶爱我的一件事了”“杜儿见你的信,他叫祖望读把他听,他又哭了,我也哭了,一笑”……

小别胜新婚,久别则有两种情况,根基不牢的,是在距离中淡忘,根基深厚的,滤去不快乐的记忆,重新焕发出生机,胡适与江冬秀的感情,当属后者。那么,江冬秀和胡适的婚姻,是怎样扎下这根基的呢?同样是村妇配文豪,江冬秀为何没有成为一个弃妇,反而始终被夫君看重呢?下一篇,就讲“江冬秀的正室范儿是怎样炼成的”。

悠优 2016-8-19 13:09

一刀下去,斩得他桃花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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